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国际经侦案件资产评估价格鉴证审计费中标结果公示(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2024)


按照直接采购成交规则,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艾国际经侦案件资产评估价格鉴证审计费
采购编号:HLJGCYC2002070020241610899
预算金额:6000.0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采购人: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联系人:姜鹏
采购结果:成功评选
报价供应商数:1
允许中选家数:1家中选
公告日期:2024-02-05
中选供应商:

状态
供应商名称
评审结果
公告日期
成交金额
优惠率

现成交
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中选
2024-02-05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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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单位名称)的艾国际经侦案件资产评估价格鉴证(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艾国际经侦案件资产评估价格鉴证(标的名称),属于鉴证(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62万元,资产总额为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盖章):日期:20年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本公司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不是监狱企业。特此说明!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4年2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单位的艾国际经侦案件资产评估价格鉴证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年2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艾国际经侦案件资产评估价格鉴证审计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