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监测能力建设 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 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 信息化试剂安全柜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数显高压灭菌锅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2024)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3183
二、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89000(元)
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西溪君逸汇503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
青岛顺昕
1
342000
3100Pro

2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深水采样器
杭州腾海
1
95000
定制

3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信息化试剂安全柜
杭州研一
2
89500
SE800-P

4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北京普析
1
73000
TU- 1901

5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数显高压灭菌锅
上海申安
2
5500
DSX-24L-I

6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上海雷磁
2
7450
JPBJ-609L

7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生物安全柜
青岛海尔
1
19000
HR1360-IIA2

8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手持式 ATP 荧光检测仪
西安天隆科技
1
25000
Biolum

9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移动电源 1
广东电小二
1
9000
2000Pro

10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移动电源 2
广东电小二
1
8000
1000Pro

11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医用冷藏箱
青岛海尔
1
9300
HYC-360

12
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冷藏箱
合肥美菱
2
1900
SC-218FL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朝阳,郑国庚,曹光飞,汪发国,张雅燕(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3.0
57.5
55.0
54.0
58.0
55.5
23.02
78.52

1
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
32.0
36.5
36.0
36.0
33.0
34.7
40.0
74.7

1
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
39.0
41.0
48.0
45.0
45.0
43.6
23.81
67.41

1
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0.0
44.0
48.0
46.0
44.5
44.5
22.85
67.35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83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雅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01991
质疑联系人:程新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01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佳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89223
质疑联系人:徐小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12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货物清单.pdf129.1K

采购文件--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终稿.docx233.3K

3-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21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31.1K

来源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F2023183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监测仪器,环保测评服务,制冷电器,其他检测监测设备,4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ZF2023183ZF2023183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1-1614:00:002024-01-1614:00:00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开标室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763000(柒拾陆万叁仟元整)22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454100(肆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33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89000(柒拾捌万玖仟元整)44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95000(柒拾玖万伍仟元整)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ZF2023183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1-1614:00:00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ZF2023183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1-1614:00:00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楼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王朝阳)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ZF202318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依据各投标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及用户反馈等情况进行打分。0-4分0-42.01.03.02.02技术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给予采购人招标文件规定外的实质性优惠承诺等进行评分。0-4分0-42.02.03.02.03商务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0-30.00.03.00.04技术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打★指标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0-3028.022.030.028.05技术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设计先进、方案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没有的得0分。0-42.02.03.02.06技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分;效果欠佳的得2-3;明显缺陷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0-42.01.03.02.07商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根据本项目需求状况,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能满足要求的,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技术力量欠缺或人力资源安排不足的,得0-1分。0-31.01.02.01.08技术所有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0.00.01.00.09技术根据投标人有合理完整的“三包”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2-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1.01.02.01.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方案内容敷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得0-2分。0-41.02.03.02.0合计合计合计0-6039.032.053.040.0专家(签名):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郑国庚)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ZF202318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依据各投标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及用户反馈等情况进行打分。0-4分0-43.03.03.53.02技术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给予采购人招标文件规定外的实质性优惠承诺等进行评分。0-4分0-41.01.03.01.03商务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0-30.00.03.00.04技术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打★指标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0-3028.022.030.028.05技术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设计先进、方案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没有的得0分。0-42.02.04.02.56技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分;效果欠佳的得2-3;明显缺陷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0-42.02.54.02.57商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根据本项目需求状况,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能满足要求的,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技术力量欠缺或人力资源安排不足的,得0-1分。0-31.02.03.02.08技术所有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0.00.01.00.09技术根据投标人有合理完整的“三包”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2-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2.02.52.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方案内容敷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得0-2分。0-42.02.03.53.0合计合计合计0-6041.036.557.544.0专家(签名):2/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曹光飞)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ZF202318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依据各投标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及用户反馈等情况进行打分。0-4分0-42.52.03.02.52技术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给予采购人招标文件规定外的实质性优惠承诺等进行评分。0-4分0-42.52.03.02.53商务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0-30.00.03.00.04技术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打★指标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0-3028.022.030.028.05技术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设计先进、方案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没有的得0分。0-43.02.03.03.06技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分;效果欠佳的得2-3;明显缺陷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0-43.02.03.03.07商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根据本项目需求状况,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能满足要求的,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技术力量欠缺或人力资源安排不足的,得0-1分。0-33.02.03.03.08技术所有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0.00.01.00.09技术根据投标人有合理完整的“三包”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2-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3.02.03.03.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方案内容敷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得0-2分。0-43.02.03.03.0合计合计合计0-6048.036.055.048.0专家(签名):3/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汪发国)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ZF202318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依据各投标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及用户反馈等情况进行打分。0-4分0-42.52.03.53.02技术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给予采购人招标文件规定外的实质性优惠承诺等进行评分。0-4分0-42.52.03.53.03商务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0-30.00.03.00.04技术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打★指标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0-3028.022.030.028.05技术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设计先进、方案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没有的得0分。0-42.02.03.02.06技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分;效果欠佳的得2-3;明显缺陷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0-43.02.03.03.07商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根据本项目需求状况,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能满足要求的,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技术力量欠缺或人力资源安排不足的,得0-1分。0-32.02.02.02.08技术所有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0.00.01.00.09技术根据投标人有合理完整的“三包”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2-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2.02.02.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方案内容敷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得0-2分。0-43.02.03.03.0合计合计合计0-6045.036.054.046.0专家(签名):4/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张雅燕)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ZF202318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依据各投标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及用户反馈等情况进行打分。0-4分0-42.52.03.52.52技术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给予采购人招标文件规定外的实质性优惠承诺等进行评分。0-4分0-42.52.03.52.03商务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0-30.00.03.00.04技术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打★指标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0-3028.022.030.028.05技术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设计先进、方案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没有的得0分。0-43.02.04.03.06技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分;效果欠佳的得2-3;明显缺陷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0-43.02.04.03.07商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根据本项目需求状况,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能满足要求的,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技术力量欠缺或人力资源安排不足的,得0-1分。0-32.01.03.02.08技术所有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0.00.01.00.09技术根据投标人有合理完整的“三包”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2-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1.03.02.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方案内容敷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得0-2分。0-42.01.03.02.0合计合计合计0-6045.033.058.044.5专家(签名):5/5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ZF2023183)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杭州资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89000元(柒拾捌万玖仟元整)55.523.0278.521√2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454100元(肆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34.740.074.721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763000元(柒拾陆万叁仟元整)43.623.8167.4134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95000元(柒拾玖万伍仟元整)44.522.8567.354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1月17日1/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2023183】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果有)1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青岛顺昕3100Pro1套342000.00342000.002深水柔样器深水柔样器杭州腾海定制1套95000.0095000.003信息化试剂安全柜信息化试剂安全柜杭州研一SE800-P2台89500.00179000.00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北京普析TU-19011套73000.0073000.005数显高压灭菌锅数显高压灭菌锅上海申安DSX-24L-I2台5500.0011000.006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上海雷磁JPBJ-609L2台7450.0014900.007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青岛海尔HR1360-IIA21套19000.0019000.008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西安天隆科技Biolum1台25000.0025000.009移动电源移动电源1广东电小二2000Pro1台9000.009000.009移动电源移动电源2广东电小二1000Pro1台8000.008000.0010冷藏箱医用冷藏箱青岛海尔HYC-3601台9300.009300.0010冷藏箱冷藏箱合肥美菱SC-218FL2台1900.003800.00-1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ZF202318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2023183项目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00采购需求: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仪器设备采购。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14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雅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01991质疑联系人:程新良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019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佳胤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89223质疑联系人:徐小兰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126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 。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属于 工业 行业;2.标的:深水采样器,属于 工业 行业3.标的:信息化试剂安全柜,属于 工业 行业4.标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属于 工业 行业(5)标的:数显高压灭菌锅,属于 工业 行业(6)标的: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属于 工业 行业(7)标的:生物安全柜,属于 工业 行业(8)标的: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属于 工业 行业(9)标的:移动电源,属于 工业 行业(10)标的:冷藏箱,属于 工业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货物运输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没有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的,投标无效。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本项目需制作讲解演示视频,时间不超过 分钟。视频内容:具体演示内容详见评分细则。2.讲解演示视频由供应商自主录制,录制的视频应连续,无剪辑。供应商无需派专人参加现场演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加密上传至zjzxca@126.com,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开启投标供应商视频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顺序进行。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zjzxca@126.com)。(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3特别说明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14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总报价应含采购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在线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zjzxca@126.com)。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5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5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仪器名称数量单价(万元)合计(万元)1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1套2深水采样器1套3信息化试剂安全柜2台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套5数显高压灭菌锅2台6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2台7生物安全柜1套8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1台9移动电源2台10冷藏箱3台二、设备技术参数注:打★指标为重要参数1、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1)用途要求要求设备适用于水质挥发酚等项目的全自动蒸馏萃取测定分析。(2)性能要求★2.1要求符合4-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光度法和直接光度法,只需将待测样品放入自动进样器,实现挥发酚项目的全流程自动运行分析(蒸馏-萃取-比色-数据处理),无需人员干预值守。★2.2要求自动进样器满足500mL样品容量安置的,不少于30位样品通道,自动定量取样上机分析,提供500mL容量30位样品通道实物彩色照片证明。★2.3要求全自动蒸馏系统具备多通道循环蒸馏、所需蒸馏试剂自动定量添加、烧瓶容器自动清洗、馏出液自动定量收集并转移等功能。2.4要求萃取容器密闭运行,减少萃取溶剂挥发损失,萃取强度可调节,减少开放式容器萃取时氯仿溶剂的挥发,影响数据偏差,提高实验过程安全。★2.5要求高精度定量泵实现溶液的定量加液,不少于四套独立运行的定量注射泵,提高运行效率,提供四套独立运行的定量注射泵实物彩色照片证明。2.6独立的电驱动比色皿池光度计检测器,满足2套密闭比色皿同时安置自动调节光程。2.7各分析环节过程自动清洗,进样针、蒸馏容器、萃取显色容器、比色皿等自动清洗。★2.8氯仿废液自动加液分离提纯,提纯容量可自由设定,废液自动加注反应瓶,无需手工转移和清洗。(3)技术指标3.1试剂箱:配套冷藏试剂箱,确保试剂条件恒定3.2废液:废液分离管路收集,氯仿废液独立管路收集3.3检出限:0.0003mg/L3.4试剂加液:所有试剂自动加液,高精度定量注射泵加液3.5测量范围:(0.001-0.04)mg/L3.6重复性:3.5%3.7线性系数:r>0.999自动配标(不少于8个配标浓度点)提供软件操作实物图证明(3)配置要求挥发酚主机1套、试剂定量注射泵4套、进口脱水膜1包、试剂瓶6个、数据工作站软件1套、30位通道自动样器1套、氯仿自动定量回收仪1套,自动蒸馏系统1套、恒温循环水1套、试剂恒温箱1套、电驱动4联池光度计1套、密闭萃取1套、数据工作站1套、随机附件1套。2、深水采样器(1)用途要求要求同时具备电动和手摇两种工作模式并具有快速下降功能。能够360°旋转,可切换空挡,使搭载物体自由下落,同时配带刹车功能。(2)技术指标2.1最大负荷:200kg2.2额定负荷:不小于150kg2.3水文绳使用长度:≥100m2.4支架水平倾角:45°~80°2.5回转角度:360°2.6重量:≤120kg2.7记数方式:分为机械计数器和电子计数器,其中电子计数器可以精确到厘米,可预先设置下降深度和提升高度。2.8提升速度:0—50m/min(电子调速)2.9供电要求:220VAC/380VAC(12V/48V可选)2.10可以预设下放/提升深度,下放/提升到预设的深度时,绞车自动停止下放/提升限位开关:具有限位作用,当上行时,水文绳挂钩触到限位开关后电机自动断电,防止上行到顶拉断水文绳丢失仪器及发生危险。2.11要求电机可以拆下,以方便对水文绳进行清洗、保养。(3)配置要求支架1个、电机1个、控制器1个、固定底座1个、钢丝绳1套。3、信息化试剂安全柜(1)用途要求要求用于解决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试剂的存放及安全管理,可将试剂信息与一维条码绑定录入系统,通过人员扫码操作,形成完整的试剂信息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分类统计、筛选。(2)技术指标2.1集成工业平板电脑、不小于13英寸电容式触摸屏,预装专业操作软件,并配备不少于2个USB接口,方便数据拷贝;★2.2要求采用冷轧双层钢板材质,全遮光密闭空间设计,外表面要求采用喷塑工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柜子耐火防爆测试报告;★2.3要求采用特氟龙喷涂工艺结合PP材质,可耐受强酸、碱和有机溶剂腐蚀;2.4柜体集成条码扫码器,方便人员扫码操作,系统可自动记录试剂出入库状态,并经过后台分类筛选,生成各类统计报表,支持数据随时查询和EXCEL报表导出,实现无纸化管理;★2.5内循环过滤除味,集成HACF高效活性炭过滤层,多重过滤有害物质和异味,无需外接通风管道,现场即插即用,采用与外界隔离的封闭循环净化系统,提高柜内环境净化能力,同时保障实验室环境和人员的安全;提供取得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剂柜活性炭过滤机组甲醛和苯去除率都不低于95%的检测报告;2.6要求监控摄像头支持3D数字降噪,适应不同监控环境,还原清晰画面;星光级夜视能力,弱光成像灵敏,满足夜间监控需求;支持移动侦测功能,监控范围有物体活动,自动存储;2.7符合双人双锁管理需求,除电控锁外,还配备1把机械锁(可不启用);紧急情况下(如断电),可通过厂家提供的机械装置开门,取用试剂;2.8尺寸不小于740*650*1880mm(宽*深*高),标准配置4层隔板,要求存放500ml的试剂瓶不少于130瓶,内部层板放置高度可调节,适应多种类试剂存储需求,可进行副柜拓展;2.9要求支持人脸识别和账号密码登录,可支持权限分级;2.10要求具有库存警戒线设置的能力,异常情况提醒的能力;2.11要求可在柜体屏幕同一界面直接进行药剂领用、药剂归还、药剂入库、我的药剂、药剂查询、报表数据、预警管理、视频监控操作;可分类筛选并导出所需数据,生成EXCEL表格,可视化数据模型;2.12要求系统可提供统计筛选功能,如试剂存量统计、试剂流转记录、单一试剂使用情况统计、多种关联试剂使用情况统计等;2.13在同一局域网内,通过柜体内置的IP地址,可在电脑后台直接进行数据库的查询、编辑和操作;2.14支持有线、无线组网,多台柜体可组网连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3)配置要求试剂柜主机1台、信息化管理系统1套、试剂托盘4个、标签纸1卷。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用途要求要求可用于样品的吸光度测量(2)技术指标2.1光束系统:双光束比例监测2.2波长范围:190-1100nm2.3波长准确度:±1nm2.4波长重复性:≤0.2nm2.5光谱带宽:2nm2.6杂散光:≤0.05%T2.7光度范围:-0.3~3Abs2.8光度准确度:±0.002A(0-0.5A);±0.004A(0.5-1A);±0.3%T(0-100%T)2.9光度重复性:≤0.001A(0-0.5A);≤0.002A(0.5-1A);≤0.15%T(0-100%T)2.10基线平直度:±0.002A(200-1000nm)2.11噪声:±0.001Abs(500nm,P-P,开机预热半小时后)2.12基线漂移:≤0.001Abs/h(500nm,0Abs,开机预热2小时后)2.13仪器功能:光度测量功能,具有自动波长定位、自动换灯、自动波长校准、自动样品池切换功能2.14具有钨灯、氘灯点灯时间记录功能2.15另加配软件,可与PC联机,实现光度测量、定量测定、光谱扫描、时间扫描等功能,可实现三维谱图功能。(3)配置要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主机1台、10mm石英比色皿1对、定量测量功能卡1套、组合工具1套、自动样品池架1套、数据处理系统1套、数据输出系统1套5、数显高压灭菌锅(1)用途要求要求主要用于用于实验室总磷、总氮样品分析中的高压消解,以及对玻璃器皿等进行高效灭菌(2)技术指标2.1容积≥20L;温度设定范围50℃-126℃;时间设定范围0-999min2.2要求采用移位式快开盖结构,使锅盖开启与锁紧安全可靠2.3具有断水保护装置,最高工作压力0.142Mpa2.4自胀式密封圈,电加热方式2.5压力联锁盖装置,双刻度读数压力表2.6可预置固定程序对灭菌物品灭菌;可存储上次灭菌程序,便于二次操作2.7具有下排放冷空气和下排水功能2.8数显屏与指示灯可显示设定的灭菌工作动态与运行的功能提示2.9要求采用全不锈钢材质,筒体厚度:2mm2.10采用电子与机械互动的安全结构,使锅内有压力时联锁装置自动锁紧锅盖,确保使用者安全操作2.11实行微电脑控制系统,采用“LED”数显运行工作程序,灭菌结束(报警)后自动停机2.12外壳材料采用优质耐高温工程塑料,可避免了传统手提式灭菌器外壳易烫的隐患;2.13产品符合GB/T150《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2.14具有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证书(3)配置要求高压灭菌器主机1台;使用说明书1本,产品合格证1张。6、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1)用途要求要求用于测量溶解氧浓度、溶解氧饱和度和温度值,符合《HJ506-2009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2)性能要求2.1要求采用彩色液晶触摸屏,支持中英文;2.2温度单位可选:℃和℉;2.3要求具有开机自动诊断、自动关机、断电保护和恢复出厂设置等功能;2.4要求可智能判别终点,支持自动读数、定时读数、定时间隔读数等功能;2.5要求支持自动温度补偿、自动大气压力补偿;2.6自动零氧标定和满度标定;2.7要求具有标定提醒和报警功能。(3)技术参数溶解氧范围电子单元:0.00-99.99mg/L;配套范围:0.00-50.00mg/L溶解氧最小分辨率0.01mg/L溶解氧电子单元示值误差±0.10mg/L溶解氧仪器示值误差≤20.00mg/L:±0.30mg/L;>20.00mg/L:±10.0%溶解氧响应时间≤45s(20℃时90%响应)溶解氧盐度补偿误差±2%溶解氧饱和度范围0.0-600.0%溶解氧饱和度最小分辨率0.1%溶解氧饱和度电子单元示值误差±2.0%溶解氧饱和度仪器示值误差±10.0%温度范围-10-135℃ / 14.0-275.0℉温度最小分辨率0.1℃ / 0.1℉温度电子单元示值误差±0.1℃温度仪器示值误差±0.3℃(0℃-60℃);±0.1℃(其他范围)电源可充电锂电池;输入AC100-240V、输出:DC5V尺寸(mm)≤100×260×50重量(kg)<0.8(4)配置要求主机1套,便携箱1个,电极1根,合格证说明书1套。7、生物安全柜(1)用途要求要求用于各类生物安全实验室,具有保护操作者、实验环境以及实验样品的安全防护。(2)性能要求2.1要求可单人操作,工作区宽度≥1100mm;前窗10度倾角设计,方便操作;2.2所有污染部位均应处于负压状态或被负压通道和负压通风系统包围;★2.3要求具有气流隔断技术,沿玻璃门上沿缝隙有负压气流阻断保护,防止工作区内外气体交互;(需要提供证明资料)2.4凹盘式工作台,防止液体倾洒后外溢;凹盘深度≥1cm;2.5前窗玻璃要求采用抗冲击性强的防紫外线钢化玻璃,单层玻璃厚度不低于6mm;玻璃门采用手动升降,不得采用电动升降玻璃门,防止突发断电无法关闭玻璃门;2.6负压通道专门设计异物过滤装置,防止纸屑等异物通过负压通道进入风机/过滤器影响产品正常运行;2.17碘化钾法测试,前窗操作口的保护因子≥1×105;2.18实时数字显示系统运行情况,其中下降气流流速和流入气流流速同时显示;显示进度0.01;2.19风压传感器可实时监测并显示正压区和负压区的压力,压力变化超限时自动声光报警;2.10一键式预约紫外灯消毒时间,紫外灯按照预约时间自动开启消毒功能;2.11要求具有开门高度警示功能,和监测气流波动功能,同时未关严门时有声光报警提示;(3)技术指标3.1风速:下降风速≥0.28m/s;流入风速≥0.55m/s;3.2排风量(m3/h):4503.3照度(LX):≥1200;噪音(A):≤65dB3.4工作区最大承重≥30kg3.5过滤器效率:99.9995%@0.12µm3.6外形尺寸(宽*深*高)(mm)≤1360*790*2200(4)配置要求主机1台;使用说明书1本,产品合格证1张。8、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1)用途要求要求可用于通过荧光法检测细菌等微生物发光值,进而得到被测标本所含细菌等微生物含量。(2)技术指标1.1体积≤7cm×4cm×19cm(W×D×H)1.2重量≤300g以内(含电池),可单手手持操作1.3检测精度:1×10-16molATP;检测范围:0~999999RLUS1.4检测下限:1.0CFU/ml;精确误差:±5%或±5RLU1.5检测时间≤10秒1.6内置倾角传感器,当倾角超过范围,将中断检测,保障检测的准确性1.7要求检测舱可移动、可清洗、可更换1.8可根据RLU值采用预算公式计算后显示结果级别1.9可配置蓝牙热敏打印机,实时输出检测结果1.10储存空间≥10000条数据记录1.11可快速查看统计结果:RLU数值、日期、时间等;结合专用软件可在电脑上按时间、地点等条件查询,并给出柱状图、饼状图、折线图,以便客户按需查看分析、监测1.12供电电源:充电锂电池,通过MiniUSB口充电,并可选配太阳能充电器、车载电源充电器;1.13工作时间持续工作10小时以上,待机时间500小时以上1.14适宜工作条件:温度范围:5℃~40℃;湿度范围:20~85%;1.15试剂:一体化液态稳定检测拭子,适应现场快速检测需要(3)配置要求主机1台、说明书1份、仪器箱1套9、移动电源9.1移动电源1(1)技术指标1.1电池容量:2160Wh(600000mAh/3.6V)1.2电池类型:锂离子电池1.3循环寿命:1000次(80%+)1.4车充输出:12V/10A120WMax1.5USB-A*2输出:快充3.018WMax1.6USB-C*2输出:PD100WMax1.7AC输出*3:220V/50Hz/2200W1.8电池重量≤20Kg1.9尺寸:长宽高≤39cm*27cm*31cm(3)配置要求主机1台、说明书1份、合格证1份9.2移动电源2(1)技术指标1.1电池容量:1002Wh(278400mAh/3.6V)1.2电池类型:锂离子电池1.3循环寿命:1000次(80%+)1.4车充输出:12V/10A120W1.5USB-A*2输出:18W*21.6USB-C*2输出:100W*21.7AC输出*2:220V50Hz/1000W1.8电池重量≤13Kg1.9尺寸:长*宽*高≤35cm*27cm*30cm(3)配置要求主机1台、说明书1份、合格证1份10、冷藏箱10.1医用冷藏箱(1)用途要求要求可用于储存生物制品、药品、试剂等,适用于实验室、医院。疾病控制中心等。(2)技术指标2.1容量≥350L;功率≤320W2.2外部尺寸(宽*深*高mm)≤600*620*2000;内部尺寸(宽*深*高mm)≤550*480*15002.3要求微电脑控制,LED数字温度显示,控温、显示精度为0.1℃2.4要求风道的循环设计,可以确保箱内存储温度控制在2℃-8℃内2.5要求采用的风机,可保证箱体温度均匀度≤3℃,波动度≤3℃2.6具有蜂鸣报警、灯光闪烁、远程报警三种报警方式2.7可实现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开门报警、环温高报誓2.8箱体配置暗锁,可通过挂锁扣配匿挂锁2.9标配wifi模块可实现云平台温度监控及APP温度报警2.10冷凝水可自动蒸发,免除人工处理冷凝水2.11要求玻璃门可有效防止门体凝霜,可清晰观察箱内物品存储情况2.12脚轮设计方便移动,底角设计便于机器固定(3)配置要求冷藏箱1台、说明书、合格证1套。10.2、冷藏箱1容积≥200L2要求全方位制冷,制冷均匀,无霜;3要求采用双层玻璃,可有效防止内部冷气失散,有效隔热;4要求采用优质铜管,制冷速度快,使用时间长;5微电脑智能控制0-15℃随意调节;6锁冷节能自动回弹门;7要求采用LED灯管照明、移动万向轮、风冷循环风机;8加厚层架:承重力强,不易变形;9配置清单:冷藏箱2台、说明书、合格证2套。三、商务及其他条款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预付款,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款。2、交付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签定后60天内将设备运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2)安装调试地点:业主指定地点。3、质保期:质保期2年。4、安装调试要求(1)设备安装由中标人负责。(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结果应该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检验记录应提供给采购人。(3)在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中标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4)中标人所用的工具、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合格。(5)中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材料质量必须合格,采购人有权对材料进行抽检和验收。(6)中标人提出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提供全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和易损件。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设备安装调试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5、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招标要求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初步验收。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中标单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招标要求以及采购人的需求等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6、保修及售后服务(1)合同签定后,中标单位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项目进度、设备定制及设备供应、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2)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方式、人员配置、服务期限、故障响应及维修时间、零配件供应方式等情况。设备供应商服务时间应为7×24小时,当设备或软件遭到损坏或出现故障时,要在用户报修之时起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维护工作。质保期过后,中标单位仍有义务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提供设备维护、备件等)。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依据各投标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及用户反馈等情况进行打分。0-4分4主观综合实力2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给予采购人招标文件规定外的实质性优惠承诺等进行评分。0-4分4主观优惠承诺3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业绩4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打★指标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客观产品技术指标情况5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设计先进、方案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没有的得0分。4主观投标方案6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分;效果欠佳的得2-3;明显缺陷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4主观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7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根据本项目需求状况,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能满足要求的,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技术力量欠缺或人力资源安排不足的,得0-1分。3主观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8所有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客观质保期9根据投标人有合理完整的“三包”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2-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售后服务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方案内容敷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得0-2分。4主观培训方案1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0价格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编号)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注:本合同不强制现场签订,可盖章后邮寄送达。)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合同金额的50%,以转账方式在合同签订后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1.5.2 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不扣回1.5.3/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预付款,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款。1.7.1交付期限:合同签定后60天内将设备运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1.7.2采购人指定地点1.7.3现场交付1.8.6其他违约条款(可自行补充)1.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2)1.91.9.11.9.1项目所在地1.9.2/2.3.2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除厂商原已申报所得的知识产权除外)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4.1/2.4.3/2.8 非甲方人为故意损坏情况外,均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甲方指点地点至安装交付前均由乙方做好防护工作,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2.12.3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7天内2.12.4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7内天,14天内2.16.1乙方提交验收申请10天内组织验收会议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以及前述验收文件的有效性以招标采购需求为准。2.20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2023183】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2023183】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2023183】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2023183】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2023183】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所投产品制造商信息序号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资产总额(万)对应的企业划型(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1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工业2深水采样器工业3信息化试剂安全柜工业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工业5数显高压灭菌锅工业6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工业7生物安全柜工业8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工业9移动电源工业10冷藏箱工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1.标段编号:ZF20231832.标段名称:2023年湖区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未中标情况说明:1、投标无效: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响应无效原因投标/响应无效依据组织澄清核实情况备注1无无无无2、评审得分排序/报价排序序号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备注1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技术评分明细表2杭州玉创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详见技术评分明细表3杭州青策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 具体详见技术评分明细表备注:若标段废标,可对整个标段废标情况说明即可。2、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测能力建设 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 全自动挥发酚测定仪 信息化试剂安全柜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数显高压灭菌锅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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