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平整工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汉江师范学院2024)



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XSY-2024-00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4-00338
三、项目名称
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中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7号(阳光栖谷3栋16楼1-10号)
中标(成交)金额:12(万元)
综合评分法:90(分)

服务类

名称: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2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解任坚,徐蕊,孟胜银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04
2、评审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的70%计取,项目按优惠率折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江师范学院
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719-884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高度财富广场3栋一楼
联系方式:0719-8783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电话:0719-8783933

相关下载

2、竞争性磋商文件(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pdf

相关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项目名称:(二期)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ZXSY-2024-006采购内容:服务类采购人:汉江师范学院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书(仅供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高度财富广场3栋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XSY-2024-006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03383、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3万元6、最高限价:13万元7、采购需求: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12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支持合同信用融资等方面的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4)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高度财富广场3栋一楼;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周六周日不接受文件领取事宜。磋商文件将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2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2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高度财富广场3栋一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江师范学院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联系方式:0719-88460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高度财富广场3栋一楼联系方式:0719-87839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19-878393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第二章“磋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类别内容1采购人汉江师范学院2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4采购需求汉江师范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暨校园西部场地平整(二期)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合同履行期限12日历天6最高限价13万元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中评定办法前附表的1.2项“资格性审查标准”。8备选方案本次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9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接受不接受10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1.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3.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4.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5.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标注:在U盘上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14响应文件盖章及签字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签字,响应文件需逐页盖章,不得漏盖、漏签。15封套要求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供应商名称:4.应注明“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5.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6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17是否退还响应文件是否18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9成交供应商确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磋商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20本项目所属行业价格扣除比例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5%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确定项目是否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或其中的项目包段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详见须知前附表。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须知前附表。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所投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提供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供应商同时满足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个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多个政策的,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扣除。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根据采购人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的70%计取。2.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2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一、说明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采购需求4)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6.5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公章):日期: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备注注:1、附表后须附有关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2、机构须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九、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等依据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十、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对应的页码1234...............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具体数值,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一、技术部分(格式自拟)十二、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附件格式(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无需填写此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符合)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平整工程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