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电子签核设备 智慧疫苗保存箱 智慧疫苗接种箱中标结果公示(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3GJ-(GK)115-1                  
二、项目名称: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2292800(元)
乌鲁木齐博达天源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8号京华佳座F栋11层1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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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知情告知书电子签核设备
金卫信
8台
24500
CBM-160

2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智慧疫苗保存箱
海尔
4台
60000
HYCD-516

3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智慧疫苗接种箱
海尔
8台
48000
HYC-6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珍,吴云虎,李华,张新梅,唐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发改价格[2015]299文件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3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樊相瑄 1566037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朱萍 18209987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萍
电 话:朱萍 18209987338           

附件信息: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1.0M

评审结果确认单.pdf412.8K

5中标公告.docx17.2K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15.6K

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3GJ-(GK)115-1采购单位名称: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樊相瑄联系电话:,15660377999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朱萍联系电话:18209987338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Tel:18209987338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十二个月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5、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6、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证明;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9、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10、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包含: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2211、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9、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10、投标文件格式范本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需求及项目要求一、货物需求:二、项目要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综合评分表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定代表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1供应商须知2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3投标邀请4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货物需求及项目要求6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7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及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根据平台关联点上传对应佐证资料,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并成完整一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承担上传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5.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5.3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供应商按照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18.2到投标截止时间,对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锁在政采云平台解密,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无法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请供应商提前调试好CA锁,确定在操作时能正常使用。18.3在开标记录时,代理机构开启签字时段,须供应商使用CA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签字确认报价。18.4采购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及其服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审查内容如下: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并上传至对应关联节点: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十二个月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5、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注:“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5名评标委员,负责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11承诺书3提供《智慧门诊管理系统》(数理化门诊全流程管理系统、电子签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免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承诺书的得3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3GJ-(GK)115-1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供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供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5如遇到像新冠疫情等情势变更的情形,请参照2.13不可抗力的条款。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评审结果告知书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我单位受贵单位委托,对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23GJ-(GK)115-1)实施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本项目于2024年01月11日发布采购信息,2024年02月01日16时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下列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请贵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反馈我中心。第1中标候选人:乌鲁木齐博达天源贸易有限公司报价:2292800元(贰佰式拾玖万式任捌佰元整)第2中标侯选人:新疆康兴源商贸有限公司报价:2297200元(贰佰贰拾玖万柒任贰佰元整)第3中标候选人:乌鲁木齐开平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298800元(贰佰式拾玖万捌任捌佰元整)我单位将根据贵单位的确认意见,对中标结果子以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贵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店cnm新疆共建商业!咨询有通公公司7mY0824年2月5310#idc error#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进行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23GJ-(GK)115-13.采购人名称: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1月11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5.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16:00(北京时间)六、评审结果如下:评审小组成员:吴云虎(组长)、唐梅、李华、方珍、张新梅标项一:中标供应商:乌鲁木齐博达天源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8号京华佳座F栋11层11室联系人:李晓梅联系电话:13999201575中标金额:小写:22928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1知情告知书电子签核设备金卫信8台24500CBM-1602智慧疫苗保存箱海尔4台60000HYCD-5163智慧疫苗接种箱海尔8台48000HYC-61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樊相瑄联系方式:156603779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18209987338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月8日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3GJ-(GK)115-12、项目名称: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元):23000005、最高限价(元):23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3年疏勒县4个乡镇卫生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数量:一批预算金额(元):2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门诊全流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知情告知书电子签核设备等。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疏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樊相瑄联系方式:156603779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18209987338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电子签核设备 智慧疫苗保存箱 智慧疫苗接种箱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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