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 被征收土地地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中标结果公示(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2024)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涵江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XJY20240109(招标文件编号:ZXJY20240109)
二、项目名称:涵江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九典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1号4座805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9.8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九典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莆田市涵江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项目
本次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范围为莆田市涵江区行政辖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搜集相关征地补偿资料和市场价格资料,全面测算制定莆田市涵江区范围内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建立具有科学性、现势性和可操作性的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体系。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供应商原则上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若因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下达其他新的工作要求,则顺延相应工期。
须符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和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兴、郭明芬、李振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按3000元包干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李先生 1885093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信交阳(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            
联系方式:小陈 15960516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8509360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涵江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莆田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6:52

评审专家名单
朱兴、郭明芬、李振兴

总中标金额
¥9.8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850936008

采购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18850936008

代理机构名称
正信交阳(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 159605164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 被征收土地地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