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2024)



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合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5673001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编号:E4510002866005673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合同
三、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5673001
四、项目名称: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
地 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盘龙小区121号
联系方式:0776-7615898
供应商(乙方):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五指山小区181号
联系方式:0776-28297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 施工范围:本工程属于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建设内容包括:①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山逻村后山至陇柳公路提升工程)、②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新洛村牛洞坳至陇耐屯公路提升工程)、③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林塘村林场坳至陇矮公路提升工程)、④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歌顶村岩林至陇近公路提升工程)、⑤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仰村胆尖坳至家居点公路提升工程)、⑥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敏村村胆尖坳至家居点公路提升工程)、⑦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烂村陇帮通组路提升工程)、⑧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烂村甘子坪通组路提升工程)、⑨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降村陇王屯通组路提升工程)、⑩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快村巴仲屯通组路提升工程)、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陇朗村陇村至中洞公路提升工程)、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山逻村拢梭通组路提升工程)、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陇棍村旧村部至陇老屯公路提升工程)。(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金额:5210630.28元 施工工期: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蒙莎 执业证书信息:桂24520210194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上传合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盘龙小区121号        
联系方式:曾久旺 0776-7615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百城街道办事处东合村莲塘屯9号            
联系方式:黄世乐 15277698177、0776-285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世乐
电 话:  15277698177、0776-28500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凌云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0:5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世乐

项目联系电话
15277698177、0776-2850018

采购单位
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盘龙小区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久旺 0776-7615898

代理机构名称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百城街道办事处东合村莲塘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世乐 15277698177、0776-2850018

附件:

附件1
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pdf

项目名称: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5673001施工合同发包人: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承包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1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工程地点:凌云县境内工程内容:本工程属于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建设内容包括:①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山逻村后山至陇柳公路提升工程)、②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新洛村牛洞坳至陇耐屯公路提升工程)、③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林塘村林场坳至陇矮公路提升工程)、④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歌顶村岩林至陇近公路提升工程)、⑤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仰村胆尖坳至家居点公路提升工程)、⑥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敏村村胆尖坳至家居点公路提升工程)、⑦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烂村陇帮通组路提升工程)、⑧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烂村甘子坪通组路提升工程)、⑨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降村陇王屯通组路提升工程)、⑩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快村巴仲屯通组路提升工程)、⑪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陇朗村陇村至中洞公路提升工程)、⑫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山逻村拢梭通组路提升工程)、⑬2023年凌云县“三项工程”-提升工程(逻楼镇陇棍村旧村部至陇老屯公路提升工程)。(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2日竣工日期:2024年6月2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壹万零陆佰叁拾元贰角捌分(¥5210630.28元);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杨蒙莎。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工程量清单7、投标报价8、询价文件9、工程质量保修书10、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1日合同订立地点: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签章页:发包人: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公章)承包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五指山小区18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3000电话:电话:0776-282977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西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秀分理处账号:账号:643612010106768066,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相抵触,以专用条款为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成交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成交的函件。1.1.1.4响应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响应函。1.1.1.5响应函附录:指附在响应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响应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竞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1.1.1.9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采购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1.3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竞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4.1图纸的提供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4.1项、第1.4.2项、第1.4.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发包人应提交两套图纸给承包人,如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4款的约定办理。1.4.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1.4.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1.4.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1.4.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4.3图纸的错误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5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发包人义务2.1提供施工场地如需要办理场地相关手续,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2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7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1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2款商定或确定。3.2商定或确定3.2.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项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单位:凌云县地方公路发展中心承包单位: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2023年12月21日签订的《2023年凌云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逻楼片区)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增签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在原合同内容上,增设及更改以下两点协议:1、甲方义务项增设该条内容:负责与地**府、上级单位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乙方协调项目用林、用地工作事宜,最终用林及建设用地办理事项由乙方自行处理。2、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进度款及预付款时,须完成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保险购买”。更改为:“在财政资金充足到位且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可申请合同价30%做为预付款”。二、本协议未说明的条款均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知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44年/月16日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提升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