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日常养护监理 高架桥柱绿化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023136968-00053433
二、项目名称: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
3900000.00元
上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357号1号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
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
S5沪嘉高速、S6沪翔高速、S7沪崇高速一期、S7沪崇高速二期、S26沪常高速入城段、S20外环高速北段、S20外环高速(K53+315~K79+317)段、徐浦大桥及外环浦西段部分公路高架桥柱绿化。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起,期限三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江萍,张煦,周丽娜,华云刚,冯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内容较为全面、详细,监理工作的重难点分析和措施针对性较强,投入设备仪器较完备,项目监理人员较齐全。经综合评审,上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综合得分为85.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021-5301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2号1506室        
联系方式:17721359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电         话:1772135989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pdf309.3K

附件信息:

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pdf2.8M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2人,营业收入为3608.58万元,资产总额为4807.1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5日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20第四章项目招标需求21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25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31第七章合同格式和合同条款51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5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31023136968-00053433项目名称: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预算编号:0024-0004731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926900元最高限价(元):3926900元采购需求:包件名: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预算金额(元):3926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为依据国家批准的公路养护作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对公路养护范围内的日常养护和专项维修作业进行控制与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文明养护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信息管理、内业资料、环境保护监理、组织协调、应急响应、道班管理等。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起,期限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12-1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2-22,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11:00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1:00,未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并成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2、网上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11: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即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等应自行选择网络畅通地点进行,投标人无需至代理公司现场开标),将于2024年1月5日11:00开启开标室由投标人进行远程网上签到,至2024年1月5日12:00结束远程网上开标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网上开标签到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如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强制自动结束时间则以其为准,目前存在半小时可能性,故建议投标人抓紧网上签到))并开始远程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至2024年1月5日13:00结束远程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如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强制自动结束时间则以其为准,目前存在半小时可能性,故建议投标人抓紧网上解密)),在结束远程解密及确认后进行远程唱标程序,完成远程解密及确认的投标人应对唱标结果签名确认并提交。(由于工作高峰时段“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采购平台服务器因拥挤会使远程电子开标速度受到一定影响,故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上述远程电子开标动作,同时为保证投标人顺利完成整个开标过程,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3、本次采购信息若有变更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联系方式:530162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2号同叶大厦1506室联系方式:177213598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老师电话:1772135989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置)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市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监理项目地址:S5沪嘉高速、S6沪翔高速、S7沪崇高速一期、S7沪崇高速二期、S26沪常高速入城段、S20外环高速北段、S20外环高速(K53+315~K79+317)段、徐浦大桥及外环浦西段部分公路高架桥柱绿化。项目内容:本项目监理服务内容为依据国家批准的公路养护作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对公路养护范围内的日常养护和专项维修作业进行控制与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文明养护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信息管理、内业资料、环境保护监理、组织协调、应急响应、道班管理等。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3926900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9269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徐家汇路579号11楼联系人:孙伟军电话:53016267名称: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2号同叶大厦1506室邮编:200120联系人:卢老师电话:17721359892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历天;形式:以盖章PDF版本及可编辑word版本形式Email形式提交至:guanghuijie002@126.com;获取澄清文件(如有):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澄清文件。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1、付款方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委托人根据检查结果,按《监理考核办法》实行季度支付(一、二、三、四季度分别支付监理费总额的40%,30%,20%,10%),达不到考核目标的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监理服务费。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1、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网上投标的要求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签订合同签前,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前对各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在采购平台上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未完成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为确保投标(响应)文件顺利完成签收程序,避免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签收不及时而给供应商带来不利后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同时考虑到一经签收后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无法撤回签收并进行修改,特提醒各供应商慎重确认投标(响应)文件后再行上传,否则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情形概不负责。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及时打印签收回执。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件和影像资料;监理管理文件应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细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综合性来往文件;监理细则应该根据设施类型及专业类别分别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养护监理细则、机电设施养护监理细则、桥梁养护监理细则、绿化养护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等;质量监理文件应包括质量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测量、材料等审查,试验资料、抽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质量问题处理资料等;安全监理文件应包括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措施、会议记录、检查结果、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进度监理文件应包括计划审批、检查、调整有关文件;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等;合同事项管理文件应包括工程分包、履约检查文件、保险办理、工程变更、延期、索赔、违约和争端处理文件等;监理日志、巡视记录应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每月编写监理月报。月报内容应包含当月养护维修工程实施情况(包括日常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等)、监理工作情况、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监理和合同事项管理等情况统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下月监理工作重点;《监理工作报告》每半年编写一次,并提交业主。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工作概况(组织机构、人员、设备和设施情况等)、监理工作成效(质量、安全、进度监理及合同事项管理等措施,养护作业过程中检查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及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等)、验收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监理资料应齐全、真实、准确、完整;除人员签字部分和现场抽检记录外,监理资料可打印,现场原始记录应留存备查。二、专项养护监理1、质量监理审核养护作业企业编制的施工方案(含施工组织设计和交通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签署开工报告。审查专项养护工程配备人员是否满足养护作业要求,进场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驻地监理应该审查养护作业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必要时进行试验证。施工过程中,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巡视和抽检,做好记录。对夜间作业项目、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旁站工序及项目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相关条款规定),做好旁站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养护作业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汇报。按《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进行质量评定,组织专项工程初验。2、安全监理督促养护作业企业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养护作业阶段和不同的养护作业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重点对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养护作业企业和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专项工程实施前,对养护作业现场的防护设施、养护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题报告。工程开工前,审查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督促养护作业单位制订养护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计划,落实安全交底制度。工程实施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务院、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法和施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养护作业企业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监督养护作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监督检查养护作业企业施工现场安全围封措施是否到位。及时发现并制止养护作业企业的各种违规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养护作业单位停工整改。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养护作业企业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作业单位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业主。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督促并检查养护作业单位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检查并督促养护作业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检查并督促养护作业单位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检查并督促养护作业单位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督促养护作业单位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养护作业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汇报。4、进度监理养护作业单位每年1月30日上报当年的专项养护计划至日常养护信息化管理平台;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大致工作范围进行审核,在2月15日前完成计划的审核,报业主。业主于2月底前完成审批,养护作业单位再行实施。因设施临时损坏、突发事件或业主单位政策变化或行业工作要求等原因需要调整变更年度专项计划,养护作业单位于6月30日前上报至日常养护信息化管理平台;监理单位对大致工作范围进行审核,在7月15日前完成计划的审核,报业主。业主于7月底前完成平台审批,养护作业单位再行实施。审核开工条件,条件具备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审批;审核专项养护进度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监理应及时提出调整建议;严格核定养护作业单位上报的工程量,避免出现漏报、错报、虚报;对已完成但未达到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5、合同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强对养护作业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协议以及分包商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报业主批准。发现有非法分包、转包时,应指令养护作业单位纠正并报业主。监理工程师认为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示养护作业单位和业主。违约事件已发生时,应配合业主进行调查分析,掌握情况,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6、信息和内业资料监理按市路政局专项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敦促养护作业企业做好相关工程资料,专项工程竣工验收二周后上报决算资料;根据工程实际,编制监理方案;按时审核并上报专项养护项目计划、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量确认单、验收报告;编制监理总结;工程竣工后,协助整理归档专项养护工程资料。三、应急养护监理以业主制定的市管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为依据,协助养护作业单位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审核;参与养护单位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过程总结和评估,协助养护单位修订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对养护作业单位的应急机械设备、物资、人员进行检查,汛期、冬季冰雪季节前增大检查频率,并做好检查台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制度。事件发生后,协助并敦促养护作业单位按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参与应急处置,协助现场交通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养护作业单位核实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伤亡和设施损坏情况,并及时上报业主;根据总体预案要求,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信息;审核应急处置过程中养护作业单位统计的应急工作量,并在处置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上报业主。附件3:养护监理项目考核管理办法为使市管公路日常养护运营管理达到“安全、完好、整洁、畅通”的目标,有效开展养护监理工作。特制订市管公路日常养护监理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养护监理考核建议由养护管理单位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频率为每月一次,监理单位参加,但不参与评分。考核分满分为1000分。一、考评办法1、公路养护监理考核采取月度、季度和年度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2、考核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3、养护监理工作考核得分总分为1000分;4、养护监理工作检查评分根据《市管公路养护监理考核评分表》(表格见附件)对养护监理工作行为进行考核;5、考核形式以现场检查,当场书面记载为主,多媒体配合为辅。考核书面记录经考核人员签字确认后,由考核小组根据当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核评分。二、考核等级标准与监理经费支付:(1)考核以养护监理现场驻地项目组为考核单位,所有项目组的平均分作为该月度监理考核分。考核分三个等级,考核满分为1000分。900分(含900分)以上为优秀;800-900分(含800分、不包含9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2)养护监理年度考核评分800分(含80分)以上,同时全年月度考核评分无连续二个月在800分以下,且无累计三个月考核评分在800分以下,则年度综合考核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综合考核不合格,解除监理服务合同。(3)季度考核分高于900分的(含900分)实得养护监理服务费为全额,低于900分将予以扣除该标段一定比例的养护监理服务费,实得养护监理费为:(季度考核分/900)*全额季度监理服务费。季度分以该季度三个月的平均分作为季度考核分。三、考核反馈每月度考核完毕之后,考核小组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销项单形式反馈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在十天内进行整改销项,养护管理单位将通过日常检查和下月度检查进行销项复核,如未按规定进行销项的问题,发现一处,按检查标准加倍进行扣分,且不受单项分值限制,相关情况将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四、因项目建设需要等原因,临时移交的公路设施,暂停监理和监理考核工作。五、惩罚条款1、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根据合同约定,解除监理合同。2、月度考核中发现监理工作不符合要求、对养护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完成代甲方工作等情况,单项扣款1000-2000元,视情节调整。3、发现影响桥梁安全运行病害未及时上报,未敦促养护单位维修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性扣除20000--50000元。4、按照合同监理路段,每周各路段全断面、全覆盖巡查不少于三次,少于三次的每次扣2000元。5、监理路段范围内发生信访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负有责任的每次扣5000-20000元,并扣除当月考核分数50分。6、业主要求上报的资料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或上报资料不完整的,每次扣1000元。未按规定上报至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每次扣1000元。7、发生侵占路产路权、损坏公路设施的(包括公路范围内的非公标志),监理没有及时制止并向业主反映,每次扣5000元。8、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调换总监(包括现场监理组长),每调换一人次扣10000-20000元。9、总监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脱岗或未按规定到岗每人次扣2000元;现场监理组长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脱岗或未按规定到岗,每人次扣1000元。10、养护单位在机动车道上进行临时养护作业时,设置安全区域不规范的,经查实监理负有责任的每次扣2000-10000元。1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监理人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费用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单次有责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扣除合同总价的1%;单次有责事故造成2人死亡的,扣除合同总价的5%;单次有责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扣除合同总价的10%。12、扣除的监理经费每月进行汇总,在每季度的监理经费支付中直接给予扣除,扣款请款将通知监理单位并在行业内通报。13、市管公路养护监理考核评分表:序号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标准备注1制度管理(60分)监理规划内容齐全,包含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应急等内容。10无规划扣10分;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扣完为止。2制度管理(60分)监理细则根据设施类型及专业类别分别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养护、桥梁、机电、绿化、安全监理细则。20每缺一类扣5分;监理细则编制不合理扣2-4分。3制度管理(60分)监理人员考核监理人员数量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并不低于所承诺的技术等级,主要人员调换须书面向养护管理单位申请并经养护管理单位批复,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无故脱岗。20每少一人扣5分,每一人低于承诺等级扣5分,监理人员无故脱岗每人每次扣5分,主要人员调整未经养护管理单位同意每次扣20分。4制度管理(60分)管理网络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应急等管理网络,人员配备与投标承诺相符。10未分别建立相对应的组织体系,扣2分;无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扣2-4分。.5合同监理(120分)养护作业单位人员、设备、基地配置审核审核人员、设备、基地的配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0每缺一项审核扣10分;经监理审核后,发现人员、设备、基地与招标要求不符情况,一次扣5-8分。6合同监理(120分)分包项目及分包商审核审核分包项目比例,以及分包商的资质(包括营业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养护从业登记资质、社保及意外险缴纳情况等)50分包比例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分;分包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分。7合同监理(120分)材料审核及供应商资质审核对相关养护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对进场材料厂家资质进行审核。30每缺一次审核扣5分。8养护质量监理(350分)敦促养护单位及时维修各类设施病害对影响行车安全病害及时督促养护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重大病害及时报养护管理单位,对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质量进行旁站监理或结果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养护单位整改。100一般病害未及时发现每处扣5分,重大病害未及时发现每处扣20分,影响行车安全病害未及时采取措施每次扣10分,发生重大养护质量事故每次扣20分,发生有责投诉每次扣10分,被媒体曝光的有责投诉每次扣20分。9监理巡视记录每周路况巡视不少于三次,通航桥孔每周巡视不少于一次,不通航桥孔每月巡视不少于一次,全面巡视,记录正确。50无巡查记录每次扣10分;记录不全、不规范每处扣2-5分;10监理日记填写及时、格式规范、内容齐全准确、反映养护实际情况。50无监理日记扣5分;填写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每处扣2-5分。11监理月报填写及时、格式规范、内容齐全准确、反映养护实际情况。20每缺少一次扣5分;填写不及时,内容不准确每处扣5分。12现场养护例会会议纪要每月组织并主持一次养护例会,书面纪要例会内容。20无会议纪要扣5分,纪要不规范扣3-5分。13监理每月考核评分表每月参与养护质量考核一次。50每缺一次考核扣10分,考核不及时扣5分。14监理指令对巡视、检查发现的各类设施病害及时以监理指令给养护单位。20没及时开出监理指令每次扣5分.15指令回复单复核复核监理指令销项情况20未及时复核每次扣5分。16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审核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实际,施工要点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10无审核每项扣5分;审核不及时每次扣3分;审核后的施工方案存在不合理的内容,每处扣2-5分。17专项养护竣工报告和验收报告专项养护完工后,监理及时组织验收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10每缺一项扣5分18安全监理(200分)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监管体系20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中每缺一项扣2分;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扣2分。19安全监理(200分)安全事故控制督促养护单位按养护招标文件、养护合同做好安全施工。50养护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50分。养护单位作业中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每起扣50分、负同等责任的每起扣30分、负同等以下责任的,每起扣10分。20安全例会会议纪要每月组织并主持一次安全例会,书面纪要例会内容。30每缺一次会议纪要扣10分;纪要不规范、流于形式,每处扣3-5分。21现场安全管理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区布设。60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规范设置作业控制区,布设标志标牌不规范,布设设备缺损,现场未指派安全协管员,每发现一处扣10分。22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防护设施、机械安全性能、消防器材、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40每缺一次检查扣5分;检查无记录或整改无销项反馈的,每项扣3分。23进度监理(120分)养护大纲审核审核养护单位的年度养护大纲,总监签字。15养护大纲未审批扣10分;经审批的养护存在明显错漏,每处扣3-5分。24进度监理(120分)月度养护计划审核每月28日前审核完成养护作业单位的下月的月度工作计划,结合投标文件、养护大纲及季节气候,审核计划的合理性,并上报信息管理平台。30审核不及时每次扣5分;审核不准确每次扣2-5分。25进度监理(120分)月度完成表审核每月28日前审核完成养护作业单位当月的月度完成工作量,避免错报、漏报、虚报,并上报信息管理平台。30审核不及时每次扣5分;工作量审核不准确每次扣5-8分。26进度监理(120分)专项养护计划审核上报审核认真、仔细、准确25每缺一项审核扣10分。27进度监理(120分)专项养护开工报告专项养护开工必须有开工报告10每缺一次扣5分28专项养护停工令、复工令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发出停工令,整改完毕发出复工令。10每缺一项扣5分。29应急监理(100分)应急预案审批突发事件、灾害性天气预案审批,针对特大桥及下立交审批专项预案。30无审批资料扣10分;审批预案类型不全,每缺一项扣5分。30应急监理(100分)应急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及各类突发事件特点,检查养护单位应急队伍、设备、物资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养护单位及时整改。40无检查每次扣10分,无检查台账每次扣5分。31应急监理(100分)应急评估核实养护单位应急工作量,评估处置情况,三日内完成上报。30无评估每次扣10分;未及时评估每次扣5分;未按实际情况审核每次扣5-8分。32内业及信息化管理(50分)内业资料监理每月一次对养护单位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20每少一次扣10分,养护单位内业资料归档不及时或缺少每处扣5分33内业及信息化管理(50分)MQI检查和复核每半年检查和复核一次MQI10无复核每次扣5分;复核错漏每次扣2-3分。34内业及信息化管理(50分)专项工程资料编制监理方案和监理总结10无方案和总结每项扣5分;编制内容不规范、不合理每处扣2-3分。内业及信息化管理(50分)资料整理资料内容齐全、装订成册,按编号归类,标签与资料相符。10未达到要求每项扣5分。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000特别说明:采购人(业主)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地方规程、上级主管部门及自身管理需要,对本办法进行进一步修订,一旦在服务期间颁布,则按照新的修订版本实施。—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常养护监理 高架桥柱绿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