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



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1日

一、项目编号:
1、招标编号:SZQL-202400002
2、政府采购编号:芷财采计(2024)000004
二、项目名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
1、采购预算:505092.00元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中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008
中标(成交)金额:502000.00元
四、供应商来源(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
√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五、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经理:详见响应文件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龙建春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王书宏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谭智群
自行选定
全过程
 

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招标代理协议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最后报价(元)
综合 得分
推荐排名

湖南中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502000.00
92
第一名

贵州星辉创联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503479.23
64.58
第二名

湖南优发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504130.00
61.87
第三名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5343273546
地  址:芷江县芷江镇
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芷江县三里坪荣盛建材城4楼
联系人:危女士
电  话:19174504300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最后报价、盖章扫描件.zip

投标人报价记录表项目名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委托代理编号:SZQL-202400002序号单位名称第一次报价最后报价备注投标人签字1湖南中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285784502000002贵州星辉联创工程有限公司503979.23503479.233湖南优发建设有限公司5044371504130.00物速月碳商全体成员签字:202c年(月30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编号:芷财采计(2024)000004采购代理编号:SZQL-202400002采购人: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6磋商须知前附表6磋商须知正文12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3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0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对该单位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4)0000043、委托代理编号:SZQL-2024000024、采购项目预算:505092.00元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01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 505092.00元 505092.00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芷江县三里坪荣盛建材城4楼(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五、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六、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联系人:邓先生(3)电话:15343273546(4)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联系人:危女士(3)电话:19174504300(4)地址:芷江县三里坪荣盛建材城4楼(5)邮编:419100(6)电子邮箱:/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否第2.1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芷江侗族自治县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5343273546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三里坪荣盛建材城4楼联系人:危女士 联系电话:19174504300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第3.3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5.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 ;地点: / 第6.1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6.2款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除中小企业条款外,其他不适用。二、磋商文件第7.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þ 不变动¨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8.1款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09时至12时、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第9.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第13.4款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505092.00元最高限价:505092.00元第15.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16.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2款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2份(U盘),单独密封,装入响应文件密封袋中 (U盘装,并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档的其投标无效)。响应文件采用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8.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20.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芷江县三里坪荣盛建材城4楼 )开标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27.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第27.3款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6 %;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3.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35.3款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七、其他规定第37.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第38.1款其他规定开标时单独提交以下材料:1.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人是授权委托人的持法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附页1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磋商报价A1=30技术部分A2=50商务部分A3=20评审因素和标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价格(30分)投标报价3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技术部分(50分)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项目主要的施工方案清晰、施工方法先进、可行,并充分考虑当地施工条件和气候、环境因素,能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对施工具有高度的指导性,关键技术方案合理、可靠有效,对项目的关键工序提出有效的技术方案。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8分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措施具体有效、有独创性、有明确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组织措施功能完善,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技术、工艺上有具体措施消除质量通病,保证工程内在质量、外观质量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6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体系设置合理,整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精炼、内容具体,所附图标内容完整合理。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工期保证措施6分工期安排合理,明确提出保障工期的措施,且控制措施得当,确保按时完工或提前完工。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6分安全保证体系和工作制度完善,目标明确,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切实可行。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6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完善合理,切实可行。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4分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完善合理,切实可行。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技术部分(50分)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4分对本项目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支付保障措施符合本项目工程实际且具有操作性,有利于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商务部分评审(20分)类似业绩10分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业绩计5分,最高计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否则不计分)商务部分评审(20分)不良记录10分无不良记录计10分,企业不良记录每个扣2分,项目负责人不良记录每个扣2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文件或承诺函为准。合计100分1、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评分准则各评委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打出,用各项总分乘以权值为各项得分,累加分数得出投标人的分数。将各评委分数汇总,取平均值为投标人此项目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评委独立评标,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出现相同得分时,以价格低者优先),最高分将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以此类推。3、记分、计算规则A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评委须作出解释,并重新打分:①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②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③无记分;④其它明显不合理记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3.1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政府采购政策导向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6.2本项目可能涉及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3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组成7.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7.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8.1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9.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1.一般要求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1.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其他说明四、施工方案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11:报价一览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12.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2.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3.报价13.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3.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3.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3.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1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交证明其合格性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需提交的法定条件证明文件;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14.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证明其业绩、能力、技术/服务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14.3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4.4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社会保险证、统计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加载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14.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章。15.磋商保证金15.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非现金形式)、金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6.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5.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5.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在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盖章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在签字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授权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7.3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内容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7.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7.5响应文件(包括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中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必须为其本人亲笔签名,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及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8.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8.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9.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0.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予以拒收。20.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磋商与响应文件评审21.磋商程序21.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6.1款或者第26.2款情形进行。22.响应文件审查22.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2.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3.实质性响应23.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3.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4.无效响应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2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3款规定的;(3)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3.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5.澄清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6.磋商26.1本章第7.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6.2本章第7.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4.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7.4款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6.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了防止恶意投标,投标人报价如低于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26.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按本章第15.4款规定退还。26.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6.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7.响应文件评审2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7.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7.3对最后报价的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照本章第25.2款规定修正;(2)对涉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进行价格扣除。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7.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经过扣除以后的最低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价格)×价格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无效投标的报价不计入价格分值的计算。28.提出成交供应商2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8.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磋商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3.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保密及串通行为32.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7.采购代理服务费37.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8.其他规定38.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8.2有关优惠政策说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合同当事人甲方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地址: 芷江侗族自治县 乙方名称:/地址:/2项目现场芷江侗族自治县3合同标的及金额按照响应文件及双方约定执行4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5工期按合同约定6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7伴随服务详见清单及采购需求8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合同协议书(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二、合同通用条款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通知》(湘建价〔2014〕1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详见湖南住房和建设网(www:hunanjs.gov.cn)。三、合同专用条款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通知》(湘建价〔2014〕1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详见湖南住房和建设网(www:hunanjs.gov.cn)。4.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2、采购项目预算:505092.00元3、工程内容:水池工程、埋管工程等。4、工程地点:罗旧镇巴州村。5、工期:按合同约定。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7、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8、承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项目的实施要求1.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1中标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验收要求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中标人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质量保证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四、转包和分包本工程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五、争议处理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1.11.21.31.4.第二节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施工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本章中提供经财评中心核准的“工程量清单”附磋商文件最后234.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其他说明四、施工方案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11:报价一览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4.0.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4.0.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0.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附件3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公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4.1.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7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四、施工方案备注: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评审因素和标准”的内容要求自行编制。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4.1.1.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4.1.24.1.34.1.4.附件10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及说明九、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格式按附件11提供。2、最后报价现场提供。投标单位需准备最后报价表(自行保管,不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格式按附件11进行最后报价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71-31竞争性碳商成交公告SAx281000080一、项目编号:1、招标编号:SZQL-2024000022、政府采购编号:芷财采计(2024)000004、项目名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1、采购预算:505092.00元2、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湖南中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008中标(成交)金额:502000.00元四、供应商来源(邀请供应商的情况)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五、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罗旧镇巴洲村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施工范围:详见碳商文件施工工期:详见碳商文件项目经理:详见响应文件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六、评审专家名单:评审小组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组长龙建春随机抽取全过程成员王书宏随机抽取全过程采购人代表谭智群自行选定全过程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招标代理协议执行。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性审查结果最后报价(元)综合得分推荐排名湖南中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合格502000.0092第一名贵州星辉创联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合格503479.2364.58第二名湖南优发建设有限公司合格合格504130.0061.87第三名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邓先生电话:15343273546地址:芷江县芷江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芷江县三里坪荣盛建材城4楼联系人:危女士电话:191745043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灌溉管道建设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