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


一、项目编号:JSWZ2023-C-001-A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南湖路97号
成交费率:《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一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曦、朱兴东、崔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中标单位支付,按预算金额100万以内的1.5%计算,100~500万元费率1.1%,500~1000万元费率0.8%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标段6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玉山路11号水利大厦5楼
联系人:崔威
电话:0512-68367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6幢920室
电话:0512-65168321
联系人:张佳、吴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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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WZ2023-C-001-A采购单位: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名称: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一、磋商公告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二、磋商采购文件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三、磋商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四、合同主要条款1五、响应文件格式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一、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2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WZ2023-C-001-A项目名称: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采购需求: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针对苏州市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止。项目地点:苏州市范围内,采购方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水利工程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水利工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5个类别的甲级检测资质;(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UploadFile/af4d8873-7144-43a4-8d4e-bb47c6e54aa0/20170303152825617.doc)2、申领CA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15dcef0f-ad45-45ac-b800-cf8732807865&categoryNum=00600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75cf9bf0-ed2e-4be6-a310-eb7d3efafb52&categoryNum=020001)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工具下载链接为:http://221.224.221.182:8088/zfcgsz/login?bs=5,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5、咨询电话(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咨询电话:1391408****(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四、响应文件提交报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及CA证书,并同时递交身份证明等材料。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9:30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22日9:30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相关事宜:1、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在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玉山路11号水利大厦5楼联系方式:0512-68367738联系人:崔威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6幢920室联系方式:0512-651683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佳、吴海东电话:0512-65168321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10日二、磋商采购文件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WZ2023-C-001-A二、采购内容: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三、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四、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检测单位按照采购人下达的检测计划和临时抽检任务,对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和检测项目应当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及相关文件的要求。(二)进度要求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检测工作,12月5日前出具监督检测报告汇编本,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检测单位单次现场质量检测工作完成后,一般情况下3天内反馈质量检测快报,如有不合格检测项,检测单位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方;每个工程年度检测任务全部完成后7天内出具本工程质量检测正式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测内容、检测项目、检测数量、检测结果及不合格台账等。(三)工作要求(1)抽检工作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2T1267-2008)、《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2号)、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1~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等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开展。若有修订以最新标准为准。(2)检测单位须配合采购方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3)采购方临时下达抽检任务后,检测单位应及时响应并于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检测任务。(四)人员要求检测单位须配备总项目负责人一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每个类别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两名,检测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经确定的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与项目实施人员保持一致,且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配备人员不得调换和撤离,须完全按采购方要求及时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技术人员,采购方有权要求检测单位撤换,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五、其他说明1、采购方有权检查监督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2、报价要求1、本项目按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标准基于《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等规定的价格标准。2、报价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合格服务所需的人工、餐费、耗材、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若中标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合同:(1)将承包的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转包他人;(2)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解决。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及转包。7、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无故解除合同的,采购人将其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上报至财政部门。六、综合说明:1、磋商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书面补充通知,本磋商采购文件涉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响应)期间及实施期间的有关文档资料,由采购单位保存和使用,其知识产权属于采购方所有,双方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2、响应单位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作为废标处理。响应单位明确提供所投项目的说明及服务内容。3、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成交供应商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应自行承担。5、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6、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7、代理服务费:7.1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7.2收费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6750.00元。7.3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单位支付;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1、磋商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供复印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最新一期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具备水利工程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水利工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5个类别的甲级检测资质。7、《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或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上传资料必须为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如有)13、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格式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人员证书、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14、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组成1—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条件不符或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供应商的评分。(二)电子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1、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2、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3、如投标多个标段,供应商须针对各标段单独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和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4、响应单位应按本文件的规定,针对所投标段提供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文件为准。(不做实质性响应要求)如为多标段项目,则磋商供应商应按照各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注明标段号且分别进行密封。八、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以下身份证明材料签名报到,不做实质性响应要求: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单位凭身份证明原件及CA证书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明原件、CA证书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4、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单位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响应单位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单位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平等的磋商机会。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9、响应单位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经磋商确定最后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4、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4.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14.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14.3、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15、质疑1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5.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5.3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5.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张佳、吴海东联系电话:0512-65168321邮寄地址:苏州市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920室。16、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十、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u.suzhou.gov.cn/zfcg)“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一、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三、磋商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5、如供应商存在“苏财购字(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文件规定执行。6、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一)价格(15分)在所有有效响应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检测费率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15%)(二)技术方案(28分)1、本项目检测组织方案(8分)方案符合项目及用户需求、突出项目特点、方案详尽完善并有具体落地措施的得8分;方案符合项目及用户需求、突出项目特点、方案详尽完善并有措施的得6分;方案符合项目及用户需求、突出项目特点的得4分;方案符合项目及用户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拟投入检测仪器设备(10分)设备配备满足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可检测参数清单及设备图片、检测仪器设备先进、检测数据准确性高的得10分;设备配备满足采购需求、可检测参数较多、检测仪器设备较先进、检测数据准确性较高的得7分;设备配备满足采购需求、可检测参数一般、设备配置一般的得4分;有设备配备清单、可检测参数较少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本项目检测组织措施(6分)(1)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3分):项目质量保证保障承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质量管理目标明确并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保障措施的得3分;项目质量保证保障承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质量管理目标的得2分;项目质量保证保障承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3分):方案详尽完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流程规范并有具体落地措施的得3分;方案详尽完善、人员有分工、流程规范并有落地措施的得2分;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保障有涉及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各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考核制度)(4分)制度完整详细、合理科学、可行性高的得4分;制度较完整、合理科学、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制度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拟投入人员车辆配备(18分)1、拟投入人员(14分)(1)项目总负责人(4分)①具有与项目相关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的得1分,中级以下不得分,最高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②提供3份近5年类似项目负责人经验证明的,得2分。(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2)分类别项目负责人(10分)本次采购涉及类别为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类共5类,每类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年项目经验证明的得2分,最高得10分。(分类别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注: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分类别项目负责人,但只能兼任其中之一。响应单位须为配备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2、开展质量抽测所配备的交通工具:自有或者租赁的,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承诺中标后配备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车辆若为自有或租赁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车辆产权证明材料,如为租赁车辆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合同中车牌号须与行驶证一致】、租赁费发票,否则此项不得分;车辆若为承诺后配备的,须提供相应承诺书。(四)履约能力(39分)1、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或2级及以上堤防检测任务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16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工程等级,需提供证明材料。2、提供类似检测报告(15分):每提供一份最高得5分,最高得1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综合评定,报告内容标准规范、内容详细完整、准确度高的得5分;报告内容较规范、内容较详细、准确度较高的得3分;报告内容较简略、不准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四、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据甲方申请并经苏州市财政局核准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JSWZ2023-C-001-A的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1、合同价格(1)本项目检测费率:《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等价格标准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2、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工作。(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3)招标内容检测单位按照甲方下达的检测计划和临时抽检任务,对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及检测项目应当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及相关文件的要求。(4)进度要求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抽测工作,12月5日前出具监督抽检报告汇编本,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乙方单次现场质量检测工作完成后,一般情况下3天内反馈质量检测快报,如有不合格检测项,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每个工程年度检测任务全部完成后7天内出具本工程质量检测正式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测内容、检测项目、检测数量、检测结果及不合格台账等。(5)工作要求①抽检工作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2T1267-2008)、《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2号)、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1~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等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开展。若有修订以最新标准为准。②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③采购方临时下达抽检任务后,检测单位应及时响应并于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检测任务。(6)人员要求乙方须配备总项目负责人一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每个类别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两名,乙方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经确定的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与项目实施人员保持一致,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配备人员不得调换和撤离,须完全按甲方要求及时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技术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直至甲方满意为止。(7)其他关于检测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的关系,按相关规定执行。3、合同价格支付(1)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实际发生任务作业量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质量监督检测后,乙方汇总制作结算报告,并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定后,甲方按季度结算实际任务作业量并进行支付。(签订合同时按苏财购〔2020〕42号通知执行)第一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应于2024年3月20日前出具相应发票);第二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出具相应发票);第三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应于2024年9月20日前出具相应发票);10月份支付一次(乙方应于2024年10月25日前出具相应发票);待验收后全部付清(乙方应于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发票)。(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合格的发票。②采购人下发的任务通知单。③法人代表授权书(介绍信)。④经办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4)支付方式: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支付,未支持数字人民币地区以转账方式支付。4、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5、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方案实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6、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7、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8、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同时须至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备案。(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成交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1、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12、附则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五、响应文件格式(如与系统内格式不一致,以系统内格式为准)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WZ2023-C-001-A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JSWZ2023-C-001-A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4、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JSWZ2023-C-001-A项目名称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投标费率《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名称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配备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备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备注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3.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合同扫描件等)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实现利润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江苏沃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如我方为成交单位,我方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我方愿意负责承担2024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服务过程中全部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我方全权负责。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质量监督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