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评估 评估服务 建设工程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2024)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BJTYSD[2024]-003(招标文件编号: BJTYSD[2024]-003)
二、项目名称: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五区 15 号二层 201 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评估服务
费率(%):1.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服务
对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范围内涉及的被拆迁人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地上房屋、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评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
自甲方要求入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报告)。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自佳、崔立平、李爱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党校路9号
联系方式:祝自佳 010-69043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天宇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5办公室
联系方式:倪文刚 010-69055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文刚
电 话: 010-6905573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密云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12: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自佳、崔立平、李爱武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倪文刚
项目联系电话
010-69055737
采购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党校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祝自佳 010-69043523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天宇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5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倪文刚 010-69055737
附件:
附件1
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doc
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BJTYSD[2024]-003采购人: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天宇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合同书24第六章评审标准36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4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5办公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JTYSD[2024]-0032、项目名称: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3、采购方式:R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5、采购需求:对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范围内涉及的被拆迁人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地上房屋、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评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6、服务期限:自甲方要求入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报告)。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2)供应商须具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资格证书。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5办公室3、现场领取;潜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4、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磋商时间:2024年1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4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党校路9号联系人:祝自佳联系方式:010-690435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北京天宇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5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90557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倪文刚电话:010-6905573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 容说 明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天宇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预算金额: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3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截止日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4响应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报 价 和 货 币5报价货币: 人民币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6磋商保证金金额:无7磋商保证金银行账号: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开户行行号:/8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北京天宇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 光大银行西直门支行银行账号:0835151201003040313809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0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应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应准备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版 1 份(U盘或光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1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月 25日 10: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2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4会议室13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密封,响应文件需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手签字或签名章(红色方章)。14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价格等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包括“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合同书”。15除供应商须知18.2.2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外,以下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的;2、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对本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的;4、联合体参加磋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或联合体主体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或联合体各成员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5、联合体各方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响应均无效;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响应均无效。1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17服务期限:自甲方要求入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报告)。1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磋商现场,以备查验。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1.1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1.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2.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1.2.3只有收到邀请、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2.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2.4.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1.2.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4.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4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4.1使用规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1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4.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1.5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1.6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6.1提供虚假的资料;1.6.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7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2.资金来源2.1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详细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书第六章评审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5.供应商的疑问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单位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领取/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对磋商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供应商不得仅对本项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或响应。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3——磋商一览表(格式)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6——其他服务承诺附件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8——服务方案附件9——类似业绩附件10——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8.2除上述8.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9.2前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项目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9.2.2对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项目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2.3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还应包含项目实施整体方案、项目人员配备等有关内容。10.报价10.1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标价应包括服务要等级标准、金额的测算依据等。磋商报价表中的总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用于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有使用人工、机械、工具、物品、规费(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费用)、税费、管理费、利润、和其它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与本服务有关的其他费用。10.2供应商所报的取费折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供应商取费的上限,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上浮。供应商所报的取费折扣应在总报价表上清楚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供应商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0.4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价,若磋商小组认为其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且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所附资料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说明时,磋商小组可以通过澄清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其报价是否有效。11.磋商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1.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3磋商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11.4供应商没有根据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和第11.3条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而予以拒绝。11.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之日起,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时限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被予以拒绝。12.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副本、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13.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5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手签字或签名章(红色方章)。13.6以联合体参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盖章处应按加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提交。14.2.所有信封或纸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3)在信封或纸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4.3所有信封或纸箱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文件时,能原封退回。14.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5.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或磋商小组有权拒收并原封退回。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6.2供应商补充、修改的书面要求被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五、磋商和评审17.磋商仪式与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仪式。磋商仪式邀请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专家等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磋商仪式的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2磋商仪式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致辞,由供应商代表或监察人员或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供应商退场。17.3磋商仪式中,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响应文件之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绝任何响应文件。17.4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建并负责磋商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17.5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采购单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18.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8.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是指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8.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18.1.2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非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8.2.1在磋商中,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文件和承诺。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18.2.2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第七章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3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9.磋商19.1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将依照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为加快磋商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验。19.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包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书”。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任何变动的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和承诺,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回答或承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次数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具体磋商情况确定。20.最后报价20.1磋商小组将在磋商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报价及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最后报价。20.2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评审21.1经磋商最终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1.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1.4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2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2.1推荐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2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3.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2磋商结束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磋商、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3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保留权利24.1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单位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5.成交通知书25.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除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四)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供应商质疑28.1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直接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2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8.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对供应商有如下工作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即被认为已经完全了解以下工作要求,并能够在中标后按照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委托评估合同》,下列内容将作为《委托评估合同》的一部分如有与《委托评估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委托评估合同》为准:1.受托评估四至范围及规模:对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及附属物提供评估服务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地上房屋、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等)。2.完成评估工作期限:自甲方要求入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报告)。3.委托评估内容:3.1前期准备:包括人员配备、资料搜集和市场调查等。3.2现场勘查、测量。3.3内业计算:包括数据测算、整体平衡和编制评估报告初稿等。3.4对有关评估报告的依据、数据来源、权属状况进行最终审核。3.5配合相关单位就评估报告的有关问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6将所有评估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归档整理并交付委托人。4.在上述工作中,中标人应严格遵照以下要求:4.1严格按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房地产估价规范》(国标GB/T50291-2015);3、《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4、《北京市绿化造林、育苗适宜载植密度表》;5、《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24号;6、《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7、《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等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定,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下撰写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4.2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评估的技术方法、技术参数、技术标准,对评估对象的权属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界定,确保评估结论的基础数据可靠。4.3供应商在评估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搬迁户的思想状况,对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从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始终保持热情、细致、耐心、周到的工作态度,做好评估工作。4.4在动迁期,中标人在评估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评估人员,踏实认真的工作,将每天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主动与搬迁公司沟通,妥善解决问题,并直至该项目全部搬迁工作完毕。4.5评估报告的要求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估价委托人;2.估价受托人;3.估价对象;4.估价目的;5.价值时点;6.价值定义;7.估价依据;8.估价原则;9.估价技术路线;10.估价结果;11.现场照片12.现场调查记录4.6人员要求:1.拟派驻现场的专业人员,须有不少于2人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2.所有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专职人员.7.确保整个评估服务工作应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下开展。8.项目实施前期应出具评估方案。9.保证评估工作底稿要真实完整并及时归档。10.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派驻现场的专业人员名单,保证项目负责人的稳定,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11.供应商须在服务期限后,对评估工作的遗留问题做到随时解决。12.一经委托,供应商须严格保证完成本项目招标人委托的的评估工作。13.接到项目委托后,供应商需及时与招标人沟通项目进行并报告出现的问题。14.供应商须对评估事项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工作结果用于与评估事项无关的人员。15.供应商须对利用工作结果所形成的结论负责,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16.评估服务费用支付:费用支付以合同中签订的条款为准。中标方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做到随传随到,公司实行定期的关于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及电话回访,保证专业人员驻场。4.17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为其所雇佣的或受其之托参与本项目评估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如发生任何人生安全及侵权纠纷,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保险费用及任何赔偿费用,供应商无权要求招标人支付除本协议约定评估费用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供应商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合法搬迁,若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各种法律纠纷、工伤事故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评估服务费取费依据:本项目参考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的取费标准,结合本项目特点进行自主报价。采购人设置最高投标控制费率,最高拆迁评估服务费率为1.5%(含),投标报价时不得高于招标人要求的控制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投标报价超出上述文件规定费率标准的,做废标处理,不再进入评标阶段。本项目固定费率,不做任何调整;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的变动而有所调整,不论是算数上的错误还是其他错误均不得调整。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合同书合同编号:评估委托合同项目名称: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国标GB/T50291-1999)、《北京市绿化造林、育苗适宜载植密度表》、《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2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评估)”服务。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评估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一、评估范围、工作内容、评估期限(一)评估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依法对土地及所有地上物进行评估。(二)工作内容:对范围内的土地及所有地上物进行腾退评估服务。保证对估价对象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出具的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应对地上物评估报告的公正性、真实性及客观性承担相应责任。(三)评估期限:乙方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按照甲方实际要求进行入户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与乙方进行现场勘查以前将本项目前期的有关文件、附图及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2、在乙方提供服务期间提供相应的协调和配合工作,有权对乙方参加服务的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或方法、及相关数据资料提出意见,要求乙方调整并配合执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24小时内予以调整并得到甲方认可;3、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起5日内,对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复核要求;4、由于乙方工作不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引起的任何不良社会后果,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评估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评估工作,不得转包。同时乙方应固定评估师对项目进行评估,并由其在评估期内进行解答,中途不得换人;2、在评估服务期间,需保持人员和组织结构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人员;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本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持续履行此义务,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应为甲方就评估报告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5、接到甲方复核要求后,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复核结论;6、乙方在复核时调整评估结果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出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7、被评估对象对评估报告提出疑问和有关问题,乙方负责解释并提供咨询服务;8、有义务配合甲方,并根据实际需要和甲方的要求,对增加的评估内容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9、有关部门对评估报告提出疑问和有关问题,乙方负责解释并提供咨询服务;10、材料整理和移交:负责评估资料整理、档案归集等工作,允许甲方按程序查阅。尊重甲方的项目资料与数据管理要求,若甲方需要复制、保存有关调查资料与评估报告等,乙方须配合;1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三、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一)评估服务费取费的基数:甲方按照拆迁评估总费用的%计算评估服务费,评估服务费计价基数以拆迁评估总费用金额为准。取费的费率:本合同评估服务费为上述基数的计取。(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在按甲方要求进行入户调查开始时,甲方支付乙方30%预付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评估服务费到达采购人账户时间为准)。2、项目完成总进度80%后,甲方按项目实际进度支付服务费,项目结束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尾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评估服务费到达采购人账户时间为准)。四、违约责任1、乙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合同,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评估费,并追究相应损失。甲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合同,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预计的评估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预计评估费的50%。2、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评估服务费,且乙方书面告知甲方两次仍未支付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无故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甲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后支付乙方。4、如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通过调整工作安排,仍然导致评估报告延迟提交时,乙方可按非乙方原因所耽误的时间,顺延评估报告的交付时间。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6、乙方在无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可向任何第三方承诺或泄漏任何本项目相关的情况。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五、评估报告生效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起5日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复核要求。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和复核要求,评估报告生效。六、不可抗力本合同签订后,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调整,造成本合同项下项目不可能继续进行,且评估未实施,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对本合同未履行的部分免除履行的义务,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七、合同的补充、修改及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报告,甲方支付全部评估费用后,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相关义务。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因素及所占权重:详见评审标准细则三、评标专家组成:由北京市评标专家库随机选取。四、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北京市评标专家库随机选取组成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说明:(1)评审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他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即为评审价格。(2)磋商小组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最后报价是无效报价,经磋商小组判定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附表1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一致2响应文件的密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要求5响应文件的应答不存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5款所列无效投标的情形磋商小组成员签字:附表2资格性检查表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是否有效签署法人代表授权书是否有效签署法人代表授权书是否有效签署3.供应商承诺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4.违法失信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一天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5.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6.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7.企业关联关系承诺书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与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招标标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无任何关联。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8.其他服务承诺书供应商郑重承诺,编制响应文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3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评分项目细项评分标准标准分(待确定分值) 价格评分(10分)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且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2.对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0-10技术部分(80分)服务质量保证方案考量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其服务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中设计完整合理,管理严格,实施性高,得10分;2.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中设计较完整合理,实施性较高,得7分,一般5分);3.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中设计有缺失,实施性不高,得3分;4.未提供的得0分。0-10技术部分(80分)评估服务方案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得当、建议合理、详实可行,可实施性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5分;2.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措施得当、建议较合理、可实施性较高,满足项目需求,得20分;3.服务方案内容完整,通用,可行,措施及建议一般,符合项目需求,得15分;4.服务方案内容存在部分缺失,可行性较弱、措施较差、有缺陷,得10分;5.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6.未提供得0分。0-25技术部分(80分)团队配置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了详细的团队配置、分工明确、合理、清晰,人员相关经验丰富,得20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了较详细的团队配置,分工较合理、较清晰,较明确,人员相关经验较丰富,得15分;3.供应商提供了简单的团队配置计划,有简单的分工,人员相关经验一般,得10分;4.供应商提供的团队配置计划有缺陷,得5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0-20技术部分(80分)进度控制措施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1.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使用需求,得10分;2.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比较合理,能够满足使用需求,得8分;3.项目进度控制措施一般,基本满足使用需求,得6分;4.项目进度控制措施较差,得4分;5.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差,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得2分;6.未提供得0分。0-10技术部分(80分)应急措施方案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1.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15分;2.应急措施方案内容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得12分;3.应急措施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得9分;4.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存在缺失,针对性差,得5分;5.安全管理方案内容粗略,毫无针对性,得1分;6.未提供得0分。0-15业绩(10分)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相关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签订日期页),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0-10评分标准细则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密云镇段)-评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3——磋商一览表(格式)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6——其他服务承诺书附件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8——服务方案附件9——类似业绩附件10——人员安排附件11——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附件1投标书致:(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有关的采购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据此,我方在此郑重承诺: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采购过程中或者在获得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中所有的须知、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若我方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3.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等,我方的报价费率为:(用%表示)。5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7.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9.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地址: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名称)出具,(姓名)系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供应商名称投供应资质等级投标报价取费标准按评估总价款的%计算评估时间自甲方要求入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报告)。投标声明我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资料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资格,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投供应商名称投供应资质等级投标报价取费标准按评估总价款的%计算评估时间自甲方要求入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报告)。投标声明我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资料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资格,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数量备注1234……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6其他服务承诺致:我单位郑重承诺,编制响应文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附件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目录7-1企业基本情况表7-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3供应商承诺书7-4企业关联关系承诺书7-5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7-6违法失信查询7-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1企业基本情况表及组织机构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开户银行账号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员工总人数其中管理人员员工总人数其中工人经营范围其他▲7-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3供应商承诺书致: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北京天宇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声明在参与本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4企业关联关系承诺书说明:1.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制,但承诺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与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招标标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无任何关联。2.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7-5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依据自身存在的以下情况,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等单位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3)与本企业同一投资主体的其他企业;(4)与本企业同一商标品牌的企业。与我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如下:1、2、3、…………注: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6违法失信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附件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附件中未列明而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证明,如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对合格供应商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2.无论磋商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均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9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分办法提供相关方案,由供应商编写,格式自定。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0类似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 合同价款(元)采 购 单 位合同签订时间备注注:(1)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为依据;合同复印件的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主要内容所在页及签字盖章。(复印件加盖公章)(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件11本项目拟派人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务工作年限本项目中的职责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自行增加。2须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目录12-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12-2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12-2-1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监狱企业声明函12-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12-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本项目不适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货方)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货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货方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货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货方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货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货方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货方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货方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货方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货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货方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货方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货方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2-2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2-2-1: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提示: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本项可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2-3其它相关证明文件说明:1.供应商可以提供自身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质证书等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且相关材料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应准确详细,以便评标委员会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3.供应商将他自认为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其实力和能力的资料(诸如供应商在某一领域或方面的专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评估 评估服务 建设工程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