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
福安市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1.项目名称:福安市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FJYZ[ND]2023078-1
3.采购人名称: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街尾路251号8幢7层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93-8988378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评审部经办人:刘燕
联系电话:0593-6106111
5.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1月16日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1月26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8.中标情况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1
福安市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两年
合同履行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宁德忻火环森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洙溪路2-1号1幢综合楼13室
中标金额
垃圾处置服务费用:50元/吨;再生骨料售卖费用:13元/吨。
9.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合同包1:16180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618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帐 号:137010100100238805。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谢苇航 (采购人代表),陈辉,刘茂邦
1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26 日
附件:
202401261038327.doc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福安市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FJYZ[ND]2023078-1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索引第一章采购邀请书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5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5一、磋商小组13二、磋商程序14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14四、评审报告21五、其他规定21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22一、总则2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3三、响应文件编制25四、竞争性磋商29五、合同授予31六、询问、质疑与投诉33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35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2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6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安市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福安市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FJYZ[ND]2023078-13.采购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服务期限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11-1建筑垃圾处置服务 否2年003600011-2再生骨料售卖服务否2年0036000注:建筑垃圾处置服务1年约18000吨,52元/吨,服务期2年,最终结算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处置的建筑垃圾量进行结算。再生骨料售卖服务1年约6000吨,12元/吨,服务期2年,最终结算按中标单价和实际产生的再生骨料量进行结算。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招标文件执行。(2)其他政策:无。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详见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特定资格条件”。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点【福安市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ndyzzb@1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7.3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1.公告期限:1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1.2竞争性磋商文件随同竞争性磋商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12.采购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街尾路251号8幢7层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法:0593-8988378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联系人:小刘联系方法:0593-6106111/15659693612附1:账户信息 保证金专用账户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415680779628137010100100238805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注: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财务状况报告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特定资格条件:包:1明细描述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与清运的资质。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0.1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方式,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是否到达认定:以到达我司指定账户时间为准。6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7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8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9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10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1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ndcqjy.com/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12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324.1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1425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618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帐 号:137010100100238805。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监督人员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PT:技术服务部分评分满分65分P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PF:报价部分评分满分20分综合得分:P=PT+PB+PF(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包1(一)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65分项目分值描述1、技术响应情况8.00根据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各项基本要求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满分8分,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一项不满足将被废标,未标注符号的共计19项。1-18项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0.44分,最后一项扣 0.08分,扣完为止。2、项目实施方案3.0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保障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保障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组织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管理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环境影响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环保、防尘措施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现场环境拟定的环保、防尘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建筑垃圾首次筛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建筑垃圾如何从源头科学合理的筛分,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措施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台、防洪、防疫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保密管理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协议及严格的保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档案领取退换、现场借阅、纪律、卫生、操作、档案保护)、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1、服务保障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2、管理制度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人管理上的要求,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健全和安全管理的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3、质量保证措施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4、进度安排3.00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对进度计划(如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等)、工序安排(含各环节的配合衔接方案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5、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6、管理机构及人员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7、不可再利用废弃物运输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提供的运输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8、投诉处理制度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投诉处理制度,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9、安全管理及生产制度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制度,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0、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专项施工方案3.0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提供的特点,难点专项施工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 方案具体详细、完整、实施指施可行和规范,且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具体详细、较为完整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2 分,方案较为简单、实施措施较为可行和规范,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二)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15分项目分值描述1、售后服务承诺3.00根据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故障排除、修复措施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符合实际、效率高得3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较符合实际、效率较高得2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证书13.00供应商具有废弃物运营管理服务企业资质一级证书的得 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证书23.00供应商具有建筑垃圾处理服务企业资质一级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4.经验3.00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自2017年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在国内所完成的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份得1分, 满分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5.再生骨料利用率3.00供应商承诺建筑垃圾处置后产出的再生骨料利用率达到80%(不含)~90%及以上的得3分,再生骨料利用率达到75%(不含)~80%(含)的得2.5分,利用率达到70%(不含)~75%(含)的得2分,利用率达到65%(不含)~70%(含)的得1.5分,利用率达到60%(含)~65%(含)的得1分。利用率60%(不含)以下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3.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20分(1)报价要求:①本项目垃圾处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52元/吨,服务期两年,结算方式=成交单价*实际厂年处理建筑垃圾量*两年,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本项目产出的再生骨料售卖费用保底限价为12元/吨,服务期两年,结算方式=成交单价*实际厂年处理再生骨料量*两年,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保底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价格分组成:满分20分,分成两部分进行计算:其中建筑垃圾处置服务报价得分满分10分,再生骨料售卖服务报价得分满分10分。2.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价格分值计算方法:①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费用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②再生骨料售卖服务部分价格分值计算方法: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无5.价格扣除部分无(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相同的,则最后报价得分总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c.最后报价得分总分相同的,则通过供应商对本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服务报价部分单价最低,再生骨料售卖服务报价部分单价最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采购合同时间为准。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符合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等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无效响应;(8)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预算价的;(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三、商务条件”的条款,视为无效响应。(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或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11)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履约保证金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5.其他新增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福安市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项目(二次)。2.工作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目前,福建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18%,尚处于起步阶段。而现阶段,福安市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尚未得到有效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滞后,资源化处理已迫在眉睫。从回收利用率来看,建筑废弃物经过分类、筛除、粉碎后,可以加工成为再生骨料、空心砖(砌块)、路面砖等再生制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及周边乡镇单位、企业和个人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桥梁、管网、绿化、水利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碎砖瓦石块、碎砂浆、碎沥青块及无法回填的土方、废弃物及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倾倒、固体废弃物乱丟置等问题,全面提升主城区及周边建筑垃圾管理水平。3、服务范围和内容:在主城区及周边乡镇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渣土、混凝土块、碎砖瓦石块、碎砂浆、碎沥青块及无法回填的土方、废弃物及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项目。4、工程规模:主城区及周边乡镇建筑垃圾处理厂年处理建筑垃圾暂按18000吨。2.技术要求★报价:承包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遣的员工工资,自行购置的车辆、运营的所有设备、工具、场地的折旧费,工具费、保险费、养护费、油耗及车辆发生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理费用等,公司管理费、水电费用、风险金、人身意外保险、五险、降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各种补贴和劳保费等;且供应商应承担其员工的医疗、工伤、死亡等一切安全责任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供应商应综合考虑人员、机械、设备等一切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1、服务内容1.1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定义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无法处置及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处理需符合国家及相关省市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整个项目产生的废水由供应商负责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处置,分拣出非建筑垃圾由供应商负责运往焚烧厂进行处置,焚烧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项号1)1.2服务期(1)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起算);采购人在服务期间提供:①建筑垃圾的堆放场所②提供有效载荷电源③提供计量设备(80t地磅)④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⑤提供生产办公场所及生活区。(项号2)2、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要求2.1建筑垃圾清运车辆(1)清运车辆需全密闭式,并具有防扬、撒、遗、漏功能;(项号3)(2)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具备道路运输的有关资质,并保证上道路行驶车辆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项号4)(3)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清运,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项号5)(4)车辆运输等还需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项号6)(5)供应商中标后应提供福安市内的垃圾清运许可证及交通运输许可证,自身不具备的可提供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运输。(项号7)2.2清运服务(1)供应商须负责保护好清运作业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含水、电、燃气、通讯、排水渠等),以确保相关的设施能正常、安全运行。若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相关设施损坏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相关供应商承担,对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项号8)(2)供应商应文明清运,有责任确保作业范围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受影响,保证作业期间的管理工作符合各项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城管、交通、安监等)。如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各种投诉的,一切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承担。(项号9)(3)如遇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活动或突击检查)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及时做好重点区域转运保障工作,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配。(项号10)(4)作业时间:按照交警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时间作业。(项号11)3、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出的骨料★3.1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粒径规格及利用途径:根据试验数据,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在《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基础上,对原有技术指标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将混凝土用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按技术要求分为I类、Ⅱ类和Ⅲ类。《混凝土用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中并未对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应用情况进行限定,因此,该标准宜结合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使用。结合福安市当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为降低建筑废弃物处置成本及使其价值最大化,可将建筑垃圾处理后筛分为三种常用规格:1、0-3mm的混凝土再生细骨料可用于作抹墙灰浆的主要原料;2、3-10mm的砖瓦和混凝土再生骨料可用于做各式各样的环保砌块砖;3、10-20mm、20-30mm、30-50mm的砖瓦和混凝土再生骨料可用于做道路水稳层和垫层;纯度较高的混凝土再生骨料也可用于水泥厂循环再生C30以下的商混站,代替部分天然砂石。3.2环保要求:生产车间应采用除尘设施,达到环保要求,以环评批复为准。(项号12)3.3废气控制、噪声控制、污水控制、粉尘控制、固废控制:以环评批复为准。(项号13)3.4符合规定的设备供应商应设置:①现场监控设施;②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置车辆冲洗设备,场内冲洗后的污水必须规范收集处置,并符合环保要求。(项号14)4、规范台帐管理供应商制作相关工作台账,包括建筑垃圾进出场数量、去向,设施维护情况,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噪设施的使用情况,污水处理情况,日常检查情况等。采购人若需要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提供。(项号15)5、安全保障5.1供应商对聘用的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工作,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有发生劳资纠纷、意外(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伤亡事故等)或违反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行为,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项号16)5.2供应商在建筑垃圾分拣、清运过程中需根据情况安排机械设备进场清运作业,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伤亡事故由相关供应商负责。(项号17)5.3供应商应为所有工作人员配备统一且容易识别的工作服和工作证。(项号18)6、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不得利用采购方的场所和设备从事非法融资,赌、黄、毒等非法行为,若被采购方发现有此类情形,采购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项号19)★(2)供应商在运营期间场地及设备所产生的污水需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供应商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标处理。★(3)供应商在运营期间除派专业技术员外,需至少配备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驻处置场地。供应商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标处理。★(4)供应商在运营期间处理场所产生的废料及有机废弃物由供应商承担处理。供应商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标处理。★(5)供应商在运营期间须具备匀速给料机、磁选机、输送机、筛分机、全封闭式滚筒筛、箱式破碎主机等在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设备。供应商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标处理。三、商务条件包:1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再生骨料售卖服务和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以成交单价结算的合同总金额10%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结束后且供应商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以转账、现金、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本项目合同款按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与再生骨料售卖服务费相抵扣,剩余部分每月的30日支付上一个月承包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两年付款条件均按此条款)8、违约责任8.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没收投标保证金。8.2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没收履约保证金。8.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8.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8.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8.6如成交人在服务期间出现违法挖掘、偷倒、乱倒等行为,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视为成交人违约,须承担采购人对其相应的处罚。四、其他事项1、供应商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含采购、交通、运输)、检测费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润、税款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2、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供应商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4、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供应商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的,指供应商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的,指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供应商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的,指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资格证明文件”: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5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目录应编制页码。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4.1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4.2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等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首次报价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磋商保证金备注*…………备注:(1)报价要求:①本项目垃圾处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45元/吨,服务期两年,结算方式=成交单价*实际厂年处理建筑垃圾量*两年,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本项目产出的再生骨料售卖费用保底限价为15元/吨,服务期两年,结算方式=成交单价*实际厂年处理再生骨料量*两年,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保底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价格分组成:满分20分,分成两部分进行计算:其中建筑垃圾处置服务报价得分满分10分,再生骨料售卖服务报价得分满分10分。(2)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价格分值计算方法:①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费用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②再生骨料售卖服务部分价格分值计算方法: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报价格式自拟,根据报价要求填写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1详细报价书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附件3-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附件3-12联合体协议(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附件3-1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磋商保证金附件4-1磋商保证金凭证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附件4-2退保函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了贵公司组织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时间为年月日,现申请将我公司于年月日缴纳的磋商保证金¥退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我公司承诺以上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若银行账户等信息有误,导致退还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延迟,我公司将予以谅解,并协助核对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若提交保证金的账户发生变更,还须提供变更证明。)附: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备注: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2、供应商制作首次响应文件时,应将此函另打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单独装在信封内密封,以便采购结束后能够及时退回保证金。3、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此函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合同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合同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运营处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