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燃料 柴油中标结果公示(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4-01-6

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燃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SGZ[2024]028-ZC021-1

柴油(0#)70吨,包括货物的采购及验收、质保期服务与其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门峡市城西石化加油站(普通合伙)
三门峡市陕州大道家王庄段南侧
759,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燃料采购项目
柴油
柴油(0#)
1项
75900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宋建红、韩晓青、董江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收费金额:12,90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三门峡市和平路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03988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三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锦路家园6号楼2单元104号

联系人:郭旭辉

联系方式:13346912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旭辉

联系方式:133469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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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GZ[2024]028-ZC021、2024-01-6采购人: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三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8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1第四章评审办法………………………………………………3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7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43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燃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GZ[2024]028-ZC021、2024-01-6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燃料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63010.00元最高限价:76301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SGZ[2024]028-ZC021-1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燃料采购项目763010.0076301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柴油(0#)70吨,包括货物的采购及验收、质保期服务与其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合格标准。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交货。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需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4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截图;3.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登陆系统后,点击采购业务-业务管理-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菜单-点击领取按钮-领取.smxzf格式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办理CA证书链接: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2、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响应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开标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开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4.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响应文件为准:①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要完善主体库。②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响应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③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响应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④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⑤磋商文件中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绩等计分部分,以响应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6.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7.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98-29573282.采购人: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地址:三门峡市和平路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5039880011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三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峡锦路家园6号楼2单元104号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133469123664.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133469123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地址:三门峡市和平路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503988001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三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峡锦路家园6号楼2单元104号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133469123663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燃料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内容柴油(0#)70吨,包括货物的采购及验收、质保期服务与其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交货。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合格标准11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需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4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截图;3.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14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5响应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公告部分17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8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19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最高限价大写:柒拾陆万叁仟零壹拾元整小写:¥763010.00元凡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20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应作无效报价处理。2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2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2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1.供应商所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附件3:商务响应表(格式)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质量要求交货期………磋商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成品油供货运输方案八、其他资料(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附件。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企业电子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冬季取暖燃料 柴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