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2024)
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4013240010052
二、项目名称: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99号
9113010076812490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
合格
合格
1年
831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秀红、刘英丽、梁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47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
联系方式:0311-86952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九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丰收西路120号铂领商务6楼CT-070号
联系方式:0311-8980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玉春
电话:0311-89802166
十、附件
终定-0122招标文件-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承诺函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承诺函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新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09:32
评审专家名单
曹秀红、刘英丽、梁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83.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玉春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9802166
采购单位
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695233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九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丰收西路120号铂领商务6楼CT-07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9802166
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JZB-2024-101采购人: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九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服务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项目概况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JZB-2024-101项目名称: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850000元最高限价:850000元采购需求: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此项工作专业技术的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3.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2-除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因投标人(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采购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入采购项目、下载招标(采-3-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除外)。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特别说明:本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方式,对技术标进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盲评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联系方式:梁田0311-869523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九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丰收西路120号铂领商务6楼CT-070号联系方式:赵玉春0311-898021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玉春电话:0311-89802166-4-J2供标投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项目名称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1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质量标准合格3采购内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4服务期限1年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此项工作专业技术的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保证金9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10成交人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份数:4份待项目评标结束后五日内,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制投标文件,并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1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1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远程开标14开评标补救措施15电子开评标16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17最高限价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的规定或约定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9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0费用组成投标报价实行总包干制,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人员费、设备费、检测费、办公费、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税费、风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直至完成本磋商文件中招标范围和内容的一切费用。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给定的资料、范围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且在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提供服务满半年,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满意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付合同额的50%;服务期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满意,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剩余合同额的20%。22采购人联系方式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联系方式:梁田0311-869523302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九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赵玉春0311-89802166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单位。2.1本采购项目的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3.1本采购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第2项。4.1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4.2.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2.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7-4.2.4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4.2.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2.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4.2.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4.2.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2.9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2.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应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服务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网上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形式予以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7.1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7.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成交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违法违规致使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蒙受损失。7.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1)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8.1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8.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3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网上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形式予以通知,一经发布将视为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出的通知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内容为准。8.5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形式予以通知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9-(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2服务期限3质量标准…………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盖章):(签字印鉴):日期:年月日-34-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注:1.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均视为已含进投标报价,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5-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36-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地址:,身份证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附:(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37-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款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2、若投标人未列出但经审查确实存在偏离,投标人应弥补这些偏离并不能要求改变投标价格。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则填“无偏离”。-38-1、营业执照(标书中附电子扫描件);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如有虚假,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9--39--39-我公司自愿参与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采购单位名称)组织的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并上法律1法L关A年二+mT6(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三)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六)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给他人;(七)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八)中标、成交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九)擅自或与采购单位串通,在履约过程中通过减少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或技术要求、降低质量和服务标准等手段,违反合同约定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十)与采购单位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成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十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进行恶意投诉;(十二)开标后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质疑;(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十四)其他不诚信行为。公司名称:(盖章)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40-技术部分(暗标)一、实施方案二、质量保证措施三、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四、应急处理方案五、服务承诺5、声明函声明函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采购人名称):1.我单位声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此项工作专业技术的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碳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1.3.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e标段或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效投标分理。2.我单位声明响应碳商文件所有要求宜符合碳商文件所有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单位: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2月2日118bd650da0848b99943e133、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单位的新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销售的货物(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网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中宏标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2月2日0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a0818bd650da(104、承诺函承诺函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6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来法履约能力的情形;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供应商)总位:虫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2月2日118bd650da0848b99943e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