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中标结果公示(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4282023CGK00235
二、项目名称: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1

4920000(元)
报价:4920000(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
英雄中路89号
91140000728183831R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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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具体采购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3年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专业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江艳,牛彬,王晓晖,周建宏,褚震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3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地 址:长治市长子县钟楼街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55-8331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格林小镇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1523452866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1523452866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1.2.docx105.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11:29

评审专家名单
裴江艳,牛彬,王晓晖,周建宏,褚震宇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亚荣

项目联系电话
15234528662

采购单位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治市长子县钟楼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5-8331047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治市潞洲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34528662

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1404282023CGK00235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代理机构: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0第五部分合同范本32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282023CGK00235项目名称: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5100000.00,服务期为3年,每年预算资金170万元,共计510万元。采购需求:本次项目采购共一包,具体采购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地址:长治市长子县钟楼街1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55-83310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格林小镇联系人:贾女士电话:1523452866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贾女士电话:15234528662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3项目编号1404282023CGK002354预算金额5100000.00元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服务期限3年7采购范围详见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专业规范要求。9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踏勘现场不组织12投标预备会(答疑)不召开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投标保证金报价保证金金额:3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采用转账方式递交时限: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2)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保函扫描件。注: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保证金的递交最迟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注: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退还报价保证金凭证:转账单或保函扫描件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行东街支行银行帐号:4572510103000000576081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5名评审专家组成;其中经济类专家1名,技术类专家4名;评委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17投标人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18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1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名(各包)20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报价以总价报价预算上限(超过采购预算总价视为废标):5100000元21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100%收取。22其他事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23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24电子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一览表。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4.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6.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763 25关于编写电子报价文件的补充说明1.电子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2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总则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机构。1.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义务。1.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投标人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4.1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1.6质疑1.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提出质疑。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采购人: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地址:长治市长子县钟楼街1号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355-8331047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格林小镇联系人:贾女士电话:152345286621.6.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4事实依据;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印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招标公告;2.1.2投标人须知;2.1.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4采购需求;2.1.5合同原则;2.1.6投标文件格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三部分组成。3.1.1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保证金凭证(见‘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1.2技术部分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项目实施方案(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1.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投标文件格式”)(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投标文件格式”)(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见‘投标文件格式’);(7)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见‘投标文件格式’);(8)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如适用)(见‘投标文件格式’);(9)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如适用)(见‘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3.1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3.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4投标文件的签署3.4.1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顺序,以及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4.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投标报价3.5.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3.5.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6投标保证金(转入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注:项目名称可简写)3.6.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6.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3.6.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7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7.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7.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8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8.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8.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8.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8.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8.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8.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8.7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3.8.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8.9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报价的;3.8.10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3.8.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8.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开评标程序4.1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采购代理价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投标人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服务期等内容。4.2.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4.3组织评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到评标现场参加评标活动。4.3.1按规定统一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4.3.2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宣布评标纪律,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3.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3.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6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评标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核对评标结果。发现评标委员会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可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4.3.8评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4投标人资格审查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5评审程序4.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5.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5.4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4.5.5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5.6.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4.5.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5.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5.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8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4.6评审原则4.6.1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4.6.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4.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确定中标人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5.2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6、合同授予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中标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决定是否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中标人帐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评标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部分等。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评定内容及标准1、资格响应性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标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资格性审查标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资格性审查标准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报价一览表报价唯一且不得超出预算价,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投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本评标办法的标准总分为100分。标准总分的构成如下: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类型项目评分依据分项分值商务部分(25分)业绩1、提供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与本项目采购同类型的项目案例,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结算证明作为证明。每签署一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2、提供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与本项目采购同类型的项目案例(专线带宽≧1.0G的线路租赁合同),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结算证明作为证明。每签署一份合同得4分,最高得1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以上两项业绩不重复计分。25分服务部分(65分)整体服务方案1、整体实施方案和调试方案0-10分2、进度计划及进度管理措施0-4分。3、线路质量保证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0-4分4、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书》得4分22分服务部分(65分)售后服务承诺1、承诺可实现在线扩容平滑升级,技术支持得1分,未承诺不得分。2、承诺提速扩容后不影响已有的网站域名注册和域名解析。并提供技术支持得1分,未承诺不得分。3、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0-8分。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0-4分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0-4分18分服务部分(65分)服务团队1、项目人员管理制度0-3分2、项目服务团队须是本单位在册正式员工,团队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高级通信工程师每提供一名3分,最多9分,中级通信工程师每提供一名1分,最多3分,本项最高12分15分服务部分(65分)应急方案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0-4分4分服务部分(65分)培训方案1、对投标人整体培训方案进行打分,得0-3分2、对培训内容进行打分,得 0-3分6分价格部分(10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注:1、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此内容报价人须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关附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证明材料,依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3.2采购货物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3.3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3.4承诺所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2.3.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2.3.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8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9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2.3.10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1)投标人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或加分。(2)投标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评分结果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3投标人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2、项目概况:我县电子政务网始建于2007年,目前已安全稳定运行了16年。电子政务网的安全运行使用,为宣传推介长子、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便民服务等搭建了一个良好平台,为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各单位日常工作提供网络支持,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为长子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各项政务重大工程部署提供基础网络环境。但随着电子政务行业的高速发展,云计算在政府数据中心、政府门户网站领域的逐步应用,目前的网速已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现需对政务网出口和各乡镇电路进行提速改造,并对各成员单位提供高质量维护服务。3、技术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技术要求1出口带宽可实现在线扩容平滑升级,提速扩容后不影响已有的网站域名注册和域名解析;专线带宽满足2G,上下行带宽不低于2G,对网络的丢包率、延时、抖动做 SLA 保证,使业务顺畅;专线支持Qos功能,保证核心业务流畅运行。可支持IPV62数字电路为全县各成员单位共提供不少于79条数字电路服务,同时在用网络需满足以下条件:(1)传输网络的时延应满足YD/T 1171-2015中所规定的QoS 0级指标,时延上限值为100ms。(2)传输网络的传输抖动应满足YD/T 1171-2015中所规定的QoS 0级或1级指标,时延抖动上限值为50ms。(3)传输网络的丢包率应满足YD/T 1171-2015中所规定的QoS 0级或1级指标,丢包率上限值为1×10-3。(4)传输网络的包差错率应满足YD/T 1171-2015中所规定的QoS 4级以上指标,包差错率上限为1×10-4。3维护为长子电子政务网络运行提供高质量本地化维护服务能力,要求如下:故障响应及处理时限要求,要求服务商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30分钟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排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不包含在内。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5、预算金额(元):5100000.00,服务期为3年,每年预算资金170万元,共计510万元。第五部分合同范本(注:本合同为参考文本,具体内容由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协商确定。)甲方:乙方:(乙方)在(甲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中中标,已接受甲方提出的承担本项目服务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2、服务标准: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法(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期限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份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利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部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期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力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和修改澄清文件(如有)4、其它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要求提交。(封面格式)长子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1条款规定的内容、顺序进行编排。商务部分投标函(格式):(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单位:元)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注:后附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货物的包装,符合上述标准要求。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格式)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推荐年份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备注附: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