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科技成果研发中心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朝阳市双塔区弘业实业有限公司2024)



项目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130090481630

标段(包)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321130090481630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2-01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2-0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冰

监督部门电话

0421-2855693

招标人

朝阳市双塔区弘业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二段3号217室

联系人

梁经理

电话

0421-2855532

邮箱

138980901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单元07室

联系人

郝红梅

电话

13898090185

邮箱

3247367117@qq.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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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朝阳隆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0
540040.86元
合格
152

2
朝阳金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0
540985.33元
合格
152

3
朝阳恒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0
542261.14元
合格
152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朝阳隆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张涵铮
[二级建造师](辽2212020202304460)

2
朝阳金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范青春
[二级建造师](辽221181989295)

3
朝阳恒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郭万苍
[二级建造师](辽22120209456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朝阳隆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

2
朝阳金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

3
朝阳恒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

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321130090481630项目名称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321130090481630202321130090481630202321130090481630标段(包)名称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朝阳市双塔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标段(包)编号202321130090481630002202321130090481630002202321130090481630002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2月01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2月04日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冰监督部门电话0421-2855693招标人朝阳市双塔区弘业实业有限公司邮箱13898090111@qq.com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二段3号217室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二段3号217室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二段3号217室联系人梁经理电话0421-2855532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邮箱3247367117@qq.com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单元07室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单元07室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单元07室联系人郝红梅电话13898090185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1朝阳隆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6.91540040.86元合格1522朝阳金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88.48540985.33元合格1523朝阳恒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86.3542261.14元合格152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朝阳隆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张涵铮[二级建造师](辽2212020202304460)2朝阳金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范青春[二级建造师](辽221181989295)3朝阳恒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郭万苍[二级建造师](辽221202094569)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朝阳隆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2朝阳金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3朝阳恒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碳科技成果研发中心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