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干道透水路面改造 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绵阳中学2024)
四川省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015
二、项目名称:干道透水路面改造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东恒利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8号2栋1单元39层3903号
1,956,342.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东恒利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构筑物施工
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
由于学校干道路面不透水,雨天易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拟实施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
180日历天
方洁
川2512021202202052
1,956,342.3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灵昊、李萍、冷亚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绵阳中学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
联系方式:13890117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易宇丰0816-2735361;蒲俊休0816-2335356;评审科0816-2865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俊休
电话:0816-2335356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2月01日
相关附件:
干道透水路面改造-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东恒利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 1:供应商抽取结果(名单附件).pdf
干道透水路面改造.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干道透水路面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
四川省绵阳中学
行政区域
绵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11:31
评审专家名单
李灵昊,李萍,冷亚坤
总中标金额
¥195.634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蒲俊休
项目联系电话
0816-2335356
采购单位
四川省绵阳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90117117
代理机构名称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易宇丰0816-2735361;蒲俊休0816-2335356;评审科0816-286520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n\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n工程\n\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n招 标 人:\n招 标 人:\n \n \n\n\n\n\n(单位盖章)\n(单位盖章)\n\n\n造价咨询人:\n造价咨询人:\n \n \n\n\n\n\n\n(单位盖章)\n\n\n \n \n \n \n \n\n封-1 \n封-1 \n封-1 \n封-1 \n封-1 \n\n\n\n\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n工程\n\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招标工程量清单\n\n招 标 人:\n \n造价咨询人:\n \n \n\n\n(单位盖章)\n\n(单位盖章)\n(单位盖章)\n\n法定代表人 \n或其授权人:\n \n法定代表人 \n或其授权人:\n \n \n\n\n(签字或盖章)\n\n(签字或盖章)\n(签字或盖章)\n\n编 制 人:\n \n复 核 人:\n \n \n\n\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n(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编 制 时 间:\n \n \n复 核 时 间:\n \n \n\n 扉-1 \n 扉-1 \n 扉-1 \n 扉-1 \n 扉-1 \n\n\n\n总 说 明\n总 说 明\n总 说 明\n\n工程名称:\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n\n\n一.工程概况\n1.项目名称: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 \n2.工程地址: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中学校园内。\n3.建设单位:四川绵阳中学。\n二.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n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n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n1.国家、行业和地**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n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n3.委托单位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图等资料。 \n4.拟定的招标文件。\n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n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n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n2.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及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n3.施工时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n4.安全文明施工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n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n 1、本工程施工措施费用由投标人根据企业施工方案、现场情况自主报价\n 2、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工程量的确认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工程量的计算按合同和说明有关规定执行。业主有权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实施,投标人不能因清单项目未实施而提出索赔\n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描述见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标准图,其他次要特征及施工工序、工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均应包含在其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和合价中\n 4、项目特征描述为主要工作内容,投标人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并结合招标图纸、相关图集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报价\n 5、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n一.工程概况\n1.项目名称: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 \n2.工程地址: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中学校园内。\n3.建设单位:四川绵阳中学。\n二.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n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n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n1.国家、行业和地**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n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n3.委托单位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图等资料。 \n4.拟定的招标文件。\n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n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n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n2.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及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n3.施工时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n4.安全文明施工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n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n 1、本工程施工措施费用由投标人根据企业施工方案、现场情况自主报价\n 2、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工程量的确认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工程量的计算按合同和说明有关规定执行。业主有权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实施,投标人不能因清单项目未实施而提出索赔\n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描述见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标准图,其他次要特征及施工工序、工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均应包含在其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和合价中\n 4、项目特征描述为主要工作内容,投标人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并结合招标图纸、相关图集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报价\n 5、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n一.工程概况\n1.项目名称: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 \n2.工程地址: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中学校园内。\n3.建设单位:四川绵阳中学。\n二.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n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n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n1.国家、行业和地**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n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n3.委托单位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图等资料。 \n4.拟定的招标文件。\n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n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n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n2.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及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n3.施工时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n4.安全文明施工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n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n 1、本工程施工措施费用由投标人根据企业施工方案、现场情况自主报价\n 2、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工程量的确认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工程量的计算按合同和说明有关规定执行。业主有权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实施,投标人不能因清单项目未实施而提出索赔\n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描述见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标准图,其他次要特征及施工工序、工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均应包含在其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和合价中\n 4、项目特征描述为主要工作内容,投标人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并结合招标图纸、相关图集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报价\n 5、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n工程名称:\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标段:\n标段:\n标段:\n\n\n\n\n序号\n 项目编码 \n 项目编码 \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金额(元)\n金额(元)\n金额(元)\n金额(元)\n\n序号\n 项目编码 \n 项目编码 \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其中\n其中\n\n序号\n 项目编码 \n 项目编码 \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综合单价\n合价\n定额人工费\n定额机械费\n暂估价\n\n \n \n \n0116 拆除工程 \n0116 拆除工程 \n \n \n\n\n\n\n\n\n1\n011605001001\n011605001001\n原路面面层拆除\n1.拆除部位:面层\n2.拆除项目:30mm厚花岗石+20mm厚1:3水泥砂浆粘结层+200mm厚C30混凝土\nm2\n4414.2\n\n\n\n\n\n\n2\n041001003002\n041001003002\n原路面基层拆除\n1.材质:碎石垫层\n2.厚度:100mm\n3.部位:基层\n4.暂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nm3\n441.42\n\n\n\n\n\n\n3\n041001005003\n041001005003\n拆除路缘石\n1.原路沿石拆除,不得破坏结构,影响结构安全 \n2.场内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时综合单价不调整\n3.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nm\n318.53\n\n\n\n\n\n\n \n \n \n分部小计 \n分部小计 \n \n \n\n\n\n\n\n\n \n \n \n0401 土石方工程 \n0401 土石方工程 \n \n \n\n\n\n\n\n\n4\n040101002004\n040101002004\n挖沟槽土方\n1.土壤类别:综合\n2.开挖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方案综合考虑\n3.挖沟深度:综合\n\n\nm3\n310.38\n\n\n\n\n\n\n5\n040103001005\n040103001005\n回填方\n1.土质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n2.填方材料品种:由投标人根据设计要求验方后方可填入,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n3.填方粒径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设计要求验方后方可填入,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n4.填方来源、运距: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综合考虑取土场、场内运距,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n5.其他: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nm3\n175.8\n\n\n\n\n\n\n6\n040103002006\n040103002006\n余方弃置\n1.废弃料品种:多余的弃土石方以及不合格土、淤泥、流砂、建渣等\n2.外弃运距及弃置场地:开挖土方工程的土石比例综合,运输距离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外弃土方的堆放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在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不因本工程工程数量、土石比例、外弃土方运输距离、土方运输方案、外弃土方的堆放场地等变化而对综合单价作任何调整;\n3.发包人指定不允许堆土及建渣的范围内不能堆土及建渣\n4.土方堆场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n5.其他: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nm3\n134.6\n\n\n\n\n\n\n7\n040103002007\n040103002007\n建渣弃置\n1.废弃料品种:多余的弃土石方以及不合格土、淤泥、流砂、建渣等\n2.外弃运距及弃置场地:开挖土方工程的土石比例综合,运输距离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外弃土方的堆放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在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不因本工程工程数量、土石比例、外弃土方运输距离、土方运输方案、外弃土方的堆放场地等变化而对综合单价作任何调整;\n3.发包人指定不允许堆土及建渣的范围内不能堆土及建渣\n4.土方堆场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n5.其他: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nm3\n1561.69\n\n\n\n\n\n\n \n \n \n分部小计 \n分部小计 \n \n \n\n\n\n\n\n\n \n \n \n0402 道路工程 \n0402 道路工程 \n \n \n\n\n\n\n\n\n8\n040203007008\n040203007008\n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n1.面涂保护剂\n2.30mm厚彩色透水混凝土面层\n3.90mm厚C30透水混凝土底层\n4.20mm厚粗砂找平,碾实\n5.200mm厚(粒径20~60)透水级配碎石\n6.素土夯实,压实度≥94%\n7.彩色透水整体路面面层(彩色)集料:专用碎石粒径3-5mm、42.5R水泥、透水整体路面粘结剂、着色剂、透水整体路面专用嵌缝剂、水。\n8.彩色透水整体路面底层(无色)集料:专用碎石粒径10-20mm、42.5R水泥、透水整体路面粘结剂、水。\n9.其他:拼色等施工工艺综合考虑,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nm2\n4414.2\n\n\n\n\n\n\n9\n040204004009\n040204004009\n花岗石路缘石\n1.900*350*150成品花岗石路缘石\n2.30厚1:3水泥砂浆结合层\n3.100厚C15混凝土\n4.素土夯实,压实度≥94%\n5.C15细石混凝土卧牢\nm\n318.53\n\n\n\n\n\n\n10\n040205006010\n040205006010\n白色分隔线\n1.材料品种:综合考虑 \n2.工艺:综合考虑 \n3.线型:100宽及150宽,根据图纸具体设置宽度\nm2\n46.21\n\n\n\n\n\n\n \n \n \n分部小计 \n分部小计 \n \n \n\n\n\n\n\n\n \n \n \n0405 管网工程 \n0405 管网工程 \n \n \n\n\n\n\n\n\n11\n040103001011\n040103001011\n砂石基础\n1.基础类型:180°砂石基础\n2.密实度要求 :详设计\n3.填方材料品种 :粗砂\nm3\n98.3\n\n\n\n\n\n\n12\n040501004012\n040501004012\n雨水管 DN200\n1.安装部位:室外\n2.输送介质:雨水\n3.材质:HDPE双壁波纹管,车行道下SN≥8KN/㎡,绿化、人行道下SN≥4KN/㎡\n4.型号、规格:DN200mm\n5.连接方式:密封圈连接\nm\n161.04\n\n\n\n\n\n\n13\n040501004013\n040501004013\n雨水管 DN300\n1.安装部位:室外\n2.输送介质:雨水\n3.材质:HDPE双壁波纹管,车行道下SN≥8KN/㎡,绿化、人行道下SN≥4KN/㎡\n4.型号、规格:DN300mm\n5.连接方式:密封圈连接\nm\n60\n\n\n\n\n\n\n14\n040501004014\n040501004014\n雨水管 DN400\n1.安装部位:室外\n2.输送介质:雨水\n3.材质:HDPE双壁波纹管,车行道下SN≥8KN/㎡,绿化、人行道下SN≥4KN/㎡\n4.型号、规格:DN400mm\n5.连接方式:密封圈连接\nm\n80\n\n\n\n\n\n\n15\n040501004015\n040501004015\n雨水管 DN600\n1.安装部位:室外\n2.输送介质:雨水\n3.材质:HDPE双壁波纹管,车行道下SN≥8KN/㎡,绿化、人行道下SN≥4KN/㎡\n4.型号、规格:DN600mm\n5.连接方式:密封圈连接\nm\n60\n\n\n\n\n\n\n16\n040504003016\n040504003016\n塑料雨水检查井\n1.塑料雨水检查井\n2.机动车道上采用重型铸铁井盖\n3.非机动车道上采用树脂井盖,做法参见16S524\n座\n11\n\n\n\n\n\n\n17\n040504009017\n040504009017\n雨水口篦子\n1.雨水篦子及圈口材质:偏沟式单箅铸铁雨水口篦子\n2.型号、规格 :750*450\n\n座\n22\n\n\n\n\n\n\n \n \n \n分部小计 \n分部小计 \n \n \n\n\n\n\n\n\n \n \n \n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n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n \n \n\n\n\n\n\n\n \n \n \n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n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n \n \n\n\n\n\n\n\n18\n011705001001\n011705001001\n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n1.机械设备名称 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n2.机械设备规格型号 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n3.\n项\n1\n\n\n\n\n\n\n \n \n \n分部小计 \n分部小计 \n \n \n\n\n\n\n\n\n \n \n \n分部小计 \n分部小计 \n \n \n\n\n\n\n\n\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n\n\n\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标段:\n标段:\n\n\n\n\n序 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费率\n(%)\n金额\n(元)\n调整费率\n(%)\n调整后金额\n(元)\n备注\n\n序 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定额(人工费+机械费)\n费率\n(%)\n金额\n(元)\n调整费率\n(%)\n调整后金额\n(元)\n备注\n\n1\n011707001001\n安全文明施工费\n \n \n69431.21\n\n\n \n\n1.1\n①\n环境保护费\n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n5494.56\n\n\n \n\n1.2\n②\n文明施工费\n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n13486.64\n\n\n \n\n1.3\n③\n安全施工费\n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n20979.21\n\n\n \n\n1.4\n④\n临时设施费\n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n29470.80\n\n\n \n\n2\n011707002001\n夜间施工增加费\n \n \n \n\n\n \n\n3\n011707003001\n非夜间施工照明\n \n \n \n\n\n \n\n4\n011707004001\n二次搬运费\n \n \n \n\n\n \n\n5\n011707005001\n冬雨季施工增加费\n \n \n \n\n\n \n\n6\n011707006001\n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n \n \n \n\n\n \n\n7\n011707007001\n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n \n \n \n\n\n \n\n8\n011707008001\n工程定位复测费\n \n \n \n\n\n \n\n合计\n合计\n合计\n合计\n合计\n69431.21\n\n\n\n\n\n\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n工程名称:\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标段:\n标段:\n\n\n序号\n项 目 名 称\n金额(元) \n结算金额(元)\n备注\n\n1\n暂列金额\n99338.85\n\n明细详见表-12-1\n\n2\n暂估价\n \n\n \n\n2.1\n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结算价\n-\n\n明细详见表-12-2\n\n2.2\n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n \n\n明细详见表-12-3\n\n3\n计日工\n \n\n明细详见表-12-4\n\n4\n总承包服务费\n \n\n明细详见表-12-5\n\n合 计\n合 计\n99338.85\n-\n-\n\n\n\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n工程名称:\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绵阳中学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单项工程1【建筑与装饰工程】\n标段:\n标段:\n\n\n序号\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计算基数\n计算费率(%)\n金额(元)\n\n1\n规费\n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n\n\n19378.71\n\n2\n销项增值税额\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实计算费用+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除税甲供材料(设备)费\n\n\n189494.5\n\n3\n附加税\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实计算费用+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除税甲供材料(设备)费\n\n\n6590.2\n\n合计\n合计\n合计\n合计\n合计\n\n\n\n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项目响应内容备注12…………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供应商名称(盖章):{请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XXXX年XX月XX日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单位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二、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单位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三、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单位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项目负责人信息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序号职务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安全生产B证证书编B号增加行备注:1.通过随机抽取邀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确认随机抽取时提交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一致。2.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关于“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需拟派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项目履约等环节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建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要求进行填报;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函{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2.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日期}-第1页-企业资质信息表序号证书编号资质名称有效期操作操作+注:1.企业资质应当与随机抽取确认的企业资质信息一致。2.供应商应当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ХХХХХ)方案格式自拟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干道透水路面改造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015四川省绵阳中学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1月09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绵阳中学委托,拟对干道透水路面改造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015二、采购项目名称:干道透水路面改造三、磋商项目简介由于学校干道路面不透水,雨天易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拟实施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是指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确认参与随机抽取时,需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中选择本单位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项目履约等环节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当认真核实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包括四川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库记录之外的在建工程项目),如发现供应商提供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将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实质性要求)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资质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取得本项目成交资格且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描述: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受邀请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受邀请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绵阳中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邮编:621000联系人:王光福联系电话:13890117117代理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邮编:621000联系人:公告发布:易宇丰;文件编制:蒲俊休;开标及结果:评审科;联系电话:易宇丰0816-2735361;蒲俊休0816-2335356;评审科0816-28652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301,579.17元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允许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说明:成交后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于项目审计结算完成后无息退还。7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质量保证金缴纳比例: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0%缴纳方式:保函/保险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2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注: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四川省绵阳中学和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绵阳中学。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开启、响应文件解密和开启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启、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推送项目更正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工作台中的项目更正通知。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说明:(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供应商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汇总价格,作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组成明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三)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五)磋商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若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首次报价的,供应商可以在提交报价的同时上传相应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成交后按照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标准进行调整部分的工程结算,未调整部分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标准进行工程结算;未提交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的,成交后基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最后成交总价对应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不可竞争费用除外)进行工程结算。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四、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其响应无效。2.4.6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一、磋商开启程序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参与开启。二、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交易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三、网上开启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视同拒绝签订合同。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三、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6.3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事前经采购人同意并按规定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且在确认参与该项目随机抽取时已是供应商依法聘用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项目负责人。2.6.5履约验收方案一、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1)履约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二、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三、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四、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金额提供相关凭证(如增值税发票等),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审计结算后,成交供应商按审定金额提供相关凭证(如增值税发票等)以及支付质保金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五条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其响应无效;成交人有前述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绵阳中学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890117117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邮编:621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816-2216017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邮编:621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一、故障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在电子化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使用的,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待上述有关情形消除后,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代理机构应当继续组织采购活动。期间影响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或者对响应文件澄清、说明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告知供应商。出现上述有关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对故意制造故障或者提供虚假故障信息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将视为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代理机构发现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使用的情况,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业务咨询和问题反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向指定运维渠道反馈并确认为系统故障后,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告知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小组发现交易系统故障,经向代理机构确认为系统故障后,应暂停评审,并根据代理机构明确的处置方案,开展后续工作;供应商发现交易系统故障,应及时向代理机构反馈,经代理机构确认为系统故障后,根据代理机构明确的处置方案,开展后续工作。二、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采购包,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线下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线下采购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的评审记录应当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是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由于学校干道路面不透水,雨天易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拟实施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301,579.17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301,579.17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1.002,301,579.17项建筑业否否否是本项目核心产品:无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无注: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无注:1.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2.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塑料雨水检查井等(具体以财库〔2019〕18号文件为准)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无注:响应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产品,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1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1.2 施工现场情况、地勘资料、周边地面及地质状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2.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2.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并经验收合格。2.2 材料要求:材料品质、规格必须满足施工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和采购人要求。2.3 施工要求:按要求工期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需符合施工规范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2.4 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3.4服务要求3.4.1商务要求采购包1: 商务要求性质 序号 商务要求明细★11、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工期:180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24个月4、付款方式:(注:“2.6.6资金支付”内容受系统模板限制,表述不准确。具体支付方式以此项为准)(1)项目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金额提供相关凭证(如增值税发票等),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2)审计结算后,成交供应商按审定金额提供相关凭证(如增值税发票等)以及支付质保金后,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3)质保金:成交供应商在审计结算后10日内须支付成交金额3%的质保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于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5、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1)成交供应商自检: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自行检查。(2)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需要组织第三方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装修质量进行检测,如存在不合格现象,成交供应商负责进行整改,直至合格。(3)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4)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6、供应商需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采购人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7、质保期:三年,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须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免费的维护、维修。8、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响应。对于重大紧急故障,成交供应商人员应在6小时内到达最终用户现场服务。9、承包方应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在参与招标前五年内不得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且参与本项目施工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须单独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10、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成交供应商须按图纸进行深化(不得低于图纸要求),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规费、销项增值税额、附加税、前期施工场地清场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费用。12、配合条件要求12.1成交供应商所需的水电由采购人提供接口,水、电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2.2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同时接受采购人对材料、装修的质量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必要的整改。12.3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配合实施竣工结算。12.4成交供应商应于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供一式三份的自检验收报告,并负责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12.5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的一切资料。13、安全责任:本项目自成交供应商成交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日止,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成交供应商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与釆购人无关。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须单独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14、环境保护和节能: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批复落实各项节能措施。。15、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16、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3.4.2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3.4.3其他服务要求无3.5其他要求无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一、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无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磋商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应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与随机抽取设置的或邀请书中载明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不一致的;(八)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2.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社保费缴纳证明。(供应商需上传人员社保费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2.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资质信息表2供应商取得本项目成交资格且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磋商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二、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一)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报价汇总表)。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四、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符合性审查满足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报价表供应商全部实质性响应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实质性响应,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磋商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组长以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二、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提交在线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五、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六、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五)供应商最后报价采用总价进行报价,报出价格不得超过首次报价。七、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响应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7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和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按照排名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5.3.9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5.3.10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采购人/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11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3.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60.00分报价得分4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①基本情况概况与项目特点阐述②项目重难点分析③施工应遵守的规范及技术标准④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工艺⑤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中每有1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20.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②隐蔽工程自查与验收管理制度③材料质量检查制度④材料临时堆放与保护措施⑤每一施工环节施工质量的自查与改进制度)进行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中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0.5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5.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①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责任体系②安全管理制度③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④保密体系与措施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中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0.5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5.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环境保护管理系统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系统与措施(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文明施工组织措施③污染物处理及污染物排放和建筑垃圾处置④噪音及防尘及扬尘控制措施)进行评审,环境保护管理系统与措施中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0.5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4.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①施工进度控制方案及措施②施工计划安排的网络图③不同施工区域的进度计划表④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及劳动力配置⑤减少影响学校日常教学的施工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审,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中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0.5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5.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资源配备计划针对本项目的①劳动力配备计划②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③资金配备计划④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进行评审,资源配备计划中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0.5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4.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的整体方案(含质保期限、响应时间、后期服务负责人员等),②售后问题解决措施③定期巡检、④后续维护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审,售后服务中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0.5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4.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应急预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的应急预案,包含:①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②重点难点环节控制措施;③应急保证措施;④应急响应小组结构及应急设备配置;⑤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有缺陷是指:内容体现缺失或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不能体现出该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照抄照搬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或实际地点或涉及规范标准于本项目不一致等任意一种情况)。5.00主观需提供的方案履约能力2021年01月01日至今,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所示时间为准。8.00客观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00客观报价函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价格评审细则采购包1: 价格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投标(响应)报价 超过本采购包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签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说明:1、所有的评分、价格等涉及小数计算,先四舍五入再计算;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5.5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函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详见附件: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企业资质信息表详见附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详见附件:需提供的方案详见附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定价方式:。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五、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4)暂列金额:(6)评审报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十、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签订日期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XXX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XX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XX份,承包人执XX份。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干道透水路面改造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015四川省绵阳中学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1月09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绵阳中学委托,拟对干道透水路面改造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015二、采购项目名称:干道透水路面改造三、磋商项目简介由于学校干道路面不透水,雨天易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拟实施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是指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确认参与随机抽取时,需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中选择本单位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项目履约等环节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当认真核实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包括四川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库记录之外的在建工程项目),如发现供应商提供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将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实质性要求)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资质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取得本项目成交资格且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描述: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第2页-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受邀请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受邀请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第3页-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绵阳中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邮编:621000联系人:王光福联系电话:13890117117代理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邮编:621000联系人:公告发布:易宇丰;文件编制:蒲俊休;开标及结果:评审科;联系电话:易宇丰0816-2735361;蒲俊休0816-2335356;评审科0816-286520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301,579.17元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允许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说明:成交后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于项目审计结算完成后无息退还。7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质量保证金缴纳比例: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0%缴纳方式:保函/保险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2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注: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四川省绵阳中学和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绵阳中学。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开启、响应文件解密和开启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启、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第6页-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推送项目更正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工作台中的项目更正通知。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说明:(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供应商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汇总价格,作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组成明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第7页-(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干道透水路面改造 干道透水路面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