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堂原材料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2024)
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DL-20231208
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兴裕隆康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运河北路
115 号百分百创意园
8#楼
中标折扣:百分之柒拾柒点伍(
7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 品牌(如有):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谌、刘庆芝、黄伟、黄斌、刘映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固定价壹万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计
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扬州兴裕隆康农产品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扬州市文汇西路
联系方式:0514―878982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
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幢
9层
903室
联系方式:王石磊 1876231718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 话:18762317185
2024
年
1月
22日
附件:
《采购包1(扬州兴裕隆康农产品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附件:
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的(扬州邦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承接企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扬州邦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属于(零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兴裕隆康农产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5292.433万元,资产总额为1770.722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否则价格不作扣除。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扬州兴裕隆康农产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19日编号:JDDL-20231208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2023年12月2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项目需求20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章招标公告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就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JDDL-20231208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DDL-20231208号2.项目名称: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预算价人民币120万元。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0%。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3.2投标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月19日15: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本项目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联系人:仇行政联系方式:0514--8789820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联系人:王石磊联系方式:18762317185八、其他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3、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023年12月29日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投标供应商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固定价壹万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3专家评审费按照(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供应商应使用人民币折扣(%)报价。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开标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有关费用处理12.1、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0%。12.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综合考虑进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如要求);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投标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7.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7.7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供应商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21.3投标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告知投标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8投标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6.1.4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7.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8.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8.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8.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标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签订合同30.l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0.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电子投标文件要求31.1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1.3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31.4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3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2.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32.2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33、其他3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乙方:(卖方)_________见证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及伴随服务1.1货物及服务名称:1.2型号规格:1.3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折扣(%)为:百分之(%),按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合同折扣结算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九、履约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履约期:自合同签订并确定实施服务之日起一年。9.2交付方式:乙方拟派送货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着统一工作服,并投入专用车辆实施配送。9.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预付合同总额(合同总额暂定为预算价)30%的合同款。(2)合同款项实行季度考核后结算,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配送数量*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的价格*中标折扣并结合考核结果结算。结算时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支付。(3)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没有的同期食材及其他物资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团购价格。(4)送货时提供验收单,收货人应签字核对确认,合同付款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注: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及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货物及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及服务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及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货物及服务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及服务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及服务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4.3乙方在货物及服务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货物及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及服务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及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及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及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及服务,乙方愿意更换货物及服务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及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壹份。甲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JDDL-20231208号2.项目名称: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预算价人民币120万元。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0%。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确定实施服务之日起一年。6.扬州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全品类(包含但不限于:生鲜、蔬菜、冻货、粮油、水果、豆制品、干货和调味品等)二、配送要求1、本次招标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需配送鲜肉、生鲜类(肉、鸡、鸭、鱼等)、冷冻类(肉、鸡、鸭、鱼等)、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米面粮油、奶制品、豆制品、二级加工食品等采购人需要的所有食材。因具有一定不可控因素,采购人不保证每月配送量的绝对一致,也不保证中标供应商的最低合同金额,投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系统上传)2、配送时间:采购人每天提前12至24小时列出第二日采购清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按照清单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对于采购人的临时需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配送到位。3、配送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4、对于本项目无论日常配送还是临时增加需求,均不得设置最低配送量,必须在指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今后如遇食堂搬迁或数量增加、导致配送地点增加或在邗江区范围内变更的,采购人不增加配送费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系统上传)5、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所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所供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新鲜的食材,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主动上门调换或收回退回的货品。6、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7、所送货品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同批次货品质检报告或检疫证。8、所有类别不允许总包后再分包,即使签订合同后,有证据表明投标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终止合同。9、采购食材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10、投标供应商拟派送货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着统一工作服,并投入带有专用车辆实施配送。11、合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如出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在剩余供应商中根据根据配送区域及总分排序择优选择继续服务的供应商。(1)合同履约中出现3次配送严重超时(半小时以上),补救措施不到位;(2)提供食材在质量、等级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3)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自身投标承诺的行为。12、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预付合同总额(合同总额暂定为预算价)30%的合同款。(2)合同款项实行季度考核后结算,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配送数量*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的价格*中标折扣并结合考核结果结算。结算时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支付。(3)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没有的同期食材及其他物资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团购价格。(4)送货时提供验收单,收货人应签字核对确认,合同付款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注: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13、中标供应商应随货提供采购人当地检验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按要求提供同批次检测报告等)。中标供应商需确保送货人员身体健康,所配送货品需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认可证明。三、配送流程1、计划采购:采购人每日提前向中标供应商递交次日订单,采购人以(电话、短信、微信和邮件形式)直接通知中标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及时组织货源,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2、应急采购: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如就餐人数临时变化等)需立即补充食材,可随时直接向中标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配送时限,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到1小时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受理采购人食材订购、计划调整、退货更换、储备轮换等事宜,保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通信畅通、沟通顺畅、处置及时,收到采购人食材需求配送计划后应及时予以确认并处理。4、配送程序及要求(1)配送程序:采购人每天提前12至24小时向中标供应商报送次日采购计划——中标供应商组织送货上门——采购人验收货物——采购人签字确认货物——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定期进行货款结算。所有食材在配送前按要求做好食材安全检测,并做好留样。(2)配送时间: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每天上午7:00-8:00间)一次性按预约订购的数量和规格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因故需对到货时间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3)中标供应商提供《送货单据》一式三份,验收签字后采购人一联、中标供应商送货一联、存根一联,并作结算凭证。(4)中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供质检报告、检疫证明等资料,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重新换货,因食品质量而引发的其他问题,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全部责任。(5)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质量检验,验收时必须过秤,确定食品重量;中标供应商实际交售数量与预约数量相差上下不得超过3%。(6)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所需菜品及其他辅料无论数量多少,应无条件配送。(7)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到全天候配送服务响应,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食材筹措及配送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对供货品种进行调整。(8)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订购计划明确的食材类别、数量、规格、包装、配送时间和地点进行供货,对配送供应的食材应进行准确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指定的各配送地点完成食材配送。(9)中标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一小时,影响采购人正常运转的,采购人可从其他渠道进货,所发生的金额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扣罚本次短缺数量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四、质量标准(一)所有货物必须符合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具体如下:1、鲜肉:必须为本地新冷鲜猪肉,不注水,色泽鲜嫩,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去长脚,无槽头、无隔膜,肥瘦比例较好。猪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猪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非洲猪瘟检疫呈阴性的证明。2、大米:一级粳米,新鲜当年大米,色泽亮、口感好、水分适中、颗粒整齐(碎米量少)、无粉尘,彩色包装,不可使用回收袋包装,包装袋上有品牌,厂址,封口有合格证书及生产日期,每袋包装25±0.1kg。每批货送达时须提供纸质的检测报告。3、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色泽亮、口感好、无杂质,有SC生产认证及生产日期等,送达时提供纸质的检测报告。4、蔬菜:新鲜、去枯烂、无杂质、无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杜绝劣质、变质蔬菜。5、禽肉:整禽肉,新冷鲜,不注水,色泽亮,无异味,去内脏,提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6、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破损,必须符合《GB2749-2015蛋与蛋制品》标准。7、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GB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8、冷冻品质量要求:冷冻品必须保证为3个月内产品,配送公司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9、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10、水产品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11、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所有食品来源均应有书面依据,必须可追溯,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12、中标供应商应有专门的仓储、加工、冷冻冷藏、食材发放区域;有专用运输车辆,保证冷链运输;配备有类似经验相关专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各类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1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每件包装箱应附质量合格标识。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二)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招标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四)所有中标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六)安全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2、中标供应商拟派固定的食材配送人员须持有江苏省从业人员预防性检查合格证(健康证);3、中标供应商承担配送员含往返途中交通安全在内的一切安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责任。五、验收标准(一)验收方式:采购人每日组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二)现场验收开具验收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数量验收人签字等,作为结算凭证。(三)所有配送食材现场验收,主要验收标准如下:1、肉禽蛋、水产、冷冻食品类(1)猪肉:本地鲜猪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血污,无泥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投标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保证每块有检验检疫章。(2)牛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呈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沾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新鲜牛肉正常气味,无泥污,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无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3)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呈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沾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新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无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4)整鸡肉:主要采购如皋本地三黄鸡及其他散养鸡,每只重量2.5—3斤,宰后外观色泽光润,无异味,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呈淡黄色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无血污,无杂质,无紫斑,,净腔无淤血,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5)鸡胸肉;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溃烂,无多余脂肪,呈白色带有玫瑰色或红色。(6)猪肝: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胆管无寄生虫,无胆汁污染。(7)鲜鱼类:要求新鲜、淡水鱼是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并免费提供宰杀加工服务。(8)腊肉:色泽鲜明,肌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肉身干爽,结实,肌肉无灰暗无光,表面无霉点无粘液无酸败或其他异味。(9)鸡蛋:要求新鲜,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无异味、无破损。(10)咸鸭蛋:要求新鲜,蛋壳无裂纹、无霉变、2、蔬菜类要求按照相应生产技术标准生产,符合国家通用卫生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蔬菜,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分类标准如下:(1)根茎类:个体均匀完整、无缺口损伤;不发芽、变色不黑心、糠心;无腐烂、病虫害和农药残留。(2)叶菜类:叶体完整、新鲜有光泽:质地脆嫩、无花斑叶、枯黄叶;无腐烂、病虫害和农药残留。(3)菇菌类:外形饱满无缺损、质地肥厚有光泽;干鲜适度;无腐烂、杂味。品质须达到一级以上,利用率达到95%及以上。必须为当日新鲜蔬菜。部分品种标准为:①白菜:色泽鲜爽,外表干爽无泥,外形整齐,大小均匀,包心紧实,用手握捏时手感坚实,根削平、无黄叶、枯老叶、烂叶,心部不腐烂,无机械伤,无病害虫。②萝卜:要新鲜度好、高脚青品种,无糠心。③土豆:要新鲜度好、大小均匀无斑点、个头200克以上的。④圆白菜:要新鲜度好、大小均匀无烂叶、个头1.5公斤左右的。⑤番茄:表面光滑,着色均匀,有四分之三变成红色或黄色,果实大而均匀饱满,果形圆正,不破裂,只允许果肩上部有轻微的环状裂痕或放射状裂痕,果肉充实,味道酸甜可口,无筋腐病、脐腐病和日烧病害和虫害,个头150克以上的。⑥洋葱:要黄皮品种、大小均匀而不软、个头180克以上的。⑦冬瓜:要黑色大个、无腐烂变质,整个的。⑧黄瓜:新鲜,瓜体直,均匀整齐,无折断损伤,皮薄肉厚,清香爽脆,无苦味,无病虫害。⑨长茄子:要表皮光滑、无疤痕、不空心、15公分以上的、⑩芹菜:要西芹品种、叶新鲜、不带根的。⑪胡萝卜:表皮光滑,色泽橙黄而鲜艳,体型粗细整齐,大小均匀,不分叉,不开裂,中心柱细小,其粗度不宜大于肉质根粗的四分之一,质脆、味甜,无泥土、无伤口、无病害虫。⑫莴笋:色泽鲜艳,茎长而不断,粗大均匀,茎皮光滑不开裂,皮薄汁多,纤维少,无苦味及其他不良异味,无老根、无黄叶、无病害虫、无糠心、不空心。⑬姜:姜块完整、丰满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枯苗和泥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无糠心现象,不烂牙。⑭花椰菜:花球洁白,脆嫩,色泽好,花球紧实,握之有重量感,无茸毛,可带4-5片嫩叶,菜形端正,近似圆形或扁圆形,无机械损伤,球面干净无玷污、无害虫、无霉斑。⑮菠菜:色泽鲜嫩翠绿,无枯黄叶和花斑叶,植株健壮,整齐而不断,捆扎成捆,根上无泥,捆内无杂物,不抽苔,无烂叶。⑯鲜葱:新鲜青绿,无枯、焦、烂叶,葱株粗壮匀称、影实,无折断,扎成捆,葱白长,管状叶短,干净,无泥无水,根部不腐烂。⑰大葱:葱株粗壮均匀,无折断破裂,叶干燥,不霉烂,不抽新叶,葱白无冻害,不腐烂。⑱蒜苗:叶片鲜嫩青绿(蒜黄为嫩黄色),茎长且鲜嫩雪白,株棵完整粗状,无折断,叶片不干枯,无斑点,蒜苗干净无泥土。⑲蒜苔:色泽青绿脆嫩,干净无水,苔梗粗状而均匀,柔软且基部不老化,苔苞小,不膨大,不带叶鞘,无划苔,无斑点,无病害虫,不腐烂。3、豆制品(1)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腻,结构均匀,无杂质。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口感细腻鲜嫩,(2)豆腐皮:呈均匀一致的白色或淡黄色,有光泽。组织结构紧密细腻,富有韧性,软硬适度,薄厚度均匀一致,不粘手,无杂质。具有豆腐皮固有的清香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3)腐竹:呈淡黄色,有光泽。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为霉斑、杂质、虫蛀。有腐竹固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其他任何异味。4、干货调料类(1)要求调料干货类:提供的产品不得临近保质期,且包装完好无破损;冷冻类及干货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无霉烂变质。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大豆油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GB25190-2003《大豆油》国家标准,且为非转基因大豆油,部分招标品种标准为:桂皮:质地质硬而脆,易折断。外表呈灰棕色,稍粗糙,有不规则细皱纹和突起物,内表红棕色、平滑,有细纹路,划之有油痕,断面外层棕色,内层红棕色而油润,近外层有一条淡黄棕色外纹。水浸后无沾液、醇浸液淡黄色。气香浓烈,味甜、辣。(2)粉丝、粉条:色泽洁白,带有光泽。粗细均匀(宽粉条厚薄均匀),无并条,无碎条,手感柔韧,有弹性,无杂质。气味和滋味均正常,无任何异味。(3)白糖:要求色泽洁白鲜明,晶粒松散、干燥、不粘手、不结块,口感甜味纯净。(4)干辣椒:要求颜色为红色或红黄色,干燥、不粘手、不结块,油润均匀。(5)辣椒粉:红色或红黄色,油润而均匀的粉末,有辣椒固有的辣香味,闻之刺鼻,打喷嚏。不呈转红色,无肉眼可见大量木屑样物或绿色的叶子碎渣。(6)淀粉:要洁白而有光泽,无杂质;容易松散,且指感润滑。(7)干海米:体表鲜艳发亮发黄或浅红色,体形弯曲,体净肉肥,无贴皮,无窝心爪,无空头虾。虾米大小匀称,无杂质和其他鱼虾。(8)花椒:果实干燥、不含籽粒、无椒柄、大而均匀、香味浓、麻辣味足。壳色红艳油润,果实开口而不含有籽粒或含极少量籽粒,整洁无枝干,不破碎。用手抓有糙硬、刺手干爽之感,亲捏易碎。(9)大料:颗粒整齐完整,棕红色并有光泽,朵大饱满,荚边开裂缝较大,能看到荚内明亮的籽粒。手抓八角有刺手和干脆之感,香味浓烈。5、水产类提供的水产品须符合采购方的采购要求,活鲜类确保新鲜,冰鲜类确保质量,有鲜鱼虾的正常腥味,无腐烂异味。冷冻类及干货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无霉烂变质,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六、售后服务1、因中标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误且中标供应商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为确保不影响伙食供应,采购人有权紧急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对于菜品质量,采购人验收时发现菜品有质量问题或者双方对菜品质量存在异议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更换菜品,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3、中标供应商所供物料的定量包装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足量供应。如有供应货物串规、短斤少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每次扣罚中标供应商200元,在结算款中抵扣,同时需及时补充所缺物料。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发生食物中毒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治疗费、误工费等)。同时采购人立即停止向中标供应商采购,并暂扣中标供应商当月所有供应食材的货款,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5、以上现象累计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七、考核办法1、送货及时性考核:应早于约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送到。正常计划采购,迟到超过15分钟,每发生一次扣1分,应急采购,收到通知后超过1小时送达,每发生一次扣1分;2、食材新鲜度考核:食材应保证新鲜,经验货发现食材有腐坏、变质情况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和验收标准的,一次发现一个品种扣1分;3、服务态度考核:供应商服务态度应良好、诚恳,与采购人保持积极沟通。如发现供应商态度恶劣、有欺诈刁难等行为的,一次扣1分。4、结算价格考核:供应商服务期间,采购人随机对当日食材市场价与供应商中标报价进行对比抽查。如发现其结算价格与中标报价及食材当日市场价出现较大偏差(结算价格≥中标价格的110%)的,一次扣2分。5、考核按月执行,总分10分。扣满3分,书面警告一次;扣满5分,扣除当月应付食材总价的10%;扣满10分,完全停止该供应商的食材供应资格。八、特别说明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与资格审查项、符合性审查项及评分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如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合同、发票、图片等,均应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借用、挂靠或造假等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系统上传)2、采购人保留中标后核验所有材料原件及现场考察设备应用场景的权利,一经发现存在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虚假响应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1、中小企业(1)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三、评标标准项目评分标准报价(3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得满分30分,其他得分=(评标基准/其他报价)×30。说明:如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严重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涉嫌恶意竞争,触碰食品安全线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评审小组有权做无效报价处理。项目实施方案(42分)1、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综合评定优秀,概述详细,制度完善有效得6分;综合评定良好,概述较为详细,制度较为完善有效得4分;综合评定一般,制度简单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食材质量保障制度综合评定优秀,概述详细,制度完善有效得6分;综合评定良好,概述较为详细,制度较为完善有效得4分;综合评定一般,制度简单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食材配送服务方案方案完整、细致,有完善的配送服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6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配送服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配送服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善,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采购管理方案:科学 、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未提供相关说明不得分。5、仓储管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未提供相关说明不得分。6、应急响应方案投标供应商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有应急响应预案,各类应急预案健全且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有应急响应预案,各类应急预案较健全且较符合项目需求得4分;急预案不健全且勉强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售后服务管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综合实力(16分)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并有效,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上传)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并有效,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上传)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并有效,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上传)4、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并有效,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上传)5、投标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奖项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具有政府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荣誉奖项,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6、投标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的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单位不同年限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和服务期内任意一份费用发票原件扫描上传)配套设备(12分)1、投标供应商具有冷库,得3分。(提供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及【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或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上传)2、投标供应商具有常温储藏仓库,得3分。(提供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上传)3、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检测专用场所得2分,具有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得2分,具有专职检验检测人员1名得2分,满分6分;(提供食品安全检测专用场所实景照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及【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原件扫描上传;人员应提供证明其具有检验检测能力的材料【如毕业或从业或职业或培训或能力证书等】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注:1、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2、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日期: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开标一览表五、分项报价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八、项目方案九、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特定资格条件10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资格条件11投标函 12法人授权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开标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五、自觉接受邗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开户行:账户:行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2 3 4 5…… 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 2 3 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承接企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否则价格不作扣除。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产品名称投标报价(折扣) 大写: 小写: (单位:%) 注: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没有的同期食材及其他物资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价格。 日期:年月日5.分项报价表(本项目无需填写)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单项合计价(元)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其他...... .八、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自行编制)九、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原材料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