湖北强电接驳中标结果公示(湖北经济学院2024)



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B0101-202401-ZCGC0025(招标文件编号:ZB0101-202401-ZCGC0025)
二、项目名称: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来旺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纸金长山路金水大道11号
中标(成交)金额:3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湖北省来旺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
对大楼建设用地红线内供电电缆进行改迁,并完成大楼建设供水供电接入
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交付使用并保证安全送电
马俊
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鄂2420608079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业梅,刘江,陈一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领取成交通知书地点: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招标一部。2、成交结果公示期为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311139601@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经济学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27-81978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张亚然、汪树新、万齐威 027-87326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然、汪树新、万齐威
电 话:  027-873265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长距离通信和电力线路(电缆)铺设/长距离电力线路(电缆)铺设

采购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

行政区域
湖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11: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业梅,刘江,陈一飞

总成交金额
¥38.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亚然、汪树新、万齐威

项目联系电话
027-87326513

采购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老师027-8197816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亚然、汪树新、万齐威 027-87326513

附件: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项目定稿0109.pdf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B0101-202401-ZCGC0025项目名称: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项目采购内容: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采购人: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书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B0101-202401-ZCGC00252.项目名称: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强电接驳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49.798631万元5.最高限价(如有):49.798631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因湖北经济学院商务智能教学实训大楼建设施工,需要对大楼建设用地红线内供电电缆进行改迁,并完成大楼建设供水供电接入。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交付使用并保证安全送电,质保期:5年;缺陷责任期: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2供应商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3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4号会议室。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经济学院地址: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联系方式:叶老师027-81978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亚然、汪树新、万齐威电话:027-87326513电子邮箱:1311139601@qq.com2024年1月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湖北经济学院2.2监管机构湖北经济学院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相关要求4.3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领取发票。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账号:0505014210005225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1)开票单位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6.2提疑截止时间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期次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6.3谈判前答疑会不召开8.1现场考察不组织11.6对多标段采购的规定不适用,供应商仅可参加本项目1个标段响应。12.1报价单位人民币13.1备选方案不接受14.1联合体不接受15.1成交后分包不允许17.1谈判保证金不需要20.1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21响应文件形式(1)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2)电子版:未加密PDF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份数:1份;形式:U盘。(3)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原件及《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若有交纳保证金要求的)各两份一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字样。响应文件密封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22.1样品不需要22.2现场演示不需要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23.2递交响应文件、样品(如需)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25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6.1评审小组人数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2/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2.1谈判顺序按签到顺序倒序36履约保证金不需要4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其他其他/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第一章谈判公告中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答疑、澄清公告等)。补充说明:1)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4日。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则近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3)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谈判公告”所列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评审小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2.5“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公告要求、获取了谈判采购文件并参加本次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6“合格的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项目属性及定义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2)响应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且是全新、原装正品,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3.2“工程”是指: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4.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lOO-5001.1%0.8%0.7%500-10000.8%0.45%0.55%l000—50000.5%0.25%0.35%5000-lOOOO0.25%0.1%0.2%lOOOO-1000000.05%0.05%0.05%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000以上0.01%0.01%0.01%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项目成交金额为3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如下:100万元×1.0%=1.0万元(300-100)万元×0.7%=1.4万元合计收费=1.0+1.4=2.4万元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1)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合同书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8)评审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如有)6.采购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供应商有疑问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召开谈判前答疑会。6.4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5澄清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采购文件的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认为必要时对已发出采购文件或澄清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7.2当采购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现场考察8.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考察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8.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8.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可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和服务及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料等所有内容的文件。10.响应文件内容及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语言和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及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采购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1.5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6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项目对多标段采购的规定,供应商拟参与多个标段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应按每标段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标段编号。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报价12.1谈判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12.2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2.3本项目谈判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标准为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4谈判报价为供应商在采购谈判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包括采购文件及图纸所注明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税费)。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劳动力安排计划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人)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人)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人)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人)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人)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人)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人)工种说明: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供应商成交后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供应商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临时用地表临时用地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合计说明:1、供应商应逐项填写本表,说明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附件七主要施工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主要施工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产地单位数量备注1234…说明: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请对照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详细说明。2.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主要响应设备技术、商务响应情况及证明材料(如需)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如有)14.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供应商: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条款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对应页码123456…说明: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并注明证明材料对应页码。如有偏离应详细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具体数值,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15.资格审查对照表资格审查对照表供应商: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资格审查条款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对应页码12345…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资格审查表”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填写到“对应页码”中。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16.符合性审查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对照表供应商: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符合性审查条款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56…说明: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章中“符合性审查表”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电接驳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