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 小型医疗机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2024)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40103-1202
二、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
4431469.00元
上海亭启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松江区九泾路1111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
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
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环土〔2020〕134号)的要求,开展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19张床位(含19张)以下)医废收运工作,定时定点收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 商
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工作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青,陈刚,王映佳,牟东宏,方小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2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51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理由:上海亭启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比较准确,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比较到位,对医疗废物收运的处置方案较合理,提供的服务方案较全面,应急处置等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内部管理制度较健全。项目组人员配置较充足,相关证书较齐全。类似项目业绩较丰富。推荐上海亭启环卫清洁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亭启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商务得分15分技术得分76.6总分91.6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        
联系方式:021-67772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联系方式:1312264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珺         
电         话:13122646651         

  
 

 
 

附件信息:

202422.pdf5.8M

202422(1).pdf5.5M

附件信息:

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pdf2.3M

上海亭启环卫清洁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本公司银合件)好动法,务全部由行合政资据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会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亭启环卫清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0人,营业收入为7273.072784万元,资产总额为12190.00378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F企业名称(章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上海亭启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明本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1月25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现场: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HXM-00-20240103-1202内部编号:L-2023-0223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预算金额:4440000.00元最高限价:44400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2024年-2026年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44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关于印发收运工作要求>的通知》(沪环土〔2020〕134号)的要求,开展松江区小型医疗机构(19张床位(含19张)以下)医废收运工作,定时定点收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口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不享受%的价格折扣。(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具有相关营业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05至2024-01-12,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现场: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网上报名,并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102359340@qq.com)验证。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纸质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五、投标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2、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3、招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者U盘。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年11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年2月)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881-7190进行咨询。3、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网上报名,并发送以下相关材料至邮箱(102359340@qq.com)验证: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不得早于报名开始时间)4、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以上资料扫描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021)67772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联系方式:021-577448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强珺电话:5774480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2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需求》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5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公告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人/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9现场踏勘不组织10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10点前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强珺,联系电话:13122646651,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11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2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13投标有效期90天1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者U盘。此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至网上的投标文件PDF打印件,双面打印。注:分包件的项目,若允许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制作成一份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7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8投标签收本项目为依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开标/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如投标人未能在开标/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客服电话:400-881-7190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至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19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书(CA认证书);2、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者U盘。(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20格式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资格性响应表》23符合性审查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4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发布中标通知书。25政策功能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27所属行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对于工业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前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出具。—8—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买方”“甲方”系指招标人。2.7“卖方”“乙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符合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9—6、项目经理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3—7、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和毕业时间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4—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65—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3合同履约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同目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66—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参照《松江区生态环境局购买服务项目考核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逐月考核合同履行情况,按季度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考核细则由甲方拟定。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67—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9乙方应按《劳动法》用工,并根据实际合理配置相关人员、设备,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9.10涉及调整作息时间,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置。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68—(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69—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70—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1补充条款[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71——7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 小型医疗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