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 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 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3-58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2023至2025年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2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安财招标采购-2023-58001001

安阳市全域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安阳市全域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具体工作。

河南中安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南段37号
5,68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郭颜丽、李灵杰、赵文德、宋志萍、陈光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温馨提示:为防范电信诈骗,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支付或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采用其它形式进行支付。

收费金额:50,0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zfcg.henan.gov.cn、“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anyang.gov.cn/”、“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附件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阳市富源街6号

联系人:耿建华

联系方式:18203729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157372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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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2023至2025年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3-58采购人: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5-1.招标项目、标段(包)划分、投标报价-5-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5-3.项目其他要求-1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总则-16-2招标文件-19-3投标文件-20-4投标-23-5开标-24-6资格性审查-24-8授予合同-26-9验收-27-10付款-28-11其他-28-12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29-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0-评标办法前附表-30-1.评标方法-34-2.评标标准-34-3.评标程序-34-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38-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招标公告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3-581.2项目名称: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2023至2025年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二次)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预算金额:597万元1.5采购需求(详见法定媒体公告附件):安阳市全域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安阳市全域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具体工作。1.6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必须包含以下专业: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提供职称和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3.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3.3方式:网上下载;3.4售价:0元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4.1时间:2024年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5.开标时间和地点5.1时间:2024年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2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民之家)。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zfcg.henan.gov.cn”、“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anyang.gov.cn/”、“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上同期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7.3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7.3.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http://ggzy.anyang.gov.cn/招标文件简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3.2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安阳市富源街6号联系人:耿建华联系方式:1820372996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联系人:白杨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杨联系方式:157372216089.网上电子交易提示:9.1注册:投标人完成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等网上电子交易。9.2获取招标文件:按本章第3条“获取招标文件”办理。9.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或延期的通知: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条“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的通知,及相应时间变更”执行。不另行通知。9.4投标文件编制: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按“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第7款“3.7投标文件的编制”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9.5投标文件递交: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并签名及加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4条“4.投标”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9.6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在规定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5条“5开标”执行,否则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9.7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中,投标人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操作规则应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9.8望投标人充分熟悉网上电子交易操作流程、以便有效投标。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1.招标项目、标段(包)划分、投标报价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2023至2025年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二次)1.2标段(包)划分及其交付(实施)期交付(实施)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标段(包)一览表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标段(包)内容(范围)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交付(实施)地点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2023至2025年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二次)同项目名称见“第二章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三年,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2023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正式成果 ,40日内完成2023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市级初步成果汇总,并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数据的后续核查和数据库汇总工作;2024-2025年成果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时间提交成果。 采购人指定地点1.3投标报价(价格构成)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达到服务要求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人工费、相关税费、交通费、材料费、知识产权(如有)、保险(如需)、所涉货物包装、技术服务费等与招标项目(标段)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材料、工具、设施)。中标价格在中标合同范围内固定不变。1.3.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对投标报价的任何承诺、修改,除法定修正或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情形外,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考虑。1.3.3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见招标公告1.4)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标段(包)做废标处理。1.3.4遵循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5项规定。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2.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标段(包)总体范围:1、满足采购人正常工作需要。2、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参考使用历年地理国情监测、基础测绘、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成果,对安阳市四个辖区内开展自然资源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掌握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以满足安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工作需要,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安阳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目标任务。同时,在各区县具体进行国土变更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各个阶段(包括资料收集、内业检查、外业复核)的市级质量检查和数据汇总工作,形成市级数据库,保证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满足国家和省的要求。2.2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2.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后,对本次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属于政府强制采购品目、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2.2.2同等条件下,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2.2.3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2.2.4信息安全产品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2.2.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见第四章“评审办法”第4条。2.2.6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2.2.7所供产品有商品包装的应当使用绿色包装。所供产品有其他环保政策要求的,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政策要求。2.2.8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所投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人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质量。2.4标段(包)内容(具体范围、数量),具体服务(技术)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1.项目背景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是及时准确地掌握每年国土利用现状和变化趋势的必要手段,调查监测成果是科学制定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工作基础。依据国家自然资源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安阳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工作。二、工作要求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成果提交时间节点及质量要求,本项目工期较为紧迫,需及时推进项目工作开展,并按期提交成果。为保障项目质量及进度,投标人应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加大人员和物资投入、具备全天候作业能力,并对项目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配备必要的内外业核查设备,相关成果需通过专业的质检软件进行质量检查,保证项目成果验收质量要求。为便于采购人及时掌握各县区工作情况,在核查关键节点,工作开展需采取集中办公、分组核查模式进行;项目开展过程中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的会议准备、材料编写等工作;为便于工作及时协商沟通,以上工作应在项目所在地完成。国土空间监测和变更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监管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基础数据支持,项目组应配备规划专业相关技术人员。三、服务技术要求(一)国土空间监测技术要求1、工作任务依据国家下发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将2023-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中相关监测要素的现势性更新到最新年份。同时,按照相关要求,采集增加的监测要素,核实完善国家下发的相关监测要素、相关属性等信息。2、监测范围与内容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监测范围两类。安阳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全域监测范围为安阳市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含代管乡镇)、龙安区四个区,普查面积1218平方公里。城区监测范围为安阳市四个辖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182平方公里。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监测内容包括住宅情况、就学教育情况、医疗情况、社会福利情况、文体活动情况、交通情况、公用设施情况、公园与绿地情况、殡葬设施情况、水利设施情况、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室外滑雪场情况、水域交通网络情况、建筑情况、城市更新情况。根据国家要求对变更调查地类二级类进行细化,按监测要素细化确定三级地类,以监测要素名称命名,同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及相关属性等。3、监测主要技术要求:(1)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时,应基于底图数据,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采集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以点、线或面的形式进行表达,并按要求存储到不同监测对象所对应的图层中。(2)单体房屋建筑与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监测范围内,按单体建筑形式釆集占地面积200㎡以上的建筑物(地上),并赋属性,釆集内容存储在城区内房屋建筑面层。(3)相关要素更新A、交通网络数据监测更新。B、水域网络监测更新。(4)其他监测要素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充分利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城市地籍信息等已有数据,结合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低空倾斜摄影、地面测量、实地调查等多种方法,进行信息釆集与更新,获取相关数据。(5)外业调查对于细化釆集要素,监测时实地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即IFCON属性项标注“否”的要素,应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相关要求实地拍照。(6)数据库建设按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并对监测数据进行集成、处理、可视化表达。(7)质量控制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本次市级核查采用国家下发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软件。项目内容为市级在各区县具体进行国土变更调查更新的基础上,完成各个阶段(包括资料收集、内业检查、外业复核)的市级质量检查和数据汇总工作,形成市级数据库,保证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满足国家和省的要求。(1)区县工作督导。配合国家、省、市的计划,对各个区县进行开展督导并实地考察各区县的项目进度,并进行汇总记录,形成正式的核查报告。(2)数据核查。内业核查:对区县的变化图斑逐图斑进行内业检查,检查图斑属性信息是否填写正确,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是否分图层、按类别进行更新,是否更新了地类图斑层、所有权层、基本农田层、耕地后备资源层。利用质检软件,对数据库进行整体质量检查并及时反馈错误信息。外业实地核查:根据区县的总变化图斑量,抽取一定比例到实地进行检查,并对区县的举证材料进行外业核实。(3)日常变更。日常变更调查成果核查主要对地类一致性、耕地种植属性及恢复属性开展检查。地类一致性检查主要对矢量图斑地类与遥感影像、举证照片是否一致进行检查;耕地种植属性主要检查耕地图斑是否填写种植属性以及种植属性填写是否正确;恢复属性主要结合上一年度基础数据库耕地图斑、标注了恢复属性的图斑等对新增标注恢复属性的图斑进行检查。(4)密切配合采购人日常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商定完善修改技术要求。(5)市级汇总。年度内各区县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结合全市年度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和部综合监管平台用地管理信息套合结果,开展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数据分析。四、主要成果要求1、国土空间监测提交成果(1)基础成果,按照统一要求,通过整合、采集、细化与更新形成的空间数据成果。监测数据、生产元数据、实地照片、外业调查文件、实施方案、项目总结,能够证明项目成果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技术总结等。(2)统计成果,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包括:城市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统计成果。(3)分析成果,根据相关管理需求,结合其他调查监测成果和经济社会数据,通过分析和计算形成数据成果及分析报告,包括:城市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数据集等成果。2、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提交资料(1)各区县每次通过省级核查的最终成果,核查标段提供最终数据的市总成果;(2)核查报告;(3)中标人项目验收的相关资料(电子版);(4)国家和省要求提交的其他项目成果;(5)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数量和具体提交的样式及要求以国家和省要求为准。五、服务期要求1、2023年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2023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正式成果,40日内完成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初步成果汇总,保证在国家和省要求的时间点,完成上报。2、2024-2025年项目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完成时间,完成项目全部成果编制及上报,直至国家核查确认通过,最终数据提交时间以国家和省具体要求为准。3、年度成果验收交付用户后,中标人需提供验收后一年内数据修正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4、如有工期调整,根据工期顺延。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文件要求。七、保密要求投标人应做到下列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商务文件。2、涉密人员范围:投标人所有项目参与成员。3、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注: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市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5安全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的各项安全标准,投标人对投标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服务期内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将依法承担民事及相应刑事责任。合同履行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6投标文件对“具体服务(技术)要求”的响应“2.4标段(包)内容(具体范围、数量),具体服务(技术)要求”为采购需求的基础性要求,服务内容应当明确,服务所涉产品及技术参数应当明确并最终指向具体明确的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抄袭招标文件“具体服务(技术)要求”,投标产品不明确的、或与投标产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评定其为无效投标。2.7技术偏离2.7.1★服务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不接受负偏差,低于“具体服务(技术)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7.2除服务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技术偏离外,其他内容不接受负偏差。2.7.3投标文件对技术偏差的描述要求: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3项。2.8合同履行期限后、服务项目所涉货物的售后服务无特殊要求,服务要求中已作要求的从其要求。2.9保险、所涉货物包装2.9.1保险(如需):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相关保险的规定,依照法规规定,根据项目属性需要,办理货物设施等的财产保险、危险作业人员的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相关保险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9.2所涉货物包装: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10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验收”条款。2.11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3.项目其他要求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章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1.2招标项目名称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第一章1.1项目编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第一章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一章1.4预算金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的不足三家时,该标段(包)废标。第一章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第一章8.1采购人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第一章8.2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第二章1.2标段(包)划分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相应条款第二章1.2交付期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相应条款第二章1.2交付(实施)地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相应条款第二章1.3投标报价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相应条款第二章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相应条款第三章1.4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第三章1.10踏勘现场不组织第三章1.1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第三章1.12分包不允许 第三章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相应条款第三章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公告期结束或获取招标文件7个工作日内。第三章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告知方式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相应条款第三章2.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第三章3.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相应条款第三章3.4.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第三章3.5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进行投标承诺、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第三章3.7.3偏差描述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相应条款第三章3.7.4签字或盖章要求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相应条款第三章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第三章7.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相应条款第三章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三章8.2中标结果公告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当天在招标公告所述媒介公告1个工作日。第三章8.3质疑、投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各环节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该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函,书面原件送达至招标文件列示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联系人处;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第三章8.4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当天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三章8.5履约保证金不需缴纳第三章9验收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第三章10付款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财购﹝2022﹞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付款的规定,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原则上预付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按年度支付,采购人需持从“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登录系统下载本项目带水印的《安阳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和《安阳市市直政府采购申报表》,以及《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发票等,作为付款依据,报安阳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一次无息付清剩余项目款。11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文件。1.2招标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1.2.1本招标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项目采购。1.2.2招标文件的修改性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或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并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1.2.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1.3合格的投标人1.3.1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1.4联合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但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将对所有的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为无效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标段)的相应能力、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标段)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中,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5知识产权1.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5.3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无论何种原因的招标失败废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类比商业采购中的客户洽谈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的任何费用。1.7保密1.7.1参与公开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需保密事项予以书面声明,否则视为非保密事项。1.7.2依据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及合同公告规定,中标(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中标(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公开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稿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责任。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10.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交验安装条件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3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交付(实施)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交验安装条件等情况说明,投标人被视为熟悉前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1.11开标前答疑会1.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答疑说明。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澄清的问题,应当书面明确标注。1.11.3答疑会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重要问题的澄清,以本章2.3.2项方式通告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分包投标人拟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段)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中,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3偏离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的内容、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招标文件中被澄清、修改处,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1.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发布)的文件为准。2.1.4投标人与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2.1.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是否齐全,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索取补齐,否则责任及风险自负。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合规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完全认可。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予以答复。2.2.3招标文件中如有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或中标实施阶段予以纠正或尽提醒义务。如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中标人)应当知道而未尽提醒义务的,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中标人)承担。2.2.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在投标截止前答疑。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权澄清修改、补充已发售的招标文件。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的通知,及相应时间变更2.4.1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所有澄清、修改(包括时间变更等)、补充事项,均在“招标公告”所述媒体予以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在法定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依法视为书面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基于网上电子交易的特点—-无权限获知或通知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公告”所述媒体相关项目信息(为免各部门网站出现维护等情况,潜在投标人应对“招标公告”所述媒体逐一查阅),如有遗漏,后果自负。2.4.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招标文件中被澄清、修改处,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4.3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澄清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并且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在“招标公告”所述媒体予以公告。3投标文件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为无效投标。3.2投标文件的组成3.2.1投标文件组成如有缺项,评标委员会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实质性要求和实质性响应两因素)、有权视情况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负此项风险;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视情况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负此项风险3.2.2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符合性响应文件(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细表)(4)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5)服务拟投入设备清单及其技术参数(6)服务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7)偏差表(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履约承诺书。(10)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1)投标人须知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2)评标办法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资格性证明文件(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5)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文件)3.2.3按照本章第4.3款、第四章第3.3款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修改处。3.3投标报价(价格构成):见第二章1.3款。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不变(包括价格等投标文件各项条款)。3.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3.5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3.5.1按照豫财购〔2019〕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进行投标承诺,违背承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3.5.2未提供投标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3.5.3投标人的投标承诺函包含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3.5.4承诺事项:3.5.4.1、投标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3.5.4.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的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3.5.4.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不应撤回投标文件;3.5.4.4、不应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串通。3.5.4.5、中标后除不可抗拒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投标人应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5.4.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3.5.4.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如违背上述承诺事项,应无条件接受以下责任追究:3.5.5.1法定责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5.5.2违约责任:3.5.5.2.1已中标的,中标(成交)无效;3.5.5.2.2支付采购人违约标的预算金额2%的违约金;3.5.5.2.3中标后未缴中标服务费的,作为违约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履行承诺前,代理机构将视该单位为失信企业、不予办理其后相关业务。3.6投标资格文件:要求见招标公告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格式的,由投标人按一般通用格式自行设计编写。投标文件编制后,需录入导入招标公告所述“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经电子签名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招标公告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3.7.2“投标文件格式”仅为对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本章“3.2投标文件的组成”列示内容编制投标文件。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标段(包)内容(范围)、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售后服务、交付(实施)期等)、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并符合招标文件偏差规定。投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任何不同之处,应按《偏差表》格式逐一填列。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存在偏差而未填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实质性要求和实质性响应两因素)评定其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并自负此项风险。3.7.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含格式上标注的要求)、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并加密,没有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属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使用有效的企业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与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使用有效的个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签章)与法人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5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标段(包)进行分别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包)或几个标段(包)投标,但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的同一标段(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6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7.7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当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要求进行加密和标记,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公告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4.1.2投标文件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加密和标记的、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将据系统设定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负该项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可能产生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公告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的“政府采购”系统上传)。投标人应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2.2据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设定,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拒绝再次提交。投标人将无法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接受并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4.2.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遗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基于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要求及特点,只接受基于符合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要求的投标,其他如纸制、送达、电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可以上传新的投标文件进行覆盖。投标人如撤回投标文件,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办理。4.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自行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网上(招标公告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5.1.2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打开招标公告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的“政府采购”系统,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5.2开标程序5.2.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交易方式,投标文件的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为保证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需在开标阶段、在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解密完成后,投标人的报价将在系统界面上显示。鉴于网上电子交易方式的特点,管理员将根据系统情况下达解密指令。5.2.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否则,视为对开标无异议。5.2.3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予开标。6资格性审查6.1资格性审查环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6.2资格性审查内容(1)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各项资格要求规定,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各项资格要求及所需证件材料、证明材料要求,不符合的、投标无效。(2)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5款规定审查,不符合的、投标无效。(3)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款规定进行审查,不符合的、投标无效。6.3资格性审查结果6.3.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6.3.2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再评标。7评审7.1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是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报经批准后,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7.2评审原则7.2.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7.2.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审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7.2.3反对不正当竞争7.3评审7.3.1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3.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7.3.3在开标、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8授予合同8.1确定中标人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8.2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当天在招标公告所述媒体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3质疑、投诉:8.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2依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8.3.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8.4中标通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履约保证金8.5.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8.6签订合同8.6.1据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中标标的、技术和服务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8.6.2如中标人不按时签订合同、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8.6.3合同生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采购人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并公告。8.6.4《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8.6.5评审会后,中标人、采购人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标的、价格及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8.6.6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争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合同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8.7合同补充变更8.7.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即追加或减少原合同标的数量),在不改变合同条款(包括原合同单价)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不得调增原合同单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7.2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且超过中标价3%的,采购人应当自确定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及事由报送同级监察机关。招标项目在中标后经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变更的,批准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9验收9.1验收时间: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9.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9.2.1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可以不邀请评审专家参加,组织方成立验收小组自行验收。自行验收时,验收小组应仔细对照采购文件及合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逐一核对,并编制验收报告。组织方认为不能独立完成验收任务的,可以邀请评审专家参与验收。9.2.2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人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五人。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当邀请采购评审专家参加验收;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9.3验收时,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9.4验收报告:验收后,由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验收报告(自行验收的,由采购人出具),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9.5验收中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9.6验收公告的时限:采购人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验收公告。10付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其他11.1中标服务费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包含非法人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一词相应包含表示证照标示的负责人;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包含自然人的,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一词相应包含表示自然人,自然人应由其本人签署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不应再授权他人。11.3招标文件第一章至第四章各章中,用序号标示条、款、项、目,例如:1为第1条,1.1为第1条第1款(简称1.1款),1.1.1为第1条第1款第1项(简称1.1.1项)。“条”包含款、项、目;“款”包含项、目;“项”包含目。12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1符合性审查有效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证等证照及签章一致2.1符合性审查有效性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4项规定2.1符合性审查完整性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2款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1.3款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投标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符合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第2条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交付(实施)期符合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1.2款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4款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付款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偏差描述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程度招标文件总体响应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项规定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价格: 20 分服务: 47 分履约能力: 33 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价格价格因素评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20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10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2服务技术实施方案(5分)a.实施方案针对性强,技术构架先进、方案介绍内容详尽、准确、全面,总体说明构思详尽、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切合实际的,得5分;b.方案较合理、较切合实际的,得3分;c.方案一般,仅能满足基本完成项目的,的1分;d.方案不够合理、不切合实际的,得0分。2.2.2.2服务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本项目工期较为紧迫,实施方案中计划和措施:a.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得3分;b.方案较合理、较切合实际的,得2分;c.方案一般,仅能满足基本完成项目的,的1分;d.方案不够合理、不切合实际的,得0分。2.2.2.2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方案(3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方案,实施方案中拟派项目组人员中,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方案:a.方案配置充分,分工明确,方案合理,得3分;b.方案较合理、较切合实际的,得2分;c.方案一般,仅能满足基本完成项目的,的1分;d.方案不够合理、不切合实际的,得0分。2.2.2.2服务成果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措施(5分)成果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a.科学合理、内容详尽、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且符合实际,得5分;b.方案较合理、较切合实际的,得3分;c.方案一般,仅能满足基本完成项目的,的1分;d.方案不够合理、不切合实际的,得0分。2.2.2.2服务项目实施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3分)实施方案中项目实施难点及关键过程:a.理解分析透彻,难点解决方法和方案科学合理,关键过程控制得当的,得3分;b.分析较透彻,难点解决方法和方案较合理,关键过程控制较得当的,得1分;c.分析不够透彻,难点解决方法和方案不够合理,关键过程控制不够得当的,得0分。2.2.2.2服务服务团队(20分)1、项目拟派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项目拟派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0人及以上(包含10人)的,本项得6分;拟派团队10人及以上(包含10人)的人员中,包含4人及以上(包含4人)为高级工程师且注册测绘师的,本项得12分;拟派团队人员不及10人的,本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2分。(须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注册规划师的,每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须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服务团队中同一人不重复得分。2.2.2.2服务服务承诺(8分)该项目工期较为紧迫,为保障项目质量及进度,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加大人员和物资投入、具备全天候作业能力,对项目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针对上述实际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标准对投标人服务承诺进行评价打分。1、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地长期派驻5名及以上人员的(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不少于5人的,得5分;未承诺派驻人员或派驻人员不符合本项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人员名单并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投标人在项目地可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的(须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得2分;未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的,不得分。3、投标人承诺提供后续服务,且及时响应服务,当采购人提出要求时,供应商主要人员24小时可到达现场并合理妥善解决问题的,得1分。未承诺或超出响应时间的,不得分。2.2.2.3履约能力信誉(11分)1、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的得2分、甲级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1分,本项最多2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及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认证范围需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类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类专业)4、具有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质量检验软件,得2分。(须提供软件购买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发票查验证明;质检软件需通过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供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2.2.2.3履约能力业绩(22分)1、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或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测绘优质工程(成果)奖,每个得1分,最多2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日期为准,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2、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或国土变更调查市级复查项目的,每项业绩得10分,最多得2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打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件、证书、合同等证明资料,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的评标方法采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列示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得分的汇总分值即为投标人该项目(标段)的评审得分,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有两个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并列第一的,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标准2.1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标段(包)进行评审3.1审阅招标文件3.1.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1.2评标委员会要求解释招标文件的,书面提出需解释的相关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进行书面解释。3.2符合性审查3.2.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3)投标联合体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每种报价有两个报价或其他选择性报价的。(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项目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的;(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的;(10)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3)不确认本章3.4.1项对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的;(14)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根据豫财购〔2021〕6号文件,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7)据豫财购〔2021〕6号文件精神,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串通投标等予以市场禁入的,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无效。3.2.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3.2.4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确定每一投标项目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2.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2.6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7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3.3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在招标公告所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3.3.1评审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投标人无法及时澄清而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个别的向投标人提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3.3.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其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并将澄清等内容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3.3.5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3.3.6澄清文件应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提交。3.4详细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3.4项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2按本章第4条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3.4.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项规定处理。3.4.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标得分。3.4.5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中出现中间值时按插入法计算得分。3.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7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予以表决。3.4.8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3.5复核:3.5.1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不得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书面说明理由。3.5.2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报告签署前,经评标委员会复核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有前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6评标结果3.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6.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3.6.3确定中标人: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款规定及本章第1条规定。3.7废标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未超过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7.2评标委员会要在废标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4.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3监狱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4参加本次政府招标项目的中小企业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招标文件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财库〔2020〕4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5本次政府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无价格扣除。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分项报价表中选择“是否享受价格折扣、折扣率(%)”。4.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4.7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4.8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9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持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月日签发的(采购人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的内容,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所指服务为此次公开招标的服务,包括(详细注明内容),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因人工、费用、材料和设备等价格的波动而影响合同价格。二、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相应条款制订三、服务时间、地点、方式: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相应条款制订四、验收程序和要求1、验收时间: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可以不邀请评审专家参加,组织方成立验收小组自行验收。自行验收时,验收小组应仔细对照采购文件及合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逐一核对,并编制验收报告。组织方认为不能独立完成验收任务的,可以邀请评审专家参与验收。2.2、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人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五人。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当邀请采购评审专家参加验收;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3、验收时,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的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4、验收报告:验收后,由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验收报告(自行验收的,由采购人出具),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5、验收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程序:按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编列。七、合同遵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八、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2)按时验收、及时支付资金;(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虚开发票,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其他物品或服务;(4)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违反相关法规的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的质量及服务承诺执行,保质、按期履行。(2)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3)验收合格前,对货物和人员的安全负责,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货物验收合格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4)遵守法律、依法纳税(5)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坚决杜绝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对甲方索要回扣、礼品等违规行为,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相关执法机关举报。(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项的,向乙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款项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3、乙方逾期,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赔偿费。十、《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甲方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登陆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并公告。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列示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章“投标文件格式”仅为对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项目符合性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名或签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细表)4.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5.服务拟投入设备清单及其技术参数6.服务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7.偏差表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履约承诺书10.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所需的其他材料11.投标人须知所需的其他材料12.评标办法所需的其他材料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1、投标书致: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公开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重声明对我单位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完全责任、并对之负法律责任。符合性响应文件(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细表)(4)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5)服务拟投入设备清单及其技术参数(6)服务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7)偏差表(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履约承诺书。(10)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1)投标人须知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2)评标办法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资格性证明文件(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5)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文件)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RMB¥:元),交付(实施)期:,交付(实施)地点:。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其的全部责任。7.我们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8.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人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系统要求填列开标一览表,系统中填列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基于电子化交易的特点,投标人上传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符合性响应文件》、《资格性证明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无需另行填列。3、分项报价注:投标人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系统要求填列分项报价,系统中填列的分项报价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基于电子化交易的特点,投标人上传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符合性响应文件》、《资格性证明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无需另行填列。本次政府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无价格扣除。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分项报价表中选择“是否享受价格折扣、折扣率(%)”。4、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格式自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5、服务拟投入设备清单及其技术参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品牌型号技术参数123……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服务投入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拟投入的人员情况表(格式自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偏差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描述123456789......注:1、“偏差表”应详细注明与《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2、如投标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仍需在本表填列“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要求一致,无偏差”字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在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9、履约承诺书一、我单位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人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勘察现场,并按采购人现场条件及采购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括包括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我单位在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后,将积极、主动的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二、我单位承诺: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交付(实施)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0、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填列;并按条款要求电子签名。条款中对电子签名未作明确要求的,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11、投标人须知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填列;并按条款要求电子签名。条款中对电子签名未作明确要求的,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12、评标办法所需的其他材料(按条款需要填列;并按条款要求电子签名。条款中对电子签名未作明确要求的,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投标人电子签章)项目资格性证明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名或签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资格性证明文件15-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15-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的承诺函15-3、供应商负责人控股、设计等相关承诺书15-4、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15-5、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方项目编号为的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并声明提交下列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和有效的。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资格性证明文件(证件或证明资料或承诺)2.采购项目中必须的其他证件。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资格性证明文件15-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条件时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本格式由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可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仍需同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可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明“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的承诺函一、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条件,具体如下:1、我公司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我公司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我公司愿意按《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三、我公司认同按照《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的承诺认定标准”对我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的审查,对按照认定标准得出的审查结果无异议。四、我公司投标文件或公开资料或备案资料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的承诺认定标准”的,我公司认同判定为无效投标、承担虚假承诺责任。五、我公司在没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他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的承诺认定标准”时,我公司承诺不对其他投标人的承诺函提起质疑投诉,同意对已提起的质疑投诉按缺乏事实依据、按无效质疑投诉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的承诺事项的认定标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质疑投诉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等情形中,需要对资格承诺的真实性的进行认定时,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如下关于基础性资格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评定该投标人不满足《政府采购法》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中标无效,并上报财政部门对其违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5-3、供应商负责人控股、设计等相关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在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单位承诺满足以下要求: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确认投标无效、承诺书虚假,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我单位虚假承诺所给予的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5-4、投标承诺函(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承诺事项)致:(采购人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承诺: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的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不撤回投标文件;四、不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串通。五、如我单位中标,除不可抗拒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我单位承诺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遵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七、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八、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以下责任追究:(一)法定责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违约责任:1、已中标的,中标(成交)无效;2、支付采购人违约标的预算金额2%的违约金;3、中标后未缴中标服务费的,作为违约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履行承诺前,代理机构将视我单位为失信企业、不予办理其后相关业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5-5、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电子签名。)15-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西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2023至2025年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二次项且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阳市2023至2025年国王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南中安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6人,营业收入为2873万元,资产总额为1538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1(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害傳熟真,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中安成创设计有限任公司日期:2024年02月1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无上一你无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必须提供《中小企业产明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 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 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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