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 可研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
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004
二、项目名称: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4幢1单元19楼
3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生效,采购方提供完所需资料后30天内完成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
3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SC3408184、SC3416556、SC3416552、SC3405035(采购人代表)、SC341736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发改法规〔2015〕299号等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西昌市大石板路50号
联系方式:范女士 :0834-3231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湿地三期团结安置小区3栋2楼(仅用于办公)
联系方式:陈先生:0834-3444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4-3444645
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
相关附件:
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招标文件(2024011902).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招标编号:N5134012024000004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共同编制代理单位: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3-第五章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4-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45-第七章评标办法........................................................................................................................-48-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1-第一章投标邀请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拟对“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34012024000004;二、招标项目: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和控制价为:43万元。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包含建筑;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阳光商贸城内3栋2楼)。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西昌市大石板路50号邮编:615000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834-3231870采购代理机构: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阳光商贸城内3栋2楼邮编:615000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34-34446452024年01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金额:4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为:4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投标人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投标人作为中标人。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适用。4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实质性要求)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实质性要求)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三、失信企业1、失信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7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中予7评标情况公告以公告。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根据川财采〔2022〕78号“二、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约定。交款方式:由中标投标人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通过网银转账的非现金方式。10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3444645。11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3444645。12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3444645。地址: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阳光商贸城内3栋2楼。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凉山中驰工程项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昌市财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投标人询问投标人询问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3444645。地址: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阳光商贸城内3栋2楼。邮编:615000。13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3444645。地址: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阳光商贸城内3栋2楼。邮编:615000。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可扫描、邮递等方式),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3444645。地址: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阳光商贸城内3栋2楼)邮编:615000。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②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传真方式及时将质疑事项告知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14投标人质疑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可扫描、邮递等方式),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3444645。地址: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东城街道阳光东路阳光商贸城内3栋2楼)邮编:615000。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②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传真方式及时将质疑事项告知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15投标人投诉15投标人投诉政局。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大水井1号电话:0834-3229654邮编:615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昌市财政局备案。17招标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收取:成交金额的1.5%收取1.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2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发改法规〔2015〕299号等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单独报价,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入投标报价。1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9其他本磋商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注:如有出现招标文件以外最新行业要求或执行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可以进行合同约定。注:如有出现招标文件以外最新行业要求或执行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可以进行合同约定。注:如有出现招标文件以外最新行业要求或执行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可以进行合同约定。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凉山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5%*100。2服务方案50%技术方案30%3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的分析及理解②报告编制思路、原则及依据③报告(编制重点、难点分析及把握)④工作目标⑤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⑥潜在问题、责任及争议解决措施等。供应商所编制的“技术方案”中以上6项内容每有1项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5分;根据供应商所写内容每有一项有错误或有缺陷或与所写方案相矛盾的扣2.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出现与项目无关或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或脱离项目实际情况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安排混乱、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过于简略、不符合实际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情况。技术评审因素2服务方案50%保障措施20%2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控制目标②质量控制体系③质量保障措施④进度保障措施等。供应商所编制的“保障措施”中以上4项内容每有1项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5分;根据供应商所写内容每有一项有错误或有缺陷或与所写方案相矛盾的扣2.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出现与项目无关或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或脱离项目实际情况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安排混乱、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过于简略、不符合实际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情况。技术评审因素-56-3人员配置25%251、项目负责人(1人):6分具有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建筑)的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2、技术负责人(1人):4分具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建筑)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3、其他项目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15分每有一名项目成员具有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①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和相关人员为投标人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材料的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②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③同一人员同类证书以等级最高的为准,不重复计分。技术评审因素4类似项目10%10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案例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①类似项目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类业绩。②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③以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共同评审因素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以上评分所需文件招标过程提供加盖鲜章复印件即可,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供原件备查。-57-注: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5、废标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5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依次类推。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59-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60-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采购人名称: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61-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投标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采购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合同期限三、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已包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编制服务费、评审费用、合理利润及所有其他有关各项含税费用验收合格交付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五、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附件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一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单位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以上合同仅为参考合同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名称)的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单位为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3987.6万元,资产总额为3940.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双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日期:2024年02月0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340120240000042024-02-04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15分)技术方案(30分)保障措施(20分)人员配置(25分)类似项目(1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13.7428.3320251097.070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48000(元)(叁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2500(元)(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2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1528.3317.5211091.830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48000(元)(叁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2500(元)(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3四川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13.327.517.5121080.300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48000(元)(叁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2500(元)(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4四川瑞正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否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否//////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48000(元)(叁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2500(元)(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5四川卓越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否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否//////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48000(元)(叁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2500(元)(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6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报价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合理性,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否//////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48000(元)(叁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2500(元)(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洁能源标准化厂房建设 可研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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