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 猪肉中标结果公示(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2024)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RHHH-G2024-0010
二、项目名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市德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街道洪营路12号
成交费率:92%
评审总得分:9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采购范围: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包括果蔬、家肉类、粮油、调味品 、海鲜水产、半成品、冻品等。服务要求:(1)米:东海大米稻花香;25公斤(2)面:五得利面粉910、五得利面粉510;25公斤(3)油:福临门大豆油10L、20L;汇福大豆油10L、20L(4)猪肉:双汇牌、雨润牌。注:其余副食品品牌必须由采购人认可才可以采购配送。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梦龙、花广文、刘宏伟、赵炳莲、李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50%计取,175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
息
名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
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217室
联系方式:19951884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9951884224
十、附件: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段名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标段编号:JSZC-320700-RHHH-G2024-0010采购人: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目录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9第四部分项目需求22第五部分合同25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7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JSZC-320700-RHHH-G2024-0010标段名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最高限价:报价以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核算基准价的98%(核算基准价的确定:以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示的连云港市民生价格海宁路综合市场价格为基准),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采购需求: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包括果蔬、家肉类、粮油、调味品、海鲜水产、半成品、冻品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营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立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方式:(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09:00: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2.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2月7日0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2楼217室联系方式:杨工199518842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9951884224八、电子招投标说明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连云港市财政局(海州区海连中路66号)西门向南约20米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招标需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本次采购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同一事项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二、定义:“招标人”(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研发)商或供应商;“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获其授权的代理人。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5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支付。上述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二、招标文件说明四、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等,具体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五部分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五、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若有)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六、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七、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报价要求在详细报价书上列明各项投标单价、总价等,未全部列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投标人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子件。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十、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十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苏采云”系统可接受的江苏省政府采购标书制作客户端(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江苏省政府采购标书制作客户端(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所附文本格式与招标文件给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十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特别提醒投标人,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2、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及要求填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九、政策功能”。(5)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投标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投标人投标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等,格式自定。(2)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4、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5、其他材料: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十三、生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江苏省政府采购标书制作客户端(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十四、投标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对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十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十六、电报、电话、传真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五、开标和评标十七、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说明:整个开评标环节,供应商只需要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CA解密、【唱标】环节进行唱标确认、【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或最终报价的准备,其余环节均为语音播报,供应商观看开标即可。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十八、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获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候场,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十九、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对所有组成联合体的成员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评标委员会不得比较和评价投标报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编写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从“苏采云”系统发起)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苏采云”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进行答疑和澄清,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十一、评标原则、方法和现场开标特殊情况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得分,评标方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U盘继续进行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招标的本条款不适用);“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U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二十二、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指投标人自身原因)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现场开标适用)补救不成功的;6、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U盘(仅现场开标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十三、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六、中标结果二十四、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十五、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须封面、骑缝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七、合同二十六、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再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合同的签订日期计算),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若有)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八、询问、质疑及投诉二十七、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二十八、质疑1、质疑的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3、质疑处理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十九、投诉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九、政策功能三十、政策功能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6.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三、评标标准: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4、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1.价格分: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商务技术分:85分项目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商务部分(52分)经营业绩10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同类或类似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不包含投标人承接的餐饮服务项目等经营类案例,若案例包含食材配送亦可)案例,每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重复计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单位的业绩只计一次;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如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且合同履行期限不能明显判断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实施的,该合同不予认可,不予计分。 商务部分(52分)企业认证4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ISO45001 或GB/T28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有效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商务部分(52分)企业荣誉2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商务部分(52分)供货渠道的多样性6投标人具有普通蔬菜类、水产类、禽肉类、调料类、干货类、水果类等食材及副食品供应等商品直销证明或地区代理经销商相关证明的,每提供一份不同类别的证明,得1分,最高6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商品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部分(52分)运输能力8投标人具有2辆用于本项目配送冷链(冷藏)车辆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用于本项目应急配送冷链(冷藏)车辆得2分,最高得8分。冷链(冷藏)车辆为自有车辆的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名下。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和车辆照片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52分)食材检测储存能力101、提供自有食材检验室、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每个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4分。(以上提供食材检验室图片、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检测设备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同时具有满足保障需求的切丁/切丝机、锯骨机、绞肉机,提供设备照片、投标人购置发票扫描件,每个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6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商务部分(52分)食材配送团队10一、拟派项目经理(4分)具有专科学历得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不重复得分); 需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食材配送项目负责经历的,得2分。以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项目管理人或项目经理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2分。如合同中未注明,如需提交合同的同时出具甲乙双方共同证明,并加盖合同双方公章。二、拟派配送员(6分)配送服务人员达到4人,得2分;每增加2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部分(52分)订单管理能力2具有订货软件或线上下单工具的得2分。投标人应详细说明下单流程及操作界面等内容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提供说明不得分。技术部分(33分)食材配送方案10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接管和进驻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公司内部采购流程、公司分拣设施流程、储存流程、食材质量保障方案、交货验收标准。措施齐全、流程方案完善得7-10分,措施较为齐全、流程方案较为完善一般4-7分,较差0-4分;未见阐述不得分。技术部分(33分)应急预案8投标人对供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配送任务、食品安全事件、运输突发事件等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合理得5-8分,一般3-5分,较差0-3分;未见阐述不得分。技术部分(33分)产品初加工方案8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初加工方案措施齐全、完善得5-8分,措施较为齐全、较为完善一般3-5分,较差0-3分;未见阐述不得分。技术部分(33分)配送管理制度7根据投标人涉及到配送管理制度方案,评委进行综合比较:措施齐全、完善得4-7分,措施较为齐全、较为完善一般2-4分,较差0-2分。未见阐述不得分。第四部分项目需求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章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服务。二、项目概况:采购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冷冻食品、粮油、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物资品,并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三、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1、服务范围:采购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冷冻食品、粮油、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物资品,并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2、服务要求:(1)米:东海大米稻花香;25公斤(2)面:五得利面粉910、五得利面粉510;25公斤(3)油:福临门大豆油10L、20L;汇福大豆油10L、20L(4)猪肉:双汇牌、雨润牌注:其余副食品品牌必须由采购人认可才可以采购配送。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服务标准:(1)每日配送物资提供正规供货点和食品检验报告。(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新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新鲜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3)以上各项目送货地点为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机关食堂。(4)遇特殊情况,采购方提前一天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送达。(5)中标单位每日配送物资需制作验收单,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一式2份,一份交由采购人,一份交由中标单位,作为配送物资的付款依据。(6)投标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优良产品。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承包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供应以下产品,供货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产品,累计三次后发标方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承包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⑧超过保质期限的。5.验收及结算标准:乙方的食材结算价格以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海宁路综合市场民生价格乘以费率为定价依据,价格表每周确认一次。确认好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海宁路综合市场民生价格上没有定价的食材,需双方共同询价后予以最后确认。乙方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四、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食堂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乙方财务将上季度的成本核算表及每日配送物资验收单(采购人签字确认单)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开具发票。在每季度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后,下一个季度结算上一季度的货款,采购单位财务一次性转账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报价要求:报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临时突击费用、社会保障缴费、福利、工具、通讯设施、办公设备、器材、保险、物资消耗、物资采购、配送费、管理费、利润、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总价。第五部分合同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中标人:目录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4.项目更改及补充文件5.投标报价表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乙方(中标人):_________见证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标段编号:)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产品/服务内容:包括果蔬、家肉类、粮油、调味品、海鲜水产、半成品、冻品等采购服务。1.2服务期限:。1.3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费率为(__________)%。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供货品种采购货物品种: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冻品、调味品、豆制品类、水果、奶制品、粮食、食用油、干货杂货等。相关要求见附件1.四、运输要求乙方需根据各类食材运输条件选择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需在两小时内予以更换调整。五、订购与配送1、应急保障。乙方负责建立食材储备和轮换,并制定相应的储备轮换机制。应急保障时,甲方可采用电话联系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达食材订购计划,乙方需指定具体对接人员,并明确配送时限,乙方必须做到1小时内配送服务响应能力。2、专项保障。甲方向乙方下达食材订购计划,并明确配送时限,乙方必须指定具体对接人员以做到全天候配送服务响应,并及时向甲方反馈食材筹措及配送情况。3、乙方应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受理甲方食材订购、计划调整、退货更换、储备轮换等事宜,保持全天候通信畅通,计划顺畅,处置及时,收到甲方食材需求配送计划后应及时予以确认。4、乙方应严格按订购计划明确的食材类别、数量、规格、包装、配送时间和地点进行供货,对配送供应的食材应进行准确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约定时间和甲方指定的各配送地点完成食材配送。5、乙方应定期参加周例会,总结和通报食材配送服务情况以及协商问题,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及时予以修正调整。6、因政策原因、或甲方实际原因而造成的就餐人员减少,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单位工作特殊性。7、乙方对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下造成无法及时送达的情况下,应事先考虑替代方案,确保甲方供应不中断。如乙方在上述订购与配送过程中出现违约,需按当次送货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及时改正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六、质量标准与验收1、所供食材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无腐烂,具有较好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为无公害蔬菜水果且以绿色食品为主,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商品余下失效期不得少于整个质保期三分之一时间,下同),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调料等由正规厂家出品,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货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有害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所有产品均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甲方和乙方分别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甲方(指定1-2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附一式二份的送货清单,由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验收和资金结算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调换或补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伙食单位、乙方供应商必须严把食材质量关,乙方必须建立食材留样制度,每日对蔬菜类、肉类、水产品、冻品等食材进行留样,每种品名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在冷链条件下存放,做好登记。甲方将对乙方食材留样情况进行抽查,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抽查,乙方未按要求落实食材留样制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七、付款方式:1、先供货后结算,按季度结算。当季度供货完毕后,甲方在收到正式、规范的报账凭证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该批货款支付。2、因乙方采购结算凭证遗失等导致无法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款结算支付,有特殊原因延期时,应及时向乙方做出说明。4、结算价格的审定依据。各类食材结算价格按照审定确认后的价格*乙方投标承诺优惠率计算。5、乙方食材供应配送过程中产生的加工费、包装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等交付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应计入运营成本。八、结算价格:1、乙方的食材结算价格以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海宁路综合市场民生价格乘以费率为定价依据,价格表每周确认一次。确认好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海宁路综合市场民生价格上没有定价的食材,需双方共同询价后予以最后确认。乙方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九、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定时间保障供应的,或者未能按约定的品种、数量和加工、包装要求供货的,对甲方饮食供应保障造成一定的影响,乙方需每次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类似情形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2、乙方进行商业贿赂、欺骗、欺诈,提供虚假发票的,发现一次即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3、乙方供货过程中出现数量问题时,且不能证明以上行为的偶然性或非故意性,对甲方饮食供应保障造成一定影响,乙方需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类似情形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4、对因乙方供应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5、甲方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结算货款的,乙方不得单方面停止供货,应先与甲方沟通协调。6、甲方没有尽到食材需求调整告知义务,造成乙方重复配送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7、乙方在中标后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直接解除服务合同:(1)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2)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两次的。(3)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三次的。(4)不按要求提供报价三次的。(5)虚高报价三次的。(6)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十、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十二、服务期8.1服务期年。十三、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海州区。17.2甲乙双方确认合同尾部所载地址为双方往来文件及诉讼、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按下述地址邮寄的文件及诉讼、执行法律文书,不论收到或者退回,均视为收件人收到,相应法律后果由收件人承担;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见证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格式1、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须知、合同条款、项目需求及其他条款后,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格式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注:报价以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核算基准价的98%(核算基准价的确定:以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示的连云港市民生价格海宁路综合市场价格为基准),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5、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注: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9、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技术职称年龄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4、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的(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学员宾馆食材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连云港市德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4612.1842万元,资产总额为1140.0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02月06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 猪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