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 会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



[大兴]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523210200015276-XM001
二、项目名称: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73.339133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晨辉育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临300号401室
中标金额:673.339133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晨辉育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临300号401室
91110116MA01BDJD06
673.339133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晨辉育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会议服务
其他
1
209.540718万元
209.540718万元
详见附件

北京晨辉育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其他
1
463.798415万元
463.798415万元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昆、祝智军、孙萍珍、王艳平、贾立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1号        
联系方式:解老师,61298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            
联系方式:高老师,010-69231333-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  010-69231333-208

招标文件.docx
中标公告.docx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1011523210200015276-XM001项目名称: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评审内容...................................................36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41第七章合同一般条款...............................................43第八章合同书.....................................................49第九章附件.......................................................65第一章投标邀请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的委托,对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1.项目名称: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2.项目编号:11011523210200015276-XM0013.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90万元,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5.面向企业类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6.采购需求:名称包控制金额(元)核心产品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6900000会议服务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8.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主体。(3)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9.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30至1月19日下午17:00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如有参加意向的供应商需注意以下事项: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方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未按上述方式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注册登录后,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需在此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录事项如下:(1)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中的数字证书办理平台(2)市场主体(供应商)注册入库: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后,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中选择供应商入口,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市场主体(供应商)注册入库后,需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持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参与本项目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10.投标:投标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方式:(1)线上递交投标人应在开标之日2024年2月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登陆,在线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J格式的加密文件。未在线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投标无效。(2)投标现场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需在2024年2月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当日,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②《开标一览表》纸质版1份(备用)。③投标U盘或光盘一份,U盘或光盘内容包括:加密《投标文件》ZBJ格式1份、未加密《投标文件》ZBJ格式文件1份,WORD或WPS格式《投标文件》1份、PDF格式《投标文件》1份。④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证书(钥匙)。⑤法人代表授权书1份。以上资料需开标当日现场递交,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11.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12.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13.联系信息:采购中心联系信息:采购中心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邮编:102600联系人:高老师联系方式:010-69231333转208采购人联系信息: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解老师联系方式:010-61298803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1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与投标人须知矛盾的,应以本表为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序号内 容说 明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采购中心全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90万元3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日前。4投标语言:中文投标报价货币5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6投标有效期:180个日历日(从开标日起计算)。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U盘或光盘一份(不退还)分别密封提交。(纸质版投标一览表一份备用,也需单独密封)(所提供资料不退)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9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0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内容)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他1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14不允许转包、分包1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中心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采购中心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中心为: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1.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2.2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1.2.3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未按上述方式在此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1.4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1.4.1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北京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4.2采购人有权复核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与其他评标记录一并保存。1.5采购中心对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具有解释权。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不收取服务费。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内容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八章合同书(格式)第九章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投标人的疑问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提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合同等由采购人提供的内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有疑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执行程序有疑问的,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采购中心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答复。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中心回函确认,不回函的将视为已获知,投标人自担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7.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中心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投标人资格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8.2为便于评审及规范统一,建议投标文件规格为A4幅面。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格式规定的顺序和格式,统一编目编码后装订。投标文件按照环保节约原则,建议双面打印、复印(投标文件封皮和目录、资格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商务技术册提供的第三方盖章的原件材料除外)。8.3投标人资格册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的正本、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商务技术册正本、副本”字样。凡本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原件均应装订在正本中,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4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要求,照片件、扫描件、影印件、截图件与其具有同等效力。8.5除第九章附件外,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货物从采购人或最终用户单位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0.3.1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0.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0.3.3其他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需计入投标成本的费用。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但均应就总价作出明确报价。10.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6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7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8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列明的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增项或减项,不得修改各项目对应的采购数量,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0.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12.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内容上签字。投标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12.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5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人资格册(包含正副本)、商务技术册(包含正副本)、投标U盘或光盘分别密封提交。投标人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应为原件现场备查,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13.2所有封装封面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的项目填写)和“(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4)在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3.3投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在线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J格式的加密文件。未在线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由于投标人未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证书(用于开标现场下载并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无效。由于技术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可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光盘中的文件代替其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中心,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14.2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中心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4.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中心应当拒收。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15.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撤回投标的通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明确“撤回投标”的授权。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5.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采购中心将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中心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6.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补充、修改等说明材料的全部内容。若宣读的内容与密封提交的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说明。拒不说明,作无效投标处理。16.3开标时,由于投标人未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证书(用于开标现场下载并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无效。由于技术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可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光盘中的文件代替其投标文件。未提供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或单独密封提供的投标一览表中存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注明投标报价、复印件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16.4采购中心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评标委员会17.1本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17.4评标委员会成员因缺席、回避、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18.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8.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⑴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⑵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18.3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内容。19.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19.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开标时,投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同时出现上述错误,按照排序在先的方法进行更正。评审中,投标文件与单独密封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密封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9.2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投标无效21.1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缺项、漏项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情形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3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有关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规定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规定的;(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6)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22.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22.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五章。2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2.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备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如按本条第一款要求计算投标人数量后不足三家的,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本部分第30条第一款处理。2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排序。除第26条规定外,确定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5.确定中标人25.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5.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6.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6.2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7.中标通知书27.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中标公告中须公示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27.2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29.履约保证金(如适用)29.1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金额和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0.废标情况30.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质疑31.质疑3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1.2供应商对采购需求、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执行程序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1.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1.7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1.8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面提交质疑函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时提供),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1.9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31.10不符合上述31.2-31.9条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31.11供应商如果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或在质疑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质疑函格式: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手机:传真: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分类:□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执行程序□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公章:提交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90万元,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保洁服务6014.57 平方米2会议服务5个该项为核心产品3会议餐饮及客房服务20间4日常维护维修服务6014.57 平方米5会议用车服务1辆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1号(二)项目基本情况:大兴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4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014.57平方米。其中:主楼面积:5393.14平方米;平房宿舍楼面积:365.14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256.29平方米。主楼内设备及有关情况如下:主要有3个会议室、1间贵宾接待室、1个党群活动室、21间办公室、3间套房、13间标间、1个公共餐厅、3间小餐厅、1个健身房、1个乒乓球室、1个台球室、1个厨房等。平房宿舍楼主要有:7间宿舍、2个卫生间、1个洗漱间、1个浴室、1个活动室、1个面点间及面点库房等。三、服务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一、保洁服务保洁服务是指为保持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主楼和平房宿舍楼的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餐厅、活动室等卫生清洁而进行的日常清扫工作。1、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公共区域包括:主楼大厅、大门、楼道、楼梯、走廊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平房宿舍楼走廊、活动室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内容:(1)清理大楼内的所有垃圾,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2)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箱、花槽内的垃圾;(3)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4)清洁所有出口大门及门牌;(5)清除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6)清洁所有扶手、栏杆、窗框及玻璃表面;(7)清扫所有通风窗口;(8)清扫空调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9)拖擦地、台表面;(10)清洁所有楼梯、走廊;(11)清洁所有灯饰;(12)扫净及洗刷大厅出入口地台及台阶;(13)保持入口大厅内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干净整洁;(14)清扫大厅天花板尘埃;(1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主楼和平房的外墙、外窗清洗,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6)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主楼地面、楼梯大理石结晶养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标准:(1)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杂物;(2)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无尘、无污物;(3)垃圾筒内垃圾当天清理,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4)门窗玻璃无污迹、水迹、裂痕,有明显安全标志;(5)厅堂无蚊虫;(6)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7)大厅出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大理石墙面光亮、无污迹、水迹;(8)大厅天花板无尘埃;2、卫生间、洗漱间、淋浴间保洁内容:(1)清洁所有门窗、天花板;(2)擦、冲及洗净所有卫生间、洗漱间、淋浴间设备;(3)擦净所有卫生间、洗漱间、淋浴间镜面;(4)擦净地台表面;(5)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6)抹净抽气扇;(7)随时补充厕纸、擦手纸、洗手液、清洁液等;(8)及时清理卫生桶脏物;(9)清洁卫生洁具。标准:(1)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无污迹、无杂物;(2)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3)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4)面池、龙头、弯管无污迹、无杂物,电镀件明亮;(5)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香球不少于1/2个球,及时更换;(6)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7)设备(灯、开关、暖气、通风口、门锁)无尘、无污迹;(8)空气清新、无异味;3、室内区域卫生保洁室内区域包括:主楼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各活动室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平房活动室、库房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1)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干净、整洁;(2)保持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蜘蛛网;(3)保持地面、地毯的整洁、完好,无垃圾、污渍;(4)保持室内各种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5)保持室内灯具清洁、完好;(6)保持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挂放端正,清洁无损;(7)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4、电梯间保洁内容:(1)扫净及清擦电梯门表面;(2)擦净电梯内壁、门及指示;(3)电梯天花板表面除尘;(4)电梯门缝吸尘;(5)擦净电梯通风口及照明灯罩;(6)电梯地毯吸尘及更换。标准:(1)电梯门表面、轿厢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2)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土;(3)电梯通风口及照明灯罩无尘土污渍;(4)电梯地毯干净整洁,无尘土、脚印,并于每日上班前更换星期地毯。二、会议服务会议服务是指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各级人大代表在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提供的会议接待服务。内容:1.日常按要求保持会场、贵宾室、活动室、餐厅、客房的经常性卫生,器具完好;2.会前按要求摆放桌、椅、台布、台裙、茶杯、纸、笔、热水、湿巾等,按要求打开会议音响系统、表决系统、影像系统、空调、灯光;3.如有会议用餐按要求提前制订菜谱、加工烹饪食材、摆放餐具、传递菜品,为参会人员提供用餐服务;4.会后整理会场、清扫餐厅,相关设备、用品回库,并做好涉密文件的销毁和厨余垃圾分类投放;5.按规范做好杯具、餐具、厨具、客房用品、台布、口布的洗消工作;6.窗帘、杯垫、壶垫、地毯、沙发等定期清洗;7.一般性会议提供上水等普通服务,如有会议用餐提供用餐服务,如有会议住宿或午休提供客房服务;8.会议室、活动室随时补充擦手纸、文具用品。标准:1.会场布置符合主办者要求;2.会场布置整洁、大方、颜色协调,摆台合理,符合标准;3.茶杯洗消标准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4.保持室内整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5.窗帘、杯垫地毯等洁净;6.会议接待服务员不少于6人,要求35岁(含)以下女性,具备会议接待的礼仪知识,服饰得体大方,礼貌热情,形象好,气质佳。三、食堂餐饮及客房服务食堂餐饮及客房服务是指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各级人大代表在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提供的会议用餐、会议客房休息和代表服务中心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服务。内容:1.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用餐服务;2.为代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用餐服务;3.日常按要求保持厨房、洗碗间、餐厅、客房的经常性卫生,器具完好;4.餐后清洗餐具、打扫餐厅,并按规定做好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工作;5.按规定做好食材的分区加工、分类储存工作;6.按规范做好餐具、厨具、客房用品、台布、口布的洗消工作;7.餐厅地毯、沙发、窗帘、桌椅等定期清洗;8.食堂烟机、烟道、地沟至少每两个月清洗一次。9.餐厅、休息室随时补充纸巾、牙签、牙线等用品。标准:1.严格遵守会议用餐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提供酒水、高档食材;2.在不盈利的原则下,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在不超标的前提下,尽量让用餐人员吃饱吃好;3.坚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原则,减少原材料的不必要浪费;4.餐厅摆台合理,符合标准;5.餐具、厨具洗消标准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6.保持厨房、洗碗间、餐厅整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7.烟机、烟道、灶具干净无油污,避免火灾隐患;四、日常维护维修服务日常维护维修服务是指为保持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主楼和平房宿舍楼的基础设施、设备原有等级和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基础维护维修工作。由专业第三方维保服务单位管理、检修、维护和保养的除外。内容:1.定期对基础设施、设备(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软化水系统、消防系统、电热水器等设备)进行巡检,以发现潜在故障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2.定期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当发现设备故障时,需要及时进行维修,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坏;3.及时修复损坏的基础设施、设备,超出维修范围和维修能力时要及时上报中心领导,经领导同意后,由第三方进行专业维修;4.负责第二会议室的音响设备、音像设备、加密视频设备的会议技术保障工作;5.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6.监督并协助第三方维保单位做好变电室、中央空调、会议设备、电梯、旋转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7.做好常用五金耗材的采购、登记和保管工作。标准:1.从业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对中心内部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简单的基础维修;2.熟悉中心内部的基础设施、设备的分布、型号、功能和操作,确保设备平稳运行;3.及时完成各项零星小损小坏维修任务,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得超过24小时;4.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维修维护的水平和技能;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维护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6.做好应急预案,能从容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7.爱护维修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维修完毕后打扫现场,要做到工完、料静、场清。五、会议用车服务会议用车服务是指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区人大常委各专委会的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提供公务用车的出行需求服务。内容:1.在区人大办公室的统一调度下,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用车服务。2.按规范定期检查车辆的防冻液、机油、刹车油、轮胎等车辆基本情况;3.及时擦洗车辆,保持车内外卫生。标准:1.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2.准时接送,保证会议参与者按时到达会议地点,不耽误会议进程;3.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司机,熟悉我区道路情况,可灵活应对路况;4.不违章、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5.及时保养、清洗车辆,确保车况良好,车内外卫生干净整洁,车内无异味;6.按规定做好车辆使用登记。.四、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一)售后服务: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不断改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二)培训要求:乙方负责物业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并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物业服务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三)人员配置要求人员配置情况序号岗位人数序号岗位人数1后勤主管16会议用车司机12维修主管17维修技工13会服主管18会服人员64后厨主管19厨师25保洁主管110保洁人员2人数总计:17人(四)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的行为,均视为代表乙方的职务行为。乙方应按时向其所有委派的工作人员按时支付工资、缴纳劳动保险等,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伤事故及安全事故、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如乙方委派人员,如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五)如乙方未能按时向其委派人员支付报酬、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造成乙方委派人员上访或给甲方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可以从向乙方应付款中进行支付的,如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六)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必须按照本条人员配置要求配置人员,并到场进行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五、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约定时间,大兴区林校北路1号院。六、验收服务要求以合同规定的标准为准,没有合同规定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七、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即:每季度完成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于下季度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有效、完整、准确的税务发票,并经甲方验证通过后付款。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了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如需进行审计后才能向甲方付款;或者甲方认为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的;待第三方审计结束后,甲方根据审计结果再向乙方付款,在审计未完成前乙方不得提前要求甲方支付款项。八、其他相关要求1.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本条有关工作的报酬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2.中标物业公司提供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进行调剂使用,甲方有权监督其执业资格、健康状况、考勤、工作状态,甲方认为乙方委派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不遵守甲方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更换,乙方应予以更换。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乙方应符合中小/小微企业要求,如不符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特殊资质条款无第五章评审内容一、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1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包括社保和医保)(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加盖单位公章)注:审查内容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3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21.1、21.2、21.3条款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5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分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分标准细则》,满分100分。说明:(1)评标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他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4)计分方法:将各评标委员对同一投标单位的得分合计后取平均值,即为该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标准细则1.价格分(客观分)序号项目评审项评审因素分值1价格(10分)价格报价得分=1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注: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分2.技术分(主观分)序号项目评审项评审因素分值2技术(50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方案1.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方案:安全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方案、值班值守安全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应答情况综合评议,全部响应且内容丰富、合理、可操作性强得9分;全部响应但内容饱满性、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响应了但内容需完善得3分;不适用或不切合实际,得0分。2.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取得《设备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得3分。12分2技术(5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针对性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整体设计及策划:根据投标人应答情况综合评议,分析准确、针对性强、整体设想、思路清晰明确,得4分;分析、整体设想及思路较好,得3分;分析、整体设想及思路一般,得2分;不适用或不切合实际,得0分。4分2技术(50分)对本项目的接管、进驻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接管、进驻方案:根据投标人应答情况综合评议,针对性强,思路清晰,接管方案完备,得3分;针对性较好、思路基本可行,接管方案较完备,得2分;针对性、思路、接管方案一般,得1分;不适用或不切合实际,得0分。3分2技术(50分)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物业方案(包括工程维修养护、保洁服务、会议服务等)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得6分;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4分;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得2分;不适用或不切合实际,得0分。6分2技术(50分)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证方案:提交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证措施,满足得5分;方案较完备,得3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适用或不切合实际,得0分。5分日常管理与规章制度根据投标人日常管理与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健全的项目管理职责、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保密制度措施完备等情况进行打分:完善、适用得5分;较完善、基本适用,得3分;制度方案一般,得1分;不适用或不切合实际,得0分。5分紧急响应、应急预案物业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应答情况综合评议,全部响应且内容丰富、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全部响应但内容饱满性、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基本响应但内容饱满性、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不适用或不切合实际,得0分。5分节能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的科学合理、现实有效的节能等措施情况打分,节能管理措施完备有效,得5分;节能管理措施较好,得3分;节能管理措施一般,得1分;未提供节能管理措施,得0分。5分考核及奖惩办法针对本项目的考核及奖惩办法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考核及奖惩办法全面、科学合理性一般,得3分;未提供考核及奖惩办法,得0分。5分三、商务分(客观分)序号项目评审项评审因素分值3综合(40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方案1、后厨主管:持有厨师高级职称,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初级职称,得1分;不满足得0分。2、保洁主管: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身份,得3分。只具备1项得1分;不满足得0分。3、会服主管: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两年以上会服管理经验,得2分。全部具备得4分;不满足得0分。4、维修主管:具有高压电操作证,得4分;不满足得0分。5、会服司机:具有A1驾驶证且有3年以上大客车型驾驶经验,得2分;不满足得0分。6、后勤主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得3分。不满足得0分。20分3综合(40分)会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根据投标人应答情况综合评议会服人员配置情况:会服人员年龄35岁(含35岁)以下、中专学历(含中专)以上,全部满足得5分,满足1项得2分,未满足的得0分。5分3综合(40分)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提供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打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09001或GB/TI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AAA级信用等级证书》、《资信等级证书AAA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5分3综合(40分)项目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同类型项目或政府行政办公楼项目等业绩证明(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及签署页、甲方满意度或服务评价复印件,无法认定项目类型或服务内容不全的合同将不计分),满足3个项目上述要求的业绩得10分,满足2个项目上述要求的业绩得6分,满足1个项目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未满足的得0分。10分注: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与评审有关资料原件备查。如发现虚假资料,将按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6.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定义:(1)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2.如遇甲方根据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致使人员增加或服务增加的相关费用可另行协商。3.对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有效书面协议方能生效。4.遇相关单位就本合同涉及相关事宜进行结果查究时,乙方负有协助配合义务。5.该项目期限3年,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项目年服务费用不超过约定的三年总项目价款的33.33%,第三年期满后不再签订。6.物业投标报价费用不包含以下9项费用:(1)房屋建筑折旧费和维修基金;(2)设备设施的维修费、扩建费、更换费、设备更新改造费;(3)水、电、气、供暖费、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电缆代维护费;(4)业主自用办公设备设施、器具维修养护费;(5)大楼会议用设备设施;(6)特殊会议服务和特定情况的布置费;(7)自用设施(如:分类垃圾桶等);(8)垃圾向外清运费用;(9)设备专项维护保养费用及大楼消电检费用;第七章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部服务。(4)“甲方”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系指用货币换取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5)“乙方”即,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2.服务标准2.1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2若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为准。3.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即:每季度完成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于下季度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有效、完整、准确的税务发票,并经甲方验证通过后付款。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了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如需进行审计后才能向甲方付款;或者甲方认为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的;待第三方审计结束后,甲方根据审计结果再向乙方付款,在审计未完成前乙方不得提前要求甲方支付款项。4.人员管理及培训4.1培训要求:乙方负责物业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并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物业服务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4.2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的行为,均视为代表乙方的职务行为。乙方应按时向其所有委派的工作人员按时支付工资、缴纳劳动保险等,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伤事故及安全事故、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如乙方委派人员,如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4.3如乙方未能按时向其委派人员支付报酬、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造成乙方委派人员上访或给甲方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可以从向乙方应付款中进行支付的,如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4.4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必须按照本条人员配置要求配置人员,并到场进行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5.质量保证及检验5.1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入驻并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标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为准。5.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入驻并提供服务的,即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以甲方是否满意为准。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减免部分服务费用,以及解除合同。6.违约赔偿6.1除合同第6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入驻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应付物业服务费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迟入驻一天,按应付物业服务费总价的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应付物业服务费总价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入驻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2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通知后在通知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不可抗力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当面或用挂号信速递另一方。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即时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8.税费8.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9.合同争议的解决9.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违约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通知后在通知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以上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相应的索赔。11.破产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2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发生诉讼,乙方还应承担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办案差旅费等有关支出费用。12.转让和分包1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整体转让、整体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部分项目分包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13.合同修改13.1对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有效书面合同方能生效。14.通知及送达14.1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有关法律文件等,均应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送达。一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在一方通知到对方前,对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的均为有效送达,由未通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14.2以书面方式邮寄(快递)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如按本合同记载之地址送达被拒收或退回,拒收或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或送达的,自该电子邮件进入对方系统或邮箱的时间,视为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视为以书面方式送达。直接送达的,以对方签收为送达。14.3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5.计量单位15.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6.适用法律16.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7.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7.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4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为3年。8.合同书项目合同书(样板)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甲方)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物业服务(采购内容)经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成交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本合同书;b.供应商确认通知书;c.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d.招标文件:e.投标文件等。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管理项目本合同要求提供的管理项目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文件。四、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佰玖拾万元(小写:690万元)。本合同价款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费用,乙方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如遇甲方根据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致使人员增加或服务增加的相关费用可另行商议,按签订的书面协议确定。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一般条款中规定。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全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七、合同条款(一)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定义:(1)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2.如遇甲方根据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致使人员增加或服务增加的相关费用可另行协商。3.对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有效书面协议方能生效。4.遇相关单位就本合同涉及相关事宜进行结果查究时,乙方负有协助配合义务。5.该项目期限3年,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项目年服务费用不超过约定的三年总项目价款的33.33%,第三年期满后不再签订。6.物业投标报价费用不包含以下9项费用:(1)房屋建筑折旧费和维修基金;(2)设备设施的维修费、扩建费、更换费、设备更新改造费;(3)水、电、气、供暖费、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电缆代维护费;(4)业主自用办公设备设施、器具维修养护费;(5)大楼会议用设备设施;(6)特殊会议服务和特定情况的布置费;(7)自用设施(如:分类垃圾桶等);(8)垃圾向外清运费用;(9)设备专项维护保养费用及大楼消电检费用;(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部服务。(4)“甲方”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系指用货币换取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5)“乙方”即,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2.服务标准2.1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2若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为准。3.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即:每季度完成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于下季度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有效、完整、准确的税务发票,并经甲方验证通过后付款。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了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如需进行审计后才能向甲方付款;或者甲方认为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的;待第三方审计结束后,甲方根据审计结果再向乙方付款,在审计未完成前乙方不得提前要求甲方支付款项。4.人员管理及培训4.1培训要求:乙方负责物业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并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物业服务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4.2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的行为,均视为代表乙方的职务行为。乙方应按时向其所有委派的工作人员按时支付工资、缴纳劳动保险等,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伤事故及安全事故、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如乙方委派人员,如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4.3如乙方未能按时向其委派人员支付报酬、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造成乙方委派人员上访或给甲方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可以从向乙方应付款中进行支付的,如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4.4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必须按照本条人员配置要求配置人员,并到场进行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5.质量保证及检验5.1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入驻并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标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为准。5.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入驻并提供服务的,即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以甲方是否满意为准。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减免部分服务费用,以及解除合同。6.违约赔偿6.1除合同第6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入驻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应付物业服务费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迟入驻一天,按应付物业服务费总价的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应付物业服务费总价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入驻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2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通知后在通知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不可抗力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当面或用挂号信速递另一方。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即时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8.税费8.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9.合同争议的解决9.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违约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通知后在通知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以上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相应的索赔。11.破产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2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发生诉讼,乙方还应承担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办案差旅费等有关支出费用。12.转让和分包1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整体转让、整体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部分项目分包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13.合同修改13.1对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有效书面合同方能生效。14.通知及送达14.1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有关法律文件等,均应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送达。一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在一方通知到对方前,对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的均为有效送达,由未通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14.2以书面方式邮寄(快递)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如按本合同记载之地址送达被拒收或退回,拒收或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或送达的,自该电子邮件进入对方系统或邮箱的时间,视为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视为以书面方式送达。直接送达的,以对方签收为送达。14.3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5.计量单位15.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6.适用法律16.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7.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7.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4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为3年。附件: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一、保洁服务保洁服务是指为保持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主楼和平房宿舍楼的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餐厅、活动室等卫生清洁而进行的日常清扫工作。1、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公共区域包括:主楼大厅、大门、楼道、楼梯、走廊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平房宿舍楼走廊、活动室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内容:(1)清理大楼内的所有垃圾,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2)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箱、花槽内的垃圾;(3)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4)清洁所有出口大门及门牌;(5)清除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6)清洁所有扶手、栏杆、窗框及玻璃表面;(7)清扫所有通风窗口;(8)清扫空调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9)拖擦地、台表面;(10)清洁所有楼梯、走廊;(11)清洁所有灯饰;(12)扫净及洗刷大厅出入口地台及台阶;(13)保持入口大厅内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干净整洁;(14)清扫大厅天花板尘埃;(1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主楼及平房外墙、外窗清洗,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6)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主楼大理石地面、楼梯结晶维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标准:(1)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杂物;(2)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无尘、无污物;(3)垃圾筒内垃圾当天清理,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4)门窗玻璃无污迹、水迹、裂痕,有明显安全标志;(5)厅堂无蚊虫;(6)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7)大厅出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大理石墙面光亮、无污迹、水迹;(8)大厅天花板无尘埃;2、卫生间、洗漱间、淋浴间保洁内容:(1)清洁所有门窗、天花板;(2)擦、冲及洗净所有卫生间、洗漱间、淋浴间设备;(3)擦净所有卫生间、洗漱间、淋浴间镜面;(4)擦净地台表面;(5)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6)抹净抽气扇;(7)随时补充厕纸、擦手纸、洗手液、清洁液等;(8)及时清理卫生桶脏物;(9)清洁卫生洁具。标准:(1)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无污迹、无杂物;(2)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3)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4)面池、龙头、弯管无污迹、无杂物,电镀件明亮;(5)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香球不少于1/2个球,及时更换;(6)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7)设备(灯、开关、暖气、通风口、门锁)无尘、无污迹;(8)空气清新、无异味;3、室内区域卫生保洁室内区域包括:主楼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各活动室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平房活动室、库房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及饰物。(1)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干净、整洁;(2)保持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蜘蛛网;(3)保持地面、地毯的整洁、完好,无垃圾、污渍;(4)保持室内各种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5)保持室内灯具清洁、完好;(6)保持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挂放端正,清洁无损;(7)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4、电梯间保洁内容:(1)扫净及清擦电梯门表面;(2)擦净电梯内壁、门及指示;(3)电梯天花板表面除尘;(4)电梯门缝吸尘;(5)擦净电梯通风口及照明灯罩;(6)电梯地毯吸尘及更换。标准:(1)电梯门表面、轿厢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2)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土;(3)电梯通风口及照明灯罩无尘土污渍;(4)电梯地毯干净整洁,无尘土、脚印,并于每日上班前更换星期地毯。二、会议服务会议服务是指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各级人大代表在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提供的会议接待服务。内容:1.日常按要求保持会场、贵宾室、活动室、餐厅、客房的经常性卫生,器具完好;2.会前按要求摆放桌、椅、台布、台裙、茶杯、纸、笔、热水、湿巾等,按要求打开会议音响系统、表决系统、影像系统、空调、灯光;3.如有会议用餐按要求提前制订菜谱、加工烹饪食材、摆放餐具、传递菜品,为参会人员提供用餐服务;4.会后整理会场、清扫餐厅,相关设备、用品回库,并做好涉密文件的销毁和厨余垃圾分类投放;5.按规范做好杯具、餐具、厨具、客房用品、台布、口布的洗消工作;6.窗帘、杯垫、壶垫、地毯、沙发等定期清洗;7.一般性会议提供上水等普通服务,如有会议用餐提供用餐服务,如有会议住宿或午休提供客房服务;8.会议室、活动室随时补充擦手纸、文具用品。标准:1.会场布置符合主办者要求;2.会场布置整洁、大方、颜色协调,摆台合理,符合标准;3.茶杯洗消标准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4.保持室内整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5.窗帘、杯垫地毯等洁净;6.会议接待服务员不少于6人,要求35岁(含)以下女性,具备会议接待的礼仪知识,服饰得体大方,礼貌热情,形象好,气质佳。三、食堂餐饮及客房服务食堂餐饮及客房服务是指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各级人大代表在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提供的会议用餐、会议客房休息和代表服务中心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服务。内容:1.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用餐服务;2.为代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用餐服务;3.日常按要求保持厨房、洗碗间、餐厅、客房的经常性卫生,器具完好;4.餐后清洗餐具、打扫餐厅,并按规定做好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工作;5.按规定做好食材的分区加工、分类储存工作;6.按规范做好餐具、厨具、客房用品、台布、口布的洗消工作;7.餐厅地毯、沙发、窗帘、桌椅等定期清洗;8.食堂烟机、烟道、地沟至少每两个月清洗一次。9.餐厅、休息室随时补充纸巾、牙签、牙线等用品。标准:1.严格遵守会议用餐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提供酒水、高档食材;2.在不盈利的原则下,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在不超标的前提下,尽量让用餐人员吃饱吃好;3.坚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原则,减少原材料的不必要浪费;4.餐厅摆台合理,符合标准;5.餐具、厨具洗消标准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6.保持厨房、洗碗间、餐厅整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7.烟机、烟道、灶具干净无油污,避免火灾隐患;四、日常维护维修服务日常维护维修服务是指为保持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主楼和平房宿舍楼的基础设施、设备原有等级和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基础维护维修工作。由专业第三方维保服务单位管理、检修、维护和保养的除外。内容:1.定期对基础设施、设备(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软化水系统、消防系统、电热水器等设备)进行巡检,以发现潜在故障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2.定期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当发现设备故障时,需要及时进行维修,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坏;3.及时完成各项零星小损小坏维修任务,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得超过24小时;4.及时修复损坏的基础设施、设备,超出维修范围和维修能力时要及时上报中心领导,经领导同意后,由第三方进行专业维修;5.负责第二会议室的音响设备、音像设备、加密视频设备的会议技术保障工作;6.监督并协助第三方维保单位做好变电室、中央空调、会议设备、电梯、旋转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7.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8.做好常用五金耗材的采购、登记和保管工作。标准:1.从业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对中心内部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简单的基础维修;2.熟悉中心内部的基础设施、设备的分布、型号、功能和操作,确保设备平稳运行;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维修维护的水平和技能;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维护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5.做好应急预案,能从容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6..爱护维修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维修完毕后打扫现场,要做到工完、料静、场清。五、会议用车服务会议用车服务是指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区人大常委各专委会的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提供公务用车的出行需求服务。内容:1.在区人大办公室的统一调度下,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用车服务。2.按规范定期检查车辆的防冻液、机油、刹车油、轮胎等车辆基本情况;3.及时擦洗车辆,保持车内外卫生。标准:1.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2.准时接送,保证会议参与者按时到达会议地点,不耽误会议进程;3.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司机,熟悉我区道路情况,可灵活应对路况;4.不违章、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5.及时保养、清洗车辆,确保车况良好,车内外卫生干净整洁,车内无异味;6.按规定做好车辆使用登记。第九章附件一、投标人资格册目录(应答索引表)序号项目投标人应答内容页码备注说明1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有或没有2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或没有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有或没有4审计报告报告正文有或没有4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有或没有4审计报告利润表有或没有4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有或没有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有或没有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包括社保和医保)有或没有7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有或没有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有或没有9中小企业声明有或没有附件1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系(单位名称: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的采购,代表本单位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___________)的(单位名称:___________)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___________)的(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的采购,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电话:附件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仅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说明:①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投标人可提交验资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②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中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如无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③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④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⑤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中心):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扣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专业担保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边志伟联系电话:888225732、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阳陈浩然联系电话:58528750585287603、北京兴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薛迪联系电话:18511189881附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包括社保和医保)(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入帐凭证复印件。2、每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入帐凭证应含:社保和医保费。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附件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2、无缴税记录须提供零申报材料。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附件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㈠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㈡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提交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目录(应答索引表)序号项目投标人应答内容页码备注说明1投标函有或没有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有或没有3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有或没有4不存在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具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的声明有或没有5投标一览表有或没有6投标分项报价表有或没有7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方案有或没有8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针对性有或没有9对本项目的接管、进驻方案有或没有10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方案有或没有11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有或没有12日常管理与规章制度有或没有13紧急响应、应急预案有或没有14节能管理措施有或没有15考核及奖惩办法有或没有16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有或没有17会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有或没有18管理体系认证有或没有19项目业绩有或没有20其他相关资质及证书有或没有21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有或没有附件1投标函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编号:11011523210200015276-XM001)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8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二、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三、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投标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四、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材料,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投标U盘且分别单独密封。1.投标一览表一份2.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3.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文件。六、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七、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八、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九、我方同意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的规定。十、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十一、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相关更正补充(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十二、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或评标委员会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三、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的陈述和本投标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主管机关组建时间联 系 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财务负责人固定资产自有资金电 话流动资金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编号资产总额财务状况年份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财务状况2021年财务状况2022年经营范围企业员工情况(人数)总人数(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情况(人数)高级职称人员中初级职称人员企业组织机构可附图下属部门情况可附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3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格式)声明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4不存在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具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的声明(格式)声明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不存在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具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的声明”。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5投标一览表招标编号:11011523210200015276-XM001项目名称: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总价(元) ;大写 ;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注:1.为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另外将一份“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写出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红章,合计处写出金额大小写。2.投标一览表中存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签章、未注明投标报价、复印件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开标时,投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同时出现上述错误,按照排序在先的方法进行更正。附件6投标分项报价表(自拟)费用类别金额(元)说明保洁服务会议服务会议餐饮及客房服务日常维护维修服务会议用车服务...合计报价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注:1.投标分项报价应尽细(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所报价格为含税价格,采购人不再负担报价以外的费用;2将所有对应项费用全部列出,合计应与投标一览表总计一致;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开标时,投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同时出现上述错误,按照排序在先的方法进行更正。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盖章)附件7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方案(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8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针对性(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9对本项目的接管、进驻方案(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0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方案(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1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2日常管理与规章制度(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3紧急响应、应急预案(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4节能管理措施(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5考核及奖惩办法(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6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方案(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7会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8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视情况自行填写)附件19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同类型项目或政府行政办公楼项目等业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每个业绩资料应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及签署页、甲方满意度或服务评价复印件,无法认定项目类型或服务内容不全的合同将不计分)(合同必须明示项目名称、地点以及合同金额,应有需方联系人、固定联系电话等,合同应是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序号项目名称地点服务内容建筑面积(万M2)合同金额(元)接管日期目前状态获奖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应附相应的合同,所报资料不清楚、涂改、遮挡或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附件20其他相关资质及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用户反馈意见2、信誉证书(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企业诚信的证明材料、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材料)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4、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21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完.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11011523210200015276-XM001二、项目名称:大兴区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晨辉育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临300号401室中标金额:6733391.33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会议服务 总价:2095407.18元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昆、祝智军、孙萍珍、王艳平、贾立健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1号联系方式:010-612988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层联系方式:010-69231333、692313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10-69231339转208十、附件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 会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