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Z23-273-211B(招标文件编号:HZ23-273-211B)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0.0000000
供应商名称: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二层底商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5.0000000
供应商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220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3.0000000
供应商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5.0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层326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0.0000000
供应商名称: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4.0000000
供应商名称: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5.0000000
供应商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折扣率(%):8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甜,顾琦,董文强,张筠,门东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收取服务费24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排名前八位的入围供应商为:
1、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折扣率80%;
2、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折扣率85%;
3、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折扣率83%;
4、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折扣率85%;
5、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折扣率80%;
6、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折扣率84%;
7、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折扣率85%;
8、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折扣率8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1号
联系方式:郭警官 022-58860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86397868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2-86397868转8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16:50
评审专家名单
邓甜,顾琦,董文强,张筠,门东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86397868转806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警官 022-58860161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2-86397868转806
附件:
附件1
23-273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公开终稿0109.doc
附件2
HZ23-273-211B附件.doc
合众招标HEZHONGBIDDING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HZ23-273-211B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代理机构: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4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13第四部分投标须知15第五部分合同文本29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二)项目编号:HZ23-273-211B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一包: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主要项目内容:政府采购相关货物、服务及工程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提供专业咨询及配套服务,入围8家代理机构,有效期为两年。三、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代理机构;提供在天津政府采购网上的备案证明文件或代理机构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6日报名并出售标书,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左侧)(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9:30(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1月30日9:30(三)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七、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1号(三)采购人联系人:郭警官(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860161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联系方式:1.招标文件咨询:张老师022-86397868转8062.财务往来咨询:赵老师022-86397868转8153.报名咨询:何老师022-86397868转8164.质疑受理、合同咨询:常老师022-86397868转809(三)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四)邮编:300384(五)电子邮箱:hezhongzb1@163.com(六)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七)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九、质疑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十、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9日2一、投标人实施能力详见附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中标人须与实施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三)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四)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百分比填列。(折扣率为:XX%,例:8折,折扣率为80%)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服务费用、材料费用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5.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二)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三)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2.服务地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1号。3.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4.服务过程中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5.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6.其他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五)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9:30。3.汇款时,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参与项目编号。4.保证金的收到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超出截止时间的,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视为无效投标。5.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6.中标供应商在缴纳完毕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一份合同正本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投标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7.出现下列状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违反招标活动惯例的行为。如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结束期间,投标人撤销或者主动修改其投标文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买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如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3)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验收要求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四、招标程序(一)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二)参加人员及要求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明确标注其有效的联系方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标或合同履行结束。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三)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1.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审查。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1.投标人须按前述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到指定开标地点进行开封。2.开封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开标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办法1.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如下:(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投标资格。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3该项目联络人投标人须指定一名该项目联络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该项目联络人具体联系方式(可由授权委托人兼任)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汇款时间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注:上述列表内容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携带并提供原件;上述列表内容1-4项投标人需另外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无需封在投标文件中,以备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投标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3.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后续评标阶段,否则为无效标。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应对评标办法中技术、服务及商务评标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不可完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将做为负偏离或不满足项对待。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附后)。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7.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五、注意事项(一)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更正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发送至本单位邮箱。邮箱为:hezhongzb1@163.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开标当天,须携带更正回执原件。(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五份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和一份电子版(office格式)文件。2.正副本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单独密封(电子版随正本文件密封)。3.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按照文件落款处要求签字。(三)其他1.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本部分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正副本出现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投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4.开标结束当天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5.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需求(除实质性条款外),均不作为限定性要求,投标人可参照相当或高于采购需求参与投标。附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依据分值第一部分:客观分(50分)1价格(1)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为保证服务质量,项目折扣率不得低于8折,否则视为无效。有效的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通过初审的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服务费率为有效投标服务费率,有效投标服务费率进入评审基准服务费率计算。评审基准服务费率计算方法:评审基准服务费率=有效投标服务费率的平均值。报价得分:当投标服务费率与评审基准服务费率相同时得10分;当投标服务费率高于评审基准服务费率时,每高出评审基准服务费率1%减0.5分,当投标服务费率低于评审基准服务费率时,每低于评审基准服务费率1%减0.25分。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以满足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平均报价折扣作为基准折扣;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10分2代理机构成立年限代理机构至投标日期前成立年限,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年限4年及以上(含4年):3分成立年限3年及以上(含3年):2分成立年限2年及以上(含2年):1分3分3投标人实施能力(1)2020年01月01日至今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安、交管、检察院、法院、监狱、消防、司法行政)招标项目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中标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及链接加盖公章。满足,得3分。B、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及链接加盖公章。满足,得2分。C、中标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及链接加盖公章。满足,得1分。(2)2018年01月01日至今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招标项目案例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及链接加盖公章。1.政法部门(公安、交管、检察院、法院、监狱、消防、司法行政)①货物类每个案例1分,最多4分;②服务类每个案例1分,最多4分;2.非政法部门①货物类每个案例0.5分,最多2分;②服务类每个案例0.5分,最多2分;③工程类每个案例0.5分,最多2分;注:(1)、(2)中出现重复案例不累计加分。20分4认证评价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审现场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具备一类证书得1分,最多3分】3分5法律支持法律咨询能力评价,有合作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如采购人委托项目存在争议可协助处理,提供与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证)或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满足,得1分。1分6办公地点交通情况代理机构所在位置周围交通情况便利,500米内有公交和地铁。提供从代理机构办公地点至公交/地铁站的路线示意图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办公地点500米内有公交站和地铁站:3分代理机构办公地点500米内有公交站或地铁站:2分未提供或均不满足:0分3分6办公地点交通情况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停车便利,停车场距离开标/评标地点距离200米以内,并且能够提供免费停车服务。(1)提供停车场位置示意图及照片加盖公章;(2)从停车场至开标/评标地点的路线示意图加盖公章;(3)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承诺书原件。满足以上要求得3分,不齐全或不满足不得分。3分7代理机构开标/评标室代理机构具有独立的开标/评标室,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及标室实景图(标记视频监控设备)加盖公章。标室数量≥3个:2分;标室数量<3个,得1分。注:若为自有办公地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所有人为代理机构);若为租赁办公地点,需提供租赁合同(承租人为代理机构)。2分8投入本项目人员构成1.项目负责人1名: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A、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证书)、投标人近三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得3分B、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证书)、投标人近一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组成员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证书)、投标人近一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5分第二部分:主观分(50分)1服务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详细介绍项目受理流程,针对不同采购方式的项目招标流程,流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方案及相应处理办法,项目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制定详细并具有针对性,完全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及项目周期开展工作,能够保证工作顺利安全实施:10分;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制定较详细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能够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及项目周期开展工作,能够保证工作顺利安全实施:6分;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制定情况一般,针对性不强:2分;项目服务方案不详细或未提供相关内容:0分。10分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评价团队成员组织架构合理、人员分工明确、角色分配全面合理、全部人员资历经验符合项目需要的:10分;团队成员组织架构相对合理、人员分工较明确、角色分配合理,全部人员资历经验基本符合项目需要的:6分;团队成员构成、人员分工、角色分配不合理,或人员资历经验较为欠缺: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0分。10分3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管理制度评价提供完善的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管理制度材料,优于招标要求的:10分;提供较为完善的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管理制度材料,满足招标要求的:6分;提供的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管理制度材料尚可,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2分;未提供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管理制度材料,或不符合招标要求:0分。10分4风险控制制度评价提供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材料,优于招标要求:10分;提供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材料,满足招标要求:6分;提供的风险控制制度材料尚可,基本满足招标要求:2分;未提供风险控制制度材料,或不符合招标要求:0分。10分5内部管理制度评价提供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优于招标要求:10分;提供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满足招标要求:6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尚可,基本满足招标要求:2分;未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材料,或不符合招标要求:0分10分合 计100分3(一)项目内容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在入围代理机构中选用招标代理机构,但不承诺入围代理机构在入围资格有效期内确定能够获得招标代理项目。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策划和制订招标方案或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协助采购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归档、及服务等相关工作。3.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发澄清文件、组织开标;4.配合采购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与评标报告、协助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5.协助采购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中标结果公告、协助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6.协助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报告;7.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等;8.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9.本次招标项目,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8家代理机构;1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二)服务要求1.代理机构提供的整体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和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从接受委托,收到项目需求书起,到采购文件制作完成应不超过2个工作日(从委托当天开始计算);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修改采购文件,应不超过1个工作日。3.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当日应将采购文件予以公示。4.评标室安排:应允许采购人自行选择开标日期与开标时间。5.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归档文件整理完毕并送交采购人。6.代理机构应随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上门服务要求,须为本项目投入2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应提供7*24小时的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确保随时解决采购人的突发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专职服务人员。7.代理机构有义务对采购人提出的需要论证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并协助采购人修改项目需求书。8.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和验收,专家的专业方向应是所论证、验收项目所涉及专业技术的相关方向。标一、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代理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人。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标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标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5.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费用6.1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向每家入围供应商收取服务费3000元整。服务费支付方式:电汇或现金支付。6.2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交纳。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询问(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经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后,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出。(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2质疑(1)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投标人应当依法向采购人或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经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后,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出。(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也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或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5)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常老师022-86397868转809。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6)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投标人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原公告公示的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8.4未尽事宜参照现行法律执行。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要求(3)项目需求书(4)投标须知(5)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0.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只允许一种服务投标,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原公示公告的媒体上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发布,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至已报名投标人,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问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第三方翻译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中文译文,否则外文投标部分不予认可。(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4.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将所提供服务进行详细描述;(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8.3投标文件中服务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服务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服务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投标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9.投标保证金19.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1)银行支票;(2)汇票;(3)本票;(4)银行卡;(5)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注意:本单位目前只提供电子汇款一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19.3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4投标保证金保函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19.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9.6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7中标供应商在缴纳完毕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一份合同正本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投标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户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8出现下列状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违反招标活动惯例的行为。如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结束期间,投标人撤销或者主动修改其投标文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买方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如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3)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正本)投标文件+电子版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 (副本)投标文件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22.2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3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22.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2.1至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2.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4.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5.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执意撤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则有权不予退回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五、开标和评标26.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26.1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至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完成开标解密。26.2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26.3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现场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6.4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询标。26.5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对评委的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标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6.6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7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8.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资格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签章的;(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按时进行解密的或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10)经评标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11)围标或陪标的;(1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除《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5)除《招标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服务不是唯一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59、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存至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标因素详见本文件。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标,并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标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六、授予合同33.中标人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34.中标通知中标公告发布同时,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7.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合同一般条款合同编号:HZ23-273-211B-0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HZ23-273-211B)的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中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一、服务内容: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2.服务地点:三、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与中标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额:元(大写:),价格明细见附件。2.付款方式:五、验收1.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对服务进行验收。服务完毕并能正常运行,甲方开具“验收书”。2.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七、争议解决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八、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乙方具有约束力:(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服务承诺。合同签订信息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制单位: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乙方基本信息账号:开户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行号: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附件1.合同价格清单附件2.服务条款附件3.乙方承诺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报价、技术、商务文件等其他文件。2.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按照资格、报价、技术、商务顺序胶装成册、密封。3.所有价格应按投标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正本(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电话: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需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投标书致: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份。一、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近一年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他补充文件)..........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三、技术文件1.投标点对点应答表。2.响应技术审查要求的内容。(其他补充文件)..........四、商务文件1.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2.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及分工一览表。3.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4.真诚投标承诺书。(其他补充文件)..........五、(其他补充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折扣率:,大写。…………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6.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本项目公示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资格文件(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提供,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兹授权我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投标人名称)进行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兹证明(法人姓名),身份证号,在我公司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项目联络人兹授权我单位在职职工(联络人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投标人名称)为(项目编号:)的项目直接联络人,负责与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对接及协调,此授权至年月日有效,特此证明。项目联络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遵纪守法承诺书我单位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规定的要求,我单位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出现以上情形,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接受相应处罚。2.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2…总价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投标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3…商务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一)报价要求(二)质量要求(三)服务要求(四)付款方式..........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条款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3.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4.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高于招标要求为正偏离,等同招标要求为无偏离,低于招标要求为负偏离)5.投标人在“项目需求书”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6.需要提供技术支撑材料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标注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否则不予认定。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码合同编号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及分工一览表 序号姓名年龄学历分工资格证书12345678910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真诚投标承诺书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涉及商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格文件;(5)技术/服务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5.未参加本项目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特此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可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添加)中标分项一览表:1.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18折,折扣率为80%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0%(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2.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策划和制订招标方案或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协助采购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归档、及服务等相关工作。2年1项85%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5%(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五)3、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政府采购相关货物、服务及工程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提供专业咨询及配套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183%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3%(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三)4、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185%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5%(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五)5、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策划和制订招标方案或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协助采购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归档、及服务等相关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1项80%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0%(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6、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策划和制订招标方案或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协助采购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归档、及服务等相关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1项84%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4%(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四)7、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策划和制订招标方案或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协助采购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归档、及服务等相关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185%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5%(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五)8、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投标总价备注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社会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策划和制订招标方案或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协助采购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归档、及服务等相关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182%服务费最低收费不足两千的按照两千收取总计折扣率为82%(大写:折扣率百分之八十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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