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 蔬菜中标结果公示(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2024)



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4

二、项目名称: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银顶村2组98号(川滇黔现代公路物流港)A区四期B4-1-11号
1,00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蔬菜
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
/
详见磋商文件
1(批)
1,007,000.00
1,00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大金、胡建华(采购人代表)、赵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0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7000元,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成交下浮率为1%,实际执行价格=(1-下浮率)×参考基准价。实际采购数量按照学校学生人数及实际使用情况配送数量,因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按实际用量结算。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淡贤斌,联系电话:199158836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
地址:叙永县水潦彝族乡水潦村
联系方式:0830-699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028-6150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61501001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磋商文件(2024012601).pdf

评审文件.pdf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叙永县水凝然族乡中心学校(单位名称)的2024年营养改苦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蔬菜类),属于批发业(批发业);制造商为叙永县畅杨蔬菜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243.5万元,资产总4257.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额为_企业);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千货调味品类,属于_批发业(批发业);制造商为_四川省名权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2035.12万元,资产总额为3008.23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052日期:2024年02月06日47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42024-02-06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30分)配送能力(12分)配送服务方案(30分)售后及应急处理方案(15分)业绩(6分)风险承受能力(4分)信誉(3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是/是301029.1714.564093.670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2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是/是29.97029.171504078.140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3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是是/是29.94029.1714.504077.610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07000(元)(壹佰万柒仟元整)。-第1页-采购编号:N5105242024000014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泸州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4。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3.采购人: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1,00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柒仟元整)。三、采购项目简介: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拟对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共一个包件,具体参数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所属行业”即标的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以上行业详细分类详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2本次政府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2.4供应商应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日,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根据《泸市财采〔2021]5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提供(报名成功即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十二、磋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通讯地址: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6996598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邮编:610041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5010012024年1月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0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柒仟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预算:¥1,00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柒仟元整);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供应商的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实际执行价格=(1-下浮率)×参考基准价。实际采购数量按照学校学生人数及实际使用情况配送数量,因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按实际用量结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4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描述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将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投标人有失信行为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列明具体情况;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理。7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8进口产品磋商采购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响应人应当在报价明细表后面如实填写是否进口产品,不得隐瞒所投产品真相参与投标,否则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9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实质性要求)。因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合同总价无法确定,故按100万元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5%(100万元的5%)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保函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缴款单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完整的支付凭证资料),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20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等不可抗力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的;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质保期间或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13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830-6996598/028-6150100114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50100115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28-6150100116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服务标准及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它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17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830-6996598/028-61501001联系地址: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邮政编码:646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叙永县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叙永县财政局备案。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30%3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大)的为基准价(即:1-最大下浮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基准下浮率)÷(1-有效下浮率)】×30%×10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共同评审因素2配送能力12%12分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前后照片(须有车辆牌照号牌、清晰可辨;须有交强险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须有车辆牌照号牌、清晰可辨;须有交强险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可得6分。【注:配送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驾驶证复印件和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3配送服务方案30%30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②车辆计划及安排;③配送路线规划;④配送服务管理制度;⑤食材可溯源方案;⑥食材质量保证方案;以上六项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缺项扣5分,每项内容里每有一处内容不合理或错误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扣2.5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注:以上内容“不合理”是指:套用其他无关内容;或内容不完整。以上内容“错误”是指存在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描述错误。以上内容“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是指:与本项目需求无关的情况。技术评审因素4售后及应急处理方案15%15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售后及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售后巡检方案;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③临时配送需要方案;④临时调换货品方案;⑤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以上五项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项内容里每有一处内容不合理或错误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扣1.5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注:以上内容“不合理”是指:套用其他无关内容;或内容不完整。以上内容“错误”是指存在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描述错误。以上内容“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是指:与本项目需求无关的情况。技术评审因素5业绩6%6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共同评审因素6风险承受能力4%4分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间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2000万以上赔偿额的得4分;赔偿额1000万~2000万之间的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7信誉3%3分1.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2.供应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3.供应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注: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注:凡以上的证件(证书、证明材料)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如模糊不清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将通报、列入黑名单等,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4)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序号货物品名成交报价(下浮率)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以实际用量为准二、合同报价及总价合同总价为:实际用量×实际结算价;该合同总价包含成本、装卸、运输、仓储、搬运、税费、资金利息、投标利润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实际结算价=市场价格*(1-下浮率)。市场基准价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组成询价小组于每月下旬共同询价作为参考价,并计算核定次月供货价格。市场基准价和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三、质量要求蔬菜类质量要求(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1.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2.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3.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4.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5.葱蒜类: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6.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7.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干货调味品类(调味品、豆制品、面、米线等)质量要求1.配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QS食品安全认证编号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4.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5.干货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感观无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无过期、变质、破损,感观无异常;每个品种的重量、数量以采购人验收核准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期限: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到2024年秋季学期结束(以学校正式行课时间为准)。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采购人每周五以约定方式(书面)向成交供应商提交下周所需食材的需求配送清单,如需要更换或增加食材需提前一天报送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名称、需求数量、质量进行供货,并按时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食材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配送。食材送达后,由采购人对质量、数量予以验收并签字确认。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验收员按照订单进行验收,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结算凭证。如食材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单独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拒绝接收。五、付款方式1.每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供货数与学校结算费用,库存按供货价退还。按照财政拨付资金支付,由学校、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完税务发票,采购人逐级审批无误后方可支付费用。2.付款流程中,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对食材保鲜、保质的相关规定。七、售后服务: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方案执行。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20的违约金;(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并扣除1000元/次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当天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资格性审查表采购人:叙永县水潦辉族乡中心学校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4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14:30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通过审查是否通过审查投标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赔犯罪记录本次政府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是否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3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2D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符合性审查表采购人:叙永县水潦族乡中心学校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4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14:30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序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通过审查是否通过审查序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履约时间、方式、服务内容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有效期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是否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3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7#idc error#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采购数量及采购要求详见碳商文件)。(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经叙永县财政局批准,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对“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进行国内竞争性碳商采购,本次采购委托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采购公告于2024年1月2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提供碳商文件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日,上午00:00:00-12:000下午12:00:00-23:59:59。二、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二)评分因素:报价,配送能力,配送服务方案,售后及应急处理方案,业绩,风险承受能力,信誉。报价30分配送能力12分配送服务方案30分售后及应急处理方案15分业绩6分风险承受能力4分信誉3分三、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序号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名称1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3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四、碳商地点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2(一)评审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评审专家赵耀、杨大金2人,由采购人授权委托的采购人代表胡建华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赵耀担任组长。五、开标情况(一)按照《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2月6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进行了竞争性碳商。(二)开标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4:30,本项目共收到3份响应文件。(三)开标会议由张福琴主持,由叙永县水潦族乡中心学校的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四)开标过程中,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及监督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检查。(五)开标过程顺利。六、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顺利执行。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否。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否。(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投标供应商澄清情况:无。(四)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1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2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3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五)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否。(六)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无修改。(七)碳商轮次:1次(八)报价轮次:2次(九)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原因无无七、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下浮率%供应商1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供应商2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0.9供应商3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0.8八、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排序投标供应商名称总得分第一名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81第二名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234.41第三名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232.82九、碳商小组授标建议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供应商名称成交报价(下浮率%)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泸州臣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叙永县兴远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0.9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叙永县启勇兴旺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0.8十、碳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代表签字: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 蔬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