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采购及安装中标结果公示(福鼎市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350982]FJSHYZB[GK]2023004
二、项目名称: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二期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咸阳路173号二楼西首
1,971,72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二期标识采购及安装):
货物类(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发光标志、铭牌
标识
华太标识
标识标牌
1
批
1,971,722.0000
1,971,722.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敬宝
评审专家:
朱友园 、 谢钦地 、 林温阳 、 孙莉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6000元,由中标人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帐号:3500168243305253732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二期标识采购及安装: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西正标识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鑫川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圳天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 福建百虹广告有限公司、尊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均给与投标报价15%的价格扣除;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最终评审得分为96.6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鼎市医院
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
联系方式:0593-783273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电话:0593-2916316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8日
相关附件:
华太小微.zip
HUATAI華太標(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鼎市医院的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二期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识,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538.88万元,资产总额为744.15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浙江华太际识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1月15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识采购及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