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045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西三环路一段星狮路511号大合仓A412
1,180,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物业管理服务
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服务范围
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服务时间
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服务标准
1,180,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乾邑(采购人代表)、白杉、杨劲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联系方式:189817276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编制:02861323090 ;开、评标:02861323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文件编制:王老师 ;开、评标:胡老师
电话:采购文件编制:02861323090 ;开、评标:02861323015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2月05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推荐表.zip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其他资料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045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1月25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045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三、谈判项目简介:本次采购的物业服务包括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服务区域的环境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食堂服务及管理等。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书面推荐邀请谈判的供应商。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18981727614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邮编:6100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标前:61323090;标后:61323015(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90,0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1,190,000.00元 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 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享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清单、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除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5.“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竞争性谈判文件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谈判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文件(若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谈判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谈判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谈判。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2.5.4谈判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保洁服务评价2、食堂及管理服务评价3、秩序维护服务评价4、园艺及其它服务评价5、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服务评价6、服务人员配备及工作时间评价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11)履约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2.7.1谈判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1898172761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邮编:610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92433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邮编:6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物业服务包括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服务区域的环境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食堂服务及管理等。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9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9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物业管理服务1.001,190,000.00项物业管理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保洁服务区域:总站监测实验楼、行政办公楼、地下楼层、停车库、楼梯、电梯、屋面、就餐区域(地下楼层)、配电房、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相关区域,以及总站(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外的地上停车场、绿化带、人行道、排水沟、雨水井、设备房间、管井、垃圾设施等。生活垃圾、实验室废液及废弃物的站内转运。1.2.1.2.保洁及运送服务要求序号区域或使用性质服务内容1总站行政楼1-5楼办公区。.清扫地上的烟头和杂物.清洁楼层指示牌和办公室门牌.干拖、湿拖、尘拖、去除硬地面的污渍(包括电梯).除去墙、地、门窗灰尘和污渍.擦亮玻璃、石材、不锈钢及其它金属表面.定期用机器清洗地面,抛光硬地面,定期清洁天花、灯具、空调风口等.分类清理垃圾并投放到指定地点.见到有地方需要修理时向上报告.定期拆装清洗窗帘2总站行政楼4楼办公区。.对应急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器具、桌椅等每日进行清洁3总站行政楼屋面.定期对屋面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4总站实验楼1-9楼.第1项所有内容.实验室内根据相关专业要求进行其它特殊清洁.实验室特殊废弃物和实验室特殊废液投放到指定地点5总站实验楼9楼.对大会议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器具、桌椅等每日进行清洁6总站实验楼屋面.对楼面站房内的清洁,须经相关专业人员同意再进行特殊清洁.对楼面所有的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定期对屋面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7总站食堂区域. 食堂区域桌椅随时清洁. 食堂区域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清洁,除去墙上和门上的污渍.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清理地上的垃圾并用尘拖和湿拖地面8总站公共卫生间.定时冲洗每个蹲位.除去墙、门、地面的污渍.合理使用空气清新剂或蚊香,消除异味和蚊蝇.防治地面湿滑9总站建筑物外围及地下停车场.清扫地面烟头、纸屑、石块、树叶、泥土等垃圾.保持站内入口红线内的干净及围墙的洁净.雨棚、4米以下外墙.外围标牌、绿地、花坛、停车场管道的清洁.沙井、雨水井的定期清洁.每月清洗一次外围.岗亭、地下配电房、设备间清洁.雨雪天气除去积水、积雪10总站垃圾设施.专人管理.按规定存放.每日清洁消毒11备注如有科室要增加保洁员的服务内容,以科室确定内容为准,所增加的内容须符合本合同委托的服务内容,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管理员及保洁员本人。1.2.1.3.日常保洁服务标准序号区域项目标 准1总站(红线)范围内所有区域地面无污渍、水渍、尘渍、痰渍、杂物、纸屑、烟蒂、保持光洁、明亮2墙面无尘、无渍3天花无渍、无手印、无蛛网4扶手无尘、无渍(每日用消毒水清擦二次)5植物及花盆无尘、无渍、无水迹、内无杂物6玻璃无尘、无渍、无手印、无水迹、光洁透明7垃圾箱无污渍,无痰、不多于三分之一的垃圾8指示牌无尘、无蛛网、保持干净、无污渍、并摆放整齐9消防箱无尘,无污渍、箱内无杂物10灯饰光亮、无尘、无污渍、无蛛网、罩内无杂物11自动门簧、门把手、凳椅、沙发、茶几无尘、无渍(每日用消毒水清擦二次)12电梯无尘、无污渍、无手印、无蛛网、保持不锈钢亮丽的金属光泽、保持干净、无纸屑、烟蒂,电梯按键每日用消毒水清擦二次13空调风口无尘,无污渍14警铃无尘,无污渍15开关插座面板无尘,无污渍16不锈钢纸筒勤清理,保持清洁,套袋放在指定部位17茶叶篓勤清理,保持清洁,放在指定部位18涂克罗米面无水迹、污迹、光亮19茶盘、杯无水迹、污迹、干燥,放在指定部位,杯要消毒20暴露的管道无灰21塑钢、木质、门、框、踏板、槽无灰、污迹、踏板与槽内无沙粒22铜质杆、面、条无灰、水迹、油迹、污迹、锈迹、光亮、定期擦拭23金属墙饰面无灰、除污24消防楼梯天花无渍、无手印、无蛛网25地面保持干净、无尘、无纸屑、无污渍、无痰渍26墙面无尘渍、无污渍、无痰渍、无蛛网27风口无尘,无污渍28扶手无尘,无污渍29指示牌无尘、无蛛网、保持干净、无污渍,并摆放整齐30玻璃窗无尘、无渍、无手印、光洁透明31开关插座面板无尘,无污渍(每日用消毒水清擦一次)32停车场地面、地下无积水、无油污、无污渍、无垃圾杂物、无车胎印迹,无垃圾、无烟头、无石子33墙面柱面无积尘、无污渍、无蛛网34消防箱无尘,无污渍、箱内无杂物35指示牌/标识无尘、无蛛网、保持干净、无污渍、并摆放整齐36天花灯饰光亮、无尘、无污渍、无蛛网、罩内无杂物37污水井排水沟无杂物、无尘沙38开关插座面板无尘,无污渍39天花管道无尘,无污渍40垃圾箱无污渍,无痰、不多于三分之一的垃圾41外围地面无污渍、无杂物、保持干净。42墙面墙表面干净无污染434米以下墙面无尘、无渍、无手印、光洁透明44绿化带无杂物、杂草、落叶及明显垃圾45石凳无尘,无污渍、无油污、干净46路灯每日干布抹洗,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染47栏杆、装饰表面保持明亮、无灰尘、水迹、污渍48垃圾桶/果皮箱表面及周边干净、无污染、无异味,垃圾不得超过1/249指示牌/标识无尘、无蛛网、保持干净、无污渍、并摆放整齐50沙井、沟渠无杂物、无积沙、每日清理垃圾、积水,确保畅通51卫生间洁具保持无渍、无垢、无异味、并保持水流畅通无阻、洁具明洁如新52镜子明净,光亮,无灰尘,无污尘,无手印,无水迹53镀件光亮如新,无浮尘,无水迹,无锈斑54面盘、水斗、洗手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55杂物桶保持清洁,垃圾不得过半56卫生用品保证有足够厕纸、香精球及洗手液57隔板无尘、无水迹、无污渍、痰渍、保持洁净58墙面无尘、无污渍、保持瓷砖明洁如新59地面无尘、无污油、无纸屑、无水渍、保持瓷砖光亮、洁净60门无尘、无污渍、无手印61灯饰光亮、无尘、无污渍、无蛛网、罩内无杂物62天花无渍、无手印、无蛛网63风口无尘,无污渍64坐便池、小便池、浴盘无污垢、污迹、水迹。65沿口、小平面无灰66洗漱用品、洗手液、皂盒等无灰、污迹、水迹。皂盒上添置皂液67垃圾设施周围清扫无垃圾、干净68垃圾设施消毒无异味、干净、达标69垃圾设施清洁摆放整齐1.2.1.4. 周期性清洁任务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序号项 目周 期标 准1大理石墙面处理1次/2月光亮、清洁,无污迹,无水痕2乳胶漆墙面1次/月清洁,无污迹,无积尘3建筑内照明灯具(包括拆装)1次/2月明亮,无尘、内无杂物4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和新风系统的所有风口(包括拆装)1次/月无明显灰尘5室外门、玻璃、户外灯具2次/月清洁、明亮6花盆、平台1次/周无杂物、杂草7档案室内门及柜面(含壁脚线)1次/周清洁,无污迹,无水痕8外围垃圾桶/果皮箱清洗、消毒1次/周表面光亮、洁净,无污迹,无异味9停车场顶部管线1次/2月清洁、无积尘10污水井、雨水井清理1次/周无杂物11不锈钢上油、保养2次/周表面光亮、无手印及明显污渍12门窗玻璃清洁1次/月表面光亮、无手印及明显污渍134米以下外墙1次/月清洗,无明显污渍14各类标识牌清洁1次/周表面光洁、无明显灰尘及污渍15消防栓、箱的清洁1次/1周表面光洁、内无明显灰尘及杂物16室内其他设施、摆件1次/天表面光洁、无明显灰尘及污渍17站内绿化植物等1次/天无杂物悬挂18垃圾设施冲洗消毒1次/天无渣滓、无异味、冲洗后除余水19楼内垃圾收集1次/天桶内的垃圾不超过2/320天花板清洁1次/月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及污渍21电梯沟槽、门垫的清理1次/周内无明显泥沙、积尘、毛絮22消防楼梯拖洗1次/2天无明显污渍、无垃圾23屋面清洁1次/周无明显污渍、无垃圾、无积水24窨井、化粪池清掏1次/半年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备注:检查方式包括目视和面巾纸擦拭。 ★21.2.2. 秩序维护服务1.2.2.1. 门卫主出入口24 小时值班,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 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劝阻小商小贩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设摊点;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参观等) 实行进出管理,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对非工作时间进入办公楼的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负责单位和职工的信件、报刊、邮件和货物的收发及送达至指定位置。1.2.2.2. 巡逻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多看、多听、多问,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1.2.2.3.监控监控设施应24 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 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应接听)。1.2.2.4. 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防止漏油、漏气车辆进入停车场;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1.2.2.5. 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楼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制订火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如遇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突发事件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不限于(地震灾害、群体上访事件、公共卫生、火灾、治安事件、疫情防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 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31.2.3.食堂人员及工作管理服务1.2.3.1 保障我站职工约 180 人的早、午工作餐及临时晚餐供应, 并负责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职工餐卡等相关管理。1.2.3.2 按照我站要求供应早餐午餐及加班人员晚餐,以及单位对食材加工的其他要求。1.2.3.3 根据需要改善餐饮结构,提高餐饮品质。早餐自制两种主食、三种面食(西式面点)、鸡蛋及三种小菜;午餐日常保持 4-5 种菜品,一般情况保持 二荤二素、一汤、一种粗粮、一种水果。1.2.3.4 负责食堂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随时保持清洁,每周全面消毒式大扫除一次。负责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和食品加工生产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杜绝操作不当引发安全责任事故。1.2.3.5 服从我站管理。积极配合办公室健全食堂货物采购、验收、领 用、保管、结算及安全、卫生等一系列具体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1.2.3.6 食品卫生管理:加工场所、加工器具的打扫消毒管理、餐厅环境管理、垃圾处理方案等。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安排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每2 周一次进行灭“四害”处置,并做好登记。食堂仓库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即不采购,不收, 不保存,不加工。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做到“四勤” , 即勤洗手、 剪指甲, 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子,勤洗工作服。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日做好晨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工作。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清洗干净处理的食材。对每道菜认真烹制,做到咸淡适宜,色味具备、口感好,饭菜温热可口。坚持做好每日留样管理制度,留样时间48 小时。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10℃到 6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 2 小时。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合理使用,防止丢失,存放整齐。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须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保存工作。★41.2.4.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服务:1.2.4.1. 站(红线)范围内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设备运行状态。1.2.4.2. 配电房:保证配电房的各种电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按照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 24 小时值班,做好电器设备运行情况记录,保证自备发电机处于常备状态, 市电停电时应即时投入发电, 定期维护,清洁,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处理。1.2.4.3. 对照明系统、动力电路、给排水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制定日常维护维修措施,保证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即时处理。1.2.4.4. 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各个消防报警点位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即时上报处理。1.2.4.5. 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配合进行年检。1.2.4.6. 对中央空调进行日常管理,确保中央空调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即时上报处理。1.2.4.7. 对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即时上报处理。1.2.4.8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维保公司对电梯、消防、专电(变压器)、安防监控系统和空调进行维护,供应商只需进行日常检查和简单维修并协助采购人对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提前通知维保公司维修,并积极配合专业维保公司做好维保工作。51.2.5. 园艺服务对站(红线)范围内所有绿化植物养护管理。1.2.5.1.对绿化带内的杂草、落叶、及垃圾等进行清理。1.2.5.2.对站内绿化植物按需浇水。1.2.5.3. 站内植物发现有病虫害随时喷施农药防治。1.2.5.4.对树木、绿篱、草坪进行修剪。★61.2.6.其他特约服务(提供承诺函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2.6.1.会议服务:按照我站要求,及时进行会前准备工作,如茶杯、茶叶、开水等准备。协助会议科室进行会场布置,如会标、欢标、主席台、签到台、座牌。负责音响设备调试、灯光调试和投影仪播放。负责会议人员的茶水供应,并进行会中临时性服务。会议服务人员要求体态端庄,服装整洁,文明礼貌。1.2.6.2.实验室服务:根据实验室特殊需要进行相关服务。1.2.6.3.节假日值班:根据站上的统一安排,配合总站环境污染应急值班。1.2.6.4.站内临时服务:根据站内临时需要进行的临时服务。★7人员数量要求:(一)项目经理(1人)(二)食堂管理:厨师长1名,厨师2名、墩子1名,其余食堂人员3名(三)保洁员:6人。(四)保安队长:1人,(五)安保人员:6人(含玉林东街13号门卫1人)。(六)客户服务员:2人。(七)设备维护主管:1人。(八)设备维护人员(不含主管):3人。(九)园艺工人:不低于1人。(十)库房服务人员1人。★81.2.7. 工作时间要求:常态班:7:30至18:00维修班: 7:30 至 12:00,13:00 至 18:00配电值班: 8:00 至次日 8:00。★91.2.8. 其他相关事项1.2.8.1.工程维护人员的基本工具由物业公司自行提供。1.2.8.2.绿化维护人员的基本工具由物业公司自行提供。1.2.8.3.保洁人员的基本工具由物业公司自行提供。1.2.8.4.安保人员的基本装备由物业公司自行提供。1.2.8.5.服务所需其它物品及食材采购由业主方负责。1.2.8.6供应商需具有能源管理能力,配合采购人做好本项目节能减排工作,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做好能源管理,厉行节约用水、用电,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工作目标参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的建设工作。1.2.8.7 供应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使各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10投标报价为中标人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社会保障费、福利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不可预见费、管理酬金、保险、税金、验收等一切费用)。11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具有2个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包含秩序管理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保洁服务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绿化养护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客户会议接待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全部内容,并获得服务业主综合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相同语意评价) 【说明:1.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支付凭证); 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3.合同中应体现相应服务内容;4.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书面评价材料证明复印件。】12 ★ 严格审查综合素质,不得聘用各种违法犯罪记录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其他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市区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提供承诺函)(一)项目经理 ★1、法定工作年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说明:提供有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2、具有5年及以上非住宅类物业项目作为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作为项目经理的时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物业管理项目类别;2.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5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3、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统筹、组织能力,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心和纪律性强,熟悉办公自动化。(说明:按照承诺函进行承诺) ★(二)食堂管理:厨师长,法定工作年龄,具有相应餐饮服务工作经验。(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提供承诺函)。(三)保洁员。法定工作年龄,小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能听、能说普通话和四川话,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五官端正。(说明:提供承诺函)(四)保安队长1、法定工作年龄,持退伍军人证或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和证书复印件)。2、具有3年及以上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作为秩序维护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作为秩序维护管理人员的时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物业管理项目类别;2.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五)安保人员:法定工作年龄,军转人员优先。查询无犯罪记录。(说明:提供承诺函)★(六)客户服务员:法定工作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说明:提供有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七)设备维护主管:1、法定工作年龄,具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机电类或给排水类或建筑智能化系统类或工民建类或建筑装饰类)(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和有效证书复印件)。2、具有3年及以上其作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岗位的工作经验。(说明:1.提供加盖其服务单位公章的作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的时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2.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单个项目工作经验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单位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3、熟悉供配电、给排水、空调、电梯等设备和装饰装修等设施性能,掌握相关技术知识、维修维护技能及操作规范。具有良好应急处理能力和强烈安全防护意识。 ★(八)设备维护人员(不含主管):男性,法定工作年龄,均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类别为低压或高压或电力电缆或继电保护或电气试验。其中至少1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的类别须为高压。(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和有效证书复印件 。园艺工人: 法定工作年龄,具有从事园艺维护工作经验。(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十)库房服务人员包括对库房安防值守及保洁维护工作。(说明:提供承诺函)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选派的项目经理、保安队长、设备维护主管须与合同签订时指派的人员一致。若项目经理出现人员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后方可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扣款10000元/次;更换其他人员(包括保安队长、设备维护主管)的扣款5000元/人/次,且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承包人的服务合同。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及成都市的用工规定,聘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与项目全部物业服务人员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全员缴纳社保(当地公布的最新缴费基数标准)。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要求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要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3.3.3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考核小组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物业服务考核标准》),在收到乙方考核申请,由考核小组在每季度底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应当由验收小组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服务费的支付依据。若甲方未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不论是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则视为乙方当季度考核合格且评分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甲方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支持不合格结果,则应视为合格。3、考评标准:为合同的各项服务单项,一项不合格扣1分,总分为100分,各项累计扣分;费用支付标准为满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该次物业管理服务费,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支付该次物业管理服务费,且合同自动终止;90分以下,每少1分扣除该次物业服务费用的0.5%。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完成合同签订,甲方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2023年12月,前期工作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2024年9月、10月、11月结算的服务费)和保证金(2024年12月、2025年1月、2月三个月服务费),保证金有效时间至2025年3月31日,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它要求无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谈判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化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谈判小组一、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谈判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一、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1)可提供近两年(2021年或2022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2)可提供近两年(2021年或2022年)任一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其中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为非实质性要求,此处与2.4.5规定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按照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封面 分项报价表 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4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承诺”功能,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二、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1.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8复核1.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同采购监督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3.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5.3.10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谈判报告。谈判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5.5、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5.6、谈判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谈判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045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1月25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045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三、谈判项目简介:本次采购的物业服务包括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服务区域的环境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食堂服务及管理等。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书面推荐邀请谈判的供应商。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第2页-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18981727614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邮编:6100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标前:61323090;标后:61323015(20)-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9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1,190,000.00元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第5页-2.2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享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清单、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除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5.“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竞争性谈判文件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谈判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第6页-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文件(若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第7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谈判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谈判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谈判。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2.5.4谈判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第8页-一、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保洁服务评价2、食堂及管理服务评价3、秩序维护服务评价4、园艺及其它服务评价5、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服务评价6、服务人员配备及工作时间评价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11)履约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2.7.1谈判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第9页-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第10页-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其他资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报价表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其中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为非实质性要求,此处与2.4.5规定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按照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分项报价表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4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承诺”功能,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二、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第29页-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1.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8复核1.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同采购监督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3.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第30页-“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5.3.10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谈判报告。谈判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5.5、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5.6、谈判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第31页-(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