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
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L-CGZB-202312-13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5-2023-02201
三、项目名称
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福心环卫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街龙湖东岸社区隆祥街10号11室
中标(成交)金额:95(%)
综合评分法:94.86(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明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888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综合评分法:88.14(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路达曙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沌口路特3号-1
中标(成交)金额:90(%)
综合评分法:91.57(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明仓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574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综合评分法:93.00(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贝德玛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568号附5号厂房汉阳区鹦鹉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95(%)
综合评分法:90.00(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锋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580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综合评分法:93.43(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雷开晴(包6、包5、包4、包3、包2、包1)、吴爱京(包6、包5、包4、包3、包2、包1)、宋鲁侠(包6、包5、包4、包3、包2、包1)、郭俊(包6、包5、包4、包3、包2、包1)、阮芳(包6、包5、包4、包3、包2、包1)、程丽(包6组长、包5组长、包4组长、包3组长、包2组长、包1组长)、刘跃进(包6、包5、包4、包3、包2、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1-26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2幢1905-1907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相关规定,按项目包中标金额的1.5%计取。
2、收费金额:25.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知音大厦 11 楼
联系方式:027-84499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2幢/单元19楼05-07号房
联系方式:027-8580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颖、赵连扣、杨淇毅、周晓鹏
电话:027-85809188
相关下载
13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定.pdf
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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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ZL-CGZB-202312-131采购人: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温馨提示: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一、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投标人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人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投标人确认。三、由于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若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其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的指标要求,必须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人应按照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八、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九、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开标与评标四、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五、中标与合同六、采购信息公告七、质疑及提交八、相关条文解读九、其他注意事项十、适用法律十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十二、纪律和监督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四、服务内容五、结算方式五、验收标准六、其他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一、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及标准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1包-6包)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资格条件承诺函项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总公司授权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号条款响应承诺函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技术文件其他资料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L-CGZB-202312-13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5-2023-022013、项目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724万元;包1:387万元;包2:337万元;包3:407万元;包4:257万元;包5:207万元;包6:129万元。6、最高限价:1680万元;包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最高限价:38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2: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最高限价:33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3: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最高限价:40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4: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最高限价:25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5: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6: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最高限价:12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7、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六个项目包,包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包2: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包3: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包4: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包5: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包6: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三类以上(含三类)机动车维修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9/#/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9/#/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9/#/index)2、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3、成交供应商可根据《汉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4、参与多包规定:(1)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中的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包(按包号顺序进行评审,即已在第1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后续其他包评审,依此类推);(2)因本项目多个包采购需求不同,参与多包投标的投标人,需按包分别上传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及对应地方标注所投包号。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知音大厦11楼联系方式:027-844990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2幢1905-1907室联系方式:027-85809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颖、赵连扣、杨淇毅、周晓鹏电话:027-858091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4项目编号HBZL-CGZB-202312-1315项目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6项目属性服务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1结算方式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按照月度据实结算,以各包预算金额为支付上限。12资格预审不进行13“★”号条款定义及处置“★”号条款(参数)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一项“★号条款(参数)为无效标的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日16投标文件份数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7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及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8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上传。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多包投标规定(1)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中的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包(按包号顺序进行评审,即已在第1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后续其他包评审,依此类推);(2)因本项目多个包采购需求不同,参与多包投标的投标人,需按包分别上传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及对应地方标注所投包号。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应提供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成交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1集中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作日:8:30-11;3014:30-17:00),联系方式:027-84499017□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22成交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2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格式自拟!说明: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投标人(公章):投标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1)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日期委托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主要内容123456789…(2)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审中不予计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号条款响应承诺函投标人提供对招标文件中“★”号条款响应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投标人提供提交的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技术文件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及评分标准内容编制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其他资料1、根据评审标准要求,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2项目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制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制时间:2024年1月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724万元;包1:387万元;包2:337万元;包3:407万元;包4:257万元;包5:207万元;包6:129万元。(三)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为汉阳区城管局提供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四)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求完成相关服务二、需求调查情况1.本项目为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2.需求调查方式:专家论证。3.需求调查对象:详见项目需求专家论证。4.需求调查结果:详见项目需求专家论证。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已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采购意见征集。四、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C23120399项1否否/是22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C23120399项1否否/是33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C23120399项1否否/是44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C23120399项1否否/是55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C23120399项1否否/是66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C23120399项1否否/是(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HBZL-CGZB-202312-131★3、预算金额:1724万元;包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预算金额:387万元;包2: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预算金额:337万元;包3: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预算金额:407万元;包4: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预算金额:257万元;包5: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预算金额:207万元;包6: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预算金额:129万元;★4、最高限价:1680万元;包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最高限价38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2: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最高限价33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3: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最高限价40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4: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最高限价25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5: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包6: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最高限价120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6、付款方式: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按照月度据实结算,以各包预算金额为支付上限。7、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武汉市汉阳区(三)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服务范围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汉阳西部片区387万元380万元2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337万元330万元3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汉阳四新片区407万元400万元4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汉阳东部片区257万元250万元5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207万元200万元6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129万元120万元(四)服务要求一、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2.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5)维修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费用应签定“汽车维修合同”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6)修理后的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再次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维修合格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车辆保证期为自出厂之日起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二级维护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车辆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如国家有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7)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企业必须优先免费返修。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检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8)针对特殊车辆储备配件并保证维修质量。所采用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五)服务内容1、采购标的服务内容: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及下辖环卫部门共计拥有各类环卫车辆总计约493辆(具体品牌见后表)的维修服务工作(含日常维保,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级、二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扫刷及其他零部件的更换)。由于车辆更新,实际数量和品牌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以最终车辆维修合同内容为准。(不包括环卫车辆补胎和换胎)序号种类车型数量(台)1清洗车(205台)大型水车422清洗车(205台)大型高压清洗车403清洗车(205台)3T水车114清洗车(205台)1T小型清洗车555清洗车(205台)大型吸扫车336清洗车(205台)机扫车87清洗车(205台)1T吸扫车38清洗车(205台)3T高压清洗车59清洗车(205台)雾炮车210清洗车(205台)护栏车611清运车(237台)大型压缩车3212清运车(237台)大型钩臂车1813清运车(237台)3T压缩车4714清运车(237台)后翻自卸车2115清运车(237台)1T密封车316清运车(237台)1T钩臂车1017清运车(237台)1T密封自卸货车2718清运车(237台)2T密封自卸货车13195T密封自卸货车11208T餐厨运输车4215T餐厨运输车19222T餐厨运输车1238T吸粪车1245T吸粪车2251T吸粪车5263T吸粪车5271T废弃油脂收集车1628洗桶车1298T密封自卸货车130工作车(51台)公务用车831工作车(51台)轻卡732工作车(51台)皮卡1933工作车(51台)铲车734工作车(51台)挖机135工作车(51台)消毒车136工作车(51台)除雪车337工作车(51台)电动扫雪车138工作车(51台)叉车139工作车(51台)小型面包车140商务车141平板车11、修理时间,非汽车主要部件故障,12小时内排除,汽车主要部件故障24小时内排除,如需更换重要零部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含修理时间)。2、必须设立环卫车辆维修服务专柜,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环卫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3、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在汉阳区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对环卫车在汉阳区内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4、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5、车辆维修所有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并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检查。如违约,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中标单位资格。6、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投入维修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且投入对应的维修设备和零配件。(六)结算方式1、结算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具体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执行:(1)结算基价:指由采购单位委托专人随机邀请本项目的中标单位进行询价(中标单位报价时需综合考虑配件的质保期),以询价的最低价作为结算基价。(2)结算价=结算基价*折扣率。(3)折扣率将作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折扣率报价仅支持正向折扣,例如:填写60%时表示打6折,填写85%时表示打8.5折。折扣率最高为100%,超过100%为无效投标。注:①各包段投标报价按工时费折扣率和零配件折扣率分别进行报价;②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七)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要求:车辆维修后车辆的正常运行情况是否达标。2、验收资料要求:验收过程中的资料按行业规定要求全部整理归档,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需交付的单据按相关要求开具,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八)其他要求1、服务期间,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配备必要且足够数量的相关技术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常用材料等;采购人不承担合同范围内因投标人管理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其相应责任、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服务期间,如因供应商管理服务不当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服务期间,如因供应商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情况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车辆维修情况,自主调整维修单位。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服务,可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5、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服务资格,并依据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纳入黑名单。1)采购人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参与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将服务期内采购人委托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的;2)维修服务期间,向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虚列维修项目,或将范围外车辆维修开支,或其他项目开支列入协议维修范围的。6、采购人将根据车辆使用部门的反馈或检查的情况,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暂停或取消供货商资格的处罚:1)供应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承诺,不按服务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需求的编制未遵循合规、完整、明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1.采购人切实加强采购需求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市场调查、专业论证(咨询)、征求意见和内部会商等程序,合规、完整、明确地确定采购需求;2.认真落实采购项目的功能目标、行业标准、技术规格、质量安全、验收条件等采购要求;3.不得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4.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要采购。5.举办政府采购培训会,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采购人如何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2.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规定;2.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供应商反映的问题;3.规定除协议采购定点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名录、库、资格库、备选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市场。3.只选取一家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举办政府采购培训会,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采购人如何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提醒警示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不能只选取一家供应商,按规定应选取三家以上。4.合同文本要素不全。5.履约验收方案不完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四条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在年度政府采购培训和对部门单位的专门培训中,将合同文本签订环节纳入培训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提醒警示。对如何履约验收做出清晰明确的规定。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1.采购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2.规定采购人依托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向社会全面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3.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对主管预算单位提醒警示;4.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公布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1.从2022年起,采购人应将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在规定网站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2.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提醒警示;3.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抽取评审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九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59.9号)第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2.通过培训、政策解释等多种方式,告知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1.采购人代表向评审委员会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影响采购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采购人代表不得向评审委员会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影响采购结果;2.通过培训、政策解释等方式广泛宣传采购人禁止性行为。2.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59.9号)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对评审专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提高评审专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素养和能力;2.评标前评审专家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按照客观、工作、审慎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3.“专家不专”,评审质量得不到保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59.9号)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对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料通过电话查证、网络查证和函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查验核实。经核验证书为假证的,停止评审资格。定标和公告采购人、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1.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中标、成交公告;2.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提醒警示;3.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签订合同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人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1.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2.告知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予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专题培训,宣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告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权利与义务及违法后果。履约验收采购人采购人未制定科学、合理的验收方案,缺乏专业验收人员,验收组织不得力,甚至不重视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通过发文、培训、编印资料汇编、政策解答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包括履约验收在内的采购人应尽的主体责任,提醒其应履职尽责,警示履职不到位的法律后果。2.岗位设置未分离。《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1.归口管理不明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3.回避规定不到位。《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4.制度建设不健全。《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档案管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文件资料保管管理规定未落实到位。《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保存期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在保存期内,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采购文件。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经审查项目采购符合预算、资产、财务制度规定,能实现采购目标。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经审查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完整、科学,能够实现采购目标。预算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12月29日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西部片区),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福心环卫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044.852749万元,资产总额为423.9364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福心环卫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1月10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汉阳中部片区及公厕管护车)(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市明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654.87万元,资产总额为489.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市明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2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四新片区)),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路达曙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1080万元,资产总额为75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路达曙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日期:投标时间:2024年1月21日武汉路达曙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东部片区),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市汉阳区明仓汽车修理厂),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288.36万元,资产总额为245.3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市汉阳区明仓汽车修理厂日期:2024年1月2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武汉贝德玛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非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洲头及鹦鹉片区),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贝德玛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42.9万元,资产总额为9.1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贝德玛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15日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汉阳区城管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汉阳江堤片区及餐厨车辆)6包(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锋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78.75万元,资产总额为151.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锋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26日第8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