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线搬迁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2103231030137969-12051820
二、项目名称: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
5898985.00元
上海颛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99号B幢一楼 业务科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
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
颛桥镇剑川路
对10KV电缆搬迁工程、10KV线路工程及通信管线搬迁
60天
按行业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聪,葛峻,李翔,方立勇,徐碧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发改委[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12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推荐理由: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评审总得分为:90.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联农路229号
联系方式:021-64425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2号同叶大厦1506-07室
联系方式:17752771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敏
电 话:17752771441
附件信息: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269.1K
附件信息:
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pdf546.8K
三、小微企业声明函三、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1月24日43项目编号:310112103231030137969-12051820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联农路229号代理机构: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10112103231030137969-12051820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16187700.0010KV电缆搬迁工程、10KV线路工程及通信管线搬迁。5944756.38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6、根据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符合要求,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中营业执照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网站进行查询的事项,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12引用上海证照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有效期内包13引用上海证照库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海市住建委)有效期内包14自定义联合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包1五、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24-01-03至2024-01-10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六、投标保证金:无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01-2413:30:00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联农路229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01-2413:30:00时整在联农路229号5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是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9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0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13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14投标保证金无1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6履约保证金无17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投标文件的接收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招标方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本项目代理费为5.231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2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附件10:项目组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1: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供货时间(项目工期)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项目维护计划响应情况本地化服务要求技术培训公司技术力量情况经验或业绩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合同附件页码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金额(万元)合同验收报告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授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13:,正本或副本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项目编号:310112103231030137969-12051820(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55—3、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14);(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5);(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6)。—56—附件14: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剑川路二期(颛桥镇南)11-14地块管线搬迁项目包1服务期/服务项目负责人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授权代表签名:,日期:—57—附件15: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58—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59—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0—(以下附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即可,无需密封进投标文件)附件1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6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线搬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