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辅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202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DCFWZC2401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8-2024-00057
三、项目名称
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稻居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龙泉还建社区二期31栋1单元1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44.9(万元)
综合评分法:78.00(分)

服务类

名称: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圣存(包1采购人代表)、余珍平(包1组长)、张纪盛(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01
2、评审地点:评标3047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以中标(成交)金额的1.5%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2.17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兴龙路特1号
联系方式:027-87947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东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光谷三路777号A塔楼405室-064(自贸区武汉片区)
联系方式:13377885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377885584

相关下载

磋商文件-2024年龙泉街道城市管理辅助服务.pdf
采购需求.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项目编号:,DCFWZC24010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东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一月温馨提示: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一、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投标人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人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投标人确认。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人应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小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六、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八、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第1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书(参考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第2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CFWZC240100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4-000573.项目名称: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45.00(万元)6.最高限价:145.00(万元)7.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直接获取,流程如下:A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进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招投标照操作手册》。(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申领电子证照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申领电子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申领电子证照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新)》。B使用CA方式第1页(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进入“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办理CA锁,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1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开标305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开标305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3.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6556304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2页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兴龙路特1号联系方式:027-87942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东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奥山光谷世纪城4号楼703号联系方式:133778855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13377885584武汉东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21日第3页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内容采购人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圣存电话:027-8794258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东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磋商货币以人民币报价。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通过预留采购份额的方式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仅接受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参与竞标。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格式提供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加盖鲜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中提供服务的既有中小微企业,也有大型企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同时满足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个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多个政策的,只享受一次政策扶持。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相关产品采购的,如供应商拟供产品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产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备市场监管总局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确定的认证机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确属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则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相关产品采购的,如供应商拟供产品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产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备市场监管总局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确定的认证机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确属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产品,则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相关产品采购的,按以下规定享受优惠政策:1、供应商拟供产品为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相应产品的,须提供相应的创新产品清单及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经评标委员会确认适用以上优惠政策的,则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2、供应商拟供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且拟供采购产品为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相应产品的,须提供相应的创新产品清单及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经评标委员会确认适用以上优惠政策的,给子该项产品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子扣除。融资政策及融资方式、渠道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查看《关于印发的通知》(武银营[2019]55号)。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磋商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备选方案。响应文件编制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加密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及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过程回复时间现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对磋商或最后报价等作出相应回复。须在发出磋商记录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否则磋商小组可认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地址: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磋商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第6页磋商书(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地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电子文件一份,并在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一份(须是盖章签字后正本扫描件)。1.报价表;2.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3.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有关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在此,授权书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内有效;(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信函请寄: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开户银行:,账号/行号:第38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9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职务:,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粘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40页商务及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情况表格式自定。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2页供应商类似业绩及评价项目名称合同总额采购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完成时间注: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3页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服务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培训方案;违约承诺等。格式自定。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4页附件十一:资格部分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重复证明资料可无需提供,注明即可)。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5页附件十二商务部分证明材料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应对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评分标准中的商务部分的内容逐条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重复证明资料可无需提供,注明即可)。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6页其他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7页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能力,结合城管局目前所承担实际工作需要,拟通过购买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做好高新区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二、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2.预算金额:145万元。3.采购内容: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管理、燃气供热管理、油烟噪音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林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三、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采购人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要求,本项目执行1次招标3年沿用,服务期满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及项目采购需求调整是否满足“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等情形,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2年,本项目的总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最终是否续签合同由采购人决定。2.服务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3.付款方式:(1)分4次均衡结算,每次支付金额为合同总总额的1/4。合同生效且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委托方向供应商支付首笔款项,后续款项在每3个月的第三个月月末,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的1/4均衡支付,最终付款方式以合同中约定为准。(2)采购人应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应付金额:A、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B、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5.保密: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合作中所获知对方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情报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6.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四、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提供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发现、劝阻制止、督促改正;3.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4.协助相关部门完成事务性政务处理工作、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等。(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内服务时间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2.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为项目配置专业服务力量,满足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的能力。3.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对在该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4.供应商负责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提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与发放、维修、维护等。(三)服务质量1.提供合格的服务;2.出现以下情况的,属于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严重过失:1)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2)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服务对象或管理对象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3)无论何种原因,被服务或管理对象有效投诉;4)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属实的。5)其他违反采购人的规定。3.出现以下情况的,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采取相应经济处罚:1)因服务不专业或者不及时或者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导致服务滞后或者产生负面影响的;2)因服务态度导致投诉或被上级单位、新闻媒体曝光的;(四)考核1.采购人将按照《合同履约评价表》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评价内容,并及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2.供应商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服务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不得续签。合同履约评价表合同履约评价表合同履约评价表合同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履约时间项目情况简介履约情况总体评价履约情况总体评价履约情况总体评价履约能力资质等级、技术实力、服务体系□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不合格业务保障业务保障符合度、投诉处理、突发/异常事件处理□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不合格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实施效果、沟通渠道畅通□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不合格诚信廉洁诚信、廉洁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不合格整体评价整体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不合格其他意见单位意见(公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五)其他要求如因职能变更、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服务范围,服务费应根据实际增减的工作量和服务期进行调整,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由于实际需要,导致该项目调整服务内容或整个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停止该项目服务工作,并调整相应服务费用或终止项目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要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五、报价要求1.预算金额:14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2.投标响应报价须包含人员薪酬和社保、公积金收付管理、培训费、福利、体检费、意外伤害险(含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补贴等保障内容)管理费、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及维修维护、差旅费、利润及税金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3.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社保五险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六、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后(3)履约验收方式: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4)履约验收程序:服务期满后,将对服务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履约评价不合格不得续签。(5)履约验收内容:详见合同履约评标表(6)履约验收标准:是否提供合格的服务;履约情况是否合格。(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各项工作须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全程严守职业操守,对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出具的成果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七、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本合同内约定的一切涉及赔偿的行为,责任方均应如实履行赔偿责任;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除。2.责任免除在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2.1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2.2因甲方未能按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设施设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导致服务内容无法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实施,造成损失的;2.3因甲方提供的工作内容、服务规范等指导性文件、通知的信息错误引导,而导致的影响或损失的;2.4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而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而产生的损失和影响的;2.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权利保障服务运行,导致服务影响或服务中断等后果的;3.合同终止3.1因不可抗力情况,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3.2在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实物、文档资料,并配合做好与新服务供应商的移交工作:3.3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目标或违反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相关要求,甲方八、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九、商务评审要求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管理团队。包括具备相关从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取得业主好评。十、技术评审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服务方案,对采购需求进行响应,响应要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磋商小组将按响应程度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评审打分:①总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体的服务计划、服务工作流程、具体的服务工作安排、服务标准和目标、实现目标的措施;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④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⑤培训方案;⑥违约承诺;注:上述技术服务方案中,区间量化指标:1、完整、详细、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可行性强(响应程度在95%(含)以上):(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程度达到95%以上;(2)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3)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部内容,提出了具有95%以上可行性的现状情况分析;(4)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列明详细预案;(5)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且有相关论证;(6)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95%以上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2、基本可行(响应程度在95%以下、85%(含)以上):(1)响应方案较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偏差和响应程度达到85%-95%;(2)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能大体体现项目要求达到85%-95%;(3)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描述,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4)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针对性达到85%-95%;(5)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响应程度达到85%-95%。3、有缺陷(响应程度在85%以下、70%(含)以上):(1)响应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达到70%-85%;(2)对项目内容分析缺乏层次性,对项目需求的体现程度达到70%-85%;(3)响应方案排列、响应情况杂乱,或跟项目需求无关。4、其他、未提供。十一、特别说明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的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招标编号DCFWZC240100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龙泉街2024年度城市管理辅助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武汉稻居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69万元,资产总额为1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截图(A居春人力供应商名称(公章):武春人力资源限公司福第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代表口印武日期:2024年1月23mrst01151100525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管理辅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