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灵寿县水利局2024)
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7
一、项目编号: KWXM-202402 二、项目名称: 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泽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19号21-2
91130100MA07LD2T3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泽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306日历天
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桑二丑
注册建造师
2632608.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淑华、李毅、杨挺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214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寿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 : 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联系方式: 马主任 0311-82520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康潍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新区宝能中心6-2003 联系方式 : 刘志艳 0311-82559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艳 电话: 0311-82559035 十、附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1.24麒麟院工程(定稿)
发布时间:
2024-02-07 地域:
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采购人:
灵寿县水利局本级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灵寿县水利局(单位名称)的灵寿县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灵寿县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泽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5678.68万元,资产总额为3336.5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00G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如有5,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动朋企业合息(公章):河北泽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6日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WXM-202402采购人:灵寿县水利局(章)招标代理机构:康潍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章)编制日期: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主要合同内容及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2634174.89元最高限价:2634174.89元。采购需求: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6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8: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潜在投标人需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他售价:人民币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第1页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3.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请在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5.特别说明: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第2页名称:灵寿县水利局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联系方式:马主任0311-82520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康潍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新区宝能中心6-2003联系方式:刘志艳电话:0311-825590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志艳、贡雪会、苏建彬电话:0311-82559035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采购内容: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工期:306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1项目名称: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总金额的30%,按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合同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待工程完工验收,按审计结果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或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按审计结果付至100%。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满后30日内结清。工程款的支付以财政资金支付结果为准,不计利息。工程款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施工地点:灵寿县寨头乡和陈庄镇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方配套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4磋商有效期为60天(总日历天数)5磋商保证金金额:0元整。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缴纳保证金。6响应文件递交方法: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60》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HBT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3.磋商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无法接受响应文件。4.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注: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供应商不予受理。5.本次招标不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在发出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三份加盖鲜章且与系统内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胶装成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新区宝能中心6-2003,刘志艳:0311-82559035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程序:(1)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2)采购人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3)投标人须在招标方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4)开标结束,转入评标阶段。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为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9响应文件的解密:本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采用远程开标的形式,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0最高限价:2634174.89元(大写:贰佰陆拾叁万肆仟壹佰柒拾肆元捌角玖分),不设下拦标价。11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12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签字及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的电子印章、法人章、法人签字、签名等内容可以采用CA电子印章、CA法人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签字后的扫描件等形式。15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磋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磋商。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最后报价,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由磋商小组按无效投标处理。16采购人:灵寿县水利局联系人:马主任联系电话:0311-82520157代理机构:康潍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志艳联系电话:0311-8255903517备注:1、所有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无效资料,取消其参加招标权利和成交资格。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用“字体加粗”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情况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品。(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品目清单的发布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扫描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4)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6、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1)、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参加开标会议。(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各供应商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4)、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CA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字证书驱动)。(5)、远程磋商谈判协商: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远程磋商、谈判、协商以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7、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评标:(1)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2)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3)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4)其他非投标人(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标的。18解释权: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第7页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单位”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2“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采购项目”指投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及相关的全部内容。3、供应商3.1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4、磋商费用4.1磋商费用指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相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5、质疑和投诉5.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和投诉,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5.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第8页符合性审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三)商务技术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七、磋商小组写出书面评审报告第53页八、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情况1营业执照有效,且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及单位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资质证书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4项目经理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且有效6真实性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7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有效的声明函8近三年重大违法记录信息查询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结论结论(通过/不通过)(为通过“√”,不通过为“×”)(通过/不通过)(为通过“√”,不通过为“×”)资格审查要求如下:1、按要求将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第54页(二)符合性审查表商务标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情况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开具且有效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有效3工程量清单报价情况工程量清单报价无缺项、漏项4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其它实质性响应条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结论(通过/不通过)(为通过“√”,不通过为“×”)结论(通过/不通过)(为通过“√”,不通过为“×”)结论(通过/不通过)(为通过“√”,不通过为“×”)备注:所有满足以上各项条款,视为通过,可进行下一步评审,有一项不满足,视为不通过,不能进入后续评审。技术标部分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合格要求评审结果(为通过“√”,不通过为“×”)1响应文件按规定格式内容编写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审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审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第55页(三)详细评审投标报价部分评审(3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标准1磋商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最后磋商报价的最低价为磋商基准价,与磋商基准价一致的得标准分。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商务标部分评审(15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标准1施工组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劳动力安排计划1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至少要涵盖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详细的人员分工计划表等,施工组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劳动力安排计划科学、合理得15.00分;可行得13.00分;一般的得11.00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施工组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劳动力安排计划的得0分。技术标部分评审(55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标准1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至少要涵盖施工节点说明方案、主要技术的详细说明等,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编写的科学、合理得10分;可行得8分;一般的得6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的得0分。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至少要涵盖施工计划表、保障计划表等,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10分;可行得8分;一般的得6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3质量保证体系1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至少要涵盖质量保证承诺函等,质量保证体系科学、合理得10分;可行得8分;一般的得6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质量保证体系的得0分。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8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至少要涵盖应急保障方案、文明施工承诺函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8分;可行得6分;一般的得4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得0分。5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措施7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至少涵盖环境保护承诺函等,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措施科学、合理得7分;可行得5分;一般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措施的得0分。6投入机械设备、主要机械计划1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投入机械设备、主要机械计划科学、合理得10.00分;可行得8.00分;一般的得6.00分;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投入物资和机械设备、主要机械计划的得0分。备注:1、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57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第58页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第59页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60页(四)最后报价格式灵寿县麒麟院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最终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最后总报价(元)大写:小写:说明:按最终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比例,对第一次报价各清单项金额进行相应比例的调整。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磋商供应商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报价单”,用于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2、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二次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开启二次报价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第61页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第6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