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3142443-00054823
二、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6397426.00元
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其它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8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建筑物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安保管理、车辆管理、垃圾清运处理,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污水管理等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标准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相关考核及考评合格,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起,期限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标准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相关考核及考评合格,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志刚,闵翌晨,耿卫芹,叶菲,俞立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2.58。中标理由: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人员配置合理,拟投入主要工器具齐全,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服务内容能够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地      址:石龙路555号        
联系方式:021-51237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磊         
电         话:021-35968039         

  
 

 
 

附件信息: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pdf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3142443-0005482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1----《市级机关物业管理规范》(Q/JGSW.GL7.2-2019)附件2----技术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1-25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3142443-00054823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4575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采购需求: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建筑物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安保管理、车辆管理、垃圾清运处理,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污水管理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起,期限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0516:00至2024-01-1216: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01-2516: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555号联系方式:021-51237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方式:35968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磊电话:021-3596803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3142443-00054823项目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555号项目内容: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建筑物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安保管理、车辆管理、垃圾清运处理,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污水管理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457500元人民币。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555号联系人:闵翌晨电话:021-51237112传真:\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人:吕磊电话:021-35968039传真:021-35968056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规程》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否则视为未递交。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业务科(项目监管科),联系电话:021-35968020,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3楼。7.6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招标需求;(5)评标方法与程序;(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11.2对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地面干净,定期对电梯内地毯吸尘清洗;保持地毯干净整洁,摆放规整;——每周清理轿厢内导轨积灰、污垢、砂土;——做好电梯清洁服务记录。7.3消防梯及公共通道消防梯及公共通道保洁要求如下:——定期清扫台阶及边角,确保地面、阶梯(包括侧面)无垃圾、污迹、灰尘、水迹;——楼梯扶手无灰尘,扶手边隔断玻璃无手印、污迹,公共通道踢脚线干净无灰尘;——做好消防梯及公共通道清洁服务记录。7.4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实行每日清扫,保洁要求如下:——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垢(油渍)、无积水、无障碍物,空气畅通,灯泡、灯管、指示灯明亮、无积灰。定位杆、减速条完好明晰、无污垢、垃圾,反光镜干净明亮、无水迹、无污迹,消防通道无灰尘、无污渍、杂物;——消防设施和停车栏杆灯具上无灰尘,消防箱外灭火器机箱、消火栓箱、警铃按钮外观红色鲜艳、表面无灰尘;——地下室车库集水坑和排水沟畅通,盖板定期冲刷,保持清洁;——灯具及各类管道无灰尘、无蛛网;——做好地下车库清洁服务记录。7.5外围外围保洁频次为每周清洗两次,保洁要求如下:——打扫、清洗地面的垃圾污迹等,确保室外地面干净、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无油渍、轮胎印;雨天无严重积水,冬天主干道上无积雪、积冰,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外围清洁服务记录。7.6大理石墙面定期进行大理石墙面清洁,保洁要求如下:——每月一次刷洗墙面和缝隙,确保墙面无污迹、无水迹;不用酸性清洁剂进行清洗;——每周一次清抹地面,确保无水迹;——做好大理石墙面清洁服务记录。7.7垃圾房垃圾房实行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标识清晰,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房周围及垃圾房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秽物;排水沟无淤泥及污垢;——5-10月每天一次、其余时间每周一次消杀灭害,喷洒药水,防止害虫、细菌滋生;——垃圾收集箱内外表面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时消毒;——地漏口无杂物、堵塞;——垃圾房内垃圾不过夜;第19页共91页——做好垃圾房清洁服务记录。7.8大楼平台定期进行大楼平台清洁,保洁要求如下:——平台地面无漂浮垃圾、砖块、木板、金属块等;——排水沟无垃圾,排水沟口畅通,发现堵塞及时清理;——平台无明显破损、脱落;——做好平台清洁服务记录。7.9卫生间卫生间实行每日巡回保洁,保洁要求如下:——地面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定时消毒;地漏畅通无阻;——喷洒消毒清洁剂清洗坐便、便池,保持其干净、无污垢、无异味、畅通,如发现堵塞及时报修;——清洁墙面、隔断板,保持无污迹;——洗手池无水锈、无皂迹、无毛发,对台面和洗手池进行消毒;——保持洁具、镜面表面光洁明亮、无毛发异物、无擦痕、定时消毒;——厕纸容器每日清倒至少二次,内部无满溢、无异味,外表无污迹;——保持水龙头及其他配件、外露管道、洗手液盒、擦手纸盒、干手机等表面干净、无水迹、无污渍;洗手液、手纸及时添加;——空气清新无异味,窗玻璃清洁无积灰;——做好卫生间清洁服务记录。7.10茶水间茶水间保洁服务要求如下:——台面保持干燥无水迹水垢、无污迹;水槽无斑点、杂物、水垢;——冷热水龙头表面光亮、无污迹;水龙头纱布一周一换;——不锈钢水箱、烧水器表面无灰尘、无污垢;每季度清洗一次不锈钢开水箱,除去水箱内壁水垢;——按规范操作煤气烧水器、电烧水器,确保工作时间内开水供应;——做好茶水间清洁服务记录。7.11展示厅展示厅保洁要求如下:——玻璃橱顶无浮灰,玻璃橱立面地面干净,木橱、不锈钢、花瓶、横梁、踢脚线、绿化盆景、触摸屏、桌椅、茶几、画框、窗帘下沿横杆无灰尘。玻璃门无手印、无污迹。每月一次用刮刀、毛套清洁幕墙玻璃,每季度一次用百洁布、铜亮剂清洁铜条,每年一次清洁展品橱内玻璃;——地面无杂物、无水渍、无污渍、光亮整洁。玻璃门、木门、玻璃窗、图片框、石桥、第20页共91页石柱、护栏、电源箱、茶座、开关、风口、铜条、门压板等部位干净、明亮、整齐;每月一次用抛光机、光亮剂进行大理石养护;——做好展示厅清洁服务记录。7.12贵宾厅贵宾厅保洁要求如下:——保持茶几、沙发、椅子、座钟、艺术品及底座干净整洁;——隔板、屏风、木饰墙、玻璃饰面、壁灯、窗台、窗门、插座、开关、风口、门、门压板、标识牌、踢脚线等部位干净、明亮,无蜘蛛网;——地毯无杂物,平整;——卫生间干净整洁;——做好贵宾厅清洁服务记录。7.13设备机房、管道设备机房、管道保洁要求如下:——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箱、公共设施表面干净、无灰尘。报警器、灭火器表面光亮、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斑点;消防栓表面光亮、无灰尘;——做好设备机房、管道清洁服务记录。7.14广场、地面停车场、台阶广场、地面停车场、台阶保洁要求如下:——保持地面干净、无垃圾;——座椅、灯柱、雕塑、造景等设施清洁,无张贴物;——各类指示牌、照明灯具、栏杆、反光镜等保持无污垢、清晰完好;——办公楼各进出口台阶地面保持干净清洁,地垫无灰尘、水迹、污垢,纤维整洁成统一方向;——做好广场、地面停车场、台阶清洁服务记录。7.15绿地、花台、水池绿地、花台、水池保洁要求如下:——绿地、花台、隔离带周围无杂物垃圾,无积水;绿化带、花坛、盆栽植物无枯叶、烟蒂、杂物;——水池内无漂浮物、无杂物、无青苔、水质干净无异味;——做好绿地、花台、水池清洁服务记录。8绿化8.1草坪养护草坪养护服务要求见表1。表1草坪养护服务要求第21页共91页项目服务要求景观草坪草种纯、色泽均匀。草坪面貌平坦整洁。草坪生长茂盛,无枯黄叶,无空秃排灌有管道排水的草坪随时检修,保持管网畅通。遇暴雨或久雨积水及时开沟排水,确保植株不出现萎蔫现象。根据气候、土质、草坪生长、草种等情况适量浇水,新铺设草坪及时充分浇水,草坪生长阶段、冬夏季久旱无雨、夏季炎热土壤干燥时及时浇水。浇水湿透根系层。施肥根据土壤肥力或草坪生长情况施肥,草坪越冬期宜施有机肥料,平时宜薄肥勤施。修剪修剪后草坪整体效果平整,无明显起伏和漏剪,剪口无焦口、撕裂现象,无残留草屑。除草草坪中的大型、恶性及缠绕行杂草及时清除,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其他杂草及时清除,保证草坪基本无杂草。清洁每天清扫草坪,草坪无裸露地,无大坑积水。10平方米范围内废弃物不得多于3个。8.2花坛养护花坛养护服务要求见表2。表2花坛养护服务要求项目服务要求景观花坛具有精美图案和色彩配置,株行距适宜,株高相等,无缺株无倒伏,无枯枝残花。全年观赏期300天以上,确保重大节日花繁叶盛。排灌梅雨、暴雨季节防止花坛积水,如有积水立即排除。花坛浇水视气候、土质、花卉习性和生长情况而定,保证花坛不出现泥面干裂、花株缺水萎蔫现象。施肥花坛施肥根据气候、土质、花卉习性和生长情况薄肥勤施。补植出现大面积花卉枯萎及时补植,补植的花卉品种、规格相通并与周围植物相协调。换花花坛的模纹线条保持清晰,弧度流畅。换花的空置期不超过10天,空置期内对花坛土壤翻晒或药物消毒,并施上肥料。有害生物控制花坛基本无有害生物症状,植株受害率小于3%,无杂草。清洁每天巡查花坛,及时清除残花黄叶断枝和杂物,确保清洁无垃圾。8.3乔木、灌木养护乔木、灌木养护服务要求见表3。第22页共91页表3乔木、灌木养护服务要求项目服务要求景观乔木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灌木枝叶生长正常,色泽纯正。观花树木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树木正常结果,色叶树种季相变化明显。排灌乔木、灌木林地有完整的排水系统,排水畅通。浇水视气候、土质、树木习性和生长情况而定,做到适时、适量浇水,保证不出现缺水萎蔫现象。施肥经土壤检测,确属缺肥适时针对性施肥,其中,冬、春季重点追施基肥。修剪根据树木品种、生长阶段、花芽着生部位、开花季节等特性对乔木进行修剪,休眠期修剪和生长期修剪互为补充。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花谢后及时剪去残花残枝。陈列式造型灌木统一修剪成型,大小一致。扶正乔木、灌木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有害生物控制乔木、灌木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枝叶受害率小于10%,树干受害率小于5%,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清洁每天清扫乔木、灌木林地,10平方米范围内废弃物不得多于3个。8.4容器绿植养护容器绿植养护服务要求见表4。表4容器绿植养护服务要求项目服务要求景观布置协调美观,株形美观,叶片光泽,花朵鲜艳,无枯枝、枯叶、残花。容器完整、清洁、美观,容器与托盆的外形、规格及色彩配套,并与植株相协调。排灌排水畅通无积水。根据植物不同习性及所处不同环境和季节,适时酌情浇水,确保容器绿植不出现缺水萎蔫现象。水培植物适时补水或换水,确保水无异味。修剪及时修剪枯枝、黄叶,摘除残花。清洁保持叶面清洁。室内绿植,手套擦摸叶面后无明显污垢;大堂及室外绿植,叶面确保目视无明显灰尘。保持盆面和容器外壁清洁,托盆内无积水和污迹。施肥选用无毒、无害、无味的园艺肥料,并按不同地点的湿度、光线、植物品种决定施肥用量,施肥不得污染环境。有害生物控制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植株、枝叶受害率小于3%。更换综合植物长势及机关要求,遵循植物生长规律,对容器绿植进行调整。第23页共91页8.5公共区域绿化租放公共区域绿化租放应符合以下要求:——公共区域绿化租放根据摆放地点环境情况(光照、温度、湿度)选择适宜生长的植物,植物品种、大小、叶子色彩要与各部位环境相协调,能最大限度发挥出植物观赏效果;——每盆植物生长良好,层次分明,枝叶茂盛,无病虫害。花盆、垫水盆、叶面做到日清,无灰尘,无枯枝落叶,盆土无异味。绿化整体造型与所选品种的观赏效果相一致。实施修建,枝条分布合理均匀,通风透光,保持形态美观;——对生长不良植物及时更换,确保绿化布置观赏效果。8.6绿植景点布置绿植景点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设计方案合理布局、均匀、疏密有度,植物的色彩、形态与空间大小、氛围及功能相协调;——按设计方案布置景点,植物上的枯枝黄叶、残花、杂草、竹签清理修建好,并将花盆清洁,大盆植物盆面要铺上一层石米或陶粒、火山岩等覆盖泥土。放置时调整绿化观赏面使其正对人的视线;——景点保证每季有花,花型整齐,布局美观,植物配制疏密适当。确保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的开花植物植株健壮,花型正,花色艳,不露底。品种间搭配合理,有层次,植物取材于周围环境,美工设计配合得当,细节自然。8.7临时应急绿化布置临时应急绿化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按照突击任务对绿化设计的总体方案,根据现有绿化材料及布置现场大小、形状、环境条件、家具陈饰、色彩基调等各种不同条件来选择适宜的品种。设计的绿化布置方案要符合任务要求;——绿化材料送至指定摆放位置,按确认后的绿化方案进行布置。9公共秩序维护9.1门卫门卫值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队纪队规,包括:——主出入口应安排24小时值班;——对办公楼(区域)来访人员进行通报、登记、证件检查等,登记证件,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域);——保安人员工作时着装统一、仪表整齐、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必要时引导来宾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凡遇市民群众上访,及时通知上级部门,做好劝说、劝阻、疏导工作,方法得体;对外来联系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和会客单,并与相关单位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第24页共91页9.2信访接待信访接待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信访人员在进入信访接待室前进行安检,确认其随身携带物品无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物品;——按规定程序进行信访接待,应进行信访接待室巡查和接待等候区安全管理,维护和防止混乱局面及事故发生;——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整理,填好值班检查记录。9.3安保巡逻安保巡逻应符合DB31/329.10-2008标准,包括:——在全天候负责区域内,正门、边门、区域通道、围墙、办公楼、楼内餐厅、公共走道交通设有24小时保安、巡逻、执勤;确保管辖区内的治安秩序,做好防盗、防恐和防火等安全工作;——按规定进行双休日和夜间巡逻检查,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检查,无死角、无盲区,认真详细做好当班值班记录;——定期巡视、试验、维修、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检查公共区域场所通道设施,门、窗防火门、装修现场、电梯、照明、阀门、灭火器材、消防箱、烟感、喷淋、空调和新风机房、送风和排烟装置、水箱、水泵机房等设施、设备的状态。发现有损坏,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检查大楼周围的保安防范动态,道路通畅及车辆停放状况,各类标识,消防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等状况,并做好记录。9.4监控办公楼监视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实施安全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9.5车辆管理9.5.1车辆及停车场所管理要求车辆及停车场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车辆进入前,保安人员对进入车辆的证件、牌照进行确认并记录,有序指挥进入;——保持停车场所有通道畅通,如遇堵车,及时疏导;——停车场严禁吸烟;停车场严禁带病车辆,特别是漏油车辆进入;车库或停车场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非机动车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进入机动车库——车辆管理员及时掌握和加强对车库、路面车辆管理,检查指挥进出车辆停放以及统计工作;每半小时或随机详细检查车辆车况,发现漏水(油)、未关好车门(窗)或未上锁等情况及时处理并通知业主,做好相关记录;第25页共91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和灭火器等防火设施设备,保证防火卷帘门下无堆物、消火栓和灭火器无过期和失效,并做好相关记录。9.5.2车辆准入管理应加强车辆安全出入管理、有序地为机关提供通畅的出入和停放管理,包括:——凡需进入机关办公驻地车辆,持有效车辆通行证;——无证车辆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通过联系后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确认,登记后放行;——保安人员指挥相关车辆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接受检查、确认车证相符后放行;——安排指定车位停放,并做好相关记录。9.6外来闯入处理外来闯入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发现可疑人员非法混入或闯入,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监控值班人员,提供闯入人员外貌特征、闯入位置等信息;——监控值班人员加强监控和搜索,及时提供有效捕捉信息;——安保人员加强巡逻,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管控各路口,保证重要部位、重点区域的警戒。9.7重大任务安保重大任务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相关岗位人员应熟知岗位职责,在活动前对相关区域进行检查,加强对活动区域及沿途安全执勤和管控,防止无关人员闯入;——确保活动区域安全巡查和车辆管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符合保密工作相关制度。9.8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生化事故应急预案、意外停电应急预案、电梯困人应急预案、燃气泄漏应急预案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机房等室内张贴,每个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当物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政府部门处理相关事宜。9.9消防管理——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保持其完好;——办公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办公楼明显位置设有消防设施平面示意图;第26页共91页——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各类设备设施在有效期内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10节能管理10.1制度建设应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制度、物业服务节能目标管理体系、节能采购办法等规章制度;针对机关用能情况,制定相应补充制度措施。10.2节能措施应针对机关用能情况采取以下节能措施:——对重点用能设施、设备和系统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采用新能源技术,采用高效节能照明器具,控制外部反光照明和装饰用照明;——用电设施、设备实施分区域管理,均衡用电负荷;——采用高效节水器具,节约用水,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用电设备待机时间,执行国家关于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10.3节能台账10.3.1应建立物业所涉及水、电、煤、气、油等能耗的节能台账,台账数据准确完整;10.3.2应指定专人记帐、定期进行能耗检测、计量、统计、分析等,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数据信息。11动力能耗按DB31/T550《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的要求,合理用能。12延伸便民服务物业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力所能及的延伸服务,如理发服务、票务服务、保密纸回收服务、洗衣收发服务、重点楼宇邮件(品)安检服务、快递派发服务、便利商店供应服务等。13服务监管评价与改进13.1服务监管评价13.1.1监管考核应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13.1.2服务质量评价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评价和意见。13.2服务质量改进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收集的服务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找出产生不合格服务项的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对提出的新需求进行分析,识别改进机会。A第27页共91页参考文献[1]DB31/T815-2014机关物业室内绿化养护要求[2]DB31/T223-1999蒸汽供热系统运行管理[3]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4]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地安全保卫工作规定[5]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28页共9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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