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中标结果公示(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4)
一、项目编号:青海吉鑫茂公招(服务)2023-033
二、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185394(元)
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大通县良教乡下治泉村(宁张公路41公里处)
2
报价:894281.5(元)
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4号楼7层
3
报价:946255.4(元)
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6号福茵长乐港湾1号楼2单元2113室
4
报价:976220.5(元)
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1号1号楼1单元1241室
6
报价:774043.5(元)
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黄沟路兴科明珠9栋1006室
7
报价:1219234.5(元)
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花土沟镇花南公路南侧
8
报价:1583378(元)
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湟中路189号4号楼2单元11层2112室
9
报价:1242559(元)
青海彼联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迎宾大道48号
10
报价:1523205.5(元)
海东绿化美苗木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古城大街88号3单元4楼东
11
报价:1652407.8(元)
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路327号3号楼1单元11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5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五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一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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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二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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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三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三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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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四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四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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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六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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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七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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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八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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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九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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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十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十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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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十一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十一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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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善庆,李积梅,赵顺权(采购人代表),张明海,保玲丽,雷富有,马佳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31-3启成大厦
联系方式:0971-5122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51号1单元11420室
联系方式:0971-38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年女士
电 话:0971-3831989
附件信息:
分项报价表.rar1.6M
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doc822.2K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1.9M
(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标项10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海东绿化美苗木有限公司76020株1063827.50元2抗旱造林整地海东绿化美苗木有限公司1810亩229689元3抗旱造林栽植海东绿化美苗木有限公司1810亩229689元45投标总价投标总价1523205.50元1523205.50元1523205.50元1523205.50元1523205.50元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電东绿化美苗木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01月26日(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标项4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祁连圆柏高120cm以上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8070株137190.0017.00元/株2青海云杉高120cm以上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1165株332290.5015.70元/株3补植补栽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9235株175410.006.00元/株4灌溉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1949亩233880.00120元/亩5地块整修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1949亩97450.0050元/亩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玖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元伍角小写:976220.50元大写:玖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元伍角小写:976220.50元大写:玖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元伍角小写:976220.50元大写:玖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元伍角小写:976220.50元大写:玖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元伍角小写:976220.50元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公章杜海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26日4(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青海云杉高120cm以上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9192株172山杏地径3cm以上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80株163抗旱造林整地(亩)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61亩1204抗旱造林栽植(亩)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61亩1205补植补栽(株)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810株176灌溉(亩)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422亩407地块整修(亩)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82亩80投标总价投标总价1185394.00(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整)1185394.00(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整)1185394.00(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整)1185394.00(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整)1185394.00(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整)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之司杨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而能童章)2024年1月26日-121-(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3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2青海云杉山杏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237456840株株664860元208620元//3灌溉西宁夏都园林景观程有限公司1583亩18679.4元/4地块整修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1127亩54096元/.投标总价投标总价946255.4元946255.4元946255.4元946255.4元946255.4元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公章)801012191363贞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01月26日(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8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祁连圆柏高120cm以上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590株252407单价:17.3元/株2青海云杉高120cm以上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275株112035单价:15.4元/株3山杏地径3cm以上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7370株541926单价:19.8元/株4补植补栽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235株295410单价:6元/株5灌溉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70亩284400单价:120元/亩6地块整修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44亩97200单价:50元/亩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1583378.00元1583378.00元1583378.00元1583378.00元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装人或委托代理人!至用分(签字或盖章)2024年01月26日(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七镇潘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印海连圆柏高0cm以上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860株1200503山杏地径3cm以上山杏地径3cm以上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860株13720014补植补栽补植补栽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685株22011012青海云衫高120cm以上青海云衫高120cm以上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2965株360550.515灌溉灌溉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217亩114175.516地块整修地块整修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217亩267148.51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壹佰贰拾壹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1219234.5(壹佰贰拾壹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1219234.5(壹佰贰拾壹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1219234.5(壹佰贰拾壹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1219234.5(壹佰贰拾壹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1219234.5、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角海重(签字或盖章)2024年01月26日(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6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青海云杉高120c以上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23385株280620.001补植补栽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23385株280620.002灌溉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1559亩70934.53地块整修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1559亩70934.54抚育管护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1559亩70934.5投标总价投标总价774043.5774043.5774043.5774043.5774043.5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公章)张丹母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01月26日(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标项2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青海云杉高120cm以上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6355株18.5补植补栽2山杏地径3cm以上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60株23.5补植补栽(替换树种为暴马丁香地径3cm以上,土球25cm以上)3灌溉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85亩1254地块整修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57亩97894281.5投标总价投标总价894281.5894281.5894281.5894281.5894281.5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算:)谭兰详(签字或验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2024年01月26日(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包9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祁连圆柏青海彼联商贸有限公司62202株6220202抗旱造林整地青海彼联商贸有限公司1481亩4368953抗旱造林栽植青海彼联商贸有限公司1481亩183644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小写:1242559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小写:1242559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小写:1242559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小写:1242559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小写:1242559元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青投标青海彼联商贸有限公司(公章)张以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01月26日(1)分项报价表标项:11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顾家岭村1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204株248737.44林班-小班:12-322抗旱造林整地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2亩24978林班-小班:12-323抗旱造林栽植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2亩30697.6林班-小班:12-324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92株17865.12林班-小班:12-375抗旱造林整地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亩1794林班-小班:12-376抗旱造林栽植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亩2204.8林班-小班:12-377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2798株700175.28林班-小班:16-46-38抗旱造林整地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9亩70311林班-小班:16-46-39抗旱造林栽植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9亩86411.2林班-小班16-46-3二松家沟村1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436株383412.96林班-小班:10-42抗旱造林整地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58亩38502林班-小班:10-43抗旱造林栽植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58亩47318.4林班-小班:10-4投标总价投标总价1652407.8(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捌角)1652407.8(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捌角)1652407.8(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捌角)1652407.8(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捌角)1652407.8(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捌角)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01月26日1.1.1.1公开招标文件1.1.1.21.1.1.3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吉鑫茂公招(服务)2023-033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吉鑫茂公招(服务)2023-033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1300.98万元,其中:标项1:118.66020万元;标项2:89.64400万元;标项3:94.65400万元;标项4:98.66050万元 ;标项5:94.97120万元 ;标项6:77.95000万元;标项7:122.16900万元;标项8:159.61350万元;标项9:125.29260万元 ;标项10:153.12600万元 ;标项11:166.23900万元最高限价1300.98万元,其中:标项1:118.66020万元;标项2:89.64400万元;标项3:94.65400万元;标项4:98.66050万元 ;标项5:94.97120万元 ;标项6:77.95000万元;标项7:122.16900万元;标项8:159.61350万元;标项9:125.29260万元 ;标项10:153.12600万元 ;标项11:166.2390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1个各包要求补植补栽、灌溉、整形修剪、地块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 提供承诺函);(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五)经信用中国(www. credi 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六)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七)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微企业。(八)各投标人可任意包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投标人不得就1个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01月08日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招标文件售价0元(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政采云线上获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采购人联系人单位名称: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971-5112206代理机构联系人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年女士联系电话:0971-3831989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51号1单元11420室代理机构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收款人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2010100100501366(保证金汇款,后附项目编号)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西宁市城北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5512021其他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按包上传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未签到无法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11.2投标文件(下册)(11)评分对照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14)服务方案(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中小企业声明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投标人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2.3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2.4按照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统。12.5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投标人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13.3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上传(如果有)。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开标过程应当由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11)-(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服务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存在串通投标行为;7.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3进行确认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9.2.1节能环保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19.2.2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2)适用范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需提供资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6),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7),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8)。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技术水平、履约能力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标准:类别评分项目满分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10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商务评价(26分)类似项目业绩12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得3分,最高分为12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商务评价(26分)人员配置141) 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得3分;没有不得分;2) 其他人员具有林业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每提供一名的得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3) 项目负责人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技术部分(64分)森林防火、防盗措施及承诺121)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森林防火、防盗承诺及措施,承诺过火面积灌木林<10亩,乔木林<5亩的得6分,承诺过火面积灌木林≥10亩,乔木林≥5亩的不得分;2) 防盗措施方案:①防火防盗宣传工作②防火防盗培训措施③防火防盗补救措施,以上3项内容完整、实用、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6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内容跟实施本项目无关、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开展、实施内容无连续性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64分)服务方案及承诺44根据以下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承诺要求依其优劣进行评价:1) 企业林区养护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可操作性,针对本项目特点和采购人要求的工作程序制定具体的管理和实施方案。包括:①服务计划②服务进度③控制措施④安全保障措施等;以上4项内容完整、实用、符合行业特征和本项目特点的得16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内容跟实施本项目无关、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开展、实施内容无连续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2) 绿化养护技术方案。包括:①结合季节变化,考虑各类乔灌木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措施有效,②抚育方案及措施、浇灌、施肥、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方案等管理措施③人工管护、苗木死亡及时更换及成活率保障等内容,④提供后期维护方案;以上4项内容完整、实用、符合行业特征和本项目特点的得16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内容跟实施本项目无关、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开展、实施内容无连续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3) 对绿化养护承包区内环境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措施切实可行。包括:①水管网、阀门、道路等的修缮,②各类配套设施的养护管理等方案;以上2项内容完整、实用、符合行业特征和本项目特点的得8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内容跟实施本项目无关、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开展、实施内容无连续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4)服务响应时间:在二十四小时内响应,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提供得4分,其余不得分。(承诺函需包括具体响应时间,具体响应人员及具体响应方式)技术部分(64分)企业综合实力情况8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具体的资料管理方案:,包含:①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分类清楚、前后一致,档案内文件排列有序、卷内文件目录完整清楚;②文档包含照片、影象资料的归档、装订、移交等内容,以上2项内容完整、实用、符合行业特征和本项目特点的得8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内容跟实施本项目无关、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开展、实施内容无连续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 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5个包中任意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承担一个包的采购任务。在评标时,若某个投标人出现重复中标情况,则该投标人按评标包的自然顺序承担前一个包的采购任务,相应包的中标候选人,按该包排名的自然顺序推荐,依此类推。20.5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4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3.7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其他24.串通投标的情形2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废标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5.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6.中标服务费26.1收取对象:采购人。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2.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青海吉鑫茂公招(服务)2023-033采购合同编号/包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1、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须有甲乙双方盖章);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苗木费、抚育费、管护费、人工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检疫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技术规格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四、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各包项目所在地。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省政府采购中心,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受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无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十、其他约定: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4、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3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年月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过质保外乙方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服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保修或保外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过质保外乙方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服务方式及服务日期服务时间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上册)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包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上册)1.投标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0)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标项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标项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标项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下册)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标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下册)11.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13.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4.服务方案…………………………………………………………所在页码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6.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8.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1)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标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时间”是指产品能够服务的具体时间。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标项: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单位金额备注1 2 3 4 … 投标总价注: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服务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服务内容”中服务内容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拟投入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证书名称专业注:包括相关证书,人员配备力量等。(14)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安全保证及措施、服务进度计划、进度保证及措施、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格式可自定)2.12.22.32.42.5(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类型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采购一览表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报价应包括各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2、报价说明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响应。3.2、服务期限:1年3.3、服务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吧浪村、朱北村、朱南村、鲍家寨村、宋家寨村、马坊村、盐庄村、陶家寨村、二十里堡村、小寨村、花园台村、双苏堡村、郭家塔村、九家湾村、城北区绿化区及海子沟乡的部分地块.3.4、苗木成活率:根据作业设计,补植补播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2.服务内容及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2.项目建设地点退化林修复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城北区吧浪村、朱北村、朱南村、鲍家寨村、宋家寨村、马坊村、盐庄村、陶家寨村、二十里堡村、小寨村、花园台村、双苏堡村、郭家塔村、九家湾村、城北区绿化区及海子沟乡的部分地块。共涉及20个林班118个小班,总面积为20000亩。3.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实施内容:退化林修复20000亩。项目实施规模:主要修复措施为补植补栽面积为20000亩,补植树种为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容器苗)220752株;祁连圆柏(高120cm以上)48195株;青海云杉(高120cm以上)173292株;山杏(地径3cm以上)45210株;城北区灌溉面积为14354亩,整形修剪390亩,地块整修12894亩,抗旱造林整地、栽植6017亩。4.项目建设目标通过对该项目区采取补植补栽、灌溉、整形修剪、地块整修的修复措施,改善林区现有的林木生长环境,进一步提高森林景观效果,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林分质量,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增加林分的抗逆性,提高幼龄林的质量,增强森林的水土保持功能,增强协调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同时促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生态功能,达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目的。5.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年,即2024年。2.6.6.退化林修复措施6.1补植补栽(1)退化林修复措施:通过补植补栽进行林分修复。对立地条件差,苗木保存率低的小班进行补植补栽。(2)补植方法:根据需补植补栽小班内林木分布是否均匀等情况确定,采用均匀栽植(林木分布均匀的林地)、按照原有的水平沟和初始密度进行补植补栽。(3)补植密度:根据小班内现有株数和该类林分所处年龄阶段合理密度而定。6.1.1树种选择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和多年造林的经验,在退化林修复区内选择在本区域有栽植的乡土树种祁连圆柏、青海云杉、山杏为补植树种。6.1.2苗木规格和来源退化林修复所采用的祁连圆柏苗高80cm以上的容器苗,冠幅20-25cm,容器杯口径15cm以上;祁连圆柏苗高120cm以上,冠幅25-30cm,土球25cm以上;青海云杉苗高120cm以上,冠幅45-55cm,土球25cm以上;山杏地径3cm以上。苗木产地主要以西宁市本地苗为主,少量不足部分可从邻近的湟源、大通脑山地区等调运,所需苗木需经当地林业部门检疫,并开具“两证一签”。所需苗木的各项指标均要求达到《青海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63/T236-2021)的各项指标。6.2种苗质量为了提高造林成活率,造林应采取良种壮苗,要求无病虫害,也无机械损伤。大规格苗木为干形通直、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性损伤的苗木。苗木在运输过程中,要严加保护,防止苗木失水,所有苗木必须带土球栽植,以提高造林成活率。苗木规格标准表种类主要树种名称苗木高度(m)地径(cm)冠幅(cm)土球直径(cm)备注针叶树种祁连圆柏80cm以上20-25cm容器杯口径15cm以上容器苗针叶树种祁连圆柏120cm以上25-30cm25cm以上针叶树种青海云杉120cm以上45-55cm25cm以上阔叶树种山杏3cm以上25cm以上替换树种为暴马丁香,地径3cm以上,土球25cm以上注:如在市场上无法满足容器苗所需的数量,也可栽植带土球苗木,但必须灌溉3次透水(定根水1次、干旱季节灌溉1次、冬灌1次),同时苗木单价不变。6.3起苗本项目所用苗木起苗前2-3天,苗圃地浇透水1次,增加土壤粘结力,达到起苗时土球不松散的目的。根据所需的规格,土球挖成圆锥形或圆球形并对其进行削圆处理,使土球表面圆滑,以便于草绳捆绑包装。6.4包装祁连圆柏、青海云杉、山杏为单株包装,土球挖好后及时用草绳等专用包装材料进行捆绑包装,土球的捆绑密度视土质和土球体积而定;土球质地松散和体积较大的多缠草绳,以免搬运过程中散坨。6.5运输和假植苗木运输要迅速及时,尽量缩短运输距离和运输时间,并采取保湿、降温、防冻、透气等措施。长途运苗要给苗木根部洒水,并进行覆盖处理,尽量减少苗木失水。带土球的苗木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固定,避免晃动而造成树体顶芽磨损和土球破裂。带土球苗木不宜假植,要随起随运随栽,确实在当天不能完成栽植的,要选择背风阴凉处紧挨立摆苗木,并在根部土球洒水,保持土球湿润。6.6苗木栽植栽植严格按《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建设工程造林技术规程》进行实施。苗木栽植后立即浇水,待水下渗后,覆土保墒。苗木栽植要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合理按排每天起苗、运输、栽植的数量,尽量做到当天起苗、当天运输、当天栽植,当天浇水,对栽植不完的苗木及时进行假植。苗木栽植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不深栽:针叶树栽植时要注意不能栽得太深,太深透气性不好,灌溉时水分不易达到根部,影响成活率,延长缓苗期。针叶树栽植时比原来的栽植深度深1-2厘米即可;(2)不修枝:针叶树栽植时不能修枝,否则会造成松脂流淌不停,最后会因养分流失而死亡;(3)不过夜:苗木栽植尽量做到当天到苗,当天栽植,确实无法当天栽完的,一定要做好假植工作,假植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4)留水坑:所有苗木在栽植完后必须留蓄水坑,蓄水坑深度15-20厘米。6.6.1补植补栽造林技术(1)整地方式:整地方式采用汇集径流和穴状整地方式。(2)汇集径流整地方式及规格:首先根据当地年降水量、造林树种、造林地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整地方式及集水区面积。为坑状和沟状整地。沟状整地长度依地形和面积大小面定,沟间距为2.5-3.0m,沟宽、深各为0.6-0.8m;沟的上方坡面整修集水区。坑状整地规格,长1.2-2.0m,宽和深各为0.6-0.8m;坑的上方坡面整修集水区。集水区形状可铲修成扇形、长方形或倒三角形,两边修小引水沟,使径流沿引水沟流入坑内。(3)整地方法:在坡面上整地,应从上到下沿等高线方向进行,先挖植树坑或沟,然后将上方集水区小坡面清除杂草,铲平砸实拍光(如果集水区植被较好,可不清除杂草,保留植被),坑在坡面上呈\"品\"字形排列。在平坦地搞汇集径流整地时,先确定坑的密度的集水区面积,然后挖坑,挖出的土在坑的周围筑修集水面,使集水区形成一定坡度、形成\"锅底形\"或\"漏斗形\"。整地时必须保证质量,达到一定规格,做到坑(沟)外沿踩实拍光,坑(沟)底翻松,表土必须回填20cm以上,切忌直接在生土层上造林。青海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荒山造林的限制因素,最主要的就是干旱,因此,土壤水分的蓄积和有效利用,就成为该地区造林成功的基本条件,而汇集径流整地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天然降水。提高植树坑(穴)内土壤水分从而缓解春早,保证了林木的成活和正常生长。所以,大力推广该项技术,可大大加快荒山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但是该技术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整地方式要因地制宜,据造林地条件,提前做好整地造林作业设计.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二是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保证整地质量,以延长整地作用和效果;三是整地时间要及时,最好在雨季刚开始就进行,最迟不能错过雨季.否则达不到预期效果;四是细致整地必须与优质壮苗,精细种植、树种选择、造林季节的确定等一系列环节紧密衔接,严防苗木失水;五是汇集雨水与保境相结合,全面考虑,综合配套;同时,造林后的抚育管理绝不能忽视,必须要有专人管护,定期检查。穴状整地规格为60cm×60cm。以定点位置为中心,按规定穴径操作,挖穴时要求上下一样大,不得挖成上大下小的“锅底”形。同时对城北片区项目区小班内已有的水平沟、植树穴进行整修、清淤,达到整地技术要求。以便保证苗木今后健康生长。6.6.2补植时间补植补栽时间在春、秋造林季节即可进行,边整地边栽植,在造林季结束时全面完成苗木栽植,栽植过程中同步完成定根水的浇灌。6.6.3补植补栽灌溉树木栽植后24h内必须浇透第一遍水,栽植后连续进行两次灌溉。之后根据天气状况适时灌溉。每年灌溉不少于3次,并加强春灌和冬灌工作,春灌宜早不宜迟、冬灌宜迟不宜早。6.6.4抚育管护坚持“三分造、七分管”的原则,积极做好林地和林木管护工作,杜绝人为毁坏林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鼠害的发生。苗木栽植后,要及时灌溉,使根部与土壤紧密结合,做到不跑水、不漏水,浇足浇透。因坑土下沉而产生的露根、树木倾斜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填土、扶正、夯实。造林后及时派人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制。同时保证苗木所需水量,并进行1-2次松土、整形修剪等工作。6.6.5补植补栽需苗量根据资金投入和立地条件,抗旱造林片区祁连圆柏补植密度平均为42株/亩;城北片区祁连圆柏补植密度平均为10-15株/亩,青海云杉补植密度平均为15株/亩,山杏补植密度平均为10-30株/亩。本项目共栽植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容器苗)220752株;祁连圆柏(高120cm以上)48195株;青海云杉(高120cm以上)173292株;山杏(地径3cm以上)45210株。6.7灌溉针对苗木生长良好的幼林地灌溉次数不少于3次。加强春灌和冬灌工作,生长季节根据气候干旱情况确定,灌溉次数至少为3次。每次灌溉要浇足透水,灌溉用水量不少于每亩每次30立方米,并要保证全面灌溉,不能出现漏浇(漏株、漏片)情况,灌溉面积为14354亩。6.8整形修剪根据树木特性和生长状况,在树木休眠季节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对树木适当进行修枝、抹芽、割灌等技术措施,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密枝,并清除林区枯枝落叶,以改善林内通风、透光和卫生条件,减少林木病虫害发生发展,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尤其对行道树要注重修剪整形,培育更加优美的树形。6.9地块修整在灌溉的同时对项目区塌陷、损坏或泥土堆积的水平阶及鱼鳞坑进行修整,水平阶沿等高线方向整地。里切外垫、做成小台阶、外高里低,外埂踩实拍光。阶宽100cm,阶内宽70cm,外侧埂高30cm、埂底宽50cm、顶宽30cm(具体按照现有水平阶的尺寸进行修整)。在鱼鳞坑两端开挖集水沟,使相邻鱼鳞坑首尾相连。集水沟外沿做土埂,沟宽0.2m,土埂高0.2m、埂顶宽0.2m,土埂要踩实拍光。便于充分拦截雨水入坑,集水率达到100%。在鱼鳞坑内开挖植树穴,挖穴时要求上下一样大,不得挖成上大下小的\"锅底\"形。7.各包要求标段区/县小地名林班小班面积(亩)苗木数量(株)抗旱造林整地(亩)抗旱造林栽植(亩)补植补栽(株)整形修剪(亩)灌溉(亩)地块整修(亩)标段区/县小地名林班小班面积(亩)计祁连圆柏高80cm以上祁连圆柏高120cm以上青海云杉高120cm以上山杏地径3cm以上抗旱造林整地(亩)抗旱造林栽植(亩)补植补栽(株)整形修剪(亩)灌溉(亩)地块整修(亩)合计20 118 20000 487449 220752 48195 173292 45210 6017 6017 234735 390 14354 12894 包1城北区吧浪村2356-1437 18354 18354 437 437 437 包1城北区吧浪村2356-2193 8106 8106 193 193 193 包1城北区吧浪村2275-1175 2625 2625 2625 175 175 包1城北区吧浪村2275-2307 4605 4605 4605 307 307 包1城北区吧浪村23223131 5502 5502 131 131 131 包1城北区朱北村2424-114 280 280 280 14 包1城北区朱北村2424-21 20 20 20 1 包1城北区朱北村2427-13 60 60 60 3 包1城北区朱北村2427-22 40 40 40 2 包1城北区朱北村2427-33 60 60 60 3 包1城北区朱南村2533-18 160 160 160 8 包1城北区朱南村2533-22 40 40 40 2 包1城北区朱南村2538-110 200 200 200 10 包1城北区朱南村2538-216 320 320 320 16 包1城北区朱南村2330-115 300 300 300 15 包1城北区朱南村2330-266 1320 1320 1320 66 包1城北区朱南村2338-16 120 120 120 6 包1城北区朱南村2338-213 260 260 260 13 包1城北区吧浪村225720 400 400 400 20 包1城北区合计1422 42772 39192 3580 761 761 10810 1422 482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6-1235 3525 3525 3525 235 235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6-2178 2670 2670 2670 178 178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6-377 1155 1155 1155 77 77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6-442 630 630 630 42 42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6-579 1185 1185 1185 79 79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6-633 495 495 495 33 33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6-7205 3075 3075 3075 205 205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0-1195 2925 2925 2925 195 195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0-2424 6360 6360 6360 424 424 包2城北区鲍家寨村1940-3289 4335 4335 4335 289 289 包2城北区宋家寨村301120 400 400 400 20 包2城北区宋家寨村30268 160 160 160 8 包2城北区合计1785 26915 26355 560 26915 1785 1757 包3城北区马坊村3755456 13680 6840 6840 13680 456 包3城北区盐庄村3814-179 1185 1185 1185 79 79 包3城北区盐庄村3814-2165 2475 2475 2475 165 165 包3城北区盐庄村3965-162 930 930 930 62 62 包3城北区盐庄村3965-2100 1500 1500 1500 100 100 包3城北区盐庄村3965-3283 4245 4245 4245 283 283 包3城北区盐庄村396411 165 165 165 11 11 包3城北区盐庄村3819427 6405 6405 6405 427 427 包3城北区合计1583 30585 23745 6840 30585 1583 1127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16-137 555 555 555 37 37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16-2190 2850 2850 2850 190 190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16-3267 4005 4005 4005 267 267 包4城北区盐庄村3852227 3405 3405 3405 227 227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22311 4665 4665 4665 311 311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25-1217 3255 3255 3255 217 217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25-2276 4140 4140 4140 276 276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23-1269 4035 4035 4035 269 269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23-219 285 285 285 19 19 包4城北区盐庄村3923-3136 2040 2040 2040 136 136 包4城北区合计1949 29235 8070 21165 29235 1949 1949 包5城北区盐庄村3930-151 765 765 765 51 51 包5城北区盐庄村3930-2119 1785 1785 1785 119 119 包5城北区盐庄村3928-1298 4470 4470 4470 298 298 包5城北区盐庄村3928-265 975 975 975 65 65 包5城北区盐庄村3928-3162 2430 2430 2430 162 162 包5城北区盐庄村3939305 4575 4575 4575 305 305 包5城北区陶家寨村153082 1230 1230 1230 82 82 包5城北区二十里铺村1646-1170 2550 25502550 170 170 包5城北区二十里铺村1646-243 645 645645 43 43 包5城北区小寨村1220174 2610 26102610 174 174 包5城北区花园台村124384 5760 57605760 384 384 包5城北区花园台村1336 90 9090 6 6 包5城北区合计1859 27885 18675 9210 27885 390 1469 1859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8-1225 3375 33753375 225 225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8-223 345 345345 23 23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26351 5265 52655265 351 351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34263 3945 39453945 263 263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32256 3840 38403840 256 256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85-1281 4215 42154215 281 281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85-29 135 135135 9 9 包6城北区双苏堡村1081151 2265 22652265 151 151 包6城北区合计1559 23385 2338523385 1559 1559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8358 5370 53705370 358 358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14-1318 4770 47704770 318 318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14-299 1485 14851485 99 99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45-1210 3150 31503150 210 210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45-25 75 7575 5 5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45-3191 2865 28652865 191 191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45-46 90 9090 6 6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345-5120 1800 18001800 120 120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67-144 660 660660 44 44 包7城北区郭家塔村167-2180 2700 27002700 180 180 包7城北区九家湾村940-1100 2000 100010002000 100 100 包7城北区九家湾村940-2194 3880 194019403880 194 194 包7城北区九家湾村940-3392 7840 392039207840 392 392 包7城北区合计2217 36685 686022965686036685 2217 2217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19-1575 11500 5750575011500 575 575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19-2308 6160 308030806160 308 308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19-3190 3800 190019003800 190 190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19-4216 4320 216021604320 216 216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19-5170 3400 170017003400 170 170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1712 360 360360 12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6648 1440 14401440 48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715 150 150150 5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0373 90 9090 3 包8城北区九家湾村1336358 10740 1074010740 358 包8城北区城北区绿化区4322-1106 1590 15901590 106 106 包8城北区城北区绿化区4322-2201 3015 30153015 201 201 包8城北区城北区绿化区4322-32 30 3030 2 2 包8城北区城北区绿化区4324176 2640 2640273702640 176 176 包8合计2370 49235 14590727527370492352370 1944 包9海子沟乡中庄村1724155 6510 6510 155 155 包9海子沟乡中庄村201636 1512 1512 36 36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1319166 6972 6972 166 166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1310138 5796 5796 138 138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1331158 6636 6636 158 158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1326212 8904 8904 212 212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137158 6636 6636 158 158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131180 7560 7560 180 180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72499 4158 4158 99 99 包9海子沟乡海南庄村1318179 7518 7518 179 179 包9海子沟乡合计1481 62202 62202 1481 1481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9899 4158 4158 99 99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230-1102 4284 4284 102 102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230-2160 6720 6720 160 160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270160 6720 6720 160 160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235255 10710 10710 255 255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621751 31542 31542 751 751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926-1132 5544 5544 132 132 包10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926-2151 6342 6342 151 151 包10海子沟乡合计1810 76020 76020 1810 1810 包11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232362 15204 15204 362 362 包11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23726 1092 1092 26 26 包11海子沟乡顾家岭村1646-31019 42798 42798 1019 1019 包11海子沟乡松家沟村104558 23436 23436 558 558 包11海子沟乡合计1965 82530 82530 1965 1965 (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青海吉鑫茂公招(服务)2023-033/包1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805.24万元,资产总额为1161.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海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572.66万元,资产总额为142.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安康园林康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酚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2901.659806万元,资产总额为5973.4577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宁夏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854万元,资产总额为12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海绿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8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4988.22万元,资产总额为1799.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海华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单位名称)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2(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2(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3人,营业收入为2635.08万元,资产总额为1700.87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海丰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4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4115.79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海景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古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10)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海东绿化美苗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20人,营业收入为270.361630万元,资产总额为3140511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均旅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志化美苗木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6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6)更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镇潘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本公司参加青海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淮地区印海生态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标项七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接。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接企业为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2620.796936万元,资产总额为1465.3309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海力源科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6日(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吉鑫茂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的(西宁市城北区2023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苗木种植、整地、抚育),属于(林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海彼联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866.3171万元,资产总额为1046.91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青海彼联商贸有限公司青期2024年01月24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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