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 高氮钢丝材 高韧钢丝材中标结果公示(南京理工大学2024)



南京理工大学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Z0236-G23HZ0499/TC239J0T2(招标文件编号:ZZ0236-G23HZ0499/TC239J0T2)
二、项目名称: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化市戴南镇纪荀村、朝阳庄村陈张路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18.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
高韧钢丝材; 高氮钢丝材
兴海
0.6-1.6mm
1批
78000元/吨; 103000元/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院、刘弘、马宝梅、王涛、蔡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网、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本项目为单价中标,中标单价为:
高韧钢丝材:78000元/吨;
高氮钢丝材:103000元/吨
中标单位综合得分:96.8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理工大学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街200号        
联系方式:沈老师、025-84303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丁皓然、顾新、牛建东 13914760421、18136485896、025-86986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皓然、顾新、牛建东
电 话:  13914760421、18136485896、025-869869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线材(盘条)

采购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11:20

评审专家名单
李小院、刘弘、马宝梅、王涛、蔡灿(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8.1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皓然、顾新、牛建东

项目联系电话
13914760421、18136485896、025-86986998

采购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孝陵卫街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老师、025-8430382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皓然、顾新、牛建东 13914760421、18136485896、025-86986998

附件:

附件1
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定稿.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南京理工大学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文件(第二次)项目名称: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0236-G23HZ0499/TC239J0T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2.技术规范3.知识产权4.包装要求5.装运标志6.交货方式7.装运通知8.付款条件9.技术资料10.质量保证11.检验和验收12.索赔13.延迟交货14.违约赔偿15.不可抗力16.税费17.合同争议的解决18.违约解除合同19.破产终止合同20.转让和分包21.合同修改22.通知23.计量单位24.适用法律25.履约保证金26.合同生效和其它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第四章投标邀请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八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项目概况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九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三、评标程序四、评审注意事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招标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1.5.1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6.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6.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6.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6.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招标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邀请书第五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八章采购需求第九章评标方法和标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5原则上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九章。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招标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组成9.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证明投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6)存在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12.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明确可接受的所有形式;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12.4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12.1和第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5.3如果投标文件未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5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外,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20.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3.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0.3.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1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九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招标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招标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6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2.3索赔通知期限:7天。15、不可抗力: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2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以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6、合同生效和其它26.2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第八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Z0236-G23HZ0499/TC239J0T2项目名称: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项目概况:主要用于南京理工大学承担的前沿创新项目的工艺方法试验、焊接工艺试验、工艺调试试验、整车电弧增材制造等使用的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核心产品:高韧钢丝材、高氮钢丝材注:(1)如本项目设置多个核心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1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情形;(2)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一、拟采购货物清单高韧钢丝材:Ф0.6-1.6mm高氮钢丝材:Ф0.6-1.6mm各种类丝材实际需求的直径及数量以招标人每批次的具体要求提供。二、技术规格及要求注:1、标“★”号的为实质性技术条款,标“▲”号的为重要技术条款,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条款。2.投标人需针对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号技术条款未提供承诺或提供的承诺不能证明满足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号技术条款和一般技术条款(非“★”号、“▲”号技术条款)未提供承诺或提供的承诺不能证明满足的将按评分办法进行扣分。3、技术条款数量:实质性技术条款(标“★号技术条款):3项;重要技术条款(标“▲”号技术条款):0项;一般技术条款(非“★”号、“▲”号技术条款):11项★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必须和招标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包括:1.1保守招标方技术团队的成分配方、技术要求等全部信息资料;1.2保守招标方技术团队的一切商业秘密;1.3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招标方提供的“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2.高韧钢丝材:2.1丝材Cr含量16-23%、Ni含量9-15%、N含量0.2-0.4%;2.2丝材电弧堆积态屈服强度不低于400MPa、抗拉强度不低于680MPa;2.3丝材直径0.6-1.6mm(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4丝材直径误差±0.02mm;2.5符合国标国军标技术要求。3.高氮钢丝材:3.1丝材C含量不高于0.08%、Cr含量不低于20-23%、Mn含量不低于13-18%、N含量不低于0.9%;3.2丝材电弧堆积态屈服强度不低于850MPa、抗拉强度不低于1100MPa;3.3丝材熔敷金属热处理后屈服强度不低于1200MPa、抗拉强度不低于1500MPa;3.4丝材直径0.6-1.6mm(以招标人通知为准);3.5丝材直径误差±0.02mm;3.6符合国标国军标技术要求。三、其他要求1.卖方投标时需提供设备详细的技术方案(含设备的型号及技术参数等详细描述)。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2.1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分批交付,每批次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2.2提供下述技术资料(1)货物装箱单(2)货物合格证明书2.3验收:(1)验收依据:验收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国家标准以及出厂标准执行。(2)验收内容:货物外观、功能、参数指标以及资料等。(3)每批货物验收合格后,需双方签署验收纪要。3.售后服务3.1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3.2质保期内,丝材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更换,若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承担经济损失。3.3如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卖方应具有48小时现场响应能力。★5.付款方式中标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预付货物总价的30%;实际费用按固定结算单价与最终实际使用量乘积结算。注:付款金额不计利息。四、报价要求1.投标人需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被拒绝。3.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4.本项目以中标人的投标单价为中标价,预算金额为项目预估金额,高韧钢丝材最高限价为9.5万元/吨,高氮钢丝材最高限价为12万元/吨。第九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本项目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委依照本章的评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评标因素对每个有效投标进行独立综合评审打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以投标人的总平均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资格审查开标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本项目废标,依法重新招标或采购。资格审查内容详见下表。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四章“投标邀请”要求纳税和社保记录符合第四章“投标邀请”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符合第四章“投标邀请”要求需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第6款“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符合第四章“投标邀请”要求需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第6款“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等证明符合第四章“投标邀请”要求限制性条款的说明/承诺符合第四章“投标邀请”要求需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第6款“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联合体规定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开标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符合第四章“投标邀请”要求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其中外请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外请评标专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随机抽取产生。三、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标准备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评标结论评标报告3.1评标准备3.1.1下述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代理机构准备各类评标过程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编制相关的评标表格;(2)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3)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4)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5)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3.1.2下述工作由评委会进行:(1)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本次招标的范围和性质,熟悉评标方法和标准;如评标委员会有需要,招标人有关人员可向专家介绍项目的有关背景情况;(2)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评标过程中使用的表格。3.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即是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性加以审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不能参加后续的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1符合采购进口产品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符合企业投标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3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款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90日历日5投标文件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须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6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须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7投标报价投标人仅可提出一个投标报价且该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8投标人不存在列出的情况1、评标委员会认为存在串通投标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情况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投标文件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项)投标人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加“★”项要求10其他不存在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步审查的各项内容中,如有一项没有合格,则视作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构成无效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废标,依法重新招标或采购。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初步审查的结果,对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小数点保留2位。本项目未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需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分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高韧钢丝材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为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0分。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小数点保留2位。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高氮钢丝材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为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0分。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小数点保留2位。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注:1.投标报价评分计算以投标人所报高韧钢丝材单价和高氮钢丝材注:1.投标报价评分计算以投标人所报高韧钢丝材单价和高氮钢丝材单价计算,小数点保留2位;2.评标报价总分=高韧钢丝材价格分+高氮钢丝材价格分;综合实力9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或GB均可)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产品业绩10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2020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加工或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体现合同主要内容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者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关键页不全或不清晰的,不得分。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情况111、所有效投标人本项基础分11分;3、有一项一般技术条款(非“★”号、“▲”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共11项,最多扣11分;。4、漏报技术条款或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该条不满足;5、本项目共有实质性技术条款(标“★号技术条款)3项,重要技术条款(标“▲”号技术条款)0项,一般技术条款(非“★”号、“▲”号技术条款)11项。本项评分最多得11分,最低得0分。质保期3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满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多提供一年加1分,本项最多的得3分。进度计划6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进度计划,计划中至少需包含对完成本项目进度节点的进度保障、运输过程保护及应急措施等,评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提供的进度计划合理、与本项目贴合性及可行性强的得6分,进度计划合理、与本项目贴合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进度计划合理、与本项目贴合性及可行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7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提供生产丝材时采用的实施方案(至少包括生产方式和拟采用的工艺种类)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合理、与本项目贴合性高、可行性行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与本项目贴合性一般、可行性行一般的得4分,方案合理、与本项目贴合性差、可行性行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配套生产服务能力7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产品质量控制方案和标准化生产体系、所投产品制造商加工设备情况及生产保障队伍情况,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情况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合理性、所投产品制造商加工设备与采用的生产工艺匹配程度及生产保障队伍稳定性强的得7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合理性、所投产品制造商加工设备与采用的生产工艺匹配程度及生产保障队伍稳定性一般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合理性、所投产品制造商加工设备与采用的生产工艺匹配程度及生产保障队伍稳定性差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清单(至少包含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及生产保障团队人员组成(至少包含人员姓名、劳动或劳务合同及人员能力证明)情况,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以上情况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6投标人需提供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等),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方案按下述规则进行综合打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可行性高、响应及时的得6分,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一般,响应及时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响应及时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节能环保产品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1分合计100注:1.以上评标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应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需根据评审内容提供评审索引表。3.4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将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得分,其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总平均分,即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居先,如果得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3.5评标报告评分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编制完并提交一套完整的评标报告。四、评审注意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1条的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分(详见评分标准)。5.如招标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6.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7.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9.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的(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和高氮钢丝材采购项目),制造商为(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9人,营业收入为16131.40万元,资产总额为30308.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6日第8页共6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材试验专用高韧钢丝材 高氮钢丝材 高韧钢丝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