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60010392227

标段(包)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小孤山标段)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321060010392227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1-18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1-2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https://ddpas.dandong.gov.cn/ddggzy/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丹东市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5-2892065

招标人

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人民政府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前路

联系人

孙永

电话

0415-2591566

邮箱

wlbd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人

迟方

电话

0415-3169545

邮箱

lnhj123456@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点击下载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富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
6421000.00元
合格
181

2
丹东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
6423438.10元
合格
181

3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
6422475.47元
合格
181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富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孙莹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31451914)

2
丹东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媛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8250)

3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颜海珍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2134249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富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2
丹东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3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小孤山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321060010392227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项目编号202321060010392227202321060010392227202321060010392227标段(包)名称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小孤山标段)施工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小孤山标段)施工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小孤山标段)施工标段(包)编号202321060010392227001202321060010392227001202321060010392227001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1月18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1月22日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https://ddpas.dandong.gov.cn/ddggzy/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https://ddpas.dandong.gov.cn/ddggzy/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https://ddpas.dandong.gov.cn/ddggzy/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丹东市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监督部门电话0415-2892065招标人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人民政府邮箱wlbdzb@163.com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前路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前路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前路联系人孙永电话0415-259156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lnhj123456@163.com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联系人迟方电话0415-3169545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1辽宁富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3.686421000.00元合格1812丹东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6.656423438.10元合格1813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5.306422475.47元合格181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辽宁富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莹[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31451914)2丹东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媛[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8250)3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颜海珍[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21342497)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辽宁富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2丹东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3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