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3-C-0972)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PYGP-2023-C-097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内江北路交口西北侧七贤南里10-1-606
91120103MA0756KX4G
13820975562
248
90.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及采购人处。
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其中包括不满足本项目需求书中要求内容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完成后止。
本项目实施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金灵,孙连娟,刘江杰,孙颖 张晋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684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创智西园2号楼
联系方式:022-28051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
电 话:022-88391127-8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终版C-0972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1.9.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PYGP-2023-C-0972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1月PYGP-2023-C-0972公开招标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业务提示函说明: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及目录外共71页,请投标人在领取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及时更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PYGP-2023-C-0972二、项目内容: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三、项目预算¥2,5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元整)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提供以下两种方式:a.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YGP-2023-C-0972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698198982(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wyn@tjpygp.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PYGP-2023-C-0972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四)招标文件售价¥500.00/本。七、投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14:00(北京时间)。(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三)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投标须知及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一)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14:00(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王亚楠(二)联系电话:022-88391127-806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创智西园2号楼(三)采购人联系人:宫老师(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051631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1.邮政编码:3002002.电子邮箱:wyn@tjpygp.com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4.服务热线:(1)招标文件咨询招投标部022-88391127(2)财务往来咨询财务部022-88391128(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1.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3.银行帐号:698198982十二、质疑方式(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创智西园2号楼联系方式:022-280516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联系方式:022-88391127-80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wyn@tjpygp.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亚楠电话:022-88391127-806(二)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9日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就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一、项目内容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服务费用、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变更或费用增加。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5.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完成后止。2.服务地点:工程建设地点及采购人处。3.质量要求:本项目实施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安全事故)、生产事故等由中标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5.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6.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其中包括不满足本项目需求书中要求内容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7.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8.本项目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5%作为预付款;开工建设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5%;主体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所有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目以不超过采购预算的2%为依据收取投标保证金,即:¥40,00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备注:PYGP-2023-C-0972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除外)。(2)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西青支行银行账号:275293293336(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指定账户(保函提交)。(4)投标人需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支票、本票、汇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开标前或开标当天现场领取。(5)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中应明确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额、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原件及复印件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无需密封)(注:若提交保函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天告知采购代理机构。)(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注: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规定方式、未按规定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开评标结束后,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六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造成的废标等,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于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④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⑤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三、技术要求(一)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附件14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页。监狱企业()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页。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真诚投标承诺书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投标文件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采购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服务期;(3)业绩;(4)企业、人员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7)招标文件要求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等相关材料。特此承诺。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的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过程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备注:投标人须按照本声明函中,所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进行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投标人开票信息2.其他附件18(该表格仅供中标人在履约后使用)验收报告项目名称: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编号:PYGP-2023-C-0972-01)项目名称: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编号:PYGP-2023-C-0972-01)项目名称: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编号:PYGP-2023-C-0972-0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大写):元整中标人:中标人:中标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验收日期:用户意见经办人签字: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部门盖章: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制附件19(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须持该表(经签章)至我司,换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送达回执单文件制作单位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3-C-0972中标人(加盖公章)签收人送达日期年月日送达地点代理机构派发人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年月日第六部分业务提示函附件1“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附件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附件2-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的天津市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过程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2人,营业收入为5539.976658万元,资产总额为42626.861702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盖章):天津国际工程2024年通日日期0021928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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