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肉禽蛋水产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2024)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ZD202312208(招标文件编号:JZD202312208)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商场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
费率(%):9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商场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
肉制品水产品类食材
满足采购人要求
配送期限为1年,如双方满意可申请续约2年,续约1年1签合同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符鋆、周松颖、李学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人民币2565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6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综合得分:87.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2436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            
联系方式:吴同雪、付琳、魏雨竹024-31089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同雪、付琳、魏雨竹
电 话:  024-3108967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10: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符鋆、周松颖、李学铭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同雪、付琳、魏雨竹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089676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024-2436556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同雪、付琳、魏雨竹024-31089676

附件:

附件1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pdf

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D202312208编制单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ZD202312208项目名称: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肉禽蛋水产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最高限价: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集市零售价格9折。采购需求:肉制品水产品类食材。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限为1年,如双方满意可申请续约2年,续约1年1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方式: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报名以下材料发送到wutongxue.2007@163.com并电话确定),报名材料(格式自拟)中需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全名)、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格式自拟)。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材料后以邮件方式发送付款二维码,供应商通过扫码付款,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费用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10B19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10B19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5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24-243655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联系方式:024-31089676邮箱地址:wutongxue.2007@163.com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西路支行账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账号:3077732851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同雪、付琳、魏雨竹电话:024-3108967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目内容1.1采购人名称: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5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4-24365566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联系人:吴同雪、付琳、魏雨竹电话:024-31089676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2.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6是否有强制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最高限价: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集市零售价格9折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条款号项目内容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否(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请未成交供应商及时取回样品,样品超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取回,招标代理将自行处理,对于超期未取的样品丢失、损坏等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时间:地点:顺序:2、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折扣进行报价。其它:13.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额:不收取15.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文件可双面打印)电子文档1份(电子档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主,所投文件及资料会后不退)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2、样品评审标准:演示:1、评审办法:条款号项目内容2、评审标准: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支票电汇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人民币25650元。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西路支行(或建西支行)账号:307773285148开户行号:104221014526财务电话:024-81864156发票及服务费咨询电话:024-81864156支付形式:电汇、现金均可支付时间:成交结果发布的5个工作日内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同雪联系电话:024-31089676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可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条款号项目内容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参照《政府采购竞争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001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价格权值(30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0食材来源保障方案提供食材来源保障方案,方案至少包括:食材的来源、采购渠道及采购方式。食材来源清晰、渠道正规、责任明确、方案全面完整的得7分;方案来源较清晰、渠道正规、责任较明确、方案较全面完整的得4分;方案来源不清晰、渠道不正规、责任不明确、方案不全面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食材保存管理方案食材保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存放、定期检查、食品卫生管理。保存管理方案内容完整科学且合理的得7分;保存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科学、较合理的得4分;保存管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技术部分配送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供货、车辆、人员、服务方案。配送方案科学、合理、完善、针对性强,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提供的配送方案,基本科学、较合理、较完善、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具有配送方案,但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食材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合理、可行,质量保证体系科学合理的得7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较可行,质量保证体系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具体、不合理可行,质量保证体系不科学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临时性任务供应商针对接受临时性任务制定方案。方案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保障措施详细的得7分;方案基本全面,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保障措施较详细的得4分;方案不全面,无针对性、无科学合理性,保障措施不详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应急处理方案人员配备对于出现食物中毒应急措施、传染病防疫应急措施等。内容阐述完整,方案科学、合理、完善、针对性强的得7分;方案基本科学、较合理完善、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不科学、不合理完善、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情况,项目经理职责,各类人员配备,各类人员分工等。人员配备情况完整,科学合理的得7分;人员配备基本完整,较科学合理得得4分;人员配置不清晰,不科学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7提供不得分。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得7分;制度较全面,内容较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制度不全面,内容不科学合理,无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商务部分业绩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的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页等,否则不得分)10商务部分物流配送能力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1台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行车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4合计-100(二)加分项评分标准(本项目不适用)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第六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对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采购合同生效16.1本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一份。17.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4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采购合同文件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采购合同标的本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禽蛋水产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