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景观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40115-1072
二、项目名称: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
1228855.88元
申暄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87号南楼202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
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
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景观改善、提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
25日历天
王俊华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沪231202120233081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德光,高国荣,郑雪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0.54%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7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成交的标名称: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施工范围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磋商文件。推荐理由:根据综合评分法申暄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分第一名,总得分:87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87号南楼202室,成交金额:1,228,855.88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      址:惠民路800号        
联系方式:021-25032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楼1002室        
联系方式:021-65198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俊         
电         话:021-65198205         

  
 

 
 

附件信息:

申暄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431.0K

附件信息:

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pdf3.5M

十、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电喧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921217281万元,资产总额为952.5868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_;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申喧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9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各行业划型标准注(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个(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149预算编号:1023-W13052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2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5第六章图纸83第七章技术文件准和要求84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小型项目:标段建安造价500万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取样员)各1名。(3)信用分须大于60分。(4)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2、招标编号:SHXM-00-20240115-107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祥咨招(施)2024第005号)3、预算编号:1023-W13052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工程位于杨浦区丹阳路南侧江浦路东侧科学家社区人才公寓东南侧,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景观改善、提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5、交付地址:杨浦区丹阳路南侧江浦路东侧科学家社区人才公寓东南侧6、交付日期:施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7、采购预算金额:1233800元(财政资金:1233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8、最高投标限价:1233800元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01-17,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1-24,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报名。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1-17至2024-01-24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如需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至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楼1002室进行购买(1000元/本),逾期不予办理。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3:30:00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楼1002室会议室1。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3)其他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5.1.1)。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八、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理局,构: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地址:10楼1002室邮编:200082,邮编:200090联系人:洪艳,联系人:陆晨晖、周玉俊电话:25032286,电话:65198205传真:25032286,传真:6539047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联系人:洪艳电话:2503228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楼1002室联系人:陆晨晖、周玉俊电话:65198205传真:653904751.1.4项目名称项目名称44街坊科学家社区项目绿化市容景观提升工程1.1.4立项文件及文号立项文件及文号/1.1.5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杨浦区丹阳路南侧江浦路东侧科学家社区人才公寓东南侧1.1.6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451317元,建安费为1233800元,提升总面积约8442.63平方米设计单位1.1.7项目相关单位项目管理单位/1.1.7项目相关单位勘察单位/1.1.7项目相关单位监理单位/1.2.1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1.2.2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项目磋商范围项目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文件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暂定,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2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的节点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文件准和要求”。工期处罚承诺:每延误一天,承诺按不低于合同价的万分之三接受处罚。1.3.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文件准和要求”。质量处罚承诺:达不到自报质量目标的,承诺按不低于合同价的百分之二接受处罚。1.4.1(1)供应商应具备本标段施工的条件资质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相关内容1.4.1(2)供应商应具备本标段施工的条件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本企业在册人员且无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hjjw.gov.cn)上查询为准。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则另需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4.1(3)供应商应具备本标段施工的条件业绩要求/1.4.1(4)供应商应具备本标段施工的条件其他要求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其他:/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是否组织踏勘现场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分踏勘地点:杨浦区范围内1.10.1磋商答疑会磋商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是否召开,视具体情况)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楼1002室会议室1或盖章版的疑问函发至邮箱:2592168002@qq.com若召开,采购人及代理单位只回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内容,并有权对无关内容不作回复。采购人与代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回复的,将在http://www.zfcg.sh.gov.cn上发布澄清公告,各磋商的供应商自行下载。1.10.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3时30分2.1.1(9)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包含澄清公告(若有)3.1.3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63.2.1最高投标限价1233800元;报价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竞争性磋商报价本项目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最终报价进入计算报价得分。注:最终报价不允许采用总价下浮,供应商须在现场进行重新组价进行最终报价,并同时提交报价.GBQ6格式的电子组价文件,最终成交的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最终报价的书面商务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签字及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给代理单位。3.4.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3.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62(1)类似项目定义及项目经理近年负责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类似项目定义为绿化或园林工程;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3.7.3技术文件响应文件页数不应超过50页(不包括封面、图纸、封底)3.7.4盖章和签字要求盖章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字和盖章的章页。盖章和签字要求: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项目经理章(或签字)并盖执业章。3.7.5响应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2份(供应商中标后需另行提供副本3份);(2)电子文件:全部响应文件的电子版1份,含清单组价.GBQ6文件。3.7.6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4.1.1响应文件包装要求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1.2响应文件封套标记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封套上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版”字样。4.2.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3项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即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文通国际广场)10楼1002室会议室1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1供应商出席人员及磋商会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磋商时要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4)电脑和上网卡;(5)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需要提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磋商时要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5)电脑和上网卡;(6)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需要提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档。5.2拒绝接收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1提交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附注内容除外);6.1.1磋商组成依法组建,成员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7.1.1是否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是7.3.1履约保证金□不提供■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7.4.3合同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84.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4.4其他证明详见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3、其他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提供的内容5.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现参与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全称)政府采购项目,并承诺本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申请加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8.资格声明函致招标方:我方现参加贵方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采购编号为:、招标项目名称为:。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拟投标合同项下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时间前3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七)其他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二、技术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建设废弃混凝土处置和再生建材利用措施计划:建筑废弃混凝土的预计产生数量,预计排放时间,减排和单独对方的有效措施及运输计划和要求;(9)特殊气候条件下(高温、冬季、雨季、台风等根据工程实际工期确定)施工方案;(10)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款的规定);(13)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4)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5)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6)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投资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7)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若供应商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装订和包装应按附表七“技术暗标编制、装订及包装要求”编制、装订和包装。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二)其他材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由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或补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观提升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