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2024)
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
二、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成交费率(%)
中标(成交)服务费(元)
1
江苏南鹏建设有限公司
91320400MA1NK0HP15
常州市钟楼区河枫御景花苑1幢28号
93
360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项目为永红街道管辖区域内混凝土及沥青路面(含沥青灌缝)、道路基础、人行道板(含花岗岩道板)、侧(平、缘)石、雨污水管道、窨井、驳岸、护栏、路边花坛、围墙等零星项目的维修、改造、长效管理养护及应急服务等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小刚、侯艳洪、朱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6016.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260号
联系人:巢杰明
联系电话:1599509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199061131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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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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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 目 名 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项 目 编 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采 购 人: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6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告知书71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2.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390万元,195万元/年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100%。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响应。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3901本项目为永红街道管辖区域内混凝土及沥青路面(含沥青灌缝)、道路基础、人行道板(含花岗岩道板)、侧(平、缘)石、雨污水管道、窨井、驳岸、护栏、路边花坛、围墙等零星项目的维修、改造、长效管理养护及应急服务等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所属行业:建筑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1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2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3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满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260号联系方式:0519-869600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联系方式:19906113189、0519-86908235-8305邮箱:jscjxzb@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工电话:199061131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日。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姜工联系电话:19906113189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305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本项目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两部分。其中:(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以上略;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以预算金额为计算依据,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500万元以下3.8‰;缴纳时间:以上费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账号:81700188000089469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信息安全产品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系统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1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2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3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系统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无。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评审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提供响应文件中出具的产品(服务)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①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投入项目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本次投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所提供社保同月份)》;②近两年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③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提供该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固定联系电话或服务人员成本明细以供确认。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或者评审小组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或者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不被评审小组完全接受的,评审小组将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如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2主观分702.1总体认识10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和总体区域把握,拟设立的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整体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分,各项内容全面、合理、健全、深入到位、针对性强的得10分,总体认识较全面、较合理、较完整且有针对性的得8分;总体认识一般、各项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6分;总体认识差、各项内容未结合本项目作针对性阐述的4分;未提供不得分。2.2安全文明施工8提供针对本项目整体实施、特别是各重点道路区域及交通要道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扬尘防控措施等进行评分:文明施工措施规范合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各项措施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文明施工措施完整、标准化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可操作性合理的得6分;文明施工措施、标准化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文明施工措施、标准化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可操作性较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3安全作业保障10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预案、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设施配备及安全检查及记录要求;意外伤害赔偿措施和风险规避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及履约期内安全风险承诺等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明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内容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8分;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差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2.4实施进度计划8针对涉及的各主要类别零星项目维修、改造、养护等实施进度计划的描述,影响进度要素分析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的人、材、机等保障措施进行评分:进度计划详尽,要素分析有针对性,进度保证措施科学、可执行力强的得8分;进度计划较为详尽,要素分析针对性较强,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合理的得6分;进度计划简单,要素分析针对性一般,进度保证措施简单的得4分;进度计划,要素分析针对性,进度保证措施等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5质量保障措施8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标准,项目整体及各分项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多重审核机制等方面:对以上方面分析非常到位,理解准确,能够完全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得8分;对以上方面分析到位,理解比较准确,能够基本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6分;对以上方面分析一般,理解一般,勉强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4分;对以上方面理解不够准确,不能很好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8结合本项目实施特点,针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部分类别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明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内容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7质保期服务8针对本项目较为零星等特点,提供质保期售后服务、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响应程度、修复时间、服务团队等方面,方案内容明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内容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8应急预案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或采购人要求紧急配合等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反应处理能力进行评审:应急方案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强,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内容清晰、明确,有全面的特殊天气、重要保障或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处理预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应急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时效性及可操作性,内容基本清晰,有特殊天气、重要保障或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处理预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应急方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内容笼统,对特殊天气、重要保障或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处理预案考虑不足,只是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应急方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及可操作性差,内容不清晰,对特殊天气、重要保障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与本项目需求关联性差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客观分153.1类似业绩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须含道路施工或道路维修养护内容)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高15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完整的合同(合同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合计100注:1.进场时,若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参数未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而成交供应商未在偏离表中明确的情况,须无条件按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2.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资料内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磋商小组成员半数以上认定模糊无法辨认的不得分。3.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4.扫描件必须直接用原件扫描,要求字迹清晰,确保文字内容能看清无变形。5.采用电子证书或者网络截图,必须使用经过备案的政府官方网站截图,且必须是可供任何人查询的公开信息,截图必须包含网址和网站名称,保证他人能够通过网址再次查询到。6.供应商按评分细则所有得分项目均视为对本次磋商的承诺,成交后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永红街道管辖区域内混凝土及沥青路面(含沥青灌缝)、道路基础、人行道板(含花岗岩道板)、侧(平、缘)石、雨污水管道、窨井、驳岸、护栏、路边花坛、围墙等零星项目的维修、改造、长效管理养护及应急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材料、人工、机械、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2.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二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施工项目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二、项目施工要求1.施工要求:(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绘制竣工图。(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3)施工过程中引起的绿化损失应及时修复并承担其费用,费用需含在报价中,总价包干。(4)负责做好现场交通警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需含在报价中,总价包干。(5)应充分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的对本项目管线及其他已完工的隐蔽工程的破坏因素,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本项目管线遭到破坏。施工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负责完工工程移交采购人之前的维护及保管工作,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应含在报价中。(7)采购人有权对现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提出更换,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8)采购人不安排民工宿舍及办公室。异地搭设临建需租地,其租地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及所需承担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的材料及设备、工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保管。(9)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任一项隐蔽工程的验收未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成交供应商修复直至通过验收,罚款不返还。若成交供应商拒缴罚款,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暂停下步节点的施工。(10)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供应商的施工进行适当调整安排,对采购人提出的安排,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服从。如成交供应商拒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11)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但采购人应承认竣工日期,但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的看管等相关费用。(12)为保证长效管护作业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成交供应商负责组成固定的专业作业队伍,严禁使用65周岁以上的作业员工,按要求提交作业计划和相关的工作预案,经采购人认可并备案。(13)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采购人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处以500元/次罚款,罚款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14)成交供应商应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违规违章情况负责,在施工期间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个维修作业期间的安全责任也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5)在施工区域设置必要的危险警示牌、灯等,采取警示措施,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支付。(16)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现行标准和合同文件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约定,负责购买农民工工伤保险。如采购人核查后发现其未购买的,则有权中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为现场管理、施工等所有本项目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自理,保单有效期应包含本合同有效期,保单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期间变动调整的人员均必须按此执行;书面承诺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员工伤亡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7)管养管理过程中的一切治安、安全事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管养人员的工作中安全教育,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管养人员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必须为管养人员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服装,同时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管养过程中的生产管理。在管养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伤亡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18)成交供应商应随时接受采购人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项目无条件组织返工或整改,所产生的返工或整改的一切费用(含设备、材料、人工、搬运及保管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9)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有应急、紧急、抢修或突击整治任务,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实施。并按照承诺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不予实施,否则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予以实施,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因此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2.关于材料供应的要求:(1)凡由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接受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不合格材料及与封样不符的材料标识后,三天内运出场外。场内严禁堆放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过期不处理的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成交供应商异议或损失的,采购人不予赔偿。3.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如施工图纸有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3)由于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法,导致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影响道路交通。成交供应商负责与交警、城管、市政等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在交通线路、道板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解汽车、行人交通,其相应手续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有关维修进度工期的要求(1)井盖破损、缺失,修复时间为4个工作日;(2)道路破损、坑洼,修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修复时间按收到采购人维修要求时开始算起。其他维修项目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实施,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维修要求时,需在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并进行修复工作。三、付款方式1.单个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由造价咨询单位对单个项目进行结算审计。2.成交供应商应于每季度末向采购人提供该季度所有已完项目审定单及项目清单,经采购人确定维修金额后按要求开具发票,凭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费用。3.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所提供发票金额等信息不正确导致相应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项目价格1.计价原则(1)成交供应商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参照《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零星项目清单》由采购人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向成交供应商指派,清单范围内的内容按所列综合单价*成交费率执行。(2)清单范围以外价格的计算:1)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2)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按现行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3)材料、设备价格:以项目实际施工期间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的材料、设备单价为基础;若遇本期没有的,价格按前一个月份的除税指导价的价格,以此类推;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以市场价为基础;材料消耗量和辅材单价按相关定额计算。4)人工费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计取。5)措施费和不可竞争费用:规费、税金。6)如因采购人临时安排实施的紧急、应急或突击任务,其结算价格中材料、设备单价以清单所列或上述3)条规则计算,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如有)由成交供应商单独申报,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审计部门确定后进行结算。因实施紧急或应急任务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不作优惠下浮。(3)项目实施期内如遇国家、江苏省、常州市政策调整,则双方须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2.结算价格的说明:成交供应商依照前述条款以及合同中有关价格调整的规定计算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含企业和现场管理费)、措施费、规费、保险费用、利润、税金等),并由采购人委托的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最终工程结算价格按照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以本合同签订的合同费率计算,其中:政策明文规定不予优惠的项目(如税金等)不作下浮、无信息指导价而经采购人确认的材料价格不作优惠下浮。其他由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单位等第三方机构市场询价的价格按本合同签订的合同费率计算。3.调整工程价格的范围及方法暂估材料、设备价格按照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价格调整。对于暂估价材料、设备只调整材料、设备价差和计取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4.有关竣工结算的确定:工程竣工结算须经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部门审计,最终工程结算造价=(经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部门审计后的工程结算造价-不作优惠下浮部分金额)×合同费率+不作优惠下浮部分金额。五、其他内容1.如出现成交供应商自身管理或沟通不利使员工通过各类渠道或以其他方式对采购人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等原因有损采购人的社会公众形象、口碑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后果。采购人保留从经济、法律或其他形式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的权利。2.管理过程中的一切治安、安全事宜,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必须负责管养人员的工作中安全教育,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管养人员的安全。采购人必须为管养人员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服装,同时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管养过程中的生产管理。在管养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伤亡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3.采购人在平时巡查,季度检查考核中,一旦发现日常管理缺陷,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在巡查、检查考核中指出的各项缺陷整改意见,并服从监管,对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或责令通知书必须在24小时内签收并反馈,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拒签,否则视作默认同意处理。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签发指令通知其他第三方完成,按实际所发生的经费三倍倒扣成交供应商的日常保洁、长效管理经费。六、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零星项目清单(暂定,具体以采购人实际指派为准)序号项目名称内容规格等级单位全费用单价限价(元)备注1窨井盖板更换铸铁盖板(重型)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300mm*5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4502窨井盖板更换铸铁盖板(重型)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600mm*6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5203窨井盖板更换铸铁盖板(重型)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700mm*7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8004窨井盖板更换铸铁盖板(重型)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800mm*8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7505窨井盖板更换铸铁盖板(重型)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350mm*4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3206窨井盖板更换铸铁盖板(重型)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1000mm*10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15007窨井盖板更换复合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250mm*35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1008窨井盖板更换钢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250mm*30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1609窨井盖板更换钢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250mm*35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22010窨井盖板更换钢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500mm*5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42011窨井盖板更换钢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600mm*40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40012窨井盖板更换钢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900mm*45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80013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250mm*35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12014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250mm*35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16015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400mm*60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16016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400mm*6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30017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500mm*50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16018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500mm*5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30019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600mm*60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20020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600mm*6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35021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700mm*70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25022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700mm*700mm井盖、框;垃圾清理及外运套40023窨井盖板更换混凝土盖板更换割缝;凿砼;沿口混凝土修补等;更换 500mm*1000mm;垃圾清理及外运块40024窨井盖板更换砖砌井φ1250圆形雨污水井,井深3.0m,铸铁井盖、框,塑钢爬梯座600025窨井盖板更换雨水井砖砌雨水井680*380mm,深0.8m,铸铁井盖、框座125026窨井盖板更换排水沟砖砌排雨水沟,深500mm,宽 300mm,铸铁井盖、角钢框m65027地坪地坪浇筑100mm厚C25砼地坪浇筑(场地平整,凿挖、100厚碎石垫层)㎡120单块面积10平方内28地坪地坪浇筑150mm厚C25砼地坪浇筑(场地平整,凿挖、100厚碎石垫层)㎡160同上29地坪地坪浇筑200mm厚C25砼地坪浇筑(场地平整,凿挖、100厚碎石垫层)㎡200同上30地坪地坪浇筑加钢筋的单独费用T650031沥青路面整修修复80mm厚;原路面切缝,原破损路面凿除,冷沥青砼摊铺、夯振等㎡260单块面积10平方内32地坪成品保护钢板覆盖保护次50033道板砖修复原道板砖及粘结层拆除;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等;利旧300mm*300mm*50mm混凝土道板砖㎡100单块面积8平方内34道板砖更换原道板砖及粘结层凿除;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等;300mm*300mm*50mm混凝土道板砖㎡150同上35道板砖修复原道板砖及粘结层拆除;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等;利旧300mm*300mm*50mm花岗岩道板砖㎡100同上36道板砖更换原道板砖及粘结层拆除;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等;300mm*300mm*50mm花岗岩道板砖㎡300同上37侧石修复原侧石拆除,利旧铺装(含圆弧段);800mm*280mm*120mm砼预制侧石,C30m6038侧石更换原侧石凿除,重新铺装(含圆弧段);800mm*280mm*120mm砼预制侧石,C30m13539树池修复原树池凿除;1500mm*150mm*120mm;1200mm*150mm*120mm;利旧花岗岩或砼预制m45一次性施工20米内40树池更换原树池凿除; 1500mm*150mm*120mm;1200mm*150mm*120mm;花岗岩或砼预制m160同上41花岗岩修复原破损花岗岩及粘结层凿除;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撒素水泥面等(原花岗岩利旧);厚 20mm,尺寸600mm*600mm以内㎡100单块面积10平方内42花岗岩更换原破损花岗岩及粘结层凿除;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撒素水泥面等;厚20mm尺寸 600mm*600mm以内㎡280同上43防撞杆安装打洞、灌砼、Ø110~Ø130钢管,4mm厚;1m~1.3m长个160一次性5个内44防撞杆修复凿洞、灌砼等、Ø110~Ø130钢管,4mm厚;1m~1.3m长个100同上45路障安装凿洞、灌砼等,Ø110~Ø130钢管,4mm厚;1m~1.3m高根160同上46路障修复凿洞、灌砼等,Ø110~Ø130钢管, 4mm厚;1m~1.3m高根100同上47除锈油漆除锈油漆车棚、广告栏、花园铁架、信报箱等基础设施除锈油漆㎡46一次性10平方内48人工刨树根人工刨树根个30049墙体工程墙体粉刷层凿除20厚水泥砂浆粉刷层㎡20一次性20平方内50墙体工程砌墙240mm厚MU10标准砼砖M5水泥砂浆砌筑㎡1805个立方以内51墙体工程粉刷240mm厚墙体,12厚1:3水泥砂浆打底,8厚1:2水泥砂浆抹面㎡55一次粉刷20平方以内52墙体工程内墙涂料含人工、材料费㎡36一次粉刷50平方以内53墙体工程外墙涂料含人工、材料费㎡46同上54零星点工工30055砼斜坡除修复人工凿除,150厚,垃圾人工及车辆清理清运㎡10056彩钢瓦围挡搭设2m高,40*40*2.5方管,立杆间距2m,横杆间距0.5m,0.5厚 彩钢板㎡120一次性50平方内(高度按比例调整)57彩钢瓦围挡保护性拆除2m高,40*40*2.5方管,立杆间距2m,横杆间距0.5m,0.5厚 彩钢板,运输㎡50同上58彩钢瓦围挡修复40*40*2.5方管,钢筋及膨胀螺丝固定㎡3059防尘网铺设含材料及人工铺设㎡2.560排水管敷设敷设原砼地坪割缝、凿除,0.15m宽*0.15m深,敷设φ50pvc,C30砼浇筑m100一次性30米内61PPR管安装安装DN20m15同上62加筋波纹管敷设原砼地坪割缝、凿除,0.4m宽*0.6m深,敷设Ø 225加筋波纹管,C30砼浇筑m250同上63落水管安装φ110PVC管;钻孔抱箍固定;含高空作业、脚手、束节及落水斗另算m35同上64屋面防水更换原防水层铲除等铲除、清运等; 4mm厚;聚酯胎;㎡65单块面积30平方内65墙砖、地砖铺设铺设原破损墙、地砖及结合层人工凿除、清理清运;㎡180单块面积5平方内66车挡制作安装制作安装打洞、灌砼;DN50横管及DN50立管;0.3m高;m80一次性10米内67鹅卵石铺设铺设鹅卵石粒径20-40,水泥砂浆铺设m21706810T汽车台班12006912T汽吊台班13007025T汽吊台班180071挖机11m3以内,带炮头台班100072挖机20.6m3,带炮头台班80073三轮车垃圾外运车18074上述所有零星维修项目所需引入电源施工的,均采用30KW三相柴油发电机,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合同甲 方: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乙 方: 签 订 地:江苏常州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合同时间:年月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等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范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永红街道管辖区域内混凝土及沥青路面(含沥青灌缝)、道路基础、人行道板(含花岗岩道板)、侧(平、缘)石、雨污水管道、窨井、驳岸、护栏、路边花坛、围墙等零星项目的维修、改造、长效管理养护及应急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材料、人工、机械、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甲方有权根据维修任务量大小、质量维修情况的及时性、特殊情况来进行安排,甲方要求的所有维修、改造内容,均视为本项目工程范围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实施。如果乙方拒绝施工,可视为对本项目的根本性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某一项工程量清单或指令单内容开始实施后对于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内容,乙方必须停止施工,并且不计入结算。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2.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3.项目地点:永红街道管辖区域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6.合同价格:费率%。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次合同期限为2024年月至2025年月日。三、项目价格1.计价原则(1)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参照《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零星项目清单》由甲方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向乙方指派,清单范围内的内容按所列综合单价*成交费率执行。(2)清单范围以外价格的计算:1)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2)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按现行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3)材料、设备价格:以项目实际施工期间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的材料、设备单价为基础;若遇本期没有的,价格按前一个月份的除税指导价的价格,以此类推;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以市场价为基础;材料消耗量和辅材单价按相关定额计算。4)人工费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计取。5)措施费和不可竞争费用:规费、税金。6)如因甲方临时安排实施的紧急、应急或突击任务,其结算价格中材料、设备单价以清单所列或上述3)条规则计算,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如有)由乙方单独申报,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审计部门确定后进行结算。因实施紧急或应急任务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不作优惠下浮。(3)项目实施期内如遇国家、江苏省、常州市政策调整,则双方须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2.结算价格的说明:乙方依照前述条款以及合同中有关价格调整的规定计算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含企业和现场管理费)、措施费、规费、保险费用、利润、税金等),并由甲方委托的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最终工程结算价格按照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以本合同签订的合同费率计算,其中:政策明文规定不予优惠的项目(如税金等)不作下浮、无信息指导价而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价格不作优惠下浮。其他由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单位等第三方机构市场询价的价格按本合同签订的合同费率计算。3.调整工程价格的范围及方法暂估材料、设备价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价格调整。对于暂估价材料、设备只调整材料、设备价差和计取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4.有关竣工结算的确定:工程竣工结算须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部门审计,最终工程结算造价=(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部门审计后的工程结算造价-不作优惠下浮部分金额)×合同费率+不作优惠下浮部分金额。四、付款方式1.单个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由造价咨询单位对单个项目进行结算审计。2.乙方应于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供该季度所有已完项目审定单及项目清单,经甲方确定维修金额后按要求开具发票,凭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3.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所提供发票金额等信息不正确导致相应后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的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与本次磋商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3)乙方磋商响应的其他资料及承诺;(4)中标(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六、项目要求(一)施工要求1.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服务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委托为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现场管理,委托为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咨询审计。3.乙方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交甲方审定。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绘制竣工图。6.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7.施工过程中引起的绿化损失乙方应及时修复并承担其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8.乙方负责做好现场交通警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9.乙方应充分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的对本项目管线及其他已完工的隐蔽工程的破坏因素,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本项目管线遭到破坏。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10.乙方负责完工工程移交甲方之前的维护及保管工作,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1.甲方有权对现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提出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12.甲方不安排民工宿舍及办公室。异地搭设临建需租地,其租地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及所需承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现场的材料及设备、工具由乙方自行保管。13.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任一项隐蔽工程的验收未通过甲方的验收,甲方可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乙方修复直至通过验收,罚款不返还。若乙方拒缴罚款,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暂停下部节点的施工。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适当调整安排,对甲方提出的安排,乙方应积极服从。如乙方拒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1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但不承担乙方在此期间的看管等相关费用。16.为保证长效管护作业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负责组成固定的专业作业队伍,严禁使用65周岁以上的作业员工,按要求提交作业计划和相关的工作预案,经甲方认可并备案。17.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青;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处以500/次罚款,罚款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18.乙方应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违规违章情况负责,在施工期间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整个维修作业期间的安全责任也应由乙方承担。19.在施工及周边区域设置必要的危险警示牌、灯等,采取警示措施,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合同履行及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20.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现行标准和合同文件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约定,负责购买农民工工伤保险。如甲方核查后发现其未购买的,则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为现场管理、施工等所有本项目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自理,保单有效期应包含本合同有效期,保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期间变动调整的人员均必须按此执行;书面承诺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员工伤亡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1.管养管理过程中的一切治安、安全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负责管养人员的工作中安全教育,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管养人员的安全。乙方必须为管养人员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服装,同时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管养过程中的生产管理。在管养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伤亡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2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项目无条件组织返工或整改,所产生的返工或整改的一切费用(含设备、材料、人工、搬运及保管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3.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有应急、紧急、抢修或突击整治任务,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实施。并按照承诺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不予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予以实施,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因此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关于材料供应的要求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接受甲方组织的验收,不合格材料及与封样不符的材料标识后,三天内运出场外。场内严禁堆放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过期不处理的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乙方异议或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三)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要求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如施工图纸有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法,导致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4.乙方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影响道路交通。乙方负责与交警、城管、市政等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在交通线路、道板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解汽车、行人交通,其相应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四)有关维修进度工期的要求1.井盖破损、缺失,修复时间为4个工作日;2.道路破损、坑洼,修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修复时间按收到甲方维修要求时开始算起。其他维修项目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实施,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时,需在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并进行修复工作。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甲方安排的维修项目,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罚款。(2)甲方要求乙方的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合格的要求。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达到该质量等级,甲方将按合同价的1%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必须负责整改到位,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承担相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若乙方无力整改到位,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负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妥善保护除需要维修的道路、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成品,如造成损失,应予以修复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甲方在平时巡查,季度检查考核中,一旦发现日常管理缺陷,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在巡查、检查考核中指出的各项缺陷整改意见,并服从监管,对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或责令通知书必须在24小时内签收并反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拒签,否则视作默认同意处理。乙方必须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甲方有权签发指令通知其他第三方完成,按实际所发生的经费三倍倒扣乙方的日常保洁、长效管理经费。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甲方逾期付款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补偿乙方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巡查、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反馈至乙方;2.负责组织对乙方所完工程进行验收、所完工程量进行核查。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达到管理服务目标,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九、其他1.管理过程中的一切治安、安全事宜,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负责管养人员的工作中安全教育,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管养人员的安全。甲方必须为管养人员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服装,同时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管养过程中的生产管理。在管养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伤亡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2.乙方承诺:乙方应确保农民工工资、材料供应款的支付到位,承担因农民工工资、材料供应款不到位而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拖欠实际施工人员工资等)被起诉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3.如出现乙方自身管理或沟通不利使员工通过各类渠道或以其他方式对甲方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乙方工程质量或员工素质等原因有损甲方的社会公众形象、口碑等情况,乙方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后果。甲方保留从经济、法律或其他形式向乙方追究责任的权利;4.乙方管理中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1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以及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4.2合同期内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目标,且不服从甲方安排;4.3未按甲方要求配置人员的;4.4连续两次或一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及时响应甲方要求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本项目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1)如经街道相关部门监督、综合评估结果较差的;(2)社会、群众反馈意见普遍较差或社会反响强烈的。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3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5.合同的部分或全部都不得转包或分包。十一、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其余事项按原合同执行。十二、合同生效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遵守廉政制度。如乙方的工作人员丧失职业道德、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牟取私利,收受、索取贿赂的,经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查实,乙方应支付1-2万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向本项目相关方行贿的,经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查实,乙方应支付行贿额10倍的违约金。2.本合同项目开展过程中经双方认可的工作大纲、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如与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以后形成的文件内容为准。3.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门,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以补充协议为准。4.除法律规定或双方明示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如遇政策、法规调整等因素、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合同承包范围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金约定:1.保修金按当年审定金额的3%计算,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清。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廉政合约为进一步加强零星工程的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成交供应商)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消费卡等,甲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如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的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3:施工安全协议协议单位:甲方: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作业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二、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有专职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4.乙方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的管理,加强本单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5.作业前,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期间,乙方指派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甲方指派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处理工程项目作业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6.易燃易爆场所及作业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7.在作业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现场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8.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等安全设施,现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维护好现场,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9.乙方应对施工产生的噪音及扬尘进行控制,防止产生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环境;施工人员不得乱堆、乱放、乱扔废弃物;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周边的交通安全,不得扰民。10.乙方严格按规范要求作业,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1.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由乙方负责。12.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者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1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1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供应商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如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格式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条款)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说明:(1)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此时声明函属于实质性格式。(2)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本项目(包)是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是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如是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证明的,价格分评审不予价格扣除。7)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序号项目名称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注:1.报价须为整数。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无偏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无偏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本项内容可根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要求拟制。8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开启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4-SCJX-C2024-0003项目名称: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项目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表格式可自拟。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0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长效管理年度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