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JYGCG2024000099
采购项目简介: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控制金额:696000.0 元
是否分包采购:否
二、中标(成交)结果:
分包名称
安保服务项目
是否成交
是
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川猎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估算金额
684000.0元
实际成交价
null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一段440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5244886209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669号18幢-1-1号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322121799>
五、信息录入:
中标(成交)供应商性质:民营企业
中标(成交)供应商规模:微型企业
中标供应商注册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胜利路666号锦城A区1幢2单元13楼5-8号
采购文件: 2024.1.18磋商文件(定稿)-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doc
企业相关决策资料:
评审情况:评审报告.pdf
项目编号:NJYGCG20240000991.1.0.0.1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八章评审方法53第九章采购合同(参考)621.第一章磋商邀请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委托,拟对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JYGCG2024000099。二、项目名称: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6960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陆仟元整)。四、资金来源:自筹。五、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六、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jgqyg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九、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由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办理:(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介绍信有效期等)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②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时,将已填写的《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介绍信有效期等)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连同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3550278213@q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及报名的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介绍信》载明的电子邮箱,报名咨询电话:19160914520。(网上报名的资料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磋商地点)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供应商信息及报名项目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要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二、磋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222号负一层3号、4号、5号、6号、7号(龙湾半岛亮灶房对面坐观光电梯到B1层)。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5244886209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一段440号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916091452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669号18幢-1-1号2.2024年1月3.456.第二章磋商须知6.1.1.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NJYGCG2024000099。5服务期限(实质性要求)两年,合同一年一签。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8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jgqyg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9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6960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陆仟元整)。10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6960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陆仟元整);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采购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小型和微型企业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促进残疾人就业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13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5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6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7响应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壹份。18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9160914520。19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9160914520。20磋商情况公告磋商结果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jgqygcg.com/#/)”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1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jgqygcg.com/#/)”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916091452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669号18幢-1-1号。2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询问均不接受和回复。1、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2、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3、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916091452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669号18幢-1-1号。2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916091452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669号18幢-1-1号。注: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 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 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25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成交金额按相应类别的费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微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户名称: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支行;账户号码:951004010017126735。26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8备注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6.1.26.1.3.二、总则6.1.4.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6.1.5.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1.6.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1.7.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1.8.三、磋商文件6.1.9.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1.10.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jgqygcg.com/#/)”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1.11.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4本项目不组织。6.1.12.四、响应文件6.1.13.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现场报价表三部分,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现场报价表须在评审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6.1.14.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盖单位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6.1.15.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6.1.16.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6.1.17.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或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响应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2对于磋商文件中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6.1.18.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资格性响应文件与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采用U盘或光盘制作。18.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9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6.1.19.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6.1.20.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6.1.21.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1.22.五、评审6.1.23.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6.1.24.六、成交事项6.1.25.23.确定成交供应商6.1.26.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6.1.27.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1.28.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6.1.29.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6.1.30.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1.31.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6.1.32.(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6.1.33.(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6.1.34.(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6.1.35.(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6.1.36.24.成交结果6.1.37.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6.1.38.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6.1.39.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6.1.40.25.成交通知书6.1.41.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6.1.42.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1.43.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1.44.七、合同事项6.1.45.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也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6.1.46.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1.47.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1.48.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6.1.49.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1.50.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1.51.32.验收6.1.52.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2〕33号)的要求、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6.1.53.33.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6.1.54.八、磋商纪律要求6.1.55.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6.1.56.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36.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1.57.十、其他37.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8.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7.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8.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⑤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以上①-⑤项任意提供一项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2或2023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2或2023任意一个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可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⑥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以上①-⑥项任意提供一项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可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①-③项任意提供一项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2、本项目在评审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需采购安保服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提供该服务;本项目共一个包,预算金额为696000.00元/年,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10.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服务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以及停车场的安全保卫管理、积极配合其它安保工作安排等。★(2)人员要求1.安保队长(1名):性别:男;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身高1.68米及以上;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并具有安保行业三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安保员(19名):性别:男;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身高1.68米及以上;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及身份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到本项目的安保人员必须经过***门筛查无犯罪或不良行为记录,经过正规保安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提供拟派到本项目安保人员的《保安员证》并加盖公章)4.成交供应商拟派到本项目的安保队长须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多年管理经验并且能熟练掌握电脑知识。5.成交供应商拟派到本项目所有的安保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标记。6.成交供应商拟派到本项目所有的安保人员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合同期内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3)岗位职责1.安保队长1.1工作时间必须在岗,且24小时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处理安保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务;1.2负责采购人的安全事务包括日常的工作纪律检查和工作安排;1.3负责各项组织培训,如消防、法律、法规、安保相关业务知识等;1.4负责消防定期安全检查,组织安保人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学习消防知识及防范措施;1.5负责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采购人;1.6做好每月、每季度、半年、年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各岗位每日巡查记录收汇,交到采购人备案;1.7负责每半月组织安保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分析近期安全工作形势,汇报近期安全值班工作情况,对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2.安保员2.1熟知安保工作的性质、任务、职能,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时刻维护采购人的良好形象。2.2熟悉管辖范围内楼宇的分布情况,维持人员密集场所的排队秩序,做好防盗、防骗的宣传工作。2.3注意观察四周,发现需要帮助的对象时,应立即主动并热情的引导及耐心解答来访人员的询问。2.4防止乞讨者、拾废品者、精神患者、推销等相关无关人员进入采购人管辖范围内活动。2.5对喧哗吵闹的行为以及躺在椅上休息、睡觉的闲杂人员进行劝止。2.6当发生纠纷时要及时赶到现场,了解事情起因,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2.7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治安、消防巡查,在固定签到点签到,并做好巡查登记,发现治安、消防隐患要及时上报。2.8值班队员应查看各楼层的门窗是否锁好,设备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并做好记录。2.9当班队员负责楼层的秩序,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当班队员不得无故离开自己的岗位。2.10值班队员中午、傍晚应错开就餐,确保附近岗位或附近岗位有一名队员执勤,就餐前应告知监控室中心值班队员,时间为半小时。2.11对进入办公区的来访或办事人员,要文明执勤,并进行详细询问和登记。2.12大件物品出办公楼时,应询问检查并记录,携带物品人员的特征、时间、物遇陌生人员携带品的特征、数量等情况加以核实。2.13办公区正常时间下班后,值班队员每天18:30分必须对各楼层进行仔细巡查;查看各办公室门窗是否锁好;登记办公室加班人员情况;是否还有闲杂人员逗留;关闭好各层楼的安全通道门,并于第二天早上办公区上班前打开所有安全通道门。2.14服从监控值班队员的工作调动,在接到突发事件、案情、火警的出警,两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2.15负责财务部门的现金护送任务,护送时必须由一名安保人员共同护送。2.16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做好上岗的准备工作,处理个人事务,按规定着装。交班人员应在下班前做好交班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装备、打扫门卫保安亭内的卫生、清点值勤用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和各种工作记录(包括电话记录、报案登记等),汇总本班工作情况和遗留问题交班后方可下班。2.17警务室值班队员(6:30-22:00)必须在岗执勤,晚上(22:00—6:30)为坐岗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岗位。2.18责任服务范围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火灾、打架斗殴、跳楼等群体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场面和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及***门,并协助***门做好善后处理。2.19负责排查服务范围内的各类消防隐患,做好重点部位每日两小时一次防火巡查登记,发现火警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消防中心。2.20负责对消防、安防设备的监视和运用,做好检查和操作等工作。2.21熟悉消防、安防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服务,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系统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22消防、安防控制室接到火警报告后要及时通知安保员和火警现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确认为真火警后,控制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消防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操作。2.23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火灾扑救方法,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有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并及时组织、协助相关人员疏散撤离。★(4)服装及装备配置要求1.安保人员的服装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统一制式制服。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安保工作实际需要,至少为本项目配备对讲机12部、执法记录仪12部、防暴器械架、防暴器械6套(每套含防刺服、防刺手套、强光手套、防暴盾、防暴头盔、防暴腰叉、橡胶棍、脚叉、强光电筒、逃生绳等)、警示肩灯4个、锥形筒20个、足够的警戒线等必备设备和物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其他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教育其安保人员,严格执行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和成交供应商管理制度。2.供应商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采购人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向安保人员支付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薪资、缴纳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及人身意外伤亡险。4.供应商提供到本项目的安保人员人身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聘用的安保人员建立合法用工关系。如果安保人员因劳动关系或保险缴纳问题发生劳资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如因供应商安保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在服务期间,供应商安排安保人员实行轮班制,不另外安排休假。在采购人组织大型活动时,采购人将组织安保人员(包括休班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紧急事态的安全保卫工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成交供应商对拟派的安保人员进行人事调动,需提前通知采购人,若未征得采购人同意,随意调动保安人员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10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若发生两次及以上此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安保人员须自行解决住宿,不得因住宿问题发生人员岗位脱节的情况。9.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含人员工资、人员食宿、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亡险、服装装备、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0.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安保人员,对不符合的安保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更换期间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安保工作运作。如安保人员不能完成其岗位职责的,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成交供应商安排不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按1000.00元/人/次在服务费用中扣除;因安保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安保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1.服务履行过程中,双方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进行结算。★(6)考核标准每月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组成联合小组按照《安保服务考核明细表》内容对供应商的安保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后总分必须达到85分(含)以上;若当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不含),采购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85分以上的,采购人将扣除服务费(上月服务费的3%);若当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含)时或连续三次考核低于85分(不含)及以下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构成违约。安保服务考核明细表序号类别考核内容扣分细则得分1仪容仪表,行为举止(10分)(1)按要求着装,衣着整洁,佩戴齐全。(2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1仪容仪表,行为举止(10分)(2)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发、胡须。(2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1仪容仪表,行为举止(10分)(3)举止文明,礼仪周全,语言规范,精神饱满。(2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1仪容仪表,行为举止(10分)(4)注意站、坐、行仪态。(2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1仪容仪表,行为举止(10分)(5)注意环境卫生,不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2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2服务意识(15分)(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执勤文明、规范、到位。(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2服务意识(15分)(2)在不违背采购人规定的前提下主动为患者、职工提供服务。(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2服务意识(15分)(3)不收受他人馈赠,做违反采购人相关规定的事。(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2服务意识(15分)(4)能发挥自己的特长为采购人服务,能提合理化建议。(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2服务意识(15分)(5)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人员,不应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3考勤纪律(12分)(1)不迟到、早退、旷工,能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3考勤纪律(12分)(2)服从管理部门对具体工作时间、任务的调整安排。(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3考勤纪律(12分)(3)当班时不串岗、离岗、睡岗、酒后上岗、在岗酗酒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3考勤纪律(12分)(4)例会及培训不随便缺席,态度认真。(3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1)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相互真诚协作,具有团队精神。(4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2)不做有损采购人声誉和利益的事。(4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3)不得损坏采购人公私财物和设施、设备。(4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4)严格执行采购人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4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5)不收受或向他人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和红包。(4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6)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及治安、消防等业务培训。(4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7)当班时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4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8)全面掌握安保业务和辖区内相关情况,值班期间无刑事案件和大的冶安案件发生。(5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5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9)及时制止损毁采购人设施、设备、公私财物的行为,维护采购人利益,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5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5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10)及时有效的处理报警,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纠纷能积极进行劝解,控制事态发展,并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理。(5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5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11)能按规定进行服务范围内消防巡查,定期参加培训、演练,对突发火灾能迅速按预案和程序进行有效处理。(5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5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12)确保绿色生命通道及消防通道畅通无阻。(5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5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13)当班期间无患者或职工投诉。(5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5分4工作态度和能力63分(14)努力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5分合计100分合计得分考核人: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11.★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服务期间按月和实际服务人数据实支付,每月付款服务费=年合同金额/12个月/20人*实际服务人数-考核扣款-违约金扣款。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且不构成违约。4.验收标准和方法: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2〕33号)的要求、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5.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3如因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5.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0%。5.5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0.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6.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7.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做无效响应处理。一、磋商内容1、同类项目合同价格。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供应商报价。2、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4、其他实质性要求。1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正本或副本】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响应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名称)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自出具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效!特此授权!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本身份证明书自出具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效!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三、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磋商保证金”等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以现金、微信、银行转账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供应商和磋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要求)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七、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涉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文件”格式封面:【正本或副本】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响应日期:年月日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有关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我方为本项目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用于磋商报价。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三、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报价轮次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1项首轮报价小写: ;大写: 。注:1、此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将此表编制在内。2、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能更改本表格式。3、供应商所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食宿、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亡险、服装装备、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23····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技术/服务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商务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23····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相关商务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商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1.以上格式可自行增减。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并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七、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八、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注:1、供应商应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自行编写,格式不限。2、不提供不作为响应无效处理。现场报价表一、关于现场报价表的说明:1、现场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2、现场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磋商小组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现场报价表可以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最后报价时手工填写,也可以提前填写密封好;二、现场报价表格式:现场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报价轮次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1项小写: ;大写: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能更改本表格式。2、供应商所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食宿、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亡险、服装装备、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12.1.1.总则12.2.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3.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2.4.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5.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2.6.(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2.7.(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2.8.(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2.9.(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12.10.(五)起草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12.11.(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2.12.(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2.13.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12.14.2.磋商程序12.15.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12.16.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12.17.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2.18.(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12.19.(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2.20.(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12.21.(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12.22.(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12.23.(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12.24.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12.25.2.2资格性审查。12.26.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12.27.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2.28.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12.29.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12.30.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12.31.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12.32.2.4磋商。12.33.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12.34.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12.35.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12.36.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2.37.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38.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2.39.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12.40.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上级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分以本次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客观2服务要求响应(10%)10分1.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3)岗位职责”非实质性条款的得10分,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的按以下方式技术: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条款数量÷条款总数量(共计30条)×10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客观3日常管理方案(12%)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日常管理方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 ①项目管理架构及组织运行方案;②管理岗位人员管理职责及分工;③日常管理制度,考勤、考核、奖惩办法等;上述①-③项方案内容完全提供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详细具体或与该项目无关等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主观4安保服务管理方案(12%)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安保服务管理方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 ①人员岗位配置(编班、分组、排岗)及岗位职责;②人员培训方案及稳定性保障措施;③物资装备保障措施等;上述①-③项方案内容完全提供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详细具体或与该项目无关等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主观5应急处理预案(18%)1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 ①自然灾害;②涉及采购人的纠纷事件;③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④火灾爆炸事故;⑤群体性事件;⑥反恐防暴等;上述①-⑥项方案内容完全提供且无缺陷的得18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详细具体或与该项目无关等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主观6人员配置(13%)13分①安保队长(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3.5分。 ②安保人员(19人):2.1每有1人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的得0.5分;2.2每有一人为“退伍军人”的得0.5分;2.3每有一人在安保行业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5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本条最多得9.5分。 本项最高得13分。 注:①供应商所投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客观7履约能力(5%)5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类似业绩是指:安保服务) 注:需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客观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②评分依据的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将导致成交资格被取消。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上级主管、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合同期限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支付方式: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甲方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其他(以下无正文)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NJYGCG2024000099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碳商报告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25日、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1月受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且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采购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限备注1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1项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对“内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服务项且”进行国内竞争性碳商采购,本次采购委托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采购公告于2024年1月18且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jgqygcg.com/)”上发布。3、出售(提供)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4、现场踏勘:无。5、碳商前答疑会:无。6、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三、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碳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二)评分标准、因素及权重。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中综合评分明细表。四、购买竞争性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备注1四川猎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四川黑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贵州精德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五、碳商地点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一)碳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222号负一层3号、4号、5号、6号、7号(龙湾半岛亮灶房对面坐观光电梯到B1层)。(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碳商小组(其中,评审专家2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碳商小组名单详见《碳商小组签到表》)六、碳商情况(一)供应商报名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碳商采购形式,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共有3家供应商购买了竞争性碳商文件。(二)碳商小组组成碳商小组由2名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碳商小组名单详见《碳商小组签到表》)(三)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内江市2东兴区兰桂大道222号负一层3号、4号、5号、6号、7号处收取响应文件,购买碳商文件的供应商有3家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递交签到表》)。本项目采购人监督人员(详见《采购人监督人员签到表》)会同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详见《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表》)。(四)碳商评审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七、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碳商小组认真阅读了竞争性碳商文件和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碳商文件、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的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分析、对比和评价,基本情况如下:(1)响应文件初审碳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碳商文件中的要求对参与单位进行响应文件初审,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及项目报价文件的制作是否完全满足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的不可偏离条款的要求。经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初审实际供应商3家,有效供应商3家。(详见《资格性审查记录表》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记录表》)(2)开展碳商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按照随机抽签的先后顺序分别进入评审室与碳商小组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等方面的碳商,并作出第二阶段报价,本项目第二阶段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详见《报价汇总表》)在仔细审查项目报价文件并结合碳商情况后,碳商小组按竞争性碳商文件的要求及评审原则的规定,对通过报价文件初审的参与单位进行详细评审,同时出具了碳商意见。(3)详细评审经碳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碳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3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并编写碳商报告。(详见《综合评分明细及说明表》及《综合评分汇总表》)(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三)供应商澄清情况:(四)有效供应商名单:序号有效供应商名单备注1四川猎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四川黑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贵州精德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无效供应商名称原因备注/八、评审结果经过对响应文件的详细比较和评审,碳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详见《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九、碳商小组碳商建议根据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碳商小组将向委托人(即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平均分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备注1四川猎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684000.00q厂2四川黑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695800.003贵州精德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695500.00三注:是否报价最高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是请对其报价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1)否:口(2)是:口,报价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该供应商综合评分最高。十、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商过程和碳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2024年1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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