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桩基检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2024)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KD-ZFCG-2024011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6-2024-00116
三、项目名称
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武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昌区白沙洲街万佛林244号
中标(成交)金额:59(万元)
综合评分法:76.00(分)
服务类
名称: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检测工程(含检测报告)时止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五、评审小组成员
林亚辉(包1采购人代表)、孙翠明(包1组长)、李能红(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04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 3 幢51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标准,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0.885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企业类型:小型企业。2、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武昌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8936965)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4、公告媒体:(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2)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
联系方式:027-88927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15392877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娟、陈雯静、陈鸣、陆晓绚
电话:15392877137
相关下载
定 WHKD-ZFCG-20240110 磋商文件-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pdf
相关合同
武汉坤达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HKD-ZFCG-20240110项目名称: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一、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参加竞标之前,供应商应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并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竞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二、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供应商使用其CA数字证书(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三、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应充分考虑上传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文件恕不接收。四、★号条款均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负偏离,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五、在供应商最终报价后,若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未低于成本。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六、供应商应按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如未按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七、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的项目,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八、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网上,接受社会监督。九、本公司为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十、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须在发出磋商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磋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2、定义3、磋商费用4、现场勘察5、采购文件的构成6、采购文件疑问的提交7、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构成10、响应文件的编制11、磋商报价12、备选方案13、联合体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其他证明资料16、磋商保证金17、磋商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签署19、响应文件提交20、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二、磋商程序21、磋商小组22、磋商代表23、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磋商25、保密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26、确定成交供应商27、合同授予的标准28、签订合同29、询问30、质疑31、投诉32、政府采购政策33、相关条文解读34、适用法律35、其他要求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三)采购标的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内容(一)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三)服务内容(四)工作要求(五)服务期、质量要求、质保期、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四、报价要求五、人员及设备要求六、保密和知识产权七、其他要求第四章评定方法一、评定办法前附表二、评定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三、评分细则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磋商书及价格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书4、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二、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无采购回避事项和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三、商务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号条款响应承诺函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6、主要检测设备表7、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四、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KD-ZFCG-20240110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4-001163.项目名称: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74(万元)6.最高限价:74(万元)7.采购需求: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检测工程(含检测报告)时止。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础工程检测);(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工程检测类高级职称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3.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4.公告媒体:(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2)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5.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6.政府采购保函:(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7.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联系方式:027-889277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联系方式:153928771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娟、陈雯静、陈鸣、陆晓绚电话:15392877137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4项目属性服务类5项目内容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应提供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成交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9集中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0成交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2、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主管部门: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日期: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3、“★”号条款响应承诺函供应商提供对采购文件中“★”号条款响应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1)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日期委托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主要内容123456789…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审中不予计分。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表1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类似项目情况类似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完成情况完成情况项目质量注:(1)如果本表格栏目不够,可自行增加。(2)表后附拟派项目人员学历/职称/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如有)。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表2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类似项目情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主要项目名称注:(1)如果本表格栏目不够,可自行增加。(2)表后附拟派项目人员学历/职称/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如有)。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主要检测设备表序号设备或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备注123...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123……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响应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2)如全部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全部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无偏离”;如本表仅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无偏离,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评分标准内容编制服务方案。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1)除以上要求外,在第二章磋商须知中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和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的(武车二路(临江大道一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车二路(临江大道一和平大道)柱基检测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武汉武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1735.43万元,资产总额为2991.0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二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武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2月2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皮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加政府采染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缴业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贴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之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都中小企业。5、供应商根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0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采购人: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编制人: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编制时间:2024年1月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1.1项目名称: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1.1.2预算金额:人民币74万元1.1.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4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是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1.3预算绩效目标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完成此项目。二、需求调查情况需求调查情况:无。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479号),本项目不属于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无。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479号),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项1否否否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74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4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项目已于2023年10月-2023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拟定于2024年1月正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需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定义: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3)是否具有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要求:是。(4)是否具有支持监狱企业政策要求:是。(5)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本项目不适用。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2)委托代理安排: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委托代理机构为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1)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划分为1个项目包。(2)参加多包投标的规定:无。(3)合同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5.1.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础工程检测);(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工程检测类高级职称证书。5.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1.8竞争范围通过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征集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争。5.1.9评审规则综合评分,详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5.1.10其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结合采购标的实际情况确定。5.2.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要求:□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结合采购标的实际情况确定。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3。5.2.4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单位。(2)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3)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技术协议及合同技术协议指标逐一验收进行质量验收。(4)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技术协议(如有)指标;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等;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合同条款中约定。5.2.5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根据相应政策变化来调整和更新相应要求。(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实施环境变化来调整实施工作方案。(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根据技术变化要求来同步项目技术标准。(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根据项目预算实际调整来研讨对应方案。(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在项目采购前严格把控相关要求,在项目采购中对质疑投诉依法依规进行回复和应对。(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根据项目采购过程中对应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和调整后,再一次启动采购程序。(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从其他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采购合同;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及时告诫投标人,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相关情形。5.2.6其他无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经审查,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审查通过。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经审查,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审查通过。附件1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指标项,任一项不响应,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标。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名称: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检测服务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北省、武汉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武车二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桩基进行检测服务。(三)采购标的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为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2、其他与本项目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注:(1)如以上规范/规程/标准有不同之处,应选择较严格或标准较高者;有更新的标准规范版本,当采用最新的版本。(2)若成交供应商采用的规范或标准在上述技术规范中未明确的,应明确其所执行的标准或使用规范的出处,并同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文本,该标准文本必须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同等或高于上述规范要求之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同时提供该文本译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低于以上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三、采购标的内容(一)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武车二路,西起临江大道(桩号K0+000),东至和平大道(桩号K0+526.25)。道路属于城市次干路,设计全长526.25m,实施长度为503.684m,红线宽度45.5m~55m;道路沿线与临江大道、经二路、武车中路及和平大道相交;横断面布置:(1)临江大道-经二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45.5m,其横断面布置形式为4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10.5m(机动车道)+8m(地下环路敞开段)+10.5m(机动车道)+2.0m(侧分带)+2.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2)经二路-武车中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0m,其横断面布置形式为4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13.5m(机动车道)+5m(中央分隔带)+13.5m(机动车道)+2m(侧分带)+2.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1.5m(绿化);(3)武车中路-绿地国际金融城公共通道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5m,其横断面布置形式为3.7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13.5m(机动车道)+9.5m(敞开段)+13.5m(机动车道)+2m(侧分带)+2.5m(非机动车道)+5.75m(人行道、公园);(4)绿地国际金融城公共通道-和平大道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5m,其横断面布置形式为4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2.5m(侧分带)+16.5m(机动车道)+2m(安全带)+13.5m(机动车道)+2m(侧分带)+2.5m(非机动车道)+9.5m(人行道、公园)。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交通、照明工程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等。(二)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8942.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62.67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城建资金。(三)服务内容序号检测项目/参数检测工作量单位数量1水泥土搅拌桩试桩取芯m482芯样制样及抗压组93水泥土搅拌桩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点34水泥土搅拌桩工程桩标准贯入度实验m8715水泥土搅拌桩工程桩取芯m9386水泥土搅拌桩芯样制样及抗压组2017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根278基础持力层地基承载力(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点6(四)工作要求1、成果要求及形式(1)成果要求:出具检测报告以及其他采购人要求出具的文件或报告。(2)成果形式:上述报告或文字材料全套纸质文本各4套。2、验收要求(1)符合国家或地方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条例。(2)符合其他已批复的上位法、相关法规及要求等。(3)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五)服务期、质量要求、质保期、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检测工程(含检测报告)时止。评标项目评标分项主观分/客观分子项目及分值分值供应商拟派检验检测专业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初级技术职称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用工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不重复计算。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主观分拟投入主要设备配置齐全,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得4分;主要设备配置较为完备,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的得2分;主要设备配置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校准证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4技术方案主观分完全按照采购需求进行编制,内容全面深入,检测体系完善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6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10项目质量及保证措施主观分实施严格的全过程控制,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承诺及处罚措施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6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10技术部分(65分)对本项目的了解和分析主观分对本项目的理解与项目背景把握准确度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6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10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主观分严格按成果提交时限要求,制订详细进度计划,时间节点清晰合理,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6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10合理化建议主观分针对项目重难点工作和技术需求,提出具体的、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8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5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8后续服务计划及承诺主观分提供详细的后续服务计划及承诺,包括相关人员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评审、成果上报等相关工作: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8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5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8评标项目评标分项主观分/客观分子项目及分值分值保密和廉政承诺主观分根据供应商对保密和廉政承诺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2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总分总分总分总分100量化指标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6)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7)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量化指标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6)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7)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量化指标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6)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7)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量化指标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6)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7)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量化指标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6)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7)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附件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工程第三方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单位:受托单位:2024年月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单位(委托方):检测单位(受托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等,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委托方与受托方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事宜,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3.开工日期:**********竣工日期:**********4.其他:/第二条检测类别及项目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的检测类别:第三条检测依据和方法本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本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第四条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含税):(暂定)元,大写:。其中不含税总价为:元,税种为增值税,税率%,税额元。2.委托方与受托方同意按照实际发生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以实际完成且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据实计算,单价按受托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计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一)。3.本合同无任何形式预付款。4.付款方式:本合同采取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受托方按每半年为一期,受托方在每半年的最后10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清单,经委托方确认工作量清单和应付进度款后,受托方向委托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税率符合国家约定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送至委托方办理进度款。委托方于30日内,以现金或支票、转账形式向受托方进行付款(受托方不承担贴息)。受托方逾期提供发票的,委托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因受托方逾期提供发票造成的委托方延迟付款,委托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履行方式及期限受托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检测工作,于现场检测工作后3-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书面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一式肆份。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一)委托方权利义务1.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委托检测的工程概况。2.委托方应当对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3.现场检测项目,委托方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受托方,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检测工作条件。4.委托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检测费用。5.在合同期内、受托方如发生服务期限严重滞后、服务质量严重违约、侵犯委托方商誉、商密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6.委托方无权干涉受托方检测数据,不得要求受托方违反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进行检测,不得有任何影响检测公正性的行为。(二)受托方权利义务1.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检测能力证明资料。2.受托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3.受托方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检测标准,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科学性和有效性。4.受托方应当在提交检测方案时一并提交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5.受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进场开展检测活动并按时提供检测报告。6.受托方应对当时现场检测出的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受托方现场检测时应当知悉并遵守工程安全管理、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8.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受托方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9.受托方对检测工作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承担保密义务。10.受托方不得转包本合同下约定的检测业务。第七条违约责任1.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受托方检测工作期间侵犯委托方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应足额赔偿委托方损失。委托方有进一步依法维权的权利。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4.受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委托方提供正式检测报告书的,每延迟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受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的检测报告书,返工检测费用由受托方承担。如因受托方原因返工,导致正式检测报告书逾期递交的,受托方还应向委托方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逾期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书的违约责任。6.委托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受托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约定的检测费暂定合同总价的【】%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7.若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受托方返工或重新检测,委托方应按受托方消耗的工作量向受托方增付检测费。第八条异议处理1.委托方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出书面异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委托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受托方承担复检费用。2.委托方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在收到复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检测程序符合性或检测结论正确性的论证审查。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决;协商或调解决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签订时委托方登记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方执贰份,受托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且盖章后生效。3.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文件、资料等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并按本条载明的联系信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委托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受托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1)直接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通过挂号信或EMS送达的,挂号信或EMS到达本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若该联系地址不存在、错误、无人签收或不签收通知或函件的,挂号信或EMS自发出之日起的第3日视为送达。(2)以传真送达的,传真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邮件送达的,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3)任何一方联系地址或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依据本协议载明的联系地址发出任何通知或函件,均视为该方已履行相应通知义务。本合同上述送达约定同时适用于因本约定书产生的诉讼、仲裁中的送达。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之用印章为委托方唯一对本合同及其项下有关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委托方的所有其它印章如项目部章,各类管理专用章和人员的签字等,均不能对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变更。(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桩基检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