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中标结果公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2024)
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4014670010003
二、项目名称: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石栾路70号2层
9113010033598748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
对井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地表水水质、地下饮用水源地、农村面源、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合格
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891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志力(磋商小组组长)、陈芳、田彩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7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地址:石家庄井陉县
联系方式:0311-82022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 122 号
联系方式:0311-6807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朋雪
电话:0311-68073276
十、附件
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承诺书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行政区域
井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13:51
评审专家名单
刘志力(磋商小组组长)、陈芳、田彩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89.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朋雪
项目联系电话
0311-68073276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井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202267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 122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8073276
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CT2023-058采购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项目范围及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审标准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CT2023-058项目名称: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892670元最高限价(如有):892670元采购需求:对井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地表水质、地下饮用水源地、农村面源、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方式:“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主下载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供应商远程网上开标,请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开标。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远程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操作。2、供应商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访问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点击“交易平台”,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及时获取或获取资料不完整,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新版]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及“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采购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89868327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5、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及报名,未在指定网站报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后果供应商自负。潜在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采购人自澄清文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时,即各供应商即已收悉。如未获取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特别说明:本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方式,对技术标进行“盲评”,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供应商在编制技术标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8.监督部门及电话:井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0311-8202393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地址:石家庄井陉县联系方式:刘秀芳0311-82022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联系方式:赵朋雪、王恒园0311-680732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朋雪电话:0311-68073276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采购人及招标代理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采购人地址:石家庄井陉县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秀芳0311-8202267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732764采购内容对井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地表水水质、地下饮用水源地、农村面源、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5最高限价892670元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7报价方式总价报价8质量标准合格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踏勘现场否12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3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响应文件份数按要求提交加密版投标文件一份。15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投标人(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响应)件。2.投标人(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3.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均为电子签章。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要求的位置加盖相应的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加盖相应电子印章的,按无效标处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响应文件的递交投标人(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HBT格式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投标(响应)文件。17开标时间及地点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8开标1.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使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2.因投标人(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19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20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人员和设备入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完成70%,支付合同价款的40%;合同到期,技术服务完成后通过验收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21磋商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评审情况在线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22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73276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河北昶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68073276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2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不符合可不附。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不符合可不附。4、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另:根据《石家庄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石财办〔2021〕19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供应商使用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数字证书”到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yq.sjzzhcs.com/#/CALogin。技术人员联系电话:顾刚18630175079,周宁18932920526)查询信用融资政策,对接信用融资有关商业银行。26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27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8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9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本附表是对磋商须知正文部分的补充和修正,如本附表与磋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本附表是对磋商须知正文部分的补充和修正,如本附表与磋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本附表是对磋商须知正文部分的补充和修正,如本附表与磋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七、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2、工作进度保障措施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服务承诺技术标为暗标注:暗标的编制要求①技术部分中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章,不得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及其他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中做任何识别标志(包括标记页码),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②颜色要求:字体为宋体四号黑色③排版要求:技术标书中正文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④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⑤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八、其他资料(如有)附表(项目名称)最终报价表单位:元1磋商报价(总价)小写:大写:2服务期限3质量标准4备注说明: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待最终报价时按规定时间填好数据网上上传提交磋商小组。最终报价表中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最终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签订合同时,以本表中的磋商报价为准,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五部分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二、评审和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1、初步评审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附表一)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详见符合性审查表。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不参加后续磋商。(详见附表二)2.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3.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4.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和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2)磋商1.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2)按规定修改变动磋商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三、最后报价(1)最后报价的提交1、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表(详见附表三),最后报价不再向供应商公布。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四、最终评审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标结果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高者因故弃标,按顺序排名递补下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2、评标分数计算1)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2)计分出现中间值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0分。(1)记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2)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5)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3、最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4、评分标准:(详见评审表)评审表1、磋商报价得分(10分)1磋商报价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见前附表,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经磋商小组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按无效标处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它投标报价得分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商务部分得分(18分)1团队人员配备情况101.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经验丰富,人员安排科学合理,完全能满足招标需求,得5分;项目人员安排较合理,能满足招标需求,得3分;项目人员安排合理性欠佳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3分,没有不得分;3.投标人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高加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业绩5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类似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公告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管理体系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ISO45001/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三体系证书,提供3项证书,得3分;提供2项证书,得2分;提供1项证书,得1分;不提供的证书,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得分(72分)1项目实施方案22内容全面、完整,对项目有深刻认识,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能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6.1-22分;内容全面、完整,对项目认识一般,工作方案一般,基本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8.1-16分;工作内容不全面,对项目认识不足,工作方案一般,勉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0-8分。2工作进度保障措施20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服务承诺,有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安排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可行的,得14.1-20分;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进度计划,基本合理,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安排基本合理,有一定的措施的,得7.1-14分;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编制有一定缺陷,程序基本清晰,安排基本合理的,得0-7分。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20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得14.1-2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的,得7.1-14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得0-7分。4服务承诺10售后服务及措施完善周到,对本采购订立的方案合理,得6.1-10分;售后服务较好,对本采购订立的方案比较合理,得3.1-6分;售后服务一般,对本采购订立的方案欠佳的,得0-3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审核结果1营业执照副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具备并有效(自行承诺)3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拟)具备并有效(自行承诺)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备并有效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通过划“✔”不通过划“✘”资格进行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进入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无效处理,其磋商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服务期限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通过划“✔”不通过划“✘”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4年01月18日7439ad49a2c844dfa095938d648375d8-202401181154006993、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我公司(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特此承诺!供应商: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4年01月18日7439ad49a2c844dfa095938d648375d8-20240118115400699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单位名称)的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井陉县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4人,营业收入为2127万元,资产总额为1713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18日7439ad49a2c844dfa095938d648375d8-20240118115400699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委托性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