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通办公服务 移动网络警务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安阳县公安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县单一采购-2024-1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包1:移动网络警务通服务(公安信息网络移动终端专项租赁及运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中段
1,641,875.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石卫杰、刘小韩、乔林、李四海、戴红旗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包1为20172元。温馨提示:为防范电信诈骗,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支付或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采用其它形式进行支付。

收费金额:20,17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zfcg.henan.gov.cn、“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sf)”、“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附件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公安局

地址:安阳县公安局(安泰大道)北100米

联系人:马前

联系方式:16692263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15737221608 0372-2283981、2283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15737221608 0372-2283981、228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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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安县单一采购-2024-1采购人:安阳县公安局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函-1-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6-1.采购项目、标段(包)划分、投标报价-6-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要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总则-15-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7-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19-4.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22-5.开标(响应文件的开启)-23-6.评审-23-7.授予合同-24-8.验收-25-9.付款-26-10.其他-26-1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27-第四章评审办法-28-评审办法前附表-28-1.评审方法(评定成交的标准)-29-2.评审标准-29-3.评审程序-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邀请函包1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包2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你单位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1.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1.2.项目编号:安县单一采购-2024-11.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包1:移动网络警务通服务(公安信息网络移动终端专项租赁及运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2:联通网络警务通服务(公安信息网络移动终端专项租赁及运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5.预算金额:包1:1646500元,包2:1397300元2.投标人资格要求:包1、包2: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根据法规要求,如投标人为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或广电网络运营商的,可授权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使用其资格和资质参与该项目投标。■提供总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单一来源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如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单一来源采购终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2.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3.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9日3.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方式:网上下载;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sf)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3.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为优化营商环境,电子标免收标书费。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用网上电子交易方式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4.3开启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6.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zfcg.henan.gov.cn”、“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sf)”、“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上同期发布。7.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7.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sf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简称“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2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下载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9.项目联系事项:采购人:安阳县公安局联系人:马前电话:16692263457地址:安阳县公安局(安泰大道)北100米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白杨电话:157372216080372-2283981、2283982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10.网上电子交易提示:10.1注册:投标人完成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参加投标等网上电子交易。10.2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按本章第3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办理。11.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或延期的通知: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条“2.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的通知,及相应时间变更”执行。不另行通知。10.4响应文件编制: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按“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第7款“3.7投标文件的编制”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10.5响应文件递交: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并签名及加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4条“4.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10.6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在规定时限内解密响应文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5条“5.开标(响应文件的开启)”执行,否则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10.7谈判: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及时澄清,有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10.8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中,投标人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操作规则应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10.9望投标人充分熟悉网上电子交易操作流程、以便有效投标。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1.采购项目、标段(包)划分、投标报价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1.2标段(包)划分及其服务期服务地点: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包)。标段(包)一览表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标段(包)内容(范围)服务期服务地点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包1见“第二章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终端交付期限: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合约期:30个月采购人指定地点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包21.3投标报价(价格构成)1.3.1投标人应按标段(包)进行投标,各标段(包)的投标报价均应为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终端设备费、30个月服务费、相关税费、基础通信、数据流量、宽带服务费、知识产权(如有)、保险(如需)、所涉货物包装、相关税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产品、材料、工具、费用)。成交价格在成交合同范围内固定不变。1.3.2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共二次报价(含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共二次价格谈判)。谈判小组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优化变更增加的,谈判中的报价均不应超过前次报价,投标人擅自调高报价的,谈判小组将按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有效报价。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意见的,谈判小组将视为变相在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评定其为无效投标。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1.3.3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见谈判邀请函1.5),该标段(包)做废标处理。1.3.4遵循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4项规定。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2.1总体服务(方案)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详见下述2.4款2.2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2.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后,对本次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属于政府强制采购品目、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2.2.2同等条件下,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2.2.3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2.2.4信息安全产品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2.2.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2.2.6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2.7所供产品有商品包装的应当使用绿色包装。所供产品有其他环保政策要求的,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政策要求。2.2.8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所投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人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响应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质量。2.4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包1一、服务范围用户数:185户,如遇服务对象人员数量变动等情况,据实结算。合约期:30个月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移动终端要求CPU:国产芯片,不低于麒麟系列存储:不低于12GB+256GB屏幕:不低于6.69英寸摄像:5倍光学变焦电池:不低于4750mAh,不低于66W有线快充、50W无线快充,支持无线反向充电IP68、支持卫星消息、警务双系统。移动办公终端相应涉密芯片,为智能终端提供身份认证和信息加密服务,使普通智能终端成为安全终端,提供基于国密算法的加密即时通信、加密电话、安全邮件等安全通信功能。(二)警务通手机套餐标准如下:主卡语音全国主叫3400分钟/月(其中200分钟国际语音),当月超3400分钟后,直接拨打国内电话0.15元/分钟。流量包含190G通用流量(90G国内流量+100G省内流量)。当月超出流量190GB后,按照每3元1G收费,不足1G不收费。次月恢复短信300条/月(只限主卡使用),超出部分费用:0.1元/条。宽带可绑定一条1000M宽带,免服务费;第二条宽带15元/月。新装宽带安装调测费100元(一次性费用)。电视机顶盒可绑定高清电视机顶盒一个,免服务费;第二个机顶盒10元/月。新装机顶盒安装调测费100元(一次性费用) 。移动之家实现家人之间三位短号全国互拨免费200分钟,精准记忆;集团网内公安网内通话免费。附属终端千里眼C31高清智能摄像头1台(含24个月”7天云存储”功能)其他主卡赠送移动VIP会员副卡流量共享主卡流量190G。语音共享主卡全国3400分钟/月。主副卡间通话免费200分钟。短信0.1元/条其他1、可办理4张副卡,其中2张副卡免费。2、收费标准:副卡使用费10元/月。3、副卡共享主卡套餐内主叫分钟数和流量。三、保密要求投标人应做到下列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商务文件。2、涉密人员范围:投标人所有项目参与成员。3、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安阳县公安局警务通办公服务项目包2一、服务范围用户数:157户,如遇服务对象人员数量变动等情况,据实结算。合约期:30个月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移动终端要求CPU:国产芯片,不低于麒麟系列存储:不低于12GB+256GB屏幕:不低于6.69英寸摄像:5倍光学变焦电池:不低于4750mAh,不低于66W有线快充、50W无线快充,支持无线反向充电IP68、支持卫星消息、警务双系统。移动办公终端相应涉密芯片,为智能终端提供身份认证和信息加密服务,使普通智能终端成为安全终端,提供基于国密算法的加密即时通信、加密电话、安全邮件等安全通信功能。(二)警务通手机套餐标准如下:主卡语音全国主叫3400分钟/月。超出套餐部分国内拨打0.15元/分钟。流量每月全国流量200G,当月超出后,按3元/G收取,次月恢复。流量当月未使用完,可结转至次月使用。短信300条/月(限主卡使用),超出部分按照0.10元/条。宽带1、可绑定一条1000M宽带,免服务费;第二条宽带每月15元。新装宽带安装调测费100元(一次性费用)。2、五县市区均可安装。IPTV电视业务赠送一个IPTV,免服务费;第二个IPTV每月10元。新装IPTV安装调测费100元(一次性费用)。其他1、联通警务通、辅警通之间通话全国不限量。2、主卡如开通其他增值业务,产生费用由主卡扣除,需自行承担费用。3、可安装固话一部(自行准备固定电话机),0元含200分钟全国通话,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担。4、主卡赠送联通plus会员。副卡语音共享主卡全国3400分钟/月通话,主副卡之间通话全国不限量。流量共享主卡流量200G。短信0.1元/条其他1、可办理4张副卡;2张副卡免费,另2张副卡月功能费10元/月/张,靓号除外;副卡共享套餐内流量及分钟数。2、副卡、宽带和IPTV电视如开通其他增值业务,产生费用由主卡扣除,需自行承担费用。三、保密要求投标人应做到下列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商务文件。2、涉密人员范围:投标人所有项目参与成员。3、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5安全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的各项安全标准,投标人对所投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服务期内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将依法承担民事及相应刑事责任。合同履行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6投标文件对“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的响应“2.4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为采购需求的基础性要求,服务内容应当明确,服务所涉产品及技术参数应当明确并最终指向具体明确的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抄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投标产品不明确的、或与投标产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有权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评定其为无效投标。2.7技术偏离2.7.1★服务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不接受负偏差,低于“具体服务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7.2除服务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技术偏离外,其他内容不接受负偏差2.7.3投标文件对技术偏差的描述要求: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3项。2.8合同履行期限后、服务项目所涉货物的售后服务无特殊要求,服务要求中已作要求的从其要求。2.9保险、所涉货物包装2.9.1保险(如需):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相关保险的规定,依照法规规定,根据项目属性需要,办理货物设施等的财产保险、危险作业人员的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相关保险费用及相应责任由成交人承担。2.9.2所涉货物包装:成交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2.10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8条“验收”条款。2.11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3.项目其他要求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章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1.1采购项目名称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相应条款1.2项目编号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相应条款1.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1.5预算金额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相应条款。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该项目(标段)终止。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相应条款9采购人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相应条款9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相应条款第二章1.2标段(包)划分见“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相应条款1.2服务期见“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相应条款1.2服务地点见“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相应条款1.3投标报价见“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相应条款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见“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相应条款第三章1.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分包不允许2.1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2.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2.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告知方式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3.2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第三章3.4.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5投标承诺函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进行投标承诺、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3.7.3偏差描述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3.7.4签字或盖章要求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6.1谈判小组的组建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第三章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2成交结果公告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结果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介公告1个工作日。7.3质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各环节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该采购程序环节的纸质书面质疑函,书面原件送达至采购文件列示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人处;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7.4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第三章7.5履约保证金不需缴纳8验收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9付款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安财购﹝2019﹞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的规定,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30%的合同资金,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成交供应商持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及中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报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采购人付款;终端设备验收合格支付至50%,剩余款项根据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专项资金到位后分两次支付(比例为30%及20%)。并按照《安阳县公安局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结算审计环节要求执行。10.1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包1为20172元,包2为18178元。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文件。1.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1.2.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项目采购。1.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性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或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并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1.2.4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1.3合格的投标人1.3.1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承认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1.4联合体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的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但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采购项目(标段)的相应能力、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全权代表一方的条件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7)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标段)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知识产权1.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5.3除非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无论何种原因的谈判失败废标或终止,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类比商业采购中的客户洽谈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的任何费用。1.7保密1.7.1参与单一来源活动的各方应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需保密事项予以书面声明,否则视为非保密事项。1.7.2依据政府采购成交结果及合同公告规定,成交(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成交(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单一来源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稿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责任。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10.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交验安装条件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交验安装条件等情况说明,投标人被视为熟悉前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1.11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2.3.2项方式通告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分包投标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标段)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3偏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2.1.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的内容、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3)投标人须知(4)评审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书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被澄清、修改处,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1.3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发布)的文件为准。2.1.4投标人与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2.1.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是否齐全,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索取补齐,否则责任及风险自负。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2.2.1合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有需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纸质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视为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完全认可。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在“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体通告所有潜在投标人。2.2.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如有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或成交实施阶段予以纠正或尽提醒义务。如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成交供应商)应当知道而未尽提醒义务的,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2.2.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在投标截止前答疑。2.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3.1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权澄清修改、补充已发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3.2谈判过程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变动见第四章评审办法3.5款谈判规则。2.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的通知,及相应时间变更2.4.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所有澄清、修改(包括时间变更等)、补充事项,均在“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体予以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在法定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依法视为书面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基于网上电子交易的特点—-无权限获知或通知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体相关项目信息(为免各部门网站出现维护等情况,潜在投标人应对“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体逐一查阅),如有遗漏,后果自负。2.4.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书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被澄清、修改处,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4.3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澄清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并且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在“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体予以公告。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小组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为无效投标。3.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3.2.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组成如有缺项,谈判小组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实质性要求和实质性响应两因素)、有权视情况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负此项风险;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小组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视情况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负此项风险3.2.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4)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5)服务拟投入设备清单及其技术参数(6)服务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7)采购标的成本或同类项目合同价格(8)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9)偏差表(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2)履约承诺书(13)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文件)(14)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5)投标人须知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6)评审办法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3.2.3按照本章第4.3款、第四章第3.4款规定,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构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投标报价(价格构成):见第二章1.3款。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不变(包括价格等投标文件各项条款)。3.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5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3.5.1按照豫财购〔2019〕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进行投标承诺,违背承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3.5.2未提供投标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3.5.3投标人的投标承诺函包含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3.5.4承诺事项:3.5.4.1、投标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3.5.4.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的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3.5.4.3、投标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不应撤回投标文件;3.5.4.4、不应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串通。3.5.4.5、中标后除不可抗拒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投标人应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5.4.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3.5.4.7、投标人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如违背上述承诺事项,应无条件接受以下责任追究:3.5.5.1法定责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5.5.2违约责任:3.5.5.2.1已中标的,中标(成交)无效;3.5.5.2.2支付采购人违约标的预算金额2%的违约金;3.5.5.2.3中标后未缴中标服务费的,作为违约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履行承诺前,代理机构将视我单位为失信企业、不予办理其后相关业务。3.6投标资格文件:要求见谈判邀请函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未列明格式的,由投标人按一般通用格式自行设计编写。投标文件编制后,需录入导入谈判邀请函所述“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经电子签名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谈判邀请函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3.7.2“投标文件格式”仅为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本章“3.2投标文件的组成”列示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3.7.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关标段(包)内容(范围)、技术要求、服务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偏差的规定。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所有条款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有任何不同之处,应按《偏差表》格式逐一填列。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要求存在偏差而未填列的,谈判小组有权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实质性要求和实质性响应两因素)评定其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自负此项风险。3.7.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含格式上标注的要求)、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并加密,没有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属于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使用有效的企业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与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使用有效的个人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签章)与法人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5投标人可对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标段(包)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标段(包)进行分别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包)或几个标段(包)投标,但不得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同一标段(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6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7.7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要求进行加密和标记,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至谈判邀请函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4.1.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加密和标记的、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将据系统设定拒收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人应自负该项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可能产生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至谈判邀请函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的“政府采购”系统上传)。投标人应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2.2据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设定,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拒绝再次提交。投标人将无法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接受并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4.2.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遗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5基于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要求及特点,只接受基于符合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要求的投标,其他如纸制、送达、电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可以上传新的投标文件进行覆盖。投标人如撤回投标文件,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办理。4.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自行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5.开标(响应文件的开启)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打开谈判邀请函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的“政府采购”系统,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5.2开标程序5.2.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交易方式,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为保证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需在开标阶段、在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解密完成后,投标人的报价将在系统界面上显示。鉴于网上电子交易方式的特点,管理员将根据系统情况下达解密指令。5.2.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否则,视为对开标无异议。6.评审6.1谈判小组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是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2评审原则6.2.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6.2.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审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6.2.3反对不正当竞争。6.3评审6.3.1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在开标、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6.4谈判:见第四章评审办法3.5款谈判规则。7.授予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7.2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体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3质疑、投诉:7.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7.4成交通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保证金7.5.1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5.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6.1据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成交标的、技术和服务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7.6.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时签订合同、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6.3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采购人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并公告。7.6.4《成交通知书》、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6.5评审会后,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成交)标的、价格及招投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7.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争议,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7.7合同补充变更7.7.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即追加或减少原合同标的数量),在不改变合同条款(包括原合同单价)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不得调增原合同单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验收8.1验收时间: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8.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8.2.1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可以不邀请评审专家参加,组织方成立验收小组自行验收。自行验收时,验收小组应仔细对照采购文件及合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逐一核对,并编制验收报告。组织方认为不能独立完成验收任务的,可以邀请评审专家参与验收。8.2.2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人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五人。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当邀请采购评审专家参加验收;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8.3验收时,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8.4验收报告:验收后,由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检测验收报告,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8.5验收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8.6验收公告的时限:采购人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验收公告。9.付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10.1中标服务费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同义解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投标”同义“提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同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同义“响应文件”,“开标”同义“响应文件的开启”,“中标”同义“成交”,“中标供应商”同义“成交供应商”。10.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包含非法人单位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法定代表人一词相应包含表示证照标示的负责人;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包含自然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法定代表人一词相应包含表示自然人,自然人应由其本人签署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不应再授权他人。10.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章至第四章各章中,用序号标示条、款、项、目,例如:1为第1条,1.1为第1条第1款(简称1.1款),1.1.1为第1条第1款第1项(简称1.1.1项)。“条”包含款、项、目;“款”包含项、目;“项”包含目。1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四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2条各项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2条各项资格要求所需证件材料及证明材料投标承诺函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5款规定联合体(如有)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款规定2.1.2符合性审查有效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证等证照及签章一致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4项规定完整性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2款规定响应程度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1.3款规定投标内容、服务要求符合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第2条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1.2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4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付款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偏差描述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总体响应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项规定1.评审方法(评定成交的标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标段)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包)成交供应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谈判小组按标段(包)进行评审3.1确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3.1.1谈判小组确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1.2谈判小组要求解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书面提出需解释的相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具体内容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进行书面解释。3.2初步评审3.2.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1、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3)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4)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5)投标报价高于谈判邀请函公布的预算金额;(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每种报价有两个报价或其他选择性报价的。(7)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附有采购项目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的;(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的;(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2)据豫财购〔2021〕6号文件精神,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串通投标等予以市场禁入的,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无效。3.2.3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通过评审界面的对话框告知有关供应商。3.2.4开标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有差别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文字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有差别时,以大写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单价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符时,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如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意见,其投标将被拒绝。3.2.5谈判小组负责审查确定每一投标项目(标段)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2.6谈判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2.7谈判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8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3.3详细评审3.3.1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3.3.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谈判邀请函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3.4.1评审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投标人无法及时澄清而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个别的向投标人提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3.4.3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其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并将澄清等内容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3.4.5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3.4.6澄清文件应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提交。3.5谈判规则评审谈判在谈判邀请函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3.5.1本次政府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谈判小组将据评审情况就所投货物的技术、服务、价格等事项与有关投标人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将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透露给其他供应商。3.5.2谈判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谈判。3.5.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将不再变动。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谈判小组将在评审界面的对话框及时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评审期间,供应商可通过评审界面的对话框接受询问。谈判结束后,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通过评审界面的对话框告知有关供应商。3.5.4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5.5投标人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或修订投标文件相应条款,并应加盖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签章)。3.5.6价格谈判3.5.6.1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1.3.2项规定3.5.6.2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5.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影响到投标人因此无法继续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可以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也按无效处理。3.5.8投标人提交最后报价应在系统中填列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自动汇总价。3.5.9本项目在开标后只进行一轮报价,即最后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中管理员发起最后报价后,如投标人未在指定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该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3.5.10投标人在网上报价过程中,如遇到网上投标系统的操作问题,可通过网上预留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投标人因未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投标人办理的数字证书失效等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错误或无效的,谈判小组将认定其为无效投标。3.6复核:谈判小组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重点复核。3.7评审结果3.7.1谈判小组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书面评审报告。3.7.2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款规定及本章第1条规定。3.8谈判终止3.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单一来源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8.2谈判小组要在采购项目(标段)谈判失败时,出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持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月日签发的(采购人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成交通知书,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响应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的内容,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所指服务为此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包括,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因人工、材料和产品等价格的波动而影响合同价格。二、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2、三、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四、验收程序和要求1、验收时间: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可以不邀请评审专家参加,组织方成立验收小组自行验收。自行验收时,验收小组应仔细对照采购文件及合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逐一核对,并编制验收报告。组织方认为不能独立完成验收任务的,可以邀请评审专家参与验收。2.2、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人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五人。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当邀请采购评审专家参加验收;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3、验收时,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4、验收报告:验收后,由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验收报告(自行验收的,由采购人出具),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5、验收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程序:按供应商须知相关条款编列。七、合同遵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八、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2)按时验收、及时支付资金;(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虚开发票,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其他物品或服务;(4)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违反相关法规的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严格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的质量及服务承诺执行,保质、按期履行。(2)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3)验收合格前,对货物和人员的安全负责,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货物验收合格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4)遵守法律、依法纳税(5)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坚决杜绝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对甲方索要回扣、礼品等违规行为,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相关执法机关举报。(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项的,向乙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款项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3、乙方逾期,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赔偿费。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甲方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并公告。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列示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章“投标文件格式”仅为对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一、投标书致: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们郑重声明对我单位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完全责任、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4)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5)服务拟投入设备清单及其技术参数(6)服务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7)采购标的成本或同类项目合同价格(8)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9)偏差表(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2)履约承诺书(13)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文件)(14)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5)投标人须知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6)评审办法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各标段(包)投标总价分别为:包:人民币,即(文字表述)服务期:,服务地点:。2.如果我单位的投标书被接受,我单位将履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3.我单位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我单位的全部责任。4.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谈判邀请函所述媒体公布)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单位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8.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人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系统要求填列开标一览表,填列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基于电子化交易的特点,投标人上传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符合性响应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无需另行填列。三、分项报价1、投标人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系统要求填列分项报价,填列的分项报价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基于电子化交易的特点,投标人上传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符合性响应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无需另行填列。四、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服务拟投入设备清单及其技术参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品牌型号技术参数123……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服务投入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包括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服务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格式自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七、采购标的成本或同类项目合同价格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八、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九、偏差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描述123456789......注:1、“偏差表”应详细注明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各项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优于、或低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页数不够时请自行复印或按格式添加。2、如投标条款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一致,仍需在本表填列“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条款要求一致,无偏差”字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并声明提交下列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和有效的。1.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等登记管理部门签发的证照。2.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件材料或证明材料。4.采购项目中必须的其他证件。5.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其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履约承诺书一、我单位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人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勘察现场,并按采购人现场条件及采购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保证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我单位在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后,将积极、主动的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二、我单位承诺: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作业期限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三、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请注意:未按公告要求逐一提交资格证明资料的将导致无效投标,为近期常见的因不仔细而缺少某一资格证明资料、导致无效,特此提醒】★★★【请注意:未按谈判邀请函要求电子签名的将导致无效投标,特此提醒】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承诺: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的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不撤回投标文件;四、不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串通。五、如我单位中标,除不可抗拒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我单位承诺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七、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八、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以下责任追究:(一)法定责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违约责任:1、已中标的,中标(成交)无效;2、支付采购人违约标的预算金额2%的违约金;3、中标后未缴中标服务费的,作为违约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履行承诺前,代理机构将视我单位为失信企业、不予办理其后相关业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四、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填列;并按条款要求电子签名。条款中对电子签名未作明确要求的,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十五、投标人须知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填列;并按条款要求电子签名。条款中对电子签名未作明确要求的,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十六、评审办法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填列;并按条款要求电子签名。条款中对电子签名未作明确要求的,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十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务通办公服务 移动网络警务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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