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24)
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ZZB-XZJZ-LS240006(招标文件编号:XZZB-XZJZ-LS240006)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办公楼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为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达勇、罗风春、尼玛曲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在概算批复的基础上,下浮 0.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2号
联系方式:巴桑次仁18408901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13604269466、13550142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13604269466、1355014256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11: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达勇、罗风春、尼玛曲措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604269466、13550142567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巴桑次仁18408901119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先生13604269466、13550142567
附件:
附件1
文化馆可研.pdf
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XZZB-XZJZ-LS240006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20第四部分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六部分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第七部分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第八部分报价要求第九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十一部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第十二部分合同(样例)第十三部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项目概况参加“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ZZB-XZJZ-LS240006;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以概算批复批准为准;5、最高限价:以概算批复批准为准;6、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8、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具有建筑专业(包含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与全过程咨询),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材料;(2)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3)根据“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所有供应商应完成“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企业信息报送工作。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号);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4、售价:850元/套(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启和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号);五、采购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1、公告公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等政策;2、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2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巴桑次仁184089011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号联系方式:136042694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604269466第二部分供应商谈判须知一、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4谈判文件编号XZZB-XZJZ-LS240006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以概算批复批准为准;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以概算批复批准为准;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7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0评审情况公告谈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1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3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14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16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谈判报价单壹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U盘):(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内容包括: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包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保存(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不得加密,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文档可读。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3、密封要求:(1)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密封,也可以将正本、副本进行合封;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单独提交;(2)封套的封口处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4、所有封套上须注明以下内容: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封套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谈判采购报价单”及“响应文件”字样;(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4)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注明“2024年1月30日15时30分前不得启封”。17谈判文件、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60426946618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604269466地址: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号)。19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60426946620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1谈判备选方案和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和多个报价。22招标代理服务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3谈判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25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附件评审纪律为了保证本项目谈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制定的评审程序、标准及方法进行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报价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纪律。1、本项目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进行。2、谈判小组应严格遵循《相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按照谈判文件所提的内容,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审查响应文件在实质上是否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的条件择优而定。3、谈判小组由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4、评审的过程严加保密。评审过程中指定联络员与报价方联系,谈判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或透露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予以严肃处理。5、在谈判、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评审的任何做法(包括向谈判小组成员、工作人员探听评审情况等)都被视为严重违纪,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谈判。若在成交后发现有此行为,则取消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资格。6、在评审期间,任何人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允许把响应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7、参加评审的专家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审情况的权利和义务。8、参加评审的专家不得向供应商解答与之有关的评审情况。谈判小组及其成员没有向未成交供应商解答与评审有关问题的权利和义务。9、评审过程除谈判小组成员外,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评审无关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不得探听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10、根据择优而定的原则,谈判小组对成交供应商的选择必须确保在符合法定人数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所有谈判小组成员应在评审结果和谈判报告上签字。第十二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合同类型:合同编号: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合同委托方(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第一条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一)委托项目名称:(二)合同类型;第二条咨询项目概况(一)建设地点:;(二)建设内容:;(三)建设规模:;(四)项目总投资:。第三条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一)咨询的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二)咨询地点:;(三)进度要求:。第四条协作事项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技术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2、提供工作条件:。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5、其它:。第五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第六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第七条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咨询费须在立项完成,资金下达30个工作日内按照概算批复(资金指标)金额一次性支付,如果本项目未能立项,咨询成果的工程咨询费采购人将不予支付。第八条交付与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一)交付内容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通过各级主管部门评审完成项目立项。(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书面咨询报告(一式份),电子资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成果验收委托方按评审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第九条违约责任(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不支付相应的咨询费。(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100%的违约金。第十条通知与送达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一)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份。(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无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开户名:,开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十三部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