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 河道治理工程 工程检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24)



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NTQXMGLYXGS—2024031(招标文件编号:LNTQXMGLYXGS—2024031)
二、项目名称: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汇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镇西路2800号
中标(成交)金额:8.24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林省汇懋检测有限公司
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
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
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签订合同后10日内
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立平、肖丽、陈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联系方式:刘放0245759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联系方式:杨震13941342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震
电 话:  1394134226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抚顺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10:1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立平、肖丽、陈彬

总成交金额
¥8.24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震

项目联系电话
13941342261

采购单位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放02457599609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震13941342261

附件:

附件1
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吉林省汇懋).jpg

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碳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中采购人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关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遗文件1原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表1.1采购人名称:抚顺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现更改为: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表1.1采购人名称: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二、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龙山洪沟、南彰党山洪沟、王木山洪沟)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1、原最高限价:11.2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龙山洪沟、南彰党山洪沟、王木山洪沟)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山龙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南彰党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王木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2、现更正为:最高限价:7.62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龙山洪沟、南彰党山洪沟、王木山洪沟)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山龙山洪沟限价:2.43万元(人民币);南彰党山洪沟限价:2.4万元(人民币);王木山洪沟限价:2.79万元(人民币)。三、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龙山洪沟、南彰党山洪沟、王木山洪沟)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1、原最高限价:11.2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龙山洪沟、南彰党山洪沟、王木山洪沟)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山龙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南彰党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王木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2、现更正为:最高限价:7.62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山龙山洪沟、南彰党山洪沟、王木山洪沟)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山龙山洪沟限价:2.43万元(人民币);南彰党山洪沟限价:2.4万元(人民币);王木山洪沟限价:2.79万元(人民币)。四、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养树山洪沟、杨木山洪沟、塔二丈山洪沟)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1、原最高限价:11.28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养树山洪沟、杨木山洪沟、塔二丈山洪沟)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养树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杨木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塔二丈山洪沟限价:3.78万元(人民币)。2、现更正为:最高限价:8.7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养树山洪沟、杨木山洪沟、塔二丈山洪沟)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养树山洪沟限价:3万元(人民币);杨木山洪沟限价:3万元(人民币);塔二丈山洪沟限价:2.7万元(人民币)。五、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养树山洪沟、杨木山洪沟、塔二丈山洪沟)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1、原最高限价:11.28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养树山洪沟、杨木山洪沟、塔二丈山洪沟)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养树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杨木山洪沟限价:3.75万元(人民币);塔二丈山洪沟限价:3.78万元(人民币)。2、现更正为:最高限价:8.7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养树山洪沟、杨木山洪沟、塔二丈山洪沟)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养树山洪沟限价:3万元(人民币);杨木山洪沟限价:3万元(人民币);塔二丈山洪沟限价:2.7万元(人民币)。六、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1、原最高限价:10.38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古城子河、社河)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古城子河限价:5.41万元(人民币);社河限价:4.97万元(人民币)。2、现更正为:最高限价:8.26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古城子河、社河)工程检测(抽检)服务采购,古城子河限价:4.29万元(人民币);社河限价:3.97万元(人民币)。七、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1、原最高限价:10.38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古城子河限价:5.41万元(人民币);社河限价:4.97万元(人民币)。2、现更正为:最高限价:8.26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古城子河限价:4.29万元(人民币);社河限价:3.97万元(人民币)。八、本次34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格式11报价一览表和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报价单位:元”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服务名称响应总价磋商保证全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l、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革):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舞管磙窜′★翟'′冫当辶i沟∞”歹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服务名称响应总价碳商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现场填报现场填报现场填报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碳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l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期:舻营磙采购代理机构:产天勤项目管理有公司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11日目录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政来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国际专栏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碳商公告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竞争性碳商2024年01月03日15:31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显示公告概要】项目概况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TQXMGLYXGS-2024031项目名称: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工检)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预算金额:10.38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0.38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古城子河限价:5.41万元(人民币):社河限价:4.97万元(人民币)台同履行期限:签订台同后10日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五、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2、本次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的34个碳商项目兼投不兼中。如供应商有两个及以上项目最终得分均排名第一,按成交金额大的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联系方式:刘放02457599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联系方式:杨震139413422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震电话:13941342261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颜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国际专栏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更正公告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更正公告2024年01月04日17:41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显示公告想要】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TQXMGLYXGS-202403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竞争性碳商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3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内容:七、其他补充事宜原公告内容:2、本次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的34个碳商项目兼投不兼中。如供应商有两个及以上项目最终得分均排名第一,按成交金额大的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现更正为: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101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注:以二次报价金额作为最终计算依据102、工作内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有详细完善的工作内容、方案、工作量论述及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论述和对策,针对本项目特点,十分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工作内容、项目重点难点表述完整,但可操作性不强,得7分;(3)工作内容、项目重点难点内容不完整,没有可操作性,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3、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1)进度安排内容全面完整,服务项目计划、项目进度管理制度完善,可操作性强,针对本项目有完善合理的保障措施,得10分;(2)进度安排内容较完整,服务项目计划、项目进度管理制度较完善,针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较合理,但可操作性不强,得7分;(3)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较模糊,没有可操作性,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技术部分(70分)服务方案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1)对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清晰准确、理解透彻得10分;(2)对项目建设条件的表述虽清楚,但理解稍有偏差得7分;(3)虽有对项目的理解,但表述错误,理解模糊不清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4、服务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1)在服务过程中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完善,有完善合理的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10分;(2)在服务过程中管理缺乏科学性,质量管理制度虽完整但不适用于本项目,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虽完整但不适用于本项目善,可操作性不强,得7分;(3)服务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没有可操作性,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5、日常管理制度:(1)制度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行政、财务、人事、档案、职业道德、企业文化)设计合理、全面、措施得力得10分;(2)制度设计较为合理、全面、措施较为得力7分;(3)日常管理制度不完整,没有可操作性3分。不提供不得分。10服务方案6、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合理化建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综合评定。(1)合理化建议结合实际、科学合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有建设性指导意义,得10分;(2)合理化建议虽结合实际、科学合理,但认识有偏差,操作性不强,仅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得7分;(3)最提供了合理化建议,但未结合实际,没有可操作性,不觉被任何参考价值,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服务方案7、后续服务承诺:(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符合项目实际。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10分:(2)承诺虽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但认识有偏差,操作性不强得7分;(3)承诺有缺项或者描述有漏洞,不具备科学合理性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商务部分(1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1.项目负责人职称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2分,其他或没有不得分。2.配备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工作小组(不含项目负责人)。3人及以上,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5商务部分(15分)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2020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提供不得分)10其他(5分)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涂改及数字和文字上的错误,无缺页和少页,整体思路清晰,复印材料和彩页清晰。报价一览表所列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相一致。上述情况均满足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5合计-100(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3.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的(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抚顺县古城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检测(竣工检)服务采购),属于(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汇懋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1787.75万元,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吉林省汇懋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治理 河道治理工程 工程检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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