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新绛县阳王中学2024)
一、项目编号:1408252024BCS00003
二、项目名称: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
/
不限
项
/
报价:1735040(元)
山西昊辰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街晋祥瑞业商务楼207
91140802MA0LFA3P9Q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
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吴峰
晋 214202220237570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彩霞,黄惠玲,尚冬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双方协商,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玖仟壹佰元整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绛县阳王中学
地 址:新绛县
联系人:范武军
联系方式:13453382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
联系方式:1552573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洁
电 话:1552573000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423.6K
中小企业声明函543.5K
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8252024BCS00003采购人:新绛县阳王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13第四章评审标准和方法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4第六章图纸45第七章合同协议书46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0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52024BCS000032、项目名称: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742845.67元5、项目需求:该项目主要为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23日0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唯科大厦7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具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请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获取;3.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项请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获取;4.技术支持热线:9576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绛县阳王中学地址:新绛县联系人:范武军联系电话:13453382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318号4001室联系方式:15525730001电子邮箱:sxdfy15525730001@126.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洁电话:1552573000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1项目名称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2.1采购人名 称:新绛县阳王中学 地 址:新绛县 联 系 人:范武军 联系电话:13453382968 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318号4001室联系人:刘洁联系方式:15525730001电子邮箱:sxdfy15525730001@126.com2.5采购预算1742845.67万元2.6质量要求合格2.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3.3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2现场考察和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有疑问发至邮箱sxdfy15525730001@126.com6.1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8.3响应文件的提交和份数1、网上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递交(上传),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word版或pdf格式)纸制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需同时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或导出打印并按要求进行胶装和密封(直接打印或导出打印的响应文件外封皮及骑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版(u盘)邮寄或送达代理公司(山西省运城市唯科大厦7楼(运城市体育馆东))。纸制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8.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7000元。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不接受私人账户的汇款/转账。(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3.截止时间:同开标之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4.缴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临汾解放西路支行银行帐号:14050171615400000033行 号:105177000094 5.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注:银行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并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保函接收函。(办理投标保函接收函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12.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密封袋上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13.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点00分递交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唯科大厦7楼13.2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2月2日9点00分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唯科大厦7楼15.1开标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远程开标16.1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共三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22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28.1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3其它规定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2.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为人民币9100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5资格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7)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若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伪造资料的,不仅其投标将被否决,还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6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电子响应须知附表(二)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业。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前附表。2.3“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购买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采购预算”1742845.67元2.6“质量要求”合格。2.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4.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3.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财政管理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4.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5供应商在近五年在建筑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批评;4.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及竞争性磋商费用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均应当将现场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4.2采购人不统一召开磋商答疑会。若有疑问发至邮箱。4.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磋商或被确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提出澄清要求。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出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工程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8.2.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见‘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注:(1)第1-8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8.2.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见‘响应文件格式’)(4)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见‘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为方便评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格式要求制作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逾期未上传,将导致投标被拒绝。8.4磋商保证金8.4.1供应商须开标前按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8.4.2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8.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5磋商报价8.5.1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终限价,采购项目最终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5.2供应商要按项目内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8.5.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8.5.4报价应涵盖供应商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供应商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9.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相关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要求签字和(或)盖章,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和标记12.1.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2.1.2、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密封袋上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递交(上传)。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3.2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销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会议时启封”字样。14.3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程序和要求15.公开磋商会议开启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6.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履行评标职责及保密义务。16.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16.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16.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6.6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6.7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6.8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6.9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7.评审、磋商程序17.1评审17.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17.1.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17.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7.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7.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17.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17.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17.1.11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17.1.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2磋商程序17.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17.2.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17.2.4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如超时或个人原因未按时解密、回复、填写,后果自行承担。17.2.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等情形。18.磋商文件的变动18.1根据磋商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进一步明确或修正采购的具体要求。变动的要求如下:18.2除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方面以外,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4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所引起价格的变化不能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9.响应文件的重新提交19.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19.2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的磋商。20.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20.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最后报价的确定2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3供应商在“政采云后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单,本次磋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及财政评审价(如有)时,磋商将被拒绝。21.4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5各供应商最终报价作为综合评分中报价得分的评分依据。21.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办法”。23.推荐成交人23.1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24.评审过程保密24.1磋商会议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重新采购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库〔2015〕124号)所列情形除外,供应商只有2家可以进行)。26.2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机构应当将终止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签订合同27.成交通知27.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7.5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8.签订合同28.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违反25.1条、25.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8.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8.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采购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质疑与投诉31.1质疑与投诉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面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31.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1.3.4事实依据;31.3.5必要的法律依据;31.3.6提出质疑的日期。3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监督部门提起投诉。31.6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6.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6.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1.6.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31.6.4事实依据;31.6.5法律依据;31.6.6提起投诉的日期。3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接收质疑函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九、违约处罚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2.1磋商会议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磋商;32.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2.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2.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其他规定33.政策与法规33.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33.2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3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代理服务费34.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5.解释权35.1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和其它内容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采购要求和合同条款不一致以采购要求为准,其他内容前后不一致以后面内容为准。第四章评审标准和方法1.总则1.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磋商程序2.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2.1.1资格评审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特定资质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1.2符合性评审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报价唯一且未高于最终限价3商务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4商务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章盖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5商务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要求磋商文件要求6商务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规定7商务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8商务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1.3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磋商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写出评审意见,供应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知供应商。2.2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2.3磋商及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如超时或个人原因未按时解密、回复、填写,后果自行承担。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的确定:磋商小组以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后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价格折扣。对残疾人企业给予3%的价格折扣。对监狱企业给予3%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磋商小组集体评定。2.4综合评分评审2.4.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一)报价30分(二)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二、报价评审(30分)1.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序 号类 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打分方法1商务资信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近5年供应商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得5分,满分为2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类似项目指修缮工程,不分规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有疑义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业绩无效。0~20客观分2技术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10分(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①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得10分②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强,得8分③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得6分④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0~10主观分3技术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10分(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①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可行的,得10分②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可行的,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8分③关键思路准确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④关键思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0~10主观分4技术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10分(工程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①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10分②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较详细,针对性强的,得8分③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④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差,针对性较差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0~10主观分5技术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10分(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①:对相关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较强的,得10分②:对相关风险理解较透彻,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8分③:对相关风险理解一般,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④:对相关风险理解不明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0~10主观分6技术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5分根据拟投入人员的数量、专业情况和职能分工架构进行评定,分5分、3分、1分三个档次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0~5主观分7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5分磋商供应商投标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明细,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注:此项不进行范围分值调整,如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0~5主观分(二)评审要求1.磋商小组会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应以磋商文件为依据,以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性、满足性为评审要点。2.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建筑施工规范(经批准的除外)内容或者存在雷同情形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同类型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考核供应商,同类工程以同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4.供应商应将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清晰的编入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真实性由其负责。(三)技术商务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分平均。五、汇总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汇总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和资信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推荐成交人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排名优先,接着中小微企业排名在前,评分和最后报价也相同的,按照资信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3.2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确定成交人4.1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5.工程量清单供应商自行在附件中下载第六章图纸供应商自行在附件中下载第七章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采用相应工程类别现行的“技术规范”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正(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见‘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见‘响应文件格式’)(4)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见‘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公章)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包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如下)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注:1.如供应商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不填,不得更改本表的格式。2.本表后附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公章)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的,需提供保证金凭证和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需提供银行保函及保函接收函电子扫描件(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工作。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2、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3、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日历天。14、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服务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恶意串通的;(4)在磋商期间,影响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5)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邮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函附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工期( )日历天2质量标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1.本表后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如近年来,单位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断承性。(5)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报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质量标准项目经理注册编号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要求“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7)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本表后附项目管理机构证书的扫描件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备注:后附项目经理证书、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劳动力计划;3、关键环节施工方法;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7、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8、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绛县阳王中学(采购人名称)的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绛县阳王中学提升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昊辰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3688万元,资产总额为12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山西昊辰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请填写企业名称山西昊辰建设有限公司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山西昊辰建设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3688万元资产总额1268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4-01-25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山西昊辰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1日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