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资金测算 医保资金结余 医保资金 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测算中标结果公示(2024)
各相关定点公立医院:
根据《兵团医疗保障局、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和兵团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兵医保发〔2021〕31号)《关于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国家和兵团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师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师市医保局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参加国家组织第二、三、四、五批药品集中采购的13家公立医疗机构行专项考核,并对结余留用资金进行测算,现将考核分值及结余留用测算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师市医疗保障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常昊
联系电话:0992-6687252
附件:1.第七师胡杨河市四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结果统计表
202401221827154615.xlsx
2.第七师胡杨河市四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测算基数统计表
202401221830563214.xlsx
202401221830569785.xls
202401221830564761.xls
202401221830569689.xls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资金测算 医保资金结余 医保资金 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测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