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和田市农业农村局2024)



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TSZFCGZBDL-2023-092-01                  
二、项目名称: 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03305(元)
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广源路100号创博智谷产业园B区4栋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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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
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
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下达任务共276个样点、其中外业调查采样耕园地表层样218个、林草地表层样41个、剖面样17个,进行流转制备、测试化验、数据汇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卓,冯刚,阮玲玲,陈飞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49.5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和田市昆仑路与公园西路交叉口东南140米
联系方式:0903-2522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路玉泉大厦巷墩库恰社区631号
联系方式:0903-2099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旭
电 话:0903-2099765           

附件信息:

得分汇总排名.pdf276.7K

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招标文件.doc685.4K

中小企业声明函392.6K

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HTSZFCGZBDL-2023-092-01)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4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803305元(捌拾万叁仟叁佰零伍元整)(评审价:803305元(捌拾万叁仟叁佰零伍元整))83.810.093.81√1乌鲁木齐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855300元(捌拾伍万伍仟叁佰元整)(评审价:855300元(捌拾伍万伍仟叁佰元整))83.09.3992.3925新疆新特新能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864450元(捌拾陆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评审价:864450元(捌拾陆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48.89.2958.093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成员(签名):1/2sign_6_10007548807sign_6_10008742975,sign_6_10009508283,sign_6_10010039488sign_6_100119571742024年01月18日2/2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3-092-01招标文件采购人:和田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唐金元联系方式:0903-2522951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翟旭联系方式:0903-20997652023年12月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3-092-01招标人(盖章):和田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唐金元联系电话:0903-2522951地址:和田市昆仑路与公园西路交叉口东南140米-------------------------------------------------------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翟旭电话:0903-2099765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墩库恰社区631号目录第一章采购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服务要求第五章附件1.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3-092-01项目名称: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964600.00元最高限价(元):867600.00元资金来源:地方投入资金采购需求: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下达任务共276个样点、其中外业调查采样耕园地表层样218个、林草地表层样41个、剖面样17个,进行流转制备、测试化验、数据汇总。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执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各投标企业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5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特别提示:①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和田市昆仑路与公园西路交叉口东南140米联系方式:0903-66224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墩库恰社区631号联系方式:0903-20997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翟旭电话:0903-2099765特别提醒:1、投标企业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需一笔汇出,分笔汇出银行系统将不予统计),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投标保证金需在2024年0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到账,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或采购项目编号。该项目不换取保证金收据,由银行出具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晚于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2、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邮箱:534279173@qq.com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3.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和田市昆仑路与公园西路交叉口东南140米        联系人:唐金元 电 话:0903-2522951 2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墩库恰社区631号联系人:翟旭电 话:130296687633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4采购内容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下达任务共276个样点、其中外业调查采样耕园地表层样218个、林草地表层样41个、剖面样17个,进行流转制备、测试化验、数据汇总。5资金来源地方投入资金(已落实)6采购概算价最高限价:86.76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9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0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10月-12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10月-12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服务期限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执行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14服务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要求,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土壤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流转、测试化验、质量控制、 数据填报、样品保存、汇交等相关工作。接受全国土壤普查办、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的指导,接受国家级质控实验室和自治区级留样检测和能力测试等。100%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验收审核。售后服务期:提交成果至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结束。质量保证期间如发现成果资料存在问题,中标人应配合采购单位进行校对和调整,直到符合要求为准。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踏勘现场不组织1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方式: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03-2099765邮箱:534279173@qq.com 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16:00分(北京时间)2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对公转账、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600.00元(捌仟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银行帐号:30153811092003054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和田北京西路支行注:1.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于2024年0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汇至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 ,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无须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换取收据。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将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QQ邮箱(534279173@qq.com)退投标保证金;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保函投保金额(元):8600.00(捌仟陆佰元整)保函承保期限:2024年01月19日---2024年04月19日(90日历天)22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2024年01月18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或95763。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标肆份(U盘1份,光盘叁份)。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24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5招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年01月18日16:00-16:3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1月18日16:3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6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用以下方式: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27代理服务费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或电汇28评标委员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29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具体金额与业主约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服务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赔付地点为项目所在地)3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5.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中、小型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产品名称、制造商、型号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 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 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 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20%(工程项目为 3% 5%)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 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6%(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 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3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3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4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人验收通过。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如评审过程中发现成果资料有要调整和修改或不合理的情况,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及补充。(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报价风险),如服务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或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求整改,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不符合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5其他说明1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6、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7、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结果公示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公章)交至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财务室办理(联系电话13239817511)(注:废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8、本项目资格审查模块由招标代理组织进行。36其他说明2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7重要提示(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中标供应商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8其他方式采购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9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过程及公开招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40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或邮件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 、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1投标方须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方面的服务义务。42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实施。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备注: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相对应,如有矛盾,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合格的投标人1.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及采购文件中其他要求。1.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法律诉讼纠纷,投标文件内需提供书面声明。1.4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及技术参数应真实有效,投标文件内需提供书面承诺书。1.5不符合以上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供应商或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中标人。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9“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0“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其他要求3.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3.2采购进口产品3.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3.2.2本章第4.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3.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3.3.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4.1.1招标公告4.1.2投标人须知4.1.3合同条款及格式4.1.4采购需求4.1.5投标文件格式4.1.6其他资料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招标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人视采购具体情况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编写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无效。7.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本招标代理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文件分为唱标信封和投标文件(包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具体包括下列内容:9.1.1唱标信封9.1.1投标报价表9.1.2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合订成一册,投标书中内容需独立并清晰可分辨)详见后附”投标文件组成及参考格式”。9.1.3电子标书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9.2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10.投标书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11.2本标针对每种服务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11.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文件、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2.投标货币12.1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一一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确认或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或相应部分的要求。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15.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标记要求、签署,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16.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16.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章。16.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编制、或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4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采购需求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5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16.6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7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8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服务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书中。16.9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不允许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7.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明确的银行、帐号等信息,于开标前缴纳。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4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7.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7.7发生以下情况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17.7.1未按28条规定签定合同;17.7.2未按第31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17.7.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递交的格式18.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8.2未按本须知要求投递投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未按本须知要求投递投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19.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19.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手中。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准备、标注和递交。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0.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五、开标21.开标21.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标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21.2开标时,招标人、监督部门、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开标会议到场监督。21.3开标时,投标单位完成在线解密后,由工作人员开始唱标。21.4唱标完毕后,如果投标人对所唱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21.5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监标人员或公证人员的签字,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评标和定标22.评标原则22.1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投标人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22.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22.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22.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评标方法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3.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23.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23.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23.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5.2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两个部分。23.6初步评审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服务范围和采购需求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评审内容系指:详见附件初步评审表23.7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23.7.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7.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7.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7.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7.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7.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7.7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23.7.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23.8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8.1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23.8.2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经济报价权重占10%,商务部分权重占30%,技术部分权重占60%。投标人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因素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10月-12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10月-12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初步评审资格审查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购买文件时一致且有有效变更证明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投标保函;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招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检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条款号评审标准1报价得分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部分条款号评审标准1项目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10分1、质量控制有总目标,质量保障体系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对各阶段的质量进行了准确的目标分解,对质量控制各分解目标有明确的控制点且实用得10分; 2、质量控制有总目标质量保障体系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对各阶段的质量进行了目标分解,但对质量控制各分解目标明确的控制点缺乏实用性得6分;3、质量控制有总目标或未提供总目标,质量保防体系措施不完善,缺少对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分解和控制点或目标分解和控制点缺乏实用性得 3分; 4、未提供得 0分1项目实施方案及对项目的认识20分1.根据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中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安排合理度、可操作性、实用性、是否能满足采购方各种需要等方面,项目有整体实施计划,方案明确,各项服务是否均满足要求,分值5分;未提供不得分;2.对检测范围与目标的认知,分值5分;未提供不得分;3.对影响土壤检测质量得关键问题以及项目得重点和难点分析清楚情况,该项分值5分;未提供不得分;4.三证齐齐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项分值5分;未提供不得分。1应急措施8分方案中应体现针对本次项目的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的紧急预案,要求备选方案及实用性。1.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处理紧急情况、抵抗风险能力,有备选方案实用,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实用性强的得8分2.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处理紧急情况、抵抗风险能力,有备选方案,实用,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实用性较强得5分3.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处理紧急情况、抵抗风险能力,有备选方案,实用,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实用性一般得3分4.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处理紧急情况、抵抗风险能力,有备选方案,实用,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实用性强差得0分。1试验检验内容和方法14分1.试验检验项目全面、方法正确的,得3分,2.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的得2分3.自有ICP设备2套或2套以上,提供发票复印件,该项分值4分;未提供不得分;4.提供土壤方法验证资料,该项分值5分;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人员配备18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土壤/环境/分析/农业/化学/地质/质量类)高级职称得 2 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需提供职称证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 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土壤/环境/分析/农业/化学/地质/质量类)高级职称得 2 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需提供职称证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 分;(3)拟派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土壤/环境/分析/农业/化学/地质/质量类)高级职称得 2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需提供职称证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 分;(4)拟派服务团队: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每有一人具有相关专业(土壤/环境/分析/农业/化学/地质/质量类)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此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职称证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组成员中有参加过国家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人员,且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投入10人以上得8分,投入5-9人得3分,投入不足5人不得分。3业绩12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土壤普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每提供一项得 3分,最高得12分。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看出投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等4综合实力6分投标人进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得最高6分。5场所要求2分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检测场所,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式等有关要求;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有检测场所符合要求得2分,无检测场所不得分。23.8.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经济报价、商务技术得分23.8.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财政部门。23.8.5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23.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4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5.中标人的确定2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5.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拒绝所有的投标人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对评标的任何解释工作。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中标通知26.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对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相关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28.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8.3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8.4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28.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29.合同的组成29.1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9.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29.1.2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29.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29.1.4中标通知书。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0.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九、其他事项31.中标服务费31.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1.2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32.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企业必须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三章合同条款(拟订合同)(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时的参考)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见明细;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分项价格为: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执行;1.5.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5.3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18.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最终签订合同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需求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下达任务共276个样点、其中外业调查采样耕园地表层样218个、林草地表层样41个、剖面样17个,进行流转制备、测试化验、数据汇总。序号标的名称项目数量检测指标数量备注1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检测标段)耕园地剖面样检测费13总计39项耕园地表层样检测费218总计28项林草地剖面样检测费4总计14项加测水溶性盐电导率八大离子林草地表层样检测费41总计12项加测水溶性盐电导率八大离子2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成果汇总标段)制图、总结、评价报告等1/序号标的名称项目数量检测指标数量备注1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检测标段)耕园地剖面样检测费13总计39项耕园地表层样检测费218总计28项林草地剖面样检测费4总计14项加测水溶性盐电导率八大离子林草地表层样检测费41总计12项加测水溶性盐电导率八大离子2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成果汇总标段)制图、总结、评价报告等1/包一: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耕地园地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方法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1土壤容重1-1 环刀法《土壤检测 第 4 部分: 土壤容重的测定》(NY/T 1121.4-2006)2机械组成2-1 吸管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5.1 吸管法2机械组成2-2 比重计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5.2 比重计法3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3-1 人工筛分法《土壤检测 第 19 部分: 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NY/T 1121.19-2008)4土壤田间持水量4-1 环刀法《土壤检测 第 22 部分: 土壤田间持水量的测定 环刀法》(NY/T 1121.22-2010)5凋萎系数5-1 压力薄膜仪法《土壤凋萎系数的测定》6矿物组成6-1 X-射线衍射仪 XRD 法《土壤矿物测定 X 射线衍射法》7pH7-1 电位法《土壤检测 第 2 部分: 土壤 pH 的测定》(NY/T 1121.2-2006)8可交换酸度8-1 氯化钾交换-中和滴定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1.2 土壤交换性酸的测定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9阳离子交换量9-1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NY/T 295-1995)9阳离子交换量9-2 乙酸钙交换-容量法《土壤检测 第 5 部分: 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NY/T 1121.5-2006)10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 (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交换性钾、盐基总量)10-1 乙酸铵交换-中和滴定法/EDTA 络合滴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火焰光度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3.1 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10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 (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交换性钾、盐基总量)10-2 氯化铵-乙醇交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火焰光度法《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 1615-2008)11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 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11-1 重量法《土壤检测 第 16 部分: 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NY/T1121.16-2006)11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 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11-2 质量法等《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12有机质12-1 重铬酸钾氧化-容量法《土壤检测 第 6 部分: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13碳酸钙13-1 气量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5.1 土壤碳酸盐的测定13碳酸钙13-2 非水滴定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5.1 土壤碳酸盐的测定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14全氮14-1 自动定氮仪法《土壤检测 第 24 部分: 土壤全氮的测定 自动定氮仪法》(NY/T 1121.24-2012)15全磷15-1 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8.1 土壤全磷的测定(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15全磷15-2 酸溶-钼锑抗比色/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16全钾16-1 氢氧化钠熔融-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9.1 土壤全钾的测定(碱熔-火焰光度法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6全钾16-2 酸溶-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17全硫17-1 硝酸镁氧化-硫酸钡比浊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6.9 全硫的测定(硝酸镁氧化-硫酸钡比浊法)17全硫17-2 燃烧碘量法《森林土壤全硫的测定》(LY/T 1255-1999)18全硼18-1 碱熔-甲亚胺-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8.1 土壤全硼的测定18全硼18-2 碱熔-姜黄素-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8.1 土壤全硼的测定18全硼18-3 碱熔-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8.1 土壤全硼的测定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19全硒19-1 酸溶-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土壤中全硒的测定》(NY/T 1104-2006)20全铁20-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20全铁20-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74-2018)21全锰21-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21全锰21-2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22全铜22-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22全铜22-2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23全锌23-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23全锌22-2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24全钼24-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25全铝25-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25全铝25-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74-2018)26全硅26-1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74-2018)27全钙27-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27全钙27-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74-2018)28全镁28-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28全镁28-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74-2018)29有效磷29-1 氟化铵-盐酸溶液/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比色法《土壤检测 第 7 部分: 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30速效钾30-1 乙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的测定》(NY/T 889-2004)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31缓效钾31-1 热硝酸浸提-火焰光度法《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的测定》(NY/T 889-2004)32有效硫32-1 磷酸盐-乙酸溶液/氯化钙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检测 第 14 部分: 土壤有效硫的测定》(NY/T 1121.14报批稿)33有效硅33-1 柠檬酸浸提-硅钼蓝比色法《土壤检测 第 15 部分: 土壤有效硅的测定》 (NY/T 1121.15-2006)34有效铁34-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34有效铁34-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35有效锰35-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35有效锰35-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36有效铜36-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序号指标36-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37有效锌37-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37有效锌37-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38有效硼38-1 沸水提取-甲亚胺-H 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8.2 土壤有效硼的测定38有效硼38-2 沸水提取-姜黄素-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8.2 土壤有效硼的测定39有效钼39-1 草酸-草酸铵浸提-示波极谱法《土壤检测 第 9 部分: 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 1121.9-2012)39有效钼39-2 草酸-草酸铵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土壤检测 第 9 部分: 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 1121.9 报批稿)40游离铁40-1 连二亚硫酸钠-柠檬酸钠-重碳酸钠浸提-邻菲罗啉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9.1 游离铁(Fed)的测定(DCB 法)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41总汞41-1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法《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1 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1-2008)41总汞41-2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23-2017)42总砷42-1 原子荧光法《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2 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T 22105.2-2008)43总铅43-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43总铅43-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43总铅43-3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997)43总铅43-4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44总镉44-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997)44总镉44-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45总铬45-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45总铬45-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45总铬45-3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46总镍46-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46总镍46-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46总镍46-3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林地草地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方法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1土壤容重1-1 环刀法《土壤检测 第 4 部分: 土壤容重的测定》(NY/T 1121.4-2006)2机械组成2-1 吸管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5.1 吸管法2机械组成2-2 比重计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5.2 比重计法3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3-1 机械筛选法《森林土壤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LY/T 1227-1999)4矿物组成4-1 X-射线衍射仪 XRD 法《土壤矿物测定 X 射线衍射法》5pH 值5-1 电位法《森林土壤 pH 值的测定》(LY/T 1239-1999)6可交换酸度6-1 氯化钾交换-中和滴定法《森林土壤交换性酸度的测定》(LY/T 1240-1999)7水解性酸度7-1 乙酸钠水解-中和滴定法《森林土壤水解性总酸度的测定》(LY/T 1241-1999)8阳离子交换量8-1 氯化铵-乙酸铵交换-容量法《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序号指标8-2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9交换性盐基总量9-1 乙酸铵交换-中和滴定法《森林土壤交换性盐基总量的测定》(LY/T 1244-1999)10有机质10-1 重铬酸钾氧化-外加热法《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LY/T 1237-1999)11碳酸钙11-1 气量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5.1 土壤碳酸盐的测定11碳酸钙11-2 非水滴定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5.1 土壤碳酸盐的测定12全氮12-1 凯氏定氮法《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12全氮12-2 连续流动分析仪法《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12全氮12-3 元素分析仪法《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13全磷13-1 酸溶-钼锑抗比色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13全磷13-2 碱熔-钼锑抗比色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14全钾14-1 酸溶-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14全钾14-2 碱熔-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15全铁15-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15全铁15-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74-2018)16全硫16-1 燃烧碘量法《森林土壤全硫的测定》(LY/T 1255-1999)16全硫16-2 EDTA 间接滴定法《森林土壤全硫的测定》(LY/T 1255-1999)17有效磷17-1 盐酸-硫酸/氟化铵-盐酸溶液/氢氧化钠浸提-钼锑抗比色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17有效磷17-2 盐酸-硫酸/氟化铵-盐酸溶液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17有效磷17-3 氟化铵-盐酸/碳酸氢钠浸提-连续流动分析仪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18速效钾18-1 乙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19游离铁19-1 连二亚硫酸钠-柠檬酸钠-重碳酸钠浸提-邻菲罗啉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19.1 游离铁(Fed)的测定(DCB 法)(1)、样点现场确认。外业调查采样队根据统一规划布设样点的目标导航,到达预布设目标样点区域后,在“电子围栏”范围内确定样点点位(中心点),并填报确认样点的经纬度。如果预布设样点的土地已非农用化、土壤受到重大破坏等原因,失去了代表性,可根据周边的土地利用类型等,重新布设有代表性的样点,并按《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样点的变更工作。(2)、样点调查信息与填报。调查样点区域的立地条件、土壤利用等信息,填报外业调查采样APP。如果外业没有通信信号无法传输,可将调查与采样信息、图片和视频等存于外业调查采样终端,待外业调查采样队回到上网区域,及时一次性提交。(3)、样品采集。根据样点周边的地形地势和土地利用的空间变异程度,选择对角线法、梅花法、棋盘法或蛇形法采集表层混合土样。按照样点任务清单,完成表层样、剖面样(整段剖面标本与分段剖面标本)、环刀样等样品采集,其中表层样、剖面样、环刀样按照《外业调查采样技术规范》采集。(4)、样品量。综合制样损耗、样品分发前留存、检测实验室短期保存与样品库长期保存等,每一表层样品以风干重计采集3.0公斤(鲜样5公斤),作为平行样时以风干重计采集5.0公斤(鲜样8公斤);每一剖面样发生层样品以风干重采集3.0公斤(鲜样5公斤),作为平行样时约采集5.0公斤(鲜样8公斤)。整段或分段剖面土壤标本的样品量装满标本盒即可;水稳性大团聚体样需采用木制或铁盒;环刀样,按照任务清单中的环刀样数,装满环刀盒即可。(5)、样品包装与运输。混合土样采集混匀后,放入统一标准的样品袋;分层剖面样需放入剖面样的样品盒;扫描“外业采集采样APP”并打印剖面样的样品编码,贴在盛装样品的布袋或密封塑料袋上。封口、贴好打印的标签后,及时寄送到指定的检测实验室。整段剖面标本与分段剖面标本放入特制的木盒或铁皮盒,环刀样、剖面标本样需使用固定装置,保证运输期间不会移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小组认定为投标无效。(项目、标段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地址: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报价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商务部分:4、投标单位简介,并附投标人资质证件等;5、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格式见附件);6、联合体协议书(如是);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9、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0、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11、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不提供;);12、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13、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4、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5、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17、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8、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19、类似业绩;2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技术部分:21、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技术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22、服务承诺书;23、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注:1、投标文件必须制作有目录和页码2、只接受A4纸张大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严格按要求制作附件一投标函招标人::我们收到你们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的相关服务。小写:元,大写:。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义务和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服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6、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8、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10、其它说明。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项目名称XXXX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报价(万元)123合 计(万元)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万元)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2、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多份报价表(盖公章),以备多次报价使用。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附件三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附件四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自行编制后附:投标人单位相关资质证件附件五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招标人::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投标单位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是)(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设计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公司(委托公司)所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附件九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我公司(供应商全称)收到项目(项目编号:、标段号:、标段名称:)的招标文件后,在完全理解该项目采购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决定参加此次投标活动。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备承担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许可或相关代理授权。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附件十一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不提供;)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回单(以银行到账推送名单情况为准)、或电子保函凭证附件十三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招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示例)招标人的资格声明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无偏离2…说明:1、本项目商务条款至少包括:服务期、采购内容、投标保证金响应、投标文件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条款填写,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2、招标文件条目号指投标须知所对应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公开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五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此声明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致:采购人名称:现附上(节能、环保产品产品目录)证明文件(可在网站名称网站进行查询)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注: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能在投标人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相关内容(未提供查询网站,或在其提供的查询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内容的,将不予认可),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七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统一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十八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至:(项目、包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包段名称)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包段名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业绩、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年月日说明:投标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将内容填写完整,未提供此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附件十九、知识产权承诺函采购人: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声明: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附件二十、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附件二十一、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附件二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附件二十三技术方案(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制)1、项目实施方案;2、样品保存方案;3、预案措施方案;4、后续服务方案;等……………………(格式自拟)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附件二十四服务承诺书根据本项目的情况,给出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附件二十五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中型500万元-20 000万元农、林、牧、渔业小型50万元-500万元农、林、牧、渔业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40 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一2 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建筑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 000万元一80 000 万元建筑业小型营业收入 300万元一6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300万一5 000万元建筑业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批发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 5 000万元一40 000万元批发业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5 000万元批发业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零售业中型从业人员 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20 000万元零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500万元零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3 000万元一30 000万元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一3 000万元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仓储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30 000万元仓储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 000万元仓储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邮政业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30 000万元邮政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 000万元邮政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住宿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住宿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 000万元住宿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餐饮业中型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2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餐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 000万元餐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 00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 000万元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一10 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50万元一1 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 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型营业收入1 000万元一200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 000万元一1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2 000万元一5 000 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 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中型从业人员 300人一1 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5 000万元物业管理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1 000万元物业管理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 8 000万元一120 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一8 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从业人员100— 3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和田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1367.44万元,资产总额为2891.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和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项目包一(检测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1367.44万元,资产总额为2891.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12日注:1、此声明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