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委托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2024)



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401-HXTC-IF1012(招标文件编号:2401-HXTC-IF1012)
二、项目名称: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33号
中标(成交)金额:314.69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广飙、李佳、冯姝姝、尹雪梅、王丽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 中标服务费采用电汇形式,邮箱:hxtccw@126.com ,联系电话:010-63960689。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为92.80分。

附件:1.采购文件,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2675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赵洁、刘京、曹文君、王思晨、闫文娟、吉国侠、修海龙、成歌、吴众为、赵峰、陈博维、姬小雪、孙银英、杨晓楠、王东衍, 010-63989602,010-6396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洁、刘京、曹文君
电 话:  010-63989602,010-6396995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16:58

评审专家名单
毛广飙、李佳、冯姝姝、尹雪梅、王丽艳

总中标金额
¥314.69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洁、刘京、曹文君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89602,010-63969957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10-82675563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洁、刘京、曹文君、王思晨、闫文娟、吉国侠、修海龙、成歌、吴众为、赵峰、陈博维、姬小雪、孙银英、杨晓楠、王东衍, 010-63989602,010-63969957

附件:

附件1
IF1012-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发布稿.doc

附件2
1012-7-中标公告.docx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项目编号/包号:2401-HXTC-IF1012采购人: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第五章采购需求36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一章投标邀请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401-HXTC-IF10122.项目名称: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14.74544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314.7454441项服务内容包括中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中心及楼内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及功能与制冷设备的运行维护。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3.方式: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请按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要求提供材料,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如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5745626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招标文件。4.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1会议室。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注意事项:1.1投标人不得拆包投标。1.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1.5投标人如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开标仪式的应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开标现场规定,配合开标现场检查完成入场手续。进入开标现场要求出示全国健康通行码或北京健康宝认证为“未见异常”状态,保安人员将对授权代表测量体温。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提供如下资料: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4.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5.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26755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赵洁、王思晨、曹文君、闫文娟、吉国侠、修海龙、成歌、吴众为、赵峰、陈博维、姬小雪、孙银英、刘京,010-63989602、010-639699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洁、王思晨、曹文君电话:010-63989602010-6396995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01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物业管理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支票 □汇票 □本票 ■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62800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适用);(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 / 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综合法务部;联系电话:010-5745626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人民币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缴纳时间: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缴纳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所有代理服务费。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投标人须知1.9.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123455.15.25.2.1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5.2.35.2.3.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7.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1.10.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必须由签字人手签,加盖签章或印鉴无效;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必须使用原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1.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方式15.1.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15.1.3.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U盘内容含投标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一份)分别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版”、“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1.4.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5.1.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3.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3.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监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7.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4.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或电子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或电子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 3-2 及 3-3 项规定。3、本表序号3-4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或电子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10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项目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商务部分(9分)相关项目业绩6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相关物业服务工作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6分。(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商务部分(9分)履约能力3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备注:以上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81分)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及重点、难点分析1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及重点、难点分析。1.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及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10分;2. 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及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7分;3. 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及重点、难点分析混乱,不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3分;5.未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本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配备及管理13针对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的人员根据采购需求进行评审。1.服务团队人员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全面、年龄构成合理、安排详尽且针对性强,得9分;2.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相关经验、专业技能强、年龄构成合理、安排简单且具有针对性,得7分;3.服务团队人员无相关经验、专业技能差、年龄构成不合理、针对性欠佳,得3分;5.不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本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配备及管理131.提供1名具备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项目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项目经理证,得1分。2.提供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运行)的运行值守人员,得1分。3.提供8名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且22至50岁中控消防人员,每提供1人得0.25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81分)设备设施运行维修方案(含电梯维保)1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设备设施运行维修方案。1.设备设施运行维修方案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10分;2. 设备设施运行维修方案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7分;3. 设备设施运行维修方案部分准确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3分;4.未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保洁服务方案(含化粪池清掏)1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保洁服务方案。1.保洁服务方案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10分;2. 保洁服务方案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7分;3. 保洁服务方案部分准确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3分;4.未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案1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案。1.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10分;2.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7分;3.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案部分准确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3分;4.未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绿化养护服务方案1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绿化养护服务方案。1.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10分;2. 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7分;3. 绿化养护服务方案部分准确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3分;4.未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应急处置方案1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应急处置方案。1.应急处置方案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10分;2. 应急处置方案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7分;3. 应急处置方案部分准确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3分;4.未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人员培训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证方案4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员培训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证方案。1.人员培训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证方案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4分;2.人员培训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证方案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2分;3.人员培训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证方案部分准确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1分;4.未提供得0分。3技术部分(81分)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4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的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1. 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合理、全面、清晰,符合本中心运行规律和特点且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可行性强,得4分;2. 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合理、全面、清晰,部分具有针对性,内容详实、部分具有可行性,得2分;3. 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部分准确合理、清晰,无针对性,内容存在缺失、无可行性,得1分;4.未提供得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314.7454441项服务内容包括中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中心及楼内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及功能与制冷设备的运行维护。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二)项目概述海淀区东升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育新花园西路99号院,建筑面积8000余平米。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中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中心及楼内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及功能与制冷设备的运行维护。2.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1、本区域内保洁服务工作。2、本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工作。3、本区域内设备管理维修工作。4、做好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5、做好各类活动保障服务工作。6、做好化粪池的清掏工作,全年不少于3次。7、做好3部电梯的全年维保工作。8、做好中心的空调、水暖工作。9、做好中心的绿化养护工作。10、做好全院区档案管理工作。11、做好本区域内施工管理工作。12、协助采购方完成其他工作。(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及要求1、基本要求(1)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满足规范要求。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服务规范。(2)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3)服从采购人管理,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2、人员配置: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需配置人员不低于19人部门名称岗位名称人员总数备注物业办公室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整体管理保安保安员4负责门岗的岗位值守及夜间中心内 部的安全巡视工作保安中控室8中控室为双人值岗,每班次为一值一巡,按四班三运转配置保洁保洁员4负责中心的卫生清洁工作工程维修高压电工1工程维修综合维修工1合计19人3、人员素质要求:(1)物业项目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项目经理证,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经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能规范组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安全维护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类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能有效组织实施。(3)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牌上岗。(4)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视为合同附件,服务商人员造册交采购人作为考评依据,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人员提出调整或更换,直至满足要求。(三)总体服务要求(1)服务商对其所聘用的全体人员负责,负责其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及安全责任等,采购人对服务商所雇用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商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和纠纷由服务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服务商与其人员的劳资纠纷,导致采购人参与行政处理、诉讼等,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服务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赔偿及补偿费用等。(2)服务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于现场负责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3)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服务商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4)服务商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配戴工牌,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5)服务商所聘用的所有综合管理服务人员(含保洁、安保人员、电工、设备操作、绿化)保证具有上岗的业务能力,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配备完毕,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等材料。(6)采购人与服务商签订规范的综合管理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7)服务商需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巡查、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准确。(8)服务商需每周一次对建筑物门、窗、楼道安全门进行安全检查,门、窗开启灵活,无异常声响,门窗玻璃无破碎。经常对屋面排水沟、室内外排水管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雨季每周要对建筑物天面进行检查,发现防水层有破碎,隔热层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与采购人协商维修事宜。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墙体表层无剥落,玻璃幕墙及内装饰石墙无松脱,地面砖、石平整不起壳,无缺损,墙面无明显污迹;负责外围中心地面维修,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0)服务管理区域内危险隐患部位设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在主要通道上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做好日常检查,保证标识清晰完整。在服务管理区域进行施工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因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服务商负责赔偿。因他人无视安全警示,自主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则不予负责赔偿。(11)服务商所聘请人员每天上班须执行到点打卡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保证一人一岗,专岗使用。(12)服务商所聘岗位人员如出现离职,必须安排人员替补,不能对采购人的工作造成影响,并须在10天内聘请新人到位,否则,按缺岗100元/天/人的标准扣罚当月服务费。(13)如有拖欠服务人员工资或者因拖欠工资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服务,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次应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并取消合同。(14)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其它服务工作,如中心活动服务、物品搬运等。(15)服务商应自觉维护采购人形象,服务商与管理区域内人员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恶劣影响,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次应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并取消合同。3.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甲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初甲方收到乙方需提供的真实、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相应服务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且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甲方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在核减相应款项后支付服务费。若乙方当月服务考核不合格,经甲方提醒,乙方拒不整改到位的,由甲方依据考核情况按合同约定扣减当月服务费。3.服务要求及验收中标服务商接管后,中标服务应该严格按照投标书和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物业管理,如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管理、维护和服务的水平下降,投诉多或者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直至终止委托合同,责任由中标商负责。4.其他要求(1)中标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性服务。(2)自中标之日起中标商须在15天内,组织所有服务人员全部到岗,确保所有物业服务正常开展。使各项功能(保洁、维修、公共秩序维护)正常运行。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参考,具体内容待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地点: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以下简称本物业)海淀区东升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育新花园西路99号院,建筑面积8000余平米。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中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中心及楼内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及功能与制冷设备的运行维护。第三条本物业业主,是指甲方。第四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第五条本合同约定,甲方将以下服务内容委托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运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本区域内保洁服务工作。2、本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工作。3、本区域内设备管理维修工作。4、做好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5、做好各类活动保障服务工作。6、做好化粪池的清掏工作,全年不少于3次。7、做好3部电梯的全年维保工作。8、做好中心的空调、水暖工作。9、做好中心的绿化养护工作。10、做好全院区档案管理工作。11、做好本区域内施工管理工作。12、协助甲方完成其他工作。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第六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一、基本要求(一)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满足规范要求。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服务规范。(二)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三)服从甲方管理,根据甲方意见及时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二、管理服务标准1、人员组成部门名称岗位名称人员总数备注物业办公室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整体管理保安保安员4负责门岗的岗位值守及夜间中心内 部的安全巡视工作。保安中控室8中控室为双人值岗,每班次为一值 一巡,按四班三运转配置。保洁保洁员4负责中心的卫生清洁工作工程维修高压电工1工程维修综合维修工1合计19人2、人员素质要求:(1)物业项目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项目经理证,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经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能规范组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安全维护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类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能有效组织实施。(3)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牌上岗。(4)投标《项目人员情况配备表》视为合同附件,乙方人员造册交甲方作为考评依据,甲方有权对不合格人员提出调整或更换,直至满足甲方要求。(5)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委托服务模式、物业服务标准等提出变更要求,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三)日常管理与服务标准1、工作计划: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2、服务规范:符合《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要求。3、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4、规章制度、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投诉渠道公示上墙。5、报修、投诉受理:24小时受理,接到任何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小修一日内修复。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服务时限不得因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对甲方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6、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甲方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使用人房屋、商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7、装修事项:告知使用人装修须知,加强装修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甲方相关部门。8、做好甲方专业设备分包单位的对接,建立统一管理机制,做好现场组织管理服务、监督协调工作,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如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的行政处罚、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说明:(1)建筑物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修期内由保修单位进行维修,乙方监督并验收;过保修期后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且不收取维护费,零配件及材料由甲方提供。(2)急修是指对房屋及设施设备临时发生的严重影响租户正常租用房屋的项目的维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空调设备漏水、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等。(3)小修是指可以及时修复的小损小坏,以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功能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作。(4)本物业所涉及的维修均指针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修配件采购费100元以下的,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先行采购及时完成维修任务;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报采购计划给甲方相关部门,经甲方审核后采购或由甲方直接采购。(三)公共区域执行维护服务标准1、安全护卫人员18-50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2、安全护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位培训)的比例为100%。3、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熟悉本物业环境,熟知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4、服装仪容: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动作规范。5、器械配备:配备对讲装置或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6、出入口值守:大厅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对大件物品、异常物品搬出进行登记。7、巡逻要求:(1)安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如有),按设定的路线每2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道路、出入口、地下停车场、楼内通道等)应设巡更点,有巡更记录。(2)对楼内通道夜间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受使用人求助,回答甲方的询问。8、应急处理:(1)接到火警、警情后,写字楼五分钟,商铺三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甲方与警方。(2)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3)楼宇的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施监控无遗漏。技术防范设施(如安防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租户报警、门锁智能卡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映的信息实施管理并及时处理。(四)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1、垃圾收集:按单元配置收集点;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及时更换垃圾袋;每天定时清理二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应保持干净整洁。2、通道及楼梯台阶:(1)地面每天清扫二次,并拖洗保洁二次。(2)楼梯间墙面每月除尘二次。(3)大堂、门厅地面每月保养一次。保证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杂物。(4)楼梯间无灰尘,无乱贴乱画,检查有无擅自占用现象。(5)装修垃圾定点堆放,每周清理二次,在装修高峰期每2天清理一次,并有专人负责。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每天擦抹二次,保持扶手护栏干净、无灰尘。3、门、窗等玻璃每周擦抹二次,保持洁净、无灰尘。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三次,天花板、灯盖、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5、电梯及电梯厅:(1)每天清扫二次,拖洗二次,每天洗擦二次电梯内墙面和地面。(2)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二次。轿箱顶部每周清洁一次。6、消火栓、指示牌:每天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7、道路地面:每天清扫保洁二次,白天专人不间断循环保洁。8、绿地、明沟:每天循环保洁,发现垃圾杂物及时清除,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一小时。9、垃圾箱(桶):每天清理二次,并抹洗一次,垃圾无漫溢,垃圾箱(桶)周围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无异味。10、消灭鼠害蚊蝇:每周对窨井、明沟、垃圾箱等检查,需要时喷洒药水,灭虫、灭鼠。11、公共灯具、广告栏、宣传栏: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光亮清洁,2米以上部分每10天擦抹、除尘一次。12、设施设备用房:每天清扫一次。13、停车场或共用车库(棚):每天清扫一次;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无异味、空气流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灰尘。(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1、房屋结构:每年两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甲方并安排申报专项维修。2、门窗:每周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3、屋顶:每年检查二次,发现屋顶防水层碎裂、隔热板断裂缺损和屋面瓦破碎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安排申报专项维修(台风、暴雨到来前增加检查1次)。4、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每周一次进行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甲方并安排申报专项维修,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5、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每月一次清扫、疏通一次;化粪池每年清理两次,保证化粪池出入口畅通,每月二次清扫明沟内的泥沙等垃圾。预计台风到来前,应及时检查。6、地面排水沟与围墙:每月一次巡查、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每月二次巡查围墙。7、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8.室外:1.全天候对活动中心内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看护;及时纠正、查处破坏中心设施的行为,维护良好的休闲娱乐秩序。2.制止乱堆放及牵绳挂物,制止乱搭乱建、乱扔乱丢现象。9.公共部位安全标志: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二次,发现情况及时报甲方进行修复补损,保证标志清晰完整。10.空调:做好日常开启和关闭,按使用季度清洗空调网及表面卫生。11、隔油池清理:每月督促维保单位定期清理,如果检查发现污水油超标,环境污染、漫溢、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保单位和甲方,同时做好现场维护,清理验收工作。(七)电梯管理服务标准1、遇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及时报修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5分钟之内到场应急处理,专业人员45分钟之内到场进行救助。2、保证电梯24小时完好,轿箱内按钮、灯具、紧急呼救装置等配件保持完好,轿箱整洁。3、甲方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乙方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对情况进行记录。4、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随时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经常巡查楼层,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值班监督,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5、定期对机房、轿箱顶和底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6、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或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甲方或使用人活动的影响。7、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八)排水系统管理服务标准1、每月巡查一次污水泵、提升泵等,每半年润滑加油一次。2、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全面保养一次。(九)公共照明系统管理服务标准1、楼道灯、道路灯完好率为95%左右(主干道亮灯率100%)。2、景观灯、节日彩灯完好率为95%左右。3、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周巡查一次。4、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或使用人。(十)消防系统及智能化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标准1、建立中心消防系统、智能系统、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培训率100%。2、消监控管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消控人员需身体素质良好,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国家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上岗操作证》,持证上岗。熟悉各类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准确启动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参与扑救及人员疏散,做好应急指挥中心工作。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调试、保养,保证消监控系统时刻、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可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3、消防泵、消火栓每季度巡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4、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5、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半年检查一次。6、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二次宣传。第四章物业的承接查验第七条根据甲方委托服务事项,在本合同约定进场时间内,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对所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后签订确认书。确认书中包括查验部位、存在问题以及对存在问题的责任确定。第八条针对承接查验的问题,甲方整改后交付乙方管理,甲方也可通过协商委托乙方整改,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第五章物业服务期限及费用第九条委托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条物业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约定如下:(一)物业服务费:本合同年度服务费(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价元,增值税元。服务费总价是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着装、工具、办公用品及安全责任等,甲方对乙方所雇用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初甲方收到乙方需提供的真实、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相应服务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且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甲方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在核减相应款项后支付服务费。若乙方当月服务考核不合格,经甲方提醒,乙方拒不整改到位的,由甲方依据考核情况按合同约定扣减当月服务费。第十一条乙方服务期间所用能源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费、清洁用水、设备能源费用)。第十二条在一个服务周期中,如甲方服务内容发生改变,需增加服务人员时,合同总价不变。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一)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二)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三)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和设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施;(四)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五)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包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资料;(六)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消防、公安、卫生、环保、城管等工作;(七)定期召开物业管理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本物业的服务质量;(八)根据本合同约定和相关行业规定甲方对乙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月度考核,乙方需委派人员参加(具体考核事项按招标文件实施);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一)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二)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四)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时应事先通报甲方征求意见,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做出调整;(五)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中心正常秩序;(六)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七)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八)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应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十)对甲乙双方签订的本物业服务合同,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项目分包转包;(十一)乙方用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依法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乙方人员在本项目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十五条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违约等责任,但乙方判断错误的除外。第十六条电梯、空调主机、消防监控及远程控制、隔油池、油烟管道、停车收费系统等专业设备维保由甲方委托专业公司维保。乙方负责每日巡查、监督并及时报修责任。第八章违约责任第十七条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增加服务费用。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甲方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视情况按照本合同总服务费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的标准核减管理服务费,并在下季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进行扣减。乙方承诺无条件认同甲方核减金额。第十九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解除合同后乙方无条件撤出甲方建筑物。第二十条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第二十一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并书面报告甲方,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2.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九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移交物业管理权,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撤出本物业,但必须按甲方要求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第二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甲方在平稳过渡给新的物业管理人员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个月过渡期满后,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如因甲方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第三方原因,1个月过渡期未完成交接的,如甲方仍要求乙方提供过渡服务的,则应继续按前述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按甲方要求时间乙方撤离。第二十五条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九条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三十一条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1:中标通知书附2:服务方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表(仅供参考)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投标人):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本协议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2.______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期内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包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服务期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总价为各单价之和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表(仅供参考)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8拟分包情况说明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其他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其他…合计:注:1.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1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职称证书编号在实施项目和已完项目情况用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万元)起止时间在实施或已完成备注备注: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职称证(如有)、执业证书(如有)、项目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本项目职责分工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获得相关职称证书备注:附项目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职称证(如有)、执业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2公司业绩近年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万元)起止时间用户单位备注注:1、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项目主要内容页、签字页。2、如有多个类似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9-3其他10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等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2401-HXTC-IF1012二、项目名称: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人: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33号中标金额:¥3,146,950.00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详见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毛广飙、李佳、冯姝姝、尹雪梅、王丽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中标服务费采用电汇形式,邮箱:hxtccw@126.com,联系电话:010-63960689。金额:¥3.500000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为92.80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26755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赵洁、刘京、曹文君、闫文娟、吉国侠、修海龙、成歌、吴众为、赵峰、陈博维、姬小雪、孙银英、王思晨、杨晓楠、王东衍,010-63989602,010-639699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洁、刘京、曹文君电话:010-63989602,010-63969957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项目编号:2401-HXTC-IF10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的(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东升镇党群活动中心物业委托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68人,营业收入为6842.07万元,资产总额为4316.3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拖相应责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期:202430日2336828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北京世纪蓝天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8/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委托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