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中标结果公示(应城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
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CSZFCGZX -2024-0001-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81-2023-00823
三、项目名称
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建港路1号复地·新港城C地块4栋1单元32层 (3)-(6)办公号
中标(成交)金额:173.2288(万元)
综合评分法:85.98(分)
工程类
名称: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 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玲艳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包名称: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
供应商名称:武汉晶微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庭瑞优米空间第2幢14层(30)商号房A区
中标(成交)金额:56.3238(万元)
综合评分法:98.00(分)
货物类
名称: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0000 单价:563238.0000
包名称: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武汉爱育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70号鸿城家园6号楼(兴创意孵化器-402号)
中标(成交)金额:52.5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5.65(分)
服务类
名称: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佳辉、郭毅、尹述飞(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05
2、评审地点: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306.719301(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49),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联系地址: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荻;联系电话:0712-3527788;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应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新河社区
联系方式:13986464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
联系方式:0712-352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京
电话:0712-3527788
相关下载
YCSZFCGZX -2024-0001-采购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相关合同
湖北省应城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CSZFCGZX-2024-0001项目名称: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磋商内容: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月温馨提示:《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和其他磋商供应商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磋商供应商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磋商邀请书)……………03-07第二章磋商须知………………………………………………08-18第三章采购需求………………………………………………19-20第四章评定办法………………………………………………21-27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28-29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5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财政计划备案号420981-2023-00823)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CSZFCGZX-2024-000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81-2023-008233、项目名称: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306.719301(万元)6、最高限价:306.719301(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详细见本章其他补充事宜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本项目分为3个包段: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预算金额:196.839301万元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预算金额:52.821万元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预算金额:57.059万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工程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3)项目组成人员(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须提供身份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提供企业为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明细清单(如不能提供齐全的社保明细清单,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6)自2020年以来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2020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完税凭证(如不能提供齐全的完税凭证,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8)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或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权或者销售经营权(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2)自2020年以来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2020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如不能提供齐全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4)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或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权或者销售经营权(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2)提供自2020年以来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2020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如不能提供齐全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4)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或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49)。进行主体机构注册,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应城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027-86620931/400-9913-966。售价:无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用电子投标形式,不接受现场投标,电子投标书所需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应城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5、本项目分为3个包段: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不接受合同分包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接受合同分包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接受合同分包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应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方式:13986464167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联系方式:0712-35277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京电话:0712-3527788第二章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人应城市特殊教育学校2监管部门应城市财政局3集中采购机构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4磋商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5备选方案本次采购 不接受 备选方案。6联合体磋商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7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一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20年以来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2020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企业为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明细清单(如不能提供齐全的社保明细清单,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完税凭证(如不能提供齐全的完税凭证,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工程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10)项目组成人员(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须提供身份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需提供相关承诺)。(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提供投标单位本身的材料,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7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权或者销售经营权(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自2020年以来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2020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如不能提供齐全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提供投标单位本身的材料,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7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三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权或者销售经营权(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自2020年以来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2020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如不能提供齐全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完税凭证,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提供投标单位本身的材料,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8磋商文件的获取(1)潜在供应商登录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2)下载时间:详见磋商公告9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与递交(1)签章。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具有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响应文件须盖章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扫描粘贴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方章的,响应文件无效。(2)密码保护。供应商应牢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密码并严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致使其磋商失败。(3)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递交界面,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并签到。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文件除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10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11磋商结果有效期90日历天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包括:响应文件(PDF格式);响应数据文件(Excel格式)11样品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14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最多1人,外聘经济及技术专家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电子化流程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网上操作,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获得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官网办事指南《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①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②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③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完整版、WPS Office 2019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④PDF软件推荐: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谈判,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化操作。(4)供应商在点击项目参与后,应测试以模拟数据填写响应数据文件,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开标的48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持无法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解决其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供应商应线上参加谈判,并配备CA锁和电脑设备(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谈判操作。(7)供应商应牢记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价时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谈判失败。(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递交文件会发生的故障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报价失败的,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7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以合同价为准,一次性包干,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各供应商按此要求进行报价。2、现场踏勘要求:1)请各响应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2)响应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响应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工商银行程凯13789953863,农商行陈奔18771684156,人民银行曹静13886393619,湖北银行李君19371577100,中国银行许刚13995868839,融兴村镇银行李勇13135621219,农业银行陈雨晖18186440363,邮政储蓄银行诸敏华18907293998,建设银行胡达峰18672297760,财政局采购管理股黄素文0712-3253336.)供应商须知1.1.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集中采购机构”:本次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5.“磋商供应商”是指2.0.1.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2.0.1.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5.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5.0.1.4.竞争磋商采购公告(代磋商邀请函)5.0.1.5.磋商须知5.0.1.6.采购需求5.0.1.7.评定办法5.0.1.8.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5.0.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0.1.10.采购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5.0.1.11.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予以确认。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予以确认。7.2.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合理性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13.3.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联合体任一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13.4.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1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6.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3.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1.1.1.1.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1.1.1.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3.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彩色扫描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保证金16.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17.3.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如有)。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与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1供应商应充分评估网络影响,尽量避开上传响应文件高峰时间。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递交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18.2当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系统出现不可抗力时,磋商小组可考虑是否启动应急程序。供应商可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响应文件谨慎保存,以便启动应急程序时使用。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0.1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如有)。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5.磋商程序及步骤22.竞争性磋商小组22.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系统随机抽取的磋商顺序,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磋商代表23.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25、磋商25.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的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视频磋商。25.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3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应城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保密26.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1.6.成交与签订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8.3的规定执行。28、签订合同28.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8.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6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9.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在法定期限内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八、适用法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括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段,采购需求清单详见公告附件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投标一个包段,同时投标多个包段的,所有包段均视为无效投标。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预算金额:196.839301万元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预算金额:52.821万元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预算金额:57.059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196.839301万元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资源中心项目软件+医疗设备)52.821万元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57.059万元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60日历天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30日历天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技术要求: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技术要求1、施工要求:采购人有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措施,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出管理等;2、本项目所使用材料必须全部使用环保型产品;3、工程质量目标: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确保合格;4、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组成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5、设备和施工机械: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和施工机械清单。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技术要求1、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设备、技术方案。2、产品串苹果须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此为实质性条款,没有提供的作为无效响应。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详见公告附件1、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设备、技术方案。2、技术要求:大屏安装要与学校录播室和资源中心联网支持直播。三、商务要求: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商务要求1、工期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工期延误的赔偿措施及赔偿限额按现行工程通用规定进行承诺。误期违约罚则:每延期一天,须按工程总价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质保期二年,国家另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以合同价为准,一次性包干(含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投标人按此要求报价。4、付款方式本工程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5、工程部分售后服务按现行工程通用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工程部分售后服务方案。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2、本项目所使用材料必须全部使用环保型产品。3、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符合环保、安全标准;质保期3年。4、因特殊教育安全考虑,售后服务需达到12小时内响应要求;产品在质保期内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5、报价要求:报价一次性包干,包含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培训、售后、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各类辅材、人工费用、材料设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检验检测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6、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2、本项目所使用材料必须全部使用环保型产品。3、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符合环保、安全标准;质保期3年。4、因特殊教育安全考虑,售后服务需达到12小时内响应要求;产品在质保期内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5、报价要求:报价一次性包干,包含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培训、售后、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各类辅材、人工费用、材料设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检验检测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6、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4.评定办法评定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资格性审查标准资格要求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中所有内容,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1.2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报价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1.2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报价报价金额是否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能否支付1.2符合性审查标准经营范围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报价1.2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书签字盖章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2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结果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1.2符合性审查标准信誉情况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1.2符合性审查标准采购需求响应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是否有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第二包段产品串苹果须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没有提供的作为无效响应)1.2符合性审查标准其他承诺(仅需第一包段提供)供应商应对项目质量、安全、工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更换项目经理、不转包不分包、无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承诺书1.3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的磋商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3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照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技术部分得分另外增加3分,但供应商技术得分不超出技术部分满分。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融资政策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计算办法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评分细则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竞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竞标报价评分标准低价优先法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办法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方法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分细则第一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工程类):价格部分(30分)低价优先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30分。注:为保证工程质量,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大幅度低于采购预算时,磋商小组将对其进行成本分析,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30商务部分(30分)9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税务评级在A级及以上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6商务部分(30分)9类似业绩1.提供近3年(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独立完成过工程业绩合同,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2.项目经理承担的已完成工程业绩合同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以上业绩合同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证明材料,缺项的不得分)。8商务部分(30分)9人员配备根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证书和承担类似项目业绩等进行综合评议。1.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具有专科学历的得1分;其他学历的不得分。2.项目其他人员(8大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3.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以上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职称证、社保部门打印的员工社保明细)8商务部分(30分)9安全责任本项目中所有劳务纠纷、安全措施、安全责任等由成交人承担。有责任承诺书和具体安全措施的得3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30分)9企业信誉投标前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不良经济纠纷、法律诉讼记录和违法行为的得5分;缺一项的不得分。(提供查询截图)5技术部分(40分)项目经理管理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成交后按时到岗,每天在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月在现场工作不少于23天的相关承诺,且有经济处罚措施承诺的得2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本项目其他人员(8大员)提供成交后按时到岗,每天在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月在现场工作不少于23天的相关承诺,且有经济处罚措施承诺的2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4技术部分(40分)实施方案提供本项目施工进度、人员安排、确保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成本管理、环境保护等现场施工的实施方案、。1.实施方案各环节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性强的得4分;2.实施方案操作性、经济性不明显的得2分;3.实施方案无操作性、经济性的和没有提供的不得分。(须有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相对应)4技术部分(40分)项目工期保障方案为确保项目工期而采取保障方案和保障措施,方案合理,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保障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完全满足的得 4 分,部分满足(有缺项的)的得2分;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4技术部分(40分)技术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技术要求、对项目现状的理解、分析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技术方案可行性、针对性不明显的得2分;技术方案可行性、针对性描述模糊的得1分。4技术部分(40分)施工环保措 施方案供应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措施科学先进、合理的得 4 分;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措施合理的得 2 分;计划措施不可行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技术部分(40分)投入设施设备方案提供本项目物质采购计划批次合理,目标明确,物资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设备材料采购内部控制措施明确,运输安全措施明确,仓储验收、保管制度与措施明确的投入设施设备方案。1.方案计划合理、机构健全、内部物质设备管控措施方案明确的得4分;2.方案计划针对性不强、机构不健全、内部物质设备管控措施方案不明确清晰的得2分;3.计划混乱、内部管控不力的和没有提供的不得分。4技术部分(40分)组织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制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完善施工方案完整,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科学先进、计划合理,流水段的划分、各项交叉作业切合实际,合理可行等进行综合评议。1.组织方案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5分;2.组织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3.组织方案模糊,描述不清的得1分;4.没有提供的不得分。5技术部分(40分)售后服务及承诺投标人须有工期、(服务)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的措施方案及承诺。措施方案及承诺内容制定科学合理,处罚措施内容可行性强的得5分;措施方案及承诺内容针对性一般,处罚措施内容制定一般的得3分;措施方案及承诺内容具有一定针对性,处罚措施内容制定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1分;措施方案及承诺、处罚措施内容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得分。5技术部分(40分)紧急预案1、投标人提供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抵抗风险的措施预案。预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和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承诺对于紧急情况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有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相对应)3技术部分(40分)项目熟悉程度为了全面深入熟悉本项目,投标人可自行现场勘察,并附现场相关图片及说明等进行综合评议。项目熟悉程度说明切合本项目实际且详细的得3分;项目熟悉程度说明切合本项目实际普通或不合理的得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3综合得分=报价小计+商务小计+技术小计100第二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类别评议内容分值检查标准商务评议(20分)投标企业综合实力6分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缺一不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不全或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商务评议(20分)投标企业综合实力9分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9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国家认监委官网可查)。商务评议(20分)投标企业综合实力5分具有售后服务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认监委官网可查)。技术评议(50分)技术参数35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且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得35分。带有“★”的条款为重要参数,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佐证满足参数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技术要求为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议(50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5分结合本项目特点及采购需求,制定总体实施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设计图、实施计划、工期和质量保障措施等。方案完整、详实、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存在漏项缺项或者方案存在不符合相关规范与标准的内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评议(50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质保期、售后巡检、售后服务体系和网点、服务响应时间、人员安排、零配件及备品备件供应等。方案完整、详实、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存在漏项缺项或者方案存在不符合相关规范与标准的内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评议(50分)培训方案5分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培训老师等。方案完整、详实、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存在漏项缺项或者方案存在不符合相关规范与标准的内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价格评议(30分)价格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保留两位)。 第三包(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其他设备):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商务部分(25分)品牌实力保障显示屏品牌所属公司需具有GB/T 1900 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IEC20000-1:2018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GB/T22080-2016/ISO/IEC27001:2013信息安全体系、GB/T 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提供上述全项证书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8商务部分(25分)品牌实力保障显示屏品牌所属公司近三年进入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提供网页截图并注网址链接。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3商务部分(25分)品牌实力保障显示屏品牌所属公司纳入新型显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名单,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3商务部分(25分)品牌实力保障显示屏品牌所属公司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显示相关技术的科学进步奖,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3商务部分(25分)品牌实力保障显示屏品牌所属公司具备GB/T 31950-2015诚信管理体系,提供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诚信经理人证书复印件。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3商务部分(25分)品牌实力保障显示屏品牌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和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复印件。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3商务部分(25分)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个1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关键页应包括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45分)产品质量保证所投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36分。★项必须满足,不满足作废标处理;▲项每不满足一项扣2分,其它项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6技术部分(45分)产品质量保证显示屏品牌所属公司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国质量奖,提供证书复印件。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技术部分(45分)施工及售后服务所供的设备及材料的品牌、技术规格,材质的品牌、性能规格是否可满足用户要求,主要安装、施工方法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优秀3分,一般1分,较差0分)。6技术部分(45分)施工及售后服务综合比较各供应商提的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及合理性: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切实可行、贴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合理的得0分。6技术部分(45分)制造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为了充分保障招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如不是主要货物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LED显示屏制造商(核心产品)原厂质保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1分,否则得0分。1总 分10028.1.1.1.初步审查标准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1.3.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28.1.1.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竞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竞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1.1.3.评定结果3.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3.2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1.1.4.其它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典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款项,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货物及数量(工程或服务)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应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壹份备案。需方:供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政府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内容: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1.磋商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偏离说明表7.类似业绩一览表8.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9.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0.资格证明文件11.报价技术文件12.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13.中小企业声明函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23.0.0.0.1.磋商书(集中采购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第包)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1.1.1.1.1.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1.1.1.1.1.1.2.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1.1.1.1.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1.1.1.1.1.1.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1.1.1.1.1.1.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1.1.1.1.1.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3.0.0.0.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3.0.0.0.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1.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1.2.如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23.0.0.0.4.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总报价工期备注说明:(1)人民币报价。(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3)此报价须与公告附件数据文件报价一致。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23.0.0.0.5.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货物类须备注品牌型号等)12345678910…………总计说明: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报价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23.0.0.0.6.偏离说明表磋商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需求报价响应偏离说明技术要求123……商务要求123……响应审核(含资格要求)123……评分要求(如有的话)123……说明:1.1.1.1.1.1.1.1.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并申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偏离。“技术要求”对应本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条要求,“商务要求”对应本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三条要求;1.1.1.1.1.1.1.2.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23.0.0.0.7.类似业绩一览表合同签订时间业主单位项目概况合同金额项目经理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 注23.0.0.0.8.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但当职位年龄从业经历其他12345678…说明:后附相关人员简介及证明材料等。23.0.0.0.9.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邮箱: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产: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与投标服务内容有关的情况:(1)供应商提供此投标服务内容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2)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签字: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23.0.0.0.10.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3.0.0.0.11.报价技术文件以下内容仅供参考1.1.项目概况及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1.2.项目实施方案1.3.项目重点及难点解析1.4.质量控制措施1.5.进度控制措施1.6.拟投入设备情况1.7.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8.承诺书格式自拟1.9.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3.0.0.0.12.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23.0.0.0.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该声明函,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公告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享受扶持政策的,其中标无效并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该声明函,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公告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享受扶持政策的,其中标无效并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23.0.0.0.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3.0.0.0.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诉讼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仲裁情况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应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单位名称)的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895.49万元,资产总额为5715.49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企业名称(盖章):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2月04日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项目编号:YCSZFOGZX-2024-00019.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应城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重庆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960.59万元,资产总额为1144.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七色花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2865.32万元,资产总额为3496.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湖南中育普德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89.76万元,资产总额为973.5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杭州爱科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784.67万元,资产总额为1084.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温州芒谷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539.43万元,资产总额为986.5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应城市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源中心软件+医疗设备,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爱育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257.85万元,资产总额为639.5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爱查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5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武汉晶微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288万元,资产总额为390万元,属于小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1月30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Q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